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編經濟法教程的內容簡介
《新編經濟法教程》主要針對高職院校非法律專業學生的學習特點及就業方向進行編寫。全書共14章,其主要內容包括:經濟法基礎理論;企業法、公司法等市場主體法;破產法、物權法、合同法等包含經濟法規范的民事法律規范;工業產權法、競爭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市場規製法;財稅法、金融法等宏觀調控法;經濟爭議的解決。《新編經濟法教程》具有以下特點。第一,內容新穎,結構完整。以目前最新的法律規范為依據,結合非法律專業學生的法學知識基礎薄弱特點,打破了傳統經濟法部門的體系,增加了法律基礎、民法的一些章節,使知識結構更加完整。第二,突出實用性。《新編經濟法教程》以學生的視角審視內容,深入淺出,並用生活中的案例加以說明,緊密聯系學生生活及今後工作的需要。
《新編經濟法教程》可供高職院校非法律專業學生使用,當然因其專業性較強,亦可供各個層次法律專業學生使用,同時可供法學教學人員和從事司法審判實務的工作人員參考。
作者:童宏祥 主編
ISBN:10位[7562819432] 13位[9787562819431]
出版社:華東理工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8-1
定價:¥26.50 元
Ⅱ 有沒有經濟法方面的考試題(新編經濟法教程 劉澤海主編)
你找往屆考試的卷子來。
Ⅲ 新編經濟法教程課後題答案(南開大學出版社,韋靜主編)
骨與菲亞特
Ⅳ 求新編經濟法教程 劉澤海主編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 每章課後習題答案
http://www.docin.com/p-548956912.html這個網站上的就是劉澤海主編的,清華大學出版社版的,課後習題答權案。。。
Ⅳ 新編經濟法教程課後答案韋靜
前面那個眼瞎啊,要的是韋靜版,你發的什麼玩意兒
Ⅵ 新編經濟法教程的介紹
該教程可以作為經濟貿易類和工商管理類相關專業的本、專科及成人高等院校學生的教材和教學參考書,也可以作為從事經濟法律實務或相關研究工作人員的參考讀物。
Ⅶ 南開大學出版社出版的,由韋靜主編的《新編經濟法教程》課後答案!
項目4最後的習題答案
Ⅷ 求文檔: 新編經濟法教程課後習題答案 劉澤海
答案:http://wenku..com/view/e6eceeea998fcc22bcd10dcb.html
Ⅸ 新編經濟法教程課後習題,幫忙解答。
1、w不能擔任公司的董事,因為根據規定,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不得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2、Z董事不能成立合夥企業與該有限責任公司競爭。因為根據規定,公司董事不得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3、10萬元收益應當歸公司所有,因為根據規定,公司董事不得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違反此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4、股東甲不能實現自己的想法,因為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