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經濟法基本原則有哪些
1、營造平衡和諧的社會經濟環境原則
平衡和諧充分體現了經濟法治條件下經濟環境應有的狀態,強調的是不同主體的配合;平衡和諧的社會經濟環境是動態的,而是建立在對客觀經濟規律認識基礎上的一種應然的狀態;經濟法律的完善本身並不代表這種良好經濟環境已經大功告成,經濟法治不斷地與時俱進。
2、合理分配經濟資源原則
市場經濟的價值規律正常發揮作用完成自下而上的分配,即符合市場經濟自發規律之理。其次是利用國家超越整個社會的優勢地位進行的自上而下的分配,即符合國家社會自覺調整之理。國家根據市場經濟自發分配資源後產生的不公平傾向,立足於社會整體利益進行再次資源分配和調整。
3、保障社會總體經濟可持續發展原則
強調的不僅僅是人的發展與自然環境的和諧,更是人的發展與社會環境的和諧,也唯有人與環境的和諧發展才能實現人類自身的可持續發展。這一思想的提出也是社會本位理念的進一步深化:不僅僅以人類社會橫向的當代利益和諧為出發點,更以人類社會縱向的代際利益和諧為出發點。
(1)經濟法的制定擴展閱讀:
經濟法的主要特點
1、是國家干預經濟的法
經濟法產生是國家干預經濟的必然結果,它把調整的重點始終放在引導各類經濟主體依法進行經濟活動,保證經濟關系的正確確立和有序的進行上,以形成本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環境和經濟秩序。
2、是社會責任本位法
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以社會利益為基點,無論是國家機關,還是社會組織或個人,都必須對社會負責,在此基礎上處理和協調相互之間的關系。
3、是商品經濟發達的法
只有當商品經濟成為社會的主導,經濟法才會伴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因而經濟法是商品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
4、是以經濟為目的的法
經濟法始終調整經濟關系,調整的目的就是使社會的整體經濟能持續、穩定的發展,提高社會生產力水平,而且在這個調整過程中甚至會有意使局部利益或個體利益有所損失。
5、經濟法是綜合調整的法
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關系是縱向經濟關系,但對橫向經濟關系會產生明顯的影響;採取的手段既有懲罰性的,也有補償性的,既有鼓勵類的,也有禁止、限制類的,體現了明顯的綜合調整的特徵。
❷ 經濟法的制定和實施具有哪些特點
經濟法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這一問題,現代法學理論已經基本形成共識。
法學理論上認為:經濟法之所以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決定於它有著特定的調整對象。即它只調整在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的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包括宏觀調控關系和市場規制關系,具有特定的調整對象。
❸ 經濟法的三大原則是什麼
經濟法三大原則包括社會本位原則、兼顧公平與效率的原則、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一、社會本位原則
社會本位原則之所以能夠成為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是由經濟法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經濟法把社會本位作為自己的調整原則,就表明經濟法在對產業調節、固定資產投資、貨幣發行、價格水平、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產品質量控制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關系進行調整時都必須以社會利益為本位。與此同時,任何市場主體,在進行市場行為時都不能一味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視對社會公共利益的關注,否則,也是對自己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的背離。
二、兼顧公平與效率的原則
(一)公平原則
經濟法上的公平,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1、主體地位平等。主體地位平等是經濟公平的前提條件,無主體地位的平等就無公平可言。
2、交易機會均等。交易機會均等是經濟公平的基本內容。它一方面要求經濟法所提供的交易機會必須向所有經濟法主體開放,另一方面要求經濟法不得為某一或某些主體提供獨占市場的機會。
3、權利義務對等。權利義務對等是經濟公平的核心內容。經濟公平要求主體的權利和義務對等是權利和義務在數量上等值性的必然要求。
(二)效率原則
同公平原則一樣,效率原則也是經濟法的重要原則。這是因為任何一個公平、自由、正義、有序的社會也必然是一個高效的社會。沒有效率的社會無論如何也算不上一個理想的社會。
作為經濟法基本原則的公平效率,既有相互促進的一面,又有相互矛盾的一面。只要效率而不要公平,最終會降低效率;只要公平而不要效率,這種公平也很難維持長久。
三、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可持續發展,反映了當代人對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生存環境和發展的反思,表達了當代人的一種發展觀,也反映了當代人的超前意識和憂患意識,以及當代人的社會責任感。
❹ 經濟法的制定
這是一個難題。
❺ 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經濟法的基本原則
(一)資源優化配置原則;
(二)國家適度干預原則;
(三)社會本位原則;
(四)經濟民主原則;
(五)經濟公平原則;
(六)經濟效益原則;
(七)可持續發展原則
❻ 名詞解釋:市場監督法, 經濟法的制定,
監督法 supervision law 行政行為法的組成部分,規定行政主體對行政相對人實施監督的許可權、方回式、程序答,調整
宏觀調控,是政府實施的政策措施以調節市場經濟的運行。是國家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對國民經濟進行的一種調節與控制。是保證社會再生產協調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社會主義國家管理經濟的重要職能。在市場經濟中,商品和服務的供應及需求是受價格規律及自由市場機制所影響。宏觀調控是著重以整體社會的經濟運作,透過人為調節供應與需求,來達至計劃經濟之目標。
❼ 經濟法是什麼時候制定的
我們國家沒有「經濟法」,就像「民法」,其實是由許多單行的法律規范的形式組成的。經濟法的主體有:《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各種國家的行政法規中的有關規定等組成的,我還沒有學習經濟法,但是知道樓主的問題很難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