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注會《經濟法》知識點:代理與代表和行紀的區別
代理為按別人(法律上稱本人)的授權進行民事法律行為,行為的後果歸本人。
代表為某自然人以法人的名義從事民事法律行為,代表人的行為就是法人的行為。
行紀為行紀人(商事主體)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處理事務)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
❷ 想開始炒股,要從哪學起
1.學習:學習金融知識,學習交易規則,學習交易技巧。
2.練習:通過模擬交易系統練習幾個月,然後開戶,小資金進入市場再練習幾個月;
3.實踐:按自己的收入情況和閑置資金情況設定一個合理的投資規模,正式進入市場,嚴格控制倉位;
4.總結:定期回顧自己的交易策略和實施情況,總結提升自己的「境界」
5.升級或退出:往往到此階段你已經經歷了一個完整的牛熊周期,可以算是半個股民了,如果你還活著,恭喜:你已經升級了;如果……,那市場證明你不適合這個游戲,請退出。
❸ 經濟法中效力待定合同中 無權代理中被代理人是指的
在「無權代理」中,被代理人沒有表示異議的,視為同意,這是「無權代理」的特殊情況,即此時即使該代理有效,但是還是屬於「無權代理」,其效力與「表見代理」是一樣的,即雖然是「無權代理」但是法律效果是有效。
這里的「被代理人沒有表示異議的」,是指,被代理人對於「代理人的行為」明明知道而不表示異議,所以視為同意代理人實施的行為。
「被代理人被催告後未作表示,卻視為拒絕追認」;這是「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規定,是指被代理人對於代理人無權代理的行為並不知情(不同於上述的知道),在無權代理人完成代理行為後,相對人對被代理人進行催告的話,如果被代理人「未作表示」(是指對於已經完成的代理行為),此時視為拒絕追認。
❹ 自學考試法律專業好考么
1,自考無任何限制,小學文憑沒有都可以報考,只用身份證或戶口簿(16周歲以下無身份證可用戶口簿報名)去常住地區招生考試辦公室報名。每門課程30元。2,先在省自考網上報名,然後去報考點去確定(一般都是常住地區招生考試辦公室)交錢。第一次一定要去報考點交錢辦准考證,以後在交通銀行辦張交行卡在網上報考。3,自考的內容基本上是教輔《自考通》或《一考通》上的重點提示或原題,歷年試卷上的考點很多重復考,比較有規律,平時多做教輔習題,考前多做歷年試卷和模擬試卷,過關不成問題。4,如果中學基礎差就報:行政管理,法律,漢語言文學,學前教育等無數學的專業,這些專業是自考高過關率專業,很多隻有初中基礎的考生都已過關拿證。5,從2014年開始,湖北省一年就三次(四月,七月,十月)。有的地方是兩次。6,一般一次四門全部報滿最好。7,自考的難度無法與普通高考和中考相比,基礎差的考生報無數學的專業應該可以過關。8,專科和本科可以一起考,考專科是無任何限制的,但是辦本科畢業證必需要有專科畢業證。
考試規律總結
1,自考的內容就是教輔《自考通》或《一考通》上的重點提示或原題。多做教輔習題。
2,自考歷年試卷上考點有些重復考,最近四年的試卷要多做。模擬試卷要多做。
3,考試前三周死拼教輔。光看教材效果不顯著,多關注教輔才是關鍵。
4,考試難度大的題目佔百分三十不到,將簡單題和中等題掌握就行了。
5,如果是記憶的話:將每段話的第一句強記住,後面的內容掌握大義即可。文科和理科有區別的,文科宏觀性強。只要你答題不跑偏,大義寫對就可撈分。
6,多項選擇實在拿不了主意:ABCDE全選滿,總能碰對幾分。
7,考前三周反復做《自考通》或《一考通》,記住重點提示和習題。模擬試卷和歷年試卷上的題目每天做一套,力爭全面掌控。
最牛自考生(兩個完全自學者)
2002年3月19日,14歲的上海少年丁磊,8歲開始自考.經過6年的艱苦奮斗,終於拿到了山東大學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的本科文憑,成為我國目前年齡最小的自考本科生(煙台日報2002.3.22) 當我們連夜趕到上海,向他表示祝賀時,見他又在捧著一本厚厚的英文版《編譯原理技術與工具》,准備他的下一步計劃——考碩攻博。我們在他8平方米不到的寒舍里,聽他成長的故事。
2004年3月,14歲的隴原少年王大可,以優異的成績考取了北京大學數學科學院2004屆基礎數學碩士研究生。他因此成為北京大學歷史上年齡最小的研究生,被國內許多媒體稱為「神童」。全國最小自考生考上北大研究生[4]全國龐大的自考生大軍中,年齡最小的是王大可:小學僅上了一個月,9歲自考本科,14歲考上北大碩士研究生。
驚嘆之餘,不少人難免心存疑惑:他是如何完成中、小學教育的?他有本科文憑嗎?
天資聰慧但卻從小體弱多病的王大可,直到8歲才上小學一年級。入校沒多長時間,他竟然向班主任提出:直接參加六年級的數學考試!在眾人懷疑的目光中,他按規定的時間答完了六年級的數學試卷,獲得滿分。
原來,在父母親的輔導和刻苦自學下,大可6歲時就學完了小學數學,7歲時學完了初中數學,8歲時學完了高中數學,用當年高考滿分150分的數學試題測試,他得分146分。
從9歲起,王大可結束了只有個把月的正規學校生活,開始踏上了自學考試之路。到今年6月,王大可通過了自學考試數學專科和本科的全部課程,數學專業課程的成績都在80分到95分,公共課程的考分在64分與78分之間。
2004年5月21日,在西北師大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舉行的本科論文答辯中,王大可的畢業論文「傳染病數學模型的建立與分析」獲得了85分的較高分。專家在他的論文上寫下了這樣的評語:論文中數學模型建立正確,推理清晰,語言表達明確,是一篇相當不錯的本科論文。
北大讀研
[5]
王大可2004年北大讀研時[6]
2004年9月6日,王大可到北大已經快半個月了,已接受了校內和校外的好幾家媒體的采訪。「一見報,就帶來了很多麻煩,以前我就是學習,後來我們樓上的人也開始關心這事了。」他說,接受媒體采訪後,周圍的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也給他帶來了很多麻煩。
王大可爸爸也擔心孩子接受媒體采訪會影響學習,「現在的學習壓力很大,接受媒體采訪會對孩子的成長和學習都不利。」因怕王大可不會照顧好自己,他爸爸已經在北京呆了半個月了。同時,也限制跟大可在一起的時間,每天只在晚上7時左右陪上王大可半個小時左右,「就是想鍛煉一下他的獨立能力。」
到北京大學讀研是大可的願望。這次他參加北大研究生考試,原本是想為明年正式考試做准備,沒想到順利過關。考慮到王大可年齡尚小,數學學院專門為他制訂了培養計劃。
❺ 求經濟法法庭模擬劇本
審判長:無;主審法官(審判員):XX;書記員:XXX;書:請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入庭就坐;書:查明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到庭情況,核對證件;書:原告是否到庭?;原:到庭;書:原告訴訟代理人是否到庭?;原代:到庭;書:被告是否到庭?;被代:到庭;書:原、被告是否有證人出庭作證?;原:沒有;被:沒有;書:請肅靜,現在宣布法庭紀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庭規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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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 無
主審法官(審判員):XX
書記員:XXX
書:請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入庭就坐。
書:查明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到庭情況,核對證件。
書:原告是否到庭?
原:到庭。
書:原告訴訟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代:到庭。
書:被告是否到庭?
被代:到庭。
書:原、被告是否有證人出庭作證?
原:沒有。
被:沒有。
書:請肅靜,現在宣布法庭紀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庭規則》的規定,下列人員不得旁聽:未成年人(經法院批準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者;其他不宜旁聽的人。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旁聽人員必須遵守下列紀律:
(一)未經審判長許可,不準錄音、錄像和攝影;
(二)不得隨意走動,未經審判長許可,不準進入或退出審判區;
(三)未經審判長許可,不得發言、提問,發言提問時不準使用侮辱性、攻
擊性語言;
(四)不得鼓掌、喧嘩、吵鬧和實施其它妨礙審判活動的行為;
(五)證人到證人室聽候通知,不得參加旁聽;
(六)所有人員庭審期間禁止使用行動電話、傳呼機、對講機等通訊工具;
(七)所有人員庭審期間禁止吸煙。
對於違反法庭紀律且不聽勸告的,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可以口頭警告、訓誡,也可以沒收錄音、錄像、攝影器材,責令退出法庭或者經院長批准予以罰款、拘留。
對哄鬧、沖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等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拘留。
書: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就坐。
審:請坐下。
書:報告審判員,原告宋淑峰、被告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敵支公司法定
代表及訴訟代理人已到庭,庭前准備工作就緒,可以開庭。
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現在核
對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基本情況。首先核對原告方的基本情況。原告請報上你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職業、住所、身份證號等基本情況 原:
審: 原告的委託代理人,請報上你的基本情況
原代: 代理許可權:一般代理。
審:下面核對被告方的基本情況,被告法定代表,請報上你的姓名、性別、出生
年月、住所地,身份證號。
被:
審:被告委託代理人,請報上你的基本情況。
被代:* 代理許可權:一般代理。
審:核對完畢後詢問各方當事人對於對方出庭人員有無異議。原告有無異議。 原:無異議。
審:被告有無異議。 被:無異議。
審:經審查,原告123和委託代理人、被告昌邑市華星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和委託代理人符合法律規定,可以參加本案庭審活動。杭州市人民法院今天在此就原告123與被告中被告昌邑市華星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資格確認和公司盈餘分配權一案進行公開審理,現在宣布開庭。
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條的規定,
本案由審判員***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審判員***組成合議庭適用普通程序進行公開審理,書記員***擔任本案記錄。
審:下面告知訴訟權利和義務。
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
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民事訴訟當事人有以下訴訟權利和義務:
(一) 有就案件事實進行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二)有委託代理人,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的權利。
(三)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反駁原告訴訟請求,
有權提起反訴;
(四)雙方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未經審判長同意
不得擅自發言;
(五)原告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訴處理,被告未經法庭許可中
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六)雙方當事人有義務自覺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並
按規定繳納訴訟費用。
審:原、被告是否清楚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
原:清楚了。
被:清楚了。
審:在庭審過程中,當事人除享有以上訴訟權利以外,還有申請審判員及有關人
員迴避的權利。如果你們認為審判員、書記員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或者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可以提出事實或理由申請迴避。
審:原告是否申請迴避?
原:不申請。
審:被告是否申請迴避?
被:不申請。
審:雙方什麼時候受到開庭傳票?
原:三天前。
被:三天前。
審:原、被告在三天前收到開庭傳票,符合法律規定,可以繼續開庭。現在圍繞
雙方爭議的事實進行法庭調查。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反駁對方的主張的,也應提供證據或說明理由。
審:先由原告陳述訴訟請求、事實及理由。
原:2001年11月,昌邑市鐵礦改制為{公司0}(以下簡稱華星公司)。華星公司是由原告
姜光先等49名股東共同出資成立,注冊資金為50萬元,其中原告姜光先出資14萬元,占注冊資本的28%。華星公司分別於2004年3月、2004年7月、2005年5月進行了三次公司盈餘分配,再加上2005年下半年應分配而尚未分配的公司盈餘,原告應得88萬元,但是被告沒有向原告支付。自被告公司成立以來,還按月息2分支付股權利息,被告也未向原告支付。為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1)被告支付原告公司盈餘分配款(分紅)88萬元;(2)被告支付原告股權利息款12.88萬元(自2001年11月至2005年9月);(3)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4)確認原告的股東資格
審:下面由被告答辯。
被:(1)原告在被告處的投資是原告挪用國家的資金注入的,是犯罪行為,因而原告不能
享有股權;(2)本案應屬確認之訴,而不應為給付之訴;(4)原告自始至終沒有取得股東資格,不能分取紅利,原告主張的股金和利息請求無事實依據,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審:現在雙方當事人就爭議的焦點進行舉證、質證。舉證方應將證據的出處、證
據的名稱及證明目的逐一表述,質證方圍繞證據的三性及證據證明力的大小簡要闡述自己的觀點。所有證據應在質證階段出示,否則本庭不予認定。先由原告向法庭舉證。
審:首先由原告出示證據。
原代:1華星公司工商登記材料,其中原告姜光先出資14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28%;2華星公司設立時的公司章程,其中載明原告姜光先是股東之一。
審:下面由被告進行質證。
被代:無異議
審:對原告出示的證據,被告無異議的本院予以確認,有異議的待後予以確認。 審:下面由被告舉證。
被代:.1:2003年6月2日,山東省昌邑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證實原告姜光先投入到華星公司的資金14萬元系挪用應屬於華星公司的資金,昌邑市人民檢察院已從姜光先個人處追繳全部14萬元贓款
2.昌邑市體改委和經貿局文件,證實因姜光先已構成犯罪,不能再擔任董事長,取消其股東資格,由其他人認購其14萬元出資;
3.華星公司股東大會決議,證實39名股東(無原告姜光先)出席會議,以舉手錶決方式一致通過了股東大會決議,因其14萬元屬於挪用的企業資金,所以不享有股權,取消其股東資格,並推選趙安會為新的董事長;
4.華星公司提供的三個股東的出資證明書
審:原告可以對被告提供的證據進行質證。
原代:我方對於被告提供的第2和第3點證據有異議,被告方無權取消原告的股
東資格。
審:對被告出示的證據,原告有異議的待後予以確認。
審:原被告雙方還有什麼證據需要補充的嗎?
原、被:沒有了。
審:針對原被告出示的證據,其中沒有異議的部分,本院予以確認;對於存有異
議的部分,待本院進一步審查後再予以確認。法庭調查到此結束。
審: 下面進行法庭辯論。在法庭辯論開始前我院根據法庭調查的情況總結了如下兩個案件爭議焦點:(1)原告姜光先是否還具有被告華星公司的股東資格?(2)原告姜光先主張的分紅和股權利息應否支持?原被告對於上述總結的爭議焦點有無異議?
原代: 沒有。
被代:沒有。
審: 下面由原被告雙方圍繞爭議焦點進行辯論。首先由原告發表辯論意見。 原代: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山東天航律師事務所接受姜光的委託,指派我作為其訴訟代理人我們認為,原告姜光的請求有充分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請求法院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主要理由如下:
❻ 如何快速學經濟法
楊紫煊主編的經濟法也是自考的教材,我考這門課時就把近10年真題做了一遍,自考365網有歷年真題但沒有答案,我就從教材中找出答案,先記憶簡答,論述,案例題,只記要點即可,這些題佔一半的分數,選擇題有的找不出答案,能記多少算多少,就是用做題溶解考點,知識點,那麼厚一本教材,你要是光看它,別說一個月,一年也學不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