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英語作文,我最崇拜的經濟學家
These days, people have seen much interesting reversal in the fortunes of what good and services are proced, how they are proced and how they are distributed globally. Whilst societies are much too concerned about price elasticity, recession and depression, the pillars who masterminded the entire economic system still dominate the center stage. Indeed, on the face of it, not only did they solve a problem that intrigued man for ages, but, more importantly, their theories literally opened the door to exploration of the proper allocation and use of available resources for the maximum satisfaction of human wants, otherwise known as economics.
I admire Adam Smith most, he advanced the idea of 「Absolute Advantage Theory」 which refers to the ability of a party to proce a particular good at a lower absolute cost than the other. He proposed two requirements in his system: the market must be free from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and competition must be in full range. He believed that procers, in order to earn profit, provide right goods and services as a consequence of market forces. Without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he further argued, a laissez faire environment is possible where competition exists to cater for organized proction to suit the public. Hence, an increase in public well being is inevitable. He introced the basis of the free market economy – competition would benefit both the procers and consumers. He concluded that the greater the competition, the greater the procers』 profit. According to him, when there is competition, the prices of commodity tend to decrease which result to more demands and thus would mean more profit.
『貳』 經濟學里的hold-up什麼意思請舉例說明一下 謝謝
hold up 是套牢的意思
Hold up Problem就是在日常生活經常碰到的問題。
比如你在一家公司上班,老闆和你都知道你放棄這份工作就很難找到其他工作(比如特殊行業的壟斷企業),那你就被holp住了,老闆就可以隨便欺負你-因為他比你有bargaining power。但如果你是一個在四大工作的很key很key的AIC,這項目沒你根本不行(理論上不太可能),而這個項目fee很高,沒這個項目經理都得掃地出門(更不可能),個么經理就被你holp住了。。
再比如一家企業是另外一家企業的當地唯一供應商,其他供應商都在地球另一邊,而有很多企業需要原材料,個么這些公司都被這個供應商holp住了。作者之後談到怎麼解決這種holp,比如和供應商合並,鋼鐵廠和煤礦廠合並,這樣holp就解決了,合並後就能形成更大效益(當然也要和合並成本做比較)
Holp Problem其實就是最原始的經濟學供需理論的衍生。一個東西買的人多了就漲價,賣的人多了就跌價。審計再難做只要做的人多了老闆就可以欺負你。。要不被holp,要麼你就多找買家,make urself more desirable,要麼你就增強自己的實力,使technique和你一樣強的人變少。
In economics, the hold-up problem is a situation where two parties (such as a supplier and a manufacturer or the owner of capital and workers) may be able to work most efficiently by cooperating, but refrain from doing so e to concerns that they may give the other party increased bargaining power, and thereby rece their own profits.
For example, imagine a scenario where profit can be made if agents X and Y work together, so they form an agreement to do so. The hold-up problem occurs when X might not be willing to accept that agreement, even though the outcome would be Pareto efficient, because after X buys the necessary equipment, Y would have bargaining power and might decide to demand a larger proportion of the profits than before. The source of Y's power lies in X's investment. Since X is now deeply invested in the project, but Y is not, X stands to lose money, should the deal not be completed, but Y has no such risk. Thus, Y has some bargaining power that did not exist before X's investment. In the extreme, Y could demand 100% of the profits, if X's only alternative is to lose the initial investment entirely.
One way to avoid the hold-up problem is for the firms to merge, a tactic known as vertical integration, or to enter vertical agreements, e.g. an agreement with a non-compete clause.
A hold-up problem inherent in binary software transactions has been proposed as one of the reasons for the success of open source software.
附一篇文章
「Hold-up」問題的動態治理
——一一種實驗經濟學的視角
摘要:
關鍵詞:不完全契約實驗經濟學分段融資產權要挾問題
Abstract:
Key words:Incomplete contracts , Experimental economics , Staged financing ,Property rights ,「Hold-up」problem
「Almost every economist would agree that actual contracts are or appear quite incomplete." (cf.Tirole Jean. ,1999 page 741)
「Each new stage of financing should therefore coincide with a significant development in the venture , such as a new patent , the final creation of a proct , a clearer view of the marketability of a proct , etc .」(cf . Darwin V. Neher , 1999, page 269)
第一章:研究目的與意義
1、1 介紹
本文主要通過實驗來考察分段投資(Staged investment)對「Hold-up」問題治理的可能性以及其實際效果。「Hold-up」問題的提出源於Williamson(1979,1985),以及Klein,Crawford,and Alchian(1978),故事展開如下:對於交易雙方,為維系這個交易順利進展,要求其中的一方在事前(Ex ante)作出了一個增進雙方關系的專用性資產(Specific investmnet)投資,即一旦投入這個資產,那麼這個投資是不可收回的,是沉沒成本。事後(Ex post)雙方將對交易條款進行談判,而恰恰是這個條款將影響專用性資產投資方的收益,由於不可能詳盡地羅列交易條款,或者無法完全預見到將來可能出現的種種不確定情況(Every possible contingency),也就是交易成本學派所謂的存在交易成本,導致談判所達成的契約是不完全的,這樣的契約在法庭上是不可證實的(Not verifiable),因此不具有完備可執行性。這樣的契約性狀就會影響專用性資產者的投資激勵,導致事前投資不足。
在Coase(1937)的論文中提出企業與市場的兩分法,Alchian&Demsetz(1972)針對其提出了市場與企業都是契約的觀點,並提出了如何有效治理「團生產」的問題,其中涉及到的一個經典思想,即「充分激勵原則」:在團生產中,若要實現有效的激勵,那麼其中的任何一成員作出一邊際投入,其事後必須獲得此投入的全部邊際收益。Holmstrom(1979,1980)同樣表達了這一思想,並提出了「N+1」的激勵悖論,因為在團生產中要實現充分激勵,除非監督者(即「1」)不參與團生產事後收益的分配,否則「N+1」組成一團隊將不滿足整體預算約束平衡條件。
「Hold-up」問題的討論也應該受這一古典思想的影響,由於資產是專用的,那麼事後會產生可侵佔性准租(appropiable quasi-rents),注意可侵佔性一詞,它的等價含義,即你一旦投入專用性資產,事後產生的准租相當於流入了Barzel (1997)所說的「公共域」(Public domain),只要對方存在機會主義,那麼事後准租就會被侵佔(對己方而言是「套牢」,對另一方而言是「要挾」,為了統一表述,我們翻譯成「鎖定」),也就是專用性資產的投資者不能獨享事後的准租,也就是不滿足「充分激勵原則」,那麼預期到這一點就會導致事前投資不足。但從經濟學的角度講,上述最重要的問題不是套牢或者要挾問題,而是投資不足問題,因為只有後者影響效率,前者只是在事後分配的時候產生問題,即投資收益被侵佔,或者存在一方對另一方的「私人掠奪」。當然兩者關系還是十分緊密的,正因為存在私人掠奪,所以導致事前投資不足,但有時候即使存在私人掠奪,事前還是存在有效投資,這正是市場的力量,正是行為經濟學,實驗經濟學對新古典經濟學的貢獻,所以把「鎖定問題」與「事前投資不足問題」相分離,更關注「事前投資不足問題以及治理機制」,才是清晰分析問題的正道。
1、2 案例闡述與研究目的
「Hold-up」問題之所以產生,更明確地說,投資不足問題之所以產生,是由於專用性投資者無法保證自身在事後的談判中享有一定的足夠份額的投資回報。其實這種「Hold-up」問題在現實個人生活中,企業內外,政府活動,乃至民主國家的憲政起源上都廣泛存在著,它們之間的不同只在程度與范圍上的差距。
在一個家庭內部關於撫養小孩這個決策上,夫妻雙方一般而言,總是妻子放棄工作而做全職媽媽,照顧幼小的寶寶,這就可被看作是作出了一項專用性資產投資,盡管這項投資能增進夫妻關系的價值,但也因此造成妻子由於收入的降低而導致談判地位的弱化,丈夫可能依賴自己的高收入來增進自己的談判能力,具體表現在家庭的「話事權」上,甚至表現在家庭暴力上,那麼作為理性的妻子預見到丈夫的這種機會主義行為,就可能減少其在撫養寶寶方面的投入,可能並不完全放棄未產之前的高薪的工作。(cf. Oosterbeek et al , 2003)由於涉及到家庭內部的經濟決策,又無法剔除夫妻雙方的感情因素,有可能存在撫養孩子而提高妻子的談判地位,所謂「母以子貴」,即使真的在撫養孩子問題上存在事前投資不足問題,但對於這樣的事前投資不足的微觀數據的採集也是相當困難的,所以在這樣困難的實證情況下,即使真存在家庭「Hold-up」問題,也會被經濟學家所忽視。
在上下游企業之間的采購活動中,或者在政府的采購活動中,同樣存在「Hold-up」問題,經典的案例莫過於「費雪車身」(中文版詳見Masten , 1996;第8章)。在政府的采購管理中,都會意識到承包商那裡存在機會主義行為,特別是「大宗買入」(Buying in)被看作是一個具有潛在危害性的明證,一旦發生「大宗買入」,雖然當下價格實惠,但由於購入成套大型設備,實施大型工程,政府就會做專用性資產投入,就會刺激後續「大宗買入」,從而被承包商所要挾。由於資產變得更加專用,更多可侵佔性准租金產生時,契約的簽訂成本就會大大高於縱向一體化成本,因此企業間就可能更趨向於縱向一體化,至於政府的次級承包商將成為其一個部門,更趨向於國有化。但日本組裝企業與零部件生產企業之間很好地解決了專用性投資問題。組裝企業同時授權多個零部件企業進行零件的設計、加工與製造,並及時地將多個零部件企業各自設計生產產品的優缺點回饋給所有的零部件企業,鼓勵他們之間的競爭,從而可以很好地激勵專用性資產的投資。同時,零部件企業設計、生產的產品,對組裝企業也是非常關鍵的,並且直接決定了組裝企業的設計、生產周期,因此,組裝企業也不好隨便更換供貨商(進一步,流行的商業規則也不允許他們隨便更換供貨商)。組裝企業進行新產品的設計、生產,也需要投資專用性資產。因此,存在零部件企業對組裝企業的「Hold-up」問題。在穩定的供應關系下,組裝企業和零部件企業之間可以進行多次談判,很好的解決了專用性資產投資不足的問題。(加腳注)
中國當下創業時興,在創業初期,具有潛在企業家氣質的創業者碰到的普遍大難題是融資困難,盡管擁有相當不錯的Idea,或者說擁有優質的「人力資本」,但無法同實物資本(Physical assets)相結合也是無濟於事。創業融資困難,一方面的確是由於創業資本(Venture Capital)的收益高度不確定性以及外部投資者與創業者信息高度不對稱,導致產生相當高的監督成本,或者籠統地說是交易成本;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在外部投資者與創業者之間也普遍存在「Hold-up」問題:一旦外部投資者作出這樣一個沉沒投資,那麼無法保證創業者作出一個可置信的承諾,使外部投資者除了收回投資還略有利潤,外部投資者預見到這一後果就會事前投資不足,甚至對有些項目不作投資。(詳見Debt contracts的討論,Hart and Moore,1994)
資產專用性投資在現代生產製造中相當重要,這種投資能增進交易的增值,間接影響整體的經濟發展與經濟增長,正因為有了專用性資產,才產生了長期契約對短期契約(或者說現貨市場,Spot market)的替代,進一步升級到縱向一體化。從傳統的視角來看,資產專用性投資,或者說「Hold-up」問題,一般可看作是企業理論的立論基石,在經濟學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從上面的案例來看,「Hold-up」問題不僅存在於現代生產製造部門,還存在與家庭內部,甚至國家層面,可解釋國家掠奪與憲政起源(North and Weingast ,1989)。既然「Hold-up」問題如此普遍與重要,我們就應該探尋各種有效治理「Hold-up」問題的機制,從宏大方面而言,我們的研究能給轉型期的中國經濟以指導,使中國的市場經濟有效地運轉起來;從微觀方面而言,我們能夠給數以千萬計的創業者解決融資問題提供啟示,使創業期的融資難問題能有效解決,實現人力資本與實物資本的有效結合。
本文接下來的部分組織如下:第二章,我們進行現有的文獻綜述,主要從治理「Hold-up」問題的理論與實驗設計兩方面出發,展示現有成果的精彩部分以及一些不足之處;第三章,整合各種「Hold-up」問題動態治理機制,提出一個簡約的模型介紹與分析;第四章,對簡約的「Hold-up」問題動態治理機制進行原創性的實驗設計與驗證,通過實驗檢驗模型的合理部分與不足之處;最後部分是結語以及對未來研究的展望。
第二章:文獻綜述
2、1 治理「Hold-up」問題的理論
A、組織補救(Organizational remedies)視角
續Coase之軌的學者認為,由於無法對事前專用性資產的投資者的投資額度和事後的准租金進行契約化,也就是說市場機制無法避免交易成本,那麼治理結構的選擇就是以最小化交易成本為目標,根據不同的交易帶來的交易成本匹配不同的治理結構。一般而言,當市場或者討價還價的成本較高時,有效地措施應該是組織補救,Klein et al(1978)和Williamson(1979)所提出的組織補救方式就是縱向一體化。既然縱向一體化能大大降低交易成本,防止機會主義行為,但現實世界的企業規模並不全都趨向於超級龐大,而且中小企業越來越多。GHM理論,也叫產權視角(模型的清楚表述參見Grossman and Hart ,1986;Hart and Moore,1990),認為治理事前投資不足,通過將初始契約外的無法契約化的資產控制權配置給影響未來收入流較大的一方(即0/1分布),確保在次優條件下實現最大化總剩餘的最佳所有權結構(加腳注,交易時序圖)。GHM模型重要假設為:I,C(I,w),V(w)對契約雙方來說是對稱信息,但對第三方而言是不可證實的;交易雙方都沒有外部選擇權,沒有談判成本、沒有貼現,並且根據納什談判解以1 :1分享事後總剩餘(在Hart and Moore,1990的論文中作了修改,以夏普利值分配),也就是說事後討價還價的結果獨立於事前沉沒成本的投資。這些假設條件都有放鬆的餘地,為以後的理論發展與實驗設計提供了機會,事實上大量的行為、實驗論文都基於假設的放鬆。
B、契約治理的視角
在一方作出投資決策之前,雙方能就交易量達成一個契約,那麼事前投資不足問題可能得到解決,也就是不需要組織補救方案。關於契約的治理,涉及到機制設計,主要有三個方向,一個是Mechanism design contracts ,代表論文是Rogerson(1992);一個是Specific performance contracts,主要體現為Aghion et al.(1994);一個是Option contracts,主要源於Noldeke & Schmidt(1995)。關於機制設計的學者認為,交易雙方可以通過契約來達致有效投資,至於這樣的契約須滿足如下條件:一方面契約能影響一方的外部選擇支付(Status quo payoffs),另一方面在談判階段給予另一方以完全的談判權力,使得其對事後剩餘擁有剩餘控制權(Resial rights)。(具體證明參見Che and Sakovics,2005)機制設計的論文從傳統理性選擇模型出發,設置狀態滿足參與約束、激勵兼容約束等,而排除了行為因素,一般這些設計的復雜機制在現實中未必具有可操作性。
C、法律的視角
一個是法律干預的視角,主要對造成契約不完全因素的應對,因為契約的不完全有很重要的一個假設是:I,C(I,w),V(w)對契約雙方來說是對稱信息,但對第三方而言是不可證實的,那麼法律強制干預一般主要集中在對可證實要件的硬性規定等;另一個就是賠償視角,一般區別這類文獻很明顯,經常會在標題與摘要中出現「Nuisance suits 」,「Legal remedies」等字樣,一種是期望損失賠償(Expectative damages),一種是信任損失賠償(Reliance damages),主要區別就是賠償收益外,是否還要把沉沒成本也考慮進去,這可以算作法經濟學在「Holp」問題上的應用。
2、2治理「Hold-up」問題的實驗設計
A、外部選擇的考察
最初對「Hold-up」問題進行實驗分析的源於Hackett(1993),他主要的目的是檢驗這樣一種可證偽的假說(Testable hypothesis):事後討價還價的分配結果獨立於事前的沉沒投資。一般而言,對於「Hold-up」問題,主要對事前投資不足誘因的探索,但Hackett(1993)另闢溪徑,反奏琵琶,主要考察事前的專用性投資是否影響事後聯合剩餘的分配,以及如何影響事後聯合剩餘的分配。通過實驗經濟學的方法,拒絕了以上的假說,即事後剩餘分配與事前沉沒成本投資的無關性。然而,Hackett實驗設置的弱點在於交易雙方在事前都要進行沉沒投資,跟公共產品提供實驗類似,偏離了雙方不對稱投資的現實模擬,跟先前的理論模型假設背離。
Oosterbeek,et al.(2003)對Hackett(1993)的實驗作了改進,設置了兩個不同角色的參與者,一個是沉沒成本投資者(以下簡稱S),一個是事後剩餘分配者(以下簡稱B),事後的分配規則採用最後通牒博弈,即對B提出的Offer,S可選擇接受與拒絕,一旦S選擇拒絕,則談判破裂,雙方獲得的支付為外部選擇支付(Outside payoff)。在實驗中,Oosterbeek等人設置了不同的外部選擇支付,一般都偏向B的支付高於S的支付。當B的外部支付較低時,一般S會選擇較大的投資,而B也會出較公平的Offer;但當B的外部支付越來越大,即使S選擇較大的投資,B的Offer也不會趨向公平。這個實驗的結果還是偏離了傳統的理論預測,B的Offer會比預測的更慷慨,但這種慷慨經不住其外部選擇的增大,也就是說,外部選擇對「Hold-up」問題的治理是有影響的,但GHM模型卻假設交易雙方不存在外部選擇,Oosterbeek,et al.(2003)的成果是在放鬆GHM模型的假設上所實現的。
B、分配機制的考察
對於事後剩餘的分配機制一般有幾種設置,一是可設置成雙向拍賣(Doubleauction)機制:對於事後的總剩餘,雙方提交一個要求的數量,加總後若總數量超過總剩餘,則談判失敗,外部選擇為零,若不超過,則執行分配,實際上是個協調博弈;一是可設置成最後通牒博弈(Ultimatum bargaining)機制:對於事後總剩餘,其中的非投資方為提出Offer者,若投資方接受Offer,則執行分配,若拒絕Offer,則談判破裂;一是可設置成獨裁博弈(Dictator game)機制:對於事後的剩餘,其中的非投資方提出Offer,但投資方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唯一的選擇是接受。
Ellingsen, T. and Johannesson, M.(2004a,2004b)對前兩種機制進行了實驗設計與分析,一般博弈論預測的精練子博弈納什均衡(SPNE)為:在第一階段,投資方選擇不投資;在第二階段,非投資方提出要求自己得到接近總剩餘的份額。即使對於事前存在交流,也就是「空談博弈」(Cheap talk)的情況下,博弈論預測仍為上面的SPNE。Ellingsen, T. and Johannesson, M.(2004a,2004b)中設置了三組被試(Treatments):一是事前無交流,二是投資者事前發無成本信號,三是非投資方事前發無成本信號。實驗結果顯示,對於事前無交流組,事前投資較低,協調困難;而在兩組存在事前交流的組中,事前投資相對上升,而且成功協調比例上升。他們的實驗還顯示,在投資方發信號組的協調成功率低於非投資方發信號組,一個可能的解釋:可能投資方過分擔心非投資方的非理性行為,也就是「將心比心」比較困難,今後跟進的實驗可以在分離這種干擾上下工夫。至於協調博弈與最後通牒的不同設置,顯示的不同結果主要在於:在存在事前交流組中,協調博弈設置組的投資比例高於最後通牒的設置組(80%同60%的區別),一個可能的解釋是協調博弈存在多重均衡解,可能更好地解決「Hold-up」問題。暫時未看到獨裁博弈的設置,今後可以把獨裁博弈設置也加進去與現有機制相比較。
C、信息因素的考察
就上面的實驗而言,沉沒成本、事後總剩餘都是可觀察信息,但現實情況可能未必如此,這類信息可能為私人信息,而且參與者的效用函數若是採用Fehr,et al.(1999)等人的設置,還得考慮,不公平厭惡系數ai和bi是否為私人信息。Ellingsen, T. and Johannesson, M. (2004c)就進行了這樣的設置,只是將事後總剩餘仍設置為公共信息,事後的分配機制為最後通牒,特別注意的一點,這里的事後分配是投資者提出Offer。如果依照理性模型預測,無論沉沒成本是否為私人信息,都不影響同樣的SPNE的產生。但考慮參與者的公平因素,結合Fehr等人的效用函數設置,那麼上述信息成為私人信息,行為結果就不同了。一般低成本的投資者會攫取信息租金(Rent extraction)(關於契約理論或者激勵理論的完整介紹參見Salanie, B. ,1997),實驗顯示很多低成本的沉沒投資者一般偽裝出較高的沉沒成本,因此會傾向於提出更富侵略性的Offer,一般也能獲得事後更大的剩餘,但這種富有侵略性的低成本的投資者唯一的擔心是交易對方的公平心態,因此也有一個對對方不公平厭惡系數ai會有一個大致的信念。不過這樣的實驗設計,偏離了「Hold-up」問題的主旨,使沉沒成本成了一種類型,具體不是考察事前投資不足及其治理,而將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參與者的公平上。不過給我們一個啟示,就是考察在公平因素干擾下的參與者的異質性,即參與者中,既存在強公平傾向的,又存在完全自私不考慮別人收益的,而且這種異質性偏好為私人信息,那麼對於各種分配機制如何影響事前的投資,也就是說公平因素與異質性偏好的考慮對事前投資不足的治理有什麼影響,這也可以是我們未來研究的方向。
『叄』 經濟學中獨角獸什麼意思
1、獨角獸概念誕生於美國,是風投界的專業術語。特指那些創辦少於10年,且估值在10億美元以上的科技公司。
2、其命名的意義特指,這些創業公司帶來的價值、能量,就像神話傳說里的獨角獸一般稀有珍貴。
拓展內容:
獨角獸為神話傳說中的一種生物,它稀有而且高貴。美國著名Cowboy Venture投資人Aileen Lee在2013年將私募和公開市場的估值超過10億美元的創業公司做出分類,並將這些公司稱為「獨角獸」。
然後這個詞就迅速流行於矽谷,並且出現在《財富》封面上。所謂「獨角獸公司」是指那些估值達到10億美元以上的初創企業。Lee發明獨角獸概念的時候,她描繪的是一個具體歷史條件下的情形。在2003到2013年間,就只有39家公司從6萬多的競爭者中脫穎而出,實現了估值達到10億美元+。
2017年12月,胡潤研究院發布《2017胡潤大中華區獨角獸指數》,大中華區獨角獸企業總數達120家,整體估值總計超3萬億;北京成為獨角獸企業最多的城市,占上榜企業總數45%,其次是上海、杭州和深圳。螞蟻金服、滴滴出行、小米公司估值占據前三。榜單結合資本市場獨角獸定義篩選出外部融資且估值超十億美金(70億人民幣)的優秀企業,數據截止日期為2017年11月30日。
『肆』 計量經濟學里IV ils 2sls 分別是說什麼估計方法
IV: 工具變數法
Instrumental Variables
ILS: 間接最小二乘法內
Indirect Least Squares
2SLS: 二階段最容小二乘法
2 Stage Least Squares
『伍』 威廉姆森交易成本經濟學的主要觀點
交易成本經濟學概述 交易成本經濟學(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TCE) 交易成本經濟學(TCE),是新制度經濟學當中惟一在實證檢驗方面成功的領域。 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在交易成本經濟學的發展過程中作出了傑出的貢獻,交易成本經濟學是融法學、經濟學和組織學為一體的、新穎的邊緣學科。 以威廉姆森為代表的交易成本經濟學。他們認為,市場運行及資源配置有效與否,關鍵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交易的自由度大小,二是交易成本的高低。他們認為交易成本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按照威廉姆森的觀點,科斯定理的核心是交易成本。由此,科斯定理可被定義為:只要交易成本為零,那麼,初始的合法的權利配置對於資源配置的有效性是無關的。這就是說,只要交易界區是清晰的,資源配置就能有效。根據這種定義來解釋上述科斯所舉的案例,他們認為,糾紛解決的結果如何取決於火車主和農場主的交易成本比較,如果火車主是一個人,而鐵路沿線的農場主有很多個,那麼農場主之間達成協議的交易成本便會遠遠高於火車主進行談判的交易成本,這樣糾紛就難以得到合理的解決,外在性無解。相反只有在農場主個數減少,使得雙方的交易成本相當時,才可能有效地解決糾紛,克服外在性。在這里,產權界區的明確,法律的制定和實施,體制的完善與政策的推行等等,都是以降低成本為目標的。換言之,產權界區的明確等措施是降低交易成本的基礎,也是減少交易摩擦的潤滑劑。基於這種認識,交易成本經濟學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轉向了企業組織理論。G.斯蒂格勒、張五常等產權理論研究者對科斯定理的解釋與威廉姆森一致,都屬於交易成本經濟學的解釋。[編輯本段]什麼是交易成本 新制度經濟學的顯著特徵是堅持交易是有成本的。這一特徵使新制度經濟學比其他經濟學更為現實,因為人們在進行經濟活動時,總是面臨著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完全,這就使人們不可能象新古典理論所設想的那樣在無交易成本的情況下進行決策。 交易成本是新制度經濟學的核心概念,也是近十幾年來西方經濟學中出現頻率最高的幾個概念之一。一.什麼是交易(概念) 威廉姆森是這樣定義交易的: A transaction occurs when a good or service is transferred across a technologically separable interface (技術上不同的界面). One stage of activity terminates and another begins.(1985.1) 根據這種理解,交易限於這樣一些情形:資源在「交付」(delivery)這一物理意義被轉讓。這種交割可以發生在企業內,也可以發生在不同的市場之間。因此我們可以稱為企業內部交易和外部交易,以及市場交易。這種交易主要是由分工造成的。 企業內部交易可以用亞當·斯密(1776)的制針例子來說明。在那裡,制針需要許多步驟的工藝,每個工人只從事一部分工藝,他們相互合作。這種合作就是一種交易。 舊制度經濟學的代表人物康芒斯(1934,58)提出了另一個交易概念:他認為交易「are the alienation(讓出) and acquisition(獲取) between indivials of the rights of future ownership of physical things」. 可以看出,康芒斯的交易也涉及到資源的轉讓,但他的轉讓卻是法律意義上的,是法定產權的轉讓。 法律意義上的和物理意義上的交易實際上是相互聯系的。但在分析交易成本時,我們發現,把這兩種意義上的交易看成是反映了資源轉讓或經濟交易的兩種不同的類型。 在關於制度的經濟分析中,關注的目標不只是經濟交易,還包括一些其他的社會行動。因為這種社會行動是建立、維持或改變社會關系所必需的,因而很重要。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經濟交易是一種特殊的社會交易。這就是說,社會行動是形成和維持制度框架所必需的,而經濟活動就發生在這樣的制度框架內。這里涉及到正式和非正式規則以及實施機制。政治交易看起來特別重要,因為必須說明政客、官僚和利益集團之間的交易,並考慮這些集團對於行使公共權威而進行的討價還價和計劃。還要考慮的是官員們以司法行政形式行使的日常政治權力。 根據威廉姆森(1979,239)的看法,經濟和政治交易都具有下列三個關鍵特徵:一是不確定性;二是交易發生的頻率;三是進行特定交易投資(transaction-specific investments)的程度。新古典經濟學家早就認識到不確定性對交換的影響,但它沒有注意到交易頻率和特定交易投資的重要性。在新制度經濟學中,交易的這三個方面都被看成是對經濟行為有重要影響。二.交易成本的定義 狹義交易成本是為履行契約所付出的時間和努力。在某種條件下,這種交易成本可以非常高,以至阻礙市場交易的實現。 廣義交易成本是為談判、履行合同和獲得信息所需要運用的全部資源。威廉姆森在1985年出版的《資本主義經濟制度》一書中對交易成本作了更明確的規定,並將其區分為「事先的」和「事後的」兩類。事先的交易成本是指「起草、談判、保證落實某種協議的成本」。在簽訂契約關系時,交易關系的當事人都會對未來的不確定性產生困擾,因此需要事先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而在明確這些權利、義務和責任的過程中是要花費代價的,這種代價的大小與某種產權結構的事先清晰度有關。事後的交易成本是交易已經發生之後,它可以有許多形式: (1)當事人想退出某種契約關系所必須付出的費用。 (2)交易者發現事先確定的價格有誤而需要改變原價格所必須付出的費用。 (3)交易當事人為政府解決他們之間的沖突所付出的費用。 (4)為確保交易關系的長期化和連續性所必須付出的費用。 交易成本涉及到實際資源的消耗,也就是說進行上述社會交易(包括經濟交易)都需要資源。因此,阿羅把交易成本定義為「經濟體系運行的成本」(1969, 48)。但除了這種日常成本以外,交易成本還包括建立、維持或改變一個體系的基本制度框架的成本。因此,相對於正式制度來說,我們可以說,交易成本來自建立、維持和改變下列方面的成本: (1)法律意義上的制度(憲法和民法); (2)權利意義上的制度(如根據自願協商的勞動合同而產生的具體索取權)。 此外,由於存在與基本的正規制度運行相聯系的非正式活動,也會出現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的典型例子是使用市場的成本和在企業內行使發號施令的權利的成本。其中前一種成本可稱為市場交易成本(market transaction costs),而後一種成本可稱為經理交易成本(managerial transaction costs)。此外,還要考慮的是運行和維持一個政府的制度框架而產生的成本,這種交易成本可稱為政治交易成本(political transaction costs). 這三種交易成本又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說明:一是「固定」交易成本,即建立制度安排所進行的特定投資;二是「可變」交易成本,即與交易數量有關的成本。下面我們將進一步分析這三種類型的交易成本。三.市場交易成本 關於市場交易成本,科斯在1960年的《社會成本問題》一文中說得很清楚: In order to carry out a market transaction it is necessary to discover who it is that one wishes to deal with, to inform people that one wishes to deal with and to what terms, to conct negotiations leading up to a bargain, to draw up the contract, to undertake the inspection needed to make sure that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are being observed, and so on.(1960,15) 市場交易成本主要由信息成本和討價還價成本構成。信息成本顯然是重要的,但討價還價成本也不能低估。在現實生活中,信息是不完全的,市場存在不確定性,沒有一個決策者能夠立即知道或自動地知道誰會買賣一種產品或以什麼條件買賣。 一般來說,在完全競爭市場上也不會發生匿名交易。典型的情況是,潛在的交易對象必須相互搜尋對方。一旦這種有興趣的交易者相互接觸,他們就要了解更多東西。具體來說,包括交易對象是誰,他願意且能夠達成什麼協議。因此,要通過協商來找到有效率的交易,並確立具體的交換條件。交易也可能需要法律保障。由於可能會出錯,因而必須監督合約的實現。在某些情況下,甚至需要通過法律行動來執行合約。使用市場的代價可以更具體地分為以下三類:一是准備合約的成本(狹義定義的搜尋和信息成本);二是確定合同的成本(討價還價和決策的成本);三是監督和執行合同責任的成本。一、搜尋和信息成本 想在特定市場進行交易的個人必須搜尋適合的交易對象,搜尋過程不可避免地導致成本。這種成本之產生,是因為個人進行搜尋,直接需要支出,如廣告費、訪問潛在交易對象的費用等等。間接支出包括創設有組織的市場(如建立股票交易所、集市或周末市場等)等。此外還包括潛在交易對象之間交流信息的費用(如電話費、郵寄費等)、收集不同供應商關於同種商品價格的信息的費用,以及因檢驗和質量控制而產生的成本等。從理論上說,關於搜尋和信息成本的討論屬於信息經濟學的范疇,但在這里,它也表現為一種交易成本。二、監督和執行成本 由監督按商定的時間交貨,度量產品的質量和數量等引起的成本。在這里,信息也起了重要作用。三、討價還價和決策成本 這類成本主要與起草合約及交易雙方對交易條件進行協商有關。這一過程不僅需要花費時間,還可能需要昂貴的法律工具。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這可能會導致無效率的結果。隨著情況的不同,合約的繁簡程度及協商的難度不同。決策成本包括收集信息的成本,支付顧問費和在集團內形成一致意見的成本等。四.經理交易成本 經理交易成本涉及到在企業和雇員之間執行勞動合同的問題。為了簡便起見,我們假定僱傭合同已經存在,因而現在是如何實施的問題。經理成本交易包括: 1、設立、維持或改變組織設計的成本。這種成本的范圍相當廣泛,如人事管理成本,信息技術投資成本,防止接管和公共關系,以及院外活動成本。這些是典型的固定交易成本。 2、運營一個組織的成本,主要是信息成本(如決策成本、監督命令的執行成本、度量工人的勞動業績成本、代理成本和信息管理成本等),與產品和服務在不同界面物質轉讓有關的成本(如企業內部的運輸成本等)。這一項是可變交易成本。 經理交易成本有一些進入了會計帳戶,這些成本是近年來研究的一個重點領域。五.政治交易成本 市場交易和經理交易都發生在一定的政治背景下。這種政治背景的形成和公共物品的供給,都是有成本的。從一般意義上來說,政治交易成本就是通過集體行動來供給公共物品的成本。它類似於一個企業內的經理交易成本。政治交易成本的具體內容如下: 1、設立、維持和改變一個體系的正式與非正式政治組織的成本,包括與建立法律制度、行政框架、軍隊、教育體制和司法等等有關的成本。此外,還包括與政黨和壓力集團有關的成本。實際上,所有這些成本都不是微不足道的。 2、營運一個國家的成本。這就是為了維護主權而發生的日常開支,如立法、國防、司法行政、運輸和教育等支出。就象在私人部門一樣,這些政府活動也有搜尋和信息成本,決策成本,發布命令成本和監督與執行官員遵守原則的成本。 從一定意義上來說,經理交易成本和政治交易成本都可以看成是代理成本。[編輯本段]交易成本的性質和來源概述 交易成本是用來描述達成和履行合同協議的阻礙的術語。這一成本被認為是「經濟系統運作的成本」(阿羅,1969:60),與討價還價、簽訂契約和監督契約履行等等活動有關,這些活動都不是直接的生產性活動,而是在交易者之間協調活動的時候產生的行為。 交易成本的存在源於人類兩大天性(威廉姆森,1975,1985):第一方面 第一個方面是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指的是盡管個體期望以理性的方式行動,但是他們的知識、預見、技能和時間等都是有限的,這一切都阻礙了個體完全理性的行動(赫伯特·西蒙(Herbent Simon),1957,1961)。由於有限理性的存在,個體不能瞬間解決復雜問題,也無法預知未來所有可能發生的事;對於他們所預見到的突發事件(contingency),他們也不能總是計劃周詳並有效的做出恰當的反應。此外,因為每個人都有這一局限性,所以不存在能夠為交易者提供上訴幫助的、准確而且廉價的解決協議糾紛的全知全能的第三方。第二方面 第二個方面,因為至少部分個體存在機會主義行為傾向(威廉姆森,1975,1979),交易的潛在收益有可能無法實現。盡管合作提高了從交易中得到的價值,所有交易都蘊藏潛在的沖突:每一交易者都希望從交易中攫取盡可能大的利益份額。機會主義(Opportunism)指交易者背信棄義、合同欺詐、逃避責任、規避法律、鑽空子的意願,或者其他各種為了盡可能榨取更大份額的交易產生的租金而利用交易對手弱點的意願和行為。(當然,並不是所有人都是如此不道德,但是有限理性決定了很難區分誠實可靠的和厚顏無恥的行為,這使得對機會主義行為保持警惕成為謹慎的做法。 機會主義行為可以分為兩大類:(1)對聯合剩餘最大化行為的偏離,這將導致現有合同條款下交易收益的事實上的再分配。(2)從一開始就指望榨取更有利的合同條款或者強迫重新談判以便合乎法律地修改以前商定的條款(克萊因,1992和馬斯騰,1988)。第一種 第一種機會主義是一種對合同包含的價格信號的反應,經濟學家通常稱之為道德風險。卸責、偷工減料、以某種不易發覺或不易訴訟的方式降低質量或者在合同中事先沒有指定或者沒有界定清楚的地方做手腳等等,都是此類行為的例子。逃避責任的人的這種做法是一種對聯合剩餘最大化的偏離,在此過程中,他們不是尋求改變現有合同上的明確無誤的條款,而是設法利用現有合同具體條款的漏洞以及執行中的失誤。犯規者的理想境界是他的機會主義行為不被法庭和交易夥伴發現。第二種 第二種機會主義包括各類敲竹杠(hold up)的行為,涉及旨在訂立新條款而不是依照現存協議行事的各種做法。第二類的機會主義行為不限於直接使交易者受益的行為,還包括為單方面行動提供更多資源的可能性,機會主義者的單方面行動會增加交易夥伴成本而有機會得到對方的讓步。在契約醞釀形成階段,機會主義行為的例子有殺價(haggling)和罷工(strkes)。在契約執行過程中,機會主義者可能會採取種種行為,如因為微不足道的偏差而控訴對方,虛偽地聲稱自己不滿意,「合法的消極怠工」(working to rule),或者隱瞞相關信息以讓對方違規等等[5]。因為這些伎倆通常既會給被施加者帶來損失,也同樣會給施加者帶來損失,所以只會在以下場合應用才有利可圖,即這些行為能夠使現狀如此之差以至於交易夥伴認為在重新談判中讓步並不比堅持原有條款更加煩瑣。 機會主義行為的代價是高昂的,其原因有2個,一方面,敲交易對手的竹杠――加上對手反擊的努力――是直接消耗資源的,另一方面,交易者沒有達成協議或者沒有採取應有的行動,會使有利可圖的交易機會不能實現。問題是限制機會主義的努力,無論是事前精心設計更縝密的合同條款以保護自身利益,還是事後輔以更多的監督和檢查,都不可避免的對有限理性提出了額外的苛求。結果,在選擇和設計組織安排的時候,交易者面臨「有限理性困境」和「機會主義威脅」兩者之間的持久沖突(威廉姆森,1985)。[編輯本段]交易成本存在的原因 上面的分析實際上已提到了交易成本存在的原因,這里根據威廉姆森的概括,再集中進行一下討論。威廉姆森的概括雖然是針對狹義交易成本的,但也可以推廣到廣義交易成本。至於為什麼會存在交易成本,威廉姆森概括了兩個方面的因素,一個是與交易有關的人的因素,另一個是與特定交易有關的因素。1.關於人的因素 進行交易的個人都是有限理性的(boundedly rational)和機會主義的(opportunistic)。有限理性是指個人在交易過程中不可能考慮到所有的意外因素(contigencies),這將增加事前起草合約的成本,同時也將增加事後解決意外情況的成本。所謂機會主義是指個人可能違反一切合約,謀取自己的最大利益。中國俗語有一句話,說有些人就象牆頭草,遇風兩邊倒,這是形容政治上的機會主義。還有「食言而肥」是詛咒那些背信棄義的人。「坐上觀虎鬥」,誰贏了投靠誰,都比較形象地概括了機會主義的特徵。這些機會主義的行為使交易成本增加,因為人們在進行交易時不得不考慮如何防止對方的機會主義行為,由此需要一些資源的支出。如保險和公證就是這樣的一些預防行為。值得注意的是,機會主義行為與簡單的自利是不同的,一個完全誠實的人可能從來不會違約,也不會投機取巧,但他仍然努力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比如,一個人出售一輛舊車,誠實的人也想賣一個好價錢,但他絕對不會向買主隱瞞有汽車質量方面的信息,但機會主義者卻會隱瞞這種信息。以前有句話叫「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就說明誠實的人如何自利,但卻不是機會主義的。人的有限理性和機會主義行為結合起來,導致了交易成本的增加。2.關於與特定交易有關的因素 除了人的因素以外,還有三個因素與特定交易有關,也導致了交易成本。一是資產的專用性(asset specificity);二是不確定性的程度(extent of uncertainty);三是交易的頻率(frequency)。所謂資產的專用性是指一種資產一旦形成,就只有一種用途,而不能轉作他用。比如,一個企業生產汽車發動機,一個企業組裝汽車。生產發動機的企業將發動機賣給組裝汽車的企業。在競爭條件下,這兩個企業在投產之前處於完全平等的地位。但如果生產發動機的企業除了將發動機賣給組裝汽車的企業以外,沒有其他市場,則一旦生產發動機的企業投產,他的資產就具有了一種專用性。如果組裝汽車的企業還有其他的發動機供應來源,則生產發動機的企業就嚴重依賴於組裝汽車的企業。結果,生產發動機的企業在交易中就處於不利地位。但生產發動機的企業可能會估計到這種情況,所以事先採取一些預防措施。這種預防措施就成為一種交易成本。假如這種交易成本足夠大,生產發動機的企業就不會投資生產發動機。如此一來,在沒有其他供貨來源的情況下,組裝廠就只有自己生產發動機了。於是,兩個企業由於交易成本的存在而成為一個企業。這一理論解釋了為什麼在有些條件下上下游企業會一體化。 所謂不確定性的程度是與有限理性聯系在一起的。不確定性的范圍是廣泛的,既包括可以預期到的意外事件,但進行預期並在合約中提出解決辦法是有成本的;也包括一方具有信息,另一方缺乏的信息的那種不確定性。 所謂交易的頻率是指交易發生的次數。如果交易雙方經常進行交易,那麼,雙方就會想辦法建立一個治理結構,降低交易成本;但若交易是很少發生的,那麼,就不容易建立這樣的治理結構,其交易的成本就要高得多。如房地產的交易成本就比日常用品的交易成本要高得多。
『陸』 經濟學里的hold-up什麼意思 能不能 舉例說明一下 急 高手請指點
「Hold-up」問題的動抄態治理——一一種實驗經濟學的視角
參考全文:http://space.cenet.org.cn/user1/164/archives/2006/4352.html
『柒』 翻譯一篇經濟學相關文章(二)
2. 模型規范隨機邊境生產職能廣泛地使用分析技術效率在過去二十年。 原始的模型、Lovell 和Schmidt (1977) 並且Meeusen 和van den Broeck (1977) 被修改了和被擴大了在numberofways 。 offirm-specificvariables 。Themodelcanbeestimatedbyatwo-stagetechniquewherethe 隨機邊境首先被獲得並且被預言的效率然後退步在牢固具體可變物。但是,一個同時估計做法有提供一致的好處和高效率的估計。Battese 和Coelli (1993 年,1995) 提出了這樣模型根據盤區數據。被指定生產職能,注意現在被轉動對因素影響technicalefficiency 。不幸地, eproction 作用。在最經驗主義的研究中、常規輸入譬如勞資或他們的等值通常包括在生產職能,以其它可變物是 。AccordingtoBatteseandCoelli(1993) ,somevariables 也許甚而出現在兩個作用。在種植業,技術效率可能由大范圍因素影響。這些mayinclude: A. 生物factors..these 與種類屬性,相互連續影響有關在莊稼之中根據密集的莊稼系統,土壤特徵,並且重音gen- erated 由自然災害在莊稼期間成長。某種程度上,生產商是能tocontrol 或影響thesefactors viamanagement 決定。B. Humanresources.. managerialactivities 。 訓練,orlearning 由做, 。C. 社會經濟conditions..these 包括經濟發展、政策框架和協會設置的狀況。在中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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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專用模型
隨機邊境作物函數已經在過去二十年裡被廣泛地應用於科技有效性的分析上。Aigner, Lovell和Schmidt(1977)及van den Broeck(1977)雙方的原始模型完全可以相互替代,並且已經由它們演化出大量更多的研究方法。其中一個分支就是用於描述企業有效性的外在函數—專用變數。模型參數可以用雙戰策技巧來估計,即是說,先得出隨機邊界,再由企業專用變數回歸得出預期效率。不過,一種同步估計過程在提供常數和有效估計量上更占優勢。Battese和Coelli(1993,1995)根據平面數據提出了這樣的一個模型。
在指定產品函數之後,我們接下來就要關注影響科技有效性的因素了。不巧的是,(這里有一句沒有空格的句子看不懂)。在大部分經驗研究里,產品函數都包括有常規自變數,如勞動力,資本或者和它們相差不多的變數,再加進一些只包含在效率函數當中的其它相應變數。Battese和Coelli(1993)指出,有些變數可能同時出現在兩個函數中。
作物產品,科持有效性有可能被極大范圍的因素所影響。可能包括:
A. 生物因素----這些與變數屬性有關,在強烈的作物體系中作物間的相互連續的影響,土壤特徵,以及作物生長中自然災害的巨大壓力。從一定程度上來說,耕種者通過適當的方法決策能夠控制或影響這些有影響的因素。
B. 人力資源----(還是看不懂的句子。。。)
C. 社會經濟情形----包括經濟發展地位,政策構架和制度的制定。在中國,農業部分在各種程度上依然存在著政府幹涉情形。存在著許多不容忽視的區域性的關於食品政策上的改革,尤其是地方穀物市場情形及地方政府的財政能力佔有很大的決定性影響力量。特別地,土地使用期限是影響科技有效性的一個重要決定性因素。
基於數據的局限性,並不是上面提及的所有因素都能夠引入分析模型。此外,Lovell和Schmidt(1980, 第23頁)爭論到有效性還和農業管理實施有極大的關系。因此,我們還需要考慮是否把下面的的變數包括進函數:受過良好教育的戶主將有可能更能夠有效的利用現有的。
『捌』 在哪些正規網站可以閱讀到關於文學、經濟學、社會學、法學研究科的日本院士發表的的研究論文
寫在前面:此篇是給正在選擇合適的導師/選方向的同學的自助教程(長文)。即便在同一個學系裡,不同老師的研究方向也是有差異的。研究內容對於申請教授、寫研究計劃書非常重要。在前一篇文章中我提到了找到論文名的方法(研究室&研究者總覽網站),這是前提。→日本留學怎麼看入學條件、選導師和專業
首先說明,不是所有文章都可以看到全文的。像國內的萬方維普一樣,買了資料庫才能看。因此珍惜能免費看到全文的論文吧。
除了直接圖書館借,如何在網上看到全文呢?方法有五個,依次按重要性來排:cinii&j-stage、yahoo、大學附屬圖書館、大學院/研究科網站、學會官網、政府部門官網。
一、CiNii(讀サイニイ)和jstage
把它倆放到一起是因為功能類似而且兩者是相關的。但我推薦首選CINII,因為jstage網站有點慢,而且Jstage里有的條目CINII也會有。
假如我想知道日本各都道府縣的病床利用率,可以在「醫療」類別里找。
結尾:找資料可以有很多種方式,當然還有其他網站我沒有提到的,滿足需要就可以,不一定按照我的步驟來。個人建議找文獻從CINII開始,沒有再YAHOO或者試其他辦法。根據大家的反饋可能更新。
無利益相關:不是中介,正在申請十月研究生。討厭伸手黨,又想幫助一些完全迷茫的人。無法回答的就不回復。希望大家留學之路順利。
『玖』 幫忙翻譯成中文
國務院領導要求潛在地富有油的新疆的更寬的探險做區域country's 戰略石油並且氣體根據。在到新疆Uygur 自治區的一次最近參觀期間, 曾・Peiyan 副總理說的努力將集中於Tarim 、Junggar, 和Turpan Hami 盆地。曾並且說的石油公司和當地政府應該調查價格改革在能源部門, 徵收燃料稅和在資源稅的增量。 水池, 等效在大小與法國和不列顛, 坐在China's 總石油的百分之30 和它的天然氣儲備的百分之34 。但超過區域的百分之80 依然是未利用。 "Exploration 在新疆仍然是在一個胚胎階段, " 在星期天前述曾在石油和天然氣勘探會議上在Tarim 。 "We 應該努力發現大石油燃氣油田, 和做新疆country's 戰略石油和氣體base." 曾參觀了主要石油燃氣油田在塔里木盆地上半周在完成俄國、阿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和卡達- 所有主要石油生產者游覽以後。 新疆去年抽了22 百萬噸油, 或nation's 共計的百分之12 。 當前China's 第三大產石油的區域, 新疆計劃對更多比加倍它的石油生產對50 百萬噸在2010年以前。 目標, 如果體會, 將安置新疆在大慶之前在東北部作為最大的石油生產基地在中國。 北京也看見新疆作為對泵浦在進口的原油從中央亞洲國家的邊境崗位。 中國和卡扎克斯坦修造1,200 公里跨越邊界輸油管年年帶來10 百萬噸原油從卡扎克斯坦給新疆。 管道被預計變得可使用在年底之前並且計劃是到位在將來加倍它的容量對20 百萬噸。 石油和氣體事務的發展將幫助駕駛地方經濟並且創造工作, 穩定成千上萬大約十二少數族裔的人居住的區域, 北京希望。 但專家警告油開發的遠景在這個區域依然是不定, 給它復雜的地理。並且生產成本比東部傾向於高級如同石油公司必須操練更深在沙漠。 "It 是高度危險探索為石油和氣體在新疆, " 一位退伍軍人工程師說與中國National Petroleum Corp, country's 最大的石油生產者。 "More 重要, 新疆是離主要石油市場很遠的地方在東海岸。高運輸費用主要將腐蝕石油公司, " 利潤率; 沒有想命名昨天說在北京的工程師。
『拾』 海爾轉型涉及到的經濟學觀點
轉型(Transformation)一定是跟變革來 (Change) 聯系在自一起的,相較而言,前者更為徹底。一個企業的轉型往往包括八個方面,從戰略到組織、人、產品、流程、績效與激勵、文化,甚至資源,都跟以前發生了變化。如果是組織變革的話,可能只是某一個方面,比如只是人力資源,或只是戰略。但是轉型一定是比較全面的,一個企業的方方面面都隨之發生變化,而不只是單一方面的變革。
企業轉型,戰略先行。戰略變了,企業的使命、文化都會隨之改變。轉型中的海爾正是如此。我們可以看到,隨著海爾戰略轉型,其使命、文化、組織形態、員工,直至資源都發生了變化。以使命和文化為例,今天海爾的使命是「我的生活智慧,你的智慧生活」,這已經與以往完全不同。海爾的「雙創」文化,30多年來能夠不斷引領海爾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