A. 學位證書編號的含義是什麼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2005年8月25日下發的《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調整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的通知》精神,學位證書編號方式調整如下:一、普通博士、碩士、學士學位證書(以下簡稱三級學位證書)編號調整為16位數:前五位為學位授予單位代碼;第六位為授予學位的級別,博士為2,碩士為3,學士為4;第七至第十位為授予學位的年份,如:2006年為2006;後六位為學位授予單位授予學位人員的順序號碼。
二、普通學士學位中的「雙學位」和「第二學位」證書,分別在第十一位用一個漢語拼音字母「S」和「E」加以區別,其餘與普通學士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相同。總位數為16位。 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所獲學位證書,在起始位置加「C」,與普通學士學位證書加以區分,其後續編號為16位數。自考生所獲學位證書,第十一位用漢語拼音字母「Z」標明,其餘與成人學士學位相同。總位數為17位。 四、專業學位證書編號位置印有漢語拼音縮寫的「Z」字樣,其後續編號改為16位數。除第十一位根據不同專業學位用一個漢語拼音字母加以區別外,其餘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相同。具體字母為:
法律碩士(F)、教育碩士(Y)、工程碩士(C)、建築學碩士和學士(J)、農業推廣碩士(A)、獸醫博士和碩士(B)、臨床醫學博士和碩士(L)、口腔醫學博士和碩士(D)、公共衛生碩士(G)、公共管理碩士(E)、工商管理碩士(S)、工商管理碩士EMBA(I)、會計碩士(K) 五、攻讀兩課教師、中職教師、高校教師所獲取的碩士學位證書的編號,在起始位置用「Q」與其他學位證書加以區別,後續編號方式與普通碩士學位證書編號相同。
六、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所獲學位證書的編號,在起始位置用「T」與其他學位證書加以區分,後續編號方式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號相同。總位數為17位。
七、來華留學人員所獲學位證書的編號,在起始位置用「L」與其他學位證書加以區分,後續編號方式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號相同。總位數為17位。
B. 怎樣知道自己學位證上的專業代碼呢
學位號是要被記錄在案的,在網上都能查到,
普通博士、碩士、學士學位證書(以下簡稱三級學位證書)編號調整為十六位數:前五位為學位授予單位代碼;第六位為授予學位的級別,博士為2,碩士為3,學士為4;第七至十位為授予學位的年份,如:2005年為2005;後六位為學位授予單位授予學位人員的順序號碼。
專業學位證書編號位置印有漢語拼音縮寫的「Z」字樣,其後續編號改為十六位數。除第十一位根據不同專業學位用一個漢語拼音字母加以區別外,其餘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相同。具體字母按照《關於預訂2004/2005學年度專業學位證書的通知》(學位辦〔2004〕32號)的規定填寫。
(2)經濟學類專業學位證書編號擴展閱讀:
學位證書編號要求規定:
1、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所獲學位證書的編號在起始位置用漢語拼音縮寫的「T」字與其它學位證書加以區別,後續編號方式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相同。
2、來華留學人員所獲學位證書的編號,在起始位置用「L」與其他學位證書加以區分,後續編號方式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號相同。總位數為17位。
3、攻讀兩課教師、中職教師、高校教師所獲取的碩士學位證書的編號,在起始位置用「Q」與其他學位證書加以區別,後續編號方式與普通碩士學位證書編號相同
C. 在學信網上怎麼查詢學位證的編號
1、首先用網路搜索學信網,然後點擊打開學信網官網。
D. 經濟學學位證!!
應該問題不大的,因為這幾個專業的學位證書,都是經濟學學士;
而且你的畢業證書上肯定還是國際經濟與貿易的吧,這樣就比較好解釋了;
單位一般也就翻一下,不會仔細看;如果問了,就說你們學校一個系的統稱專業都是貿易經濟,然後細分為三個方向,具體專業以畢業證書為准;
以上的解釋是基於你的畢業證書是正確的,如果畢業證書也是貿易經濟的話,就不好說了。
E.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里的學位證書編號是什麼,怎麼查
二維碼掃出來的數字是內部使用的申請編碼號,沒有實際意義。
學位證書編號:
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我國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位證書編號是由於現代信息技術發展,對所頒發的學位證書予以編號便於管理。
學位證書編號也是作為高等學歷畢業後,從事工作的一個標簽,學位證書編號具有唯一性,一人對應一個編碼,具有較高的權威性。
學位證書編號是:
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我國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位證書編號是由於現代信息技術發展,對所頒發的學位證書予以編號便於管理。
查詢辦法:
第一步:在網路搜索框中輸入「國外學歷認證查詢」,點擊「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教育部官方鏈接。
F. 學位證書編號和畢業證編號一樣么
不一樣。
1、主體不同
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內到規定標準的學容術稱號,對所頒發的學位證書予以編號便於管理;
學歷證書編號是在畢業證書上的17位或者18位的數字,是可以證明存在其學歷的證書編號。
2、等級不同
學位證書編號也是作為高等學歷畢業後,從事工作的一個標簽,學位證書編號具有唯一性,一人對應一個編碼,具有較高的權威性;
只要是2001年以後畢業的,都可以在畢業證書上找到一個17位或者18位的數字,這個數字就是證書編號。
(6)經濟學類專業學位證書編號擴展閱讀:
學位證書編號也是作為高等學歷畢業後,從事工作的一個標簽,學位證書編號具有唯一性,一人對應一個編碼,具有較高的權威性。
從2001年起,我國開始對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實行電子注冊制度。畢業證編號也叫電子注冊號,一般來說,只要在網上能通過姓名、畢業證編號查到畢業證信息,就能證明存在其學歷。不同的高校對於該畢業證書編號的稱謂不同,有的叫做學校編號、學歷證書編號、學歷證編號、畢業證書號碼、畢業證號碼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畢業證編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學位證書編號
G. 學位證書編號和學歷證書編號一樣嗎
不一樣。
1、主體不同
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對所頒發的學位證書予以編號便於管理;
學歷證書編號是在畢業證書上的17位或者18位的數字,是可以證明存在其學歷的證書編號。
2、等級不同
學位證書編號也是作為高等學歷畢業後,從事工作的一個標簽,學位證書編號具有唯一性,一人對應一個編碼,具有較高的權威性;
只要是2001年以後畢業的,都可以在畢業證書上找到一個17位或者18位的數字,這個數字就是證書編號。
(7)經濟學類專業學位證書編號擴展閱讀:
1、專業學位證書編號位置印有漢語拼音縮寫的「Z」字樣,其後續編號改為16位數。
除第十一位根據不同專業學位用一個漢語拼音字母加以區別外,其餘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相同。具體字母為:
法律碩士(F)、教育碩士(Y)、工程碩士(C)、建築學碩士和學士(J)、農業推廣碩士(A)、獸醫博士和碩士(B)、臨床醫學博士和碩士(L);
口腔醫學博士和碩士(D)、公共衛生碩士(G)、公共管理碩士(E)、工商管理碩士(S)、工商管理碩士EMBA(I)、會計碩士(K)。
2、攻讀兩課教師、中職教師、高校教師所獲取的碩士學位證書的編號,在起始位置用「Q」與其他學位證書加以區別,後續編號方式與普通碩士學位證書編號相同。
3、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所獲學位證書的編號,在起始位置用「T」與其他學位證書加以區分,後續編號方式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號相同。總位數為17位。
H. 學士學位的證書編號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2005年8月25日下發的《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調整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的通知》精神,學位證書編號方式調整如下:
一、普通博士、碩士、學士學位證書(以下簡稱三級學位證書)編號調整為16位數:前五位為學位授予單位代碼;第六位為授予學位的級別,博士為2,碩士為3,學士為4;第七至第十位為授予學位的年份,如:2006年為2006;後六位為學位授予單位授予學位人員的順序號碼。
二、普通學士學位中的「雙學位」和「第二學位」證書,分別在第十一位用一個漢語拼音字母「S」和「E」加以區別,其餘與普通學士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相同。總位數為16位。
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所獲學位證書,在起始位置加「C」,與普通學士學位證書加以區分,其後續編號為16位數。自考生所獲學位證書,第十一位用漢語拼音字母「Z」標明,其餘與成人學士學位相同。總位數為17位。
四、專業學位證書編號位置印有漢語拼音縮寫的「Z」字樣,其後續編號改為16位數。除第十一位根據不同專業學位用一個漢語拼音字母加以區別外,其餘與普通三級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相同。具體字母為: 法律碩士(F)、教育碩士(Y)、工程碩士(C)、建築學碩士和學士(J)、農業推廣碩士(A)、獸醫博士和碩士(B)、臨床醫學博士和碩士(L)、口腔醫學博士和碩士(D)、公共衛生碩士(G)、公共管理碩士(E)、工商管理碩士(S)、工商管理碩士EMBA(I)、會計碩士(K)
五、攻讀兩課教師、中職教師、高校教師所獲取的碩士學位證書的編號,在起始位置用「Q」與其他學位證書加以區別,後續編號方式與普通碩士學位證書編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