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這道題怎麼解會計經濟法基礎第四章
一、圖示中的選項B正確。即企業在計算2018年應稅所得時准予扣除的三項經費回=540*2%+540*14%+40。
二、說明:三項經費答按全年「合理」的工資總額的規定比例計算,超過可扣除比例的不得扣除,不足的按實際數扣除。工會經費實際發生的15,大於按規定計算的540*2%=10.8,准予扣除10.8;職工福利費實際發生80,大於按規定計算的540*14%=75.6,准予扣除75.6;職工教育經費實際發生40,小於按規定計算的540*8%=43.2,按實際發生的40扣除。
B. 《經濟法概論(第二版)》這門課程第四章的知識點有哪些
《經濟法概論(第二版)》這門課程第四章的知識點包含公司和公司法概述、公司的設立、公司的組織機構、股東權利、董事高管的義務與責任
C. 《經濟法》這門課程第四章的知識點有哪些
《經濟法》這門課程第四章的知識點包含單元導引、經濟法的制定與實施。
D. 經濟法第四章合同法案例分析答案
1.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當事人未採取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乙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2.(1)甲有權要求乙在合理期限內維修。乙未履行維修義務,甲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乙負擔。
(2)甲的維修屬於無因管理人的行為,由乙承擔其支出的必要費用。瓦片質量問題不影響乙對該項義務的承擔。
(3)因維修影響了甲的使用,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但裝修期間不在延長租期的范圍。
3.(1)甲丁之間屬於無名合同,應適用《合同法》總則的相關規定,並可參照《合同法》分則或其他法律最相類似的規定,例如,費用承擔問題適用贈與合同的規則,完成工作問題適用承攬合同規則。
(2)應由丁承擔。因為丁為僱主,應對雇員在從事僱用活動中遭受的人身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4.乙可以要求甲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理由是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裝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5.無權。造成第二次漏水是甲自身的原因,乙無過錯,因此損失應由甲自行承擔。
6.丙有權對乙主張自己基於原租賃合同對該別墅的承租使用權。因為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7.丙有權請求戊返還原物。因為丙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是合法佔有人,有權請求侵佔人返還原物。
【主要參考法律規定】《民法通則》第九十三條、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三十五條,《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百一十五條、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三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物權法》第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四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E. 求《經濟法基礎知識》第四章的案例導入【很急、很急、很急,求高手幫忙!!!!】
1)設立上述公司是否符合法定人數?為什麼?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最少2人,最多50人,因此股版東人數符合規定權。
(2)股東出資是否達到了法定資本最低限額?為什麼?
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兩股東合計出資100萬,符合規定。首次出資額不低於注冊資本的20%,兩股東首次出資35萬,符合規定。
(3)股東出資是否有違反《公司法》規定之處?為什麼?
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貨幣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30%,本題即30萬,兩股東合計貨幣出資25萬,不合規定。
F. 《國際經濟法(第二版)》這門課程第四章的知識點有哪些
《國際經濟法(第二版)》這門課程第四章的知識點包含章節導引、支付工具、支付方式。
G. 《經濟法》這門課程有多少章節
《經濟法》這門課程有11章內容,包括:第一章經濟法的產生與發展、第二章經濟法的概念、本質和基本原則、第三章經濟法的地位和體系、第四章經濟法的制定與實施、第五章經濟法主體制度、第六章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七章反壟斷法、第八章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章規劃和產業法、第十章財稅法、第十一章金融法。
H. 會計初級經濟法基礎第四章學習重點在哪
2011會計職稱《初級會計實務》大題重點第二章 資產1.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核算2.應收款項減值准備的連續計提3.原材料實際成本核算4.原材料計劃成本核算5.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核算6. 固定資產的折舊計算和核算7. 固定資產處置的核算8. 自行研究開發無形資產的核算第三章 負債9.非貨幣性薪酬10. 應交增值稅的核算第五章 收入、費用和利潤11.商業折扣和現金折扣下的銷售12.支付手續費方式委託代銷商品的核算13.跨年度勞務收入的確認與核算 2011《經濟法基礎》重點第四章 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一)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二)稅目 (三)稅率 (四)計稅依據 (五)應納稅額的計算 (六)納稅申報、期限和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