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初級經濟法沒消費稅
您好,收入中產生的稅叫流轉稅,其中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初級經濟法中回只有營業稅答,因為比較簡答基礎,增值稅和消費稅是在中級會計職稱裡面考的。
如果想了解消費稅的具體內容,建議可以看注會的書,稅法的消費稅章節,比較詳細。
『貳』 初級經濟法消費稅換抵投要按最高價嗎
在《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消費稅徵收范圍注釋>的通知》(國稅發[1993]153號)、《財政部、國家稅專務屬總局關於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 33號)中的消費稅徵收范圍均不包括黃金擺件,故黃金擺件不屬於消費稅的征稅范圍。
《初級經濟法基礎》是2014年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編著。該書主要講述了經濟法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方面的內容。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具有「點多、面廣、題量大、分值小」的特點,憑藉以往押題、扣題式的復習方法很難通過考試。而此類考試的考生大多學習時間零散,難以集中精力進行全面系統的復習。
『叄』 關於初級經濟法消費稅的計算
因為消費稅是價內稅,所以除以1-消費稅稅率 計算出不含稅金額,即組成計稅回價格。
組成計稅價答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消費稅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上述公式就是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計算公式。
『肆』 會計初級考試中經濟法基礎中的消費稅稅目稅率表需要背出嗎
常用的要求熟記不要求背,題目里會告訴你稅率的︿( ̄︶ ̄)︿
『伍』 經濟法基礎消費稅徵收范圍有幾類
消費稅征稅范圍
1.生產銷售應稅消費品
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於納稅人銷售時納稅。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於其他方面的,於移送使用時納稅。
用於其他方面是指:納稅人將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用於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機構、提供勞務、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
工業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下列行為視為應稅消費品的生產行為,按規定徵收消費稅:
(1)將外購的消費稅非應稅產品以消費稅應稅產品對外銷售的;
(2)將外購的消費稅低稅率應稅產品以高稅率應稅產品對外銷售的。
2.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
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託方為個人外,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託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託方收回後繳納消費稅。
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是指委託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託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三種假的委託加工:如果出現下列情形,無論納稅人在財務上如何處理,都不得作為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受託方而應按銷售自製應稅消費品繳納消費稅:
(1)受託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2)受託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託方,然後再接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3)受託方以委託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託方收回後直接出售的,不再繳納消費稅。
消費稅只徵收一次: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受託方在交貨時已代收代繳了消費稅,再出售的,不再徵收消費稅。
3.進口應稅消費品
單位和個人進口應稅消費品,於報關進口時繳納消費稅。為了減少征稅成本,進口環節繳納的消費稅由海關代征。
4.商業零售金銀首飾
5.批發銷售卷煙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煙「批發環節」加征一道從價計征的消費稅。納稅人銷售給納稅人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卷煙,在銷售時納稅。
『陸』 初級經濟法書本關於消費稅計算的例題,求解,謝謝!
首先抄:
先理解價內稅和價外襲稅的實質,價內稅即是稅在售價里包含著,價外稅即是稅獨立在售價之外存在。售價=成本+利潤+消費稅
故:
題中90元是不包含增值稅而包含消費稅的價格,11.7萬的手續費屬於價外費用,視同含稅收入,既包含增值稅也包含消費稅,一般我們習慣上說的含稅和不含稅指的是增值稅,消費稅不這樣講,也顯示了消費稅隱蔽性的特點。
而進口貨物時【完稅價格+關稅】並不包含消費稅,所以計算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則:
答案應該為:[90+11.7/(1+17%)]*9%=9(萬元)
『柒』 初級經濟法里的增值稅,消費稅難嗎該怎樣學習
我感覺自己要多看書,做題,弄清楚這兩種稅的稅率及計算方法,還有特殊物品的稅率計算
這兩種稅中,增值稅比較復雜一點,消費稅特別簡單,記住稅率就行,多看增值稅例題!
『捌』 經濟法基礎,求增值稅,進項稅,消費稅
增值稅以商品或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計稅。
實際應用中,增值額難以精專確計算。國屬際上通用做法是,根據銷售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出銷售稅額,然後扣除取得該商品或勞務時所支付的增值稅款,也就是進項稅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的稅額。
消費稅跟增值稅一樣屬於流轉稅,但是消費稅以特定消費品為課稅對象,即在普遍徵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徵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整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
『玖』 初級會計資格經濟法基礎消費稅計算題
用於其他方面的應稅消費品,在移送時繳納消費稅。
銷售單價=(160+113)/(800+500)=0.21
消費稅=[(160+113)+(100+200)*0.21]*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