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9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重點筆記
經濟法基礎主要內容包括:經濟法概論,會計法律制度版,稅收法律制度概權述,流轉稅法律制度,所得稅法律制度,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等。這里的重點難點都是是後四項。
初級會計實務主要內容是: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的概念及核算出來,財務報告編制、事業單位會計等。非重點是事業單位會計及貨幣資金,重點難點是投資、成本核算、財務報告。
從難度深度上看會計實務比經濟法基礎難,經濟法基礎記憶性知識點多。
不知道你之前復習的情況,如果都看過兩遍了,那這一個月就先把兩門里的重點難點章節吃透多做題練習,做累了看看非重點章節鞏固一下,初級內容不難也不多,應該能過的
如果你從來沒看過,本身基礎也不好,一個月肯定學不透就等明年再考吧
B. 2020初級會計考試 經濟法基礎重點歸納復習【必過版】
1、保險合同糾紛:被告住所地或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票據糾紛:票據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侵權行為: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的:事故發生地或到達地、最先降落地、被 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5、不動產糾紛: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6、港口作業糾紛:港口所在 地法院管轄。
7、繼承遺產糾紛: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8、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害時,超過20年的不予保護。
9、訴訟時效:普通。時限:2年。
10、出售質量不合格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最長(實際發生日:20年時效中止:訴訟時效期間最後6個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事由消除後繼續進行。)
11、時效中斷:訴訟時效期間的任何時候,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義務的要求或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事由消除後重新計算。
12、兩審終審:當事人不服第一審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論案件是否公開審理,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C. 2019-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試題 (附答案)
用的軟體模擬考試,真實。去年考的初級會計職稱,已通過,可以自個用工具練習。
地支:fk.369kuai。com/details/55EF9953
D. 2021年初會《經濟法基礎》各章節學習方法
第一章 總論
本章一方面介紹了法律的基本原理,另一方面介紹了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的相關內容。理論性較強,內容偏多,建議以教材內容為主,掌握重點內容,考核以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為主。
第二章 會計法律制度
本章主要介紹會計的相關法律制度,與具體的會計工作聯系較為緊密,難度較小,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均可能涉及。可結合初級會計實務的學習理解掌握。
第三章 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
本章主要介紹銀行結算賬戶、票據、銀行卡、網上支付與結算方式的相關規定,是考試的重點章節,有一定的學習難度,學習過程中注意總結對比。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各個題型均會涉及。
第四章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的相關內容
本章是歷年考試中最重要、最核心的章節,主要介紹增值稅、消費稅的征稅范圍、稅額的計算以及增值稅的稅收優惠。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各個題型均會涉及,在理解的基礎上掌握知識點及稅額的計算。
第五章所得稅法律制度
本章與“增值稅”在江湖中的地位不分伯仲,主要介紹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個人所得稅的稅目及不同稅目應納稅額的計算。企業所得稅學習難度稍大,但是在經濟法基礎考試中題目難度較小;個人所得稅知識點較多,內容較為零散,注意總結。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各個題型均會涉及,要重點掌握本章內容。
第六章其他稅收法律制度
本章涉及十四個小稅種的內容,種類繁多,內容更加瑣碎。但是不同稅種之間有一定的相似性,學習過程中注意總結,對比掌握。考核以單選題、多選題和判斷題為主,偶爾也會出現不定項選擇題。
第七章 稅收徵收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主要介紹稅收程序法的內容,難度不大,時間性和程序性規定較多,學習過程中以歸集和整理考點為主,考前進行強化記憶即可。考核以單選題、多選題和判斷題為主。
第八章 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本章主要介紹勞動合同的簽訂、合同內容、合同的解除終止、勞務派遣、勞動仲裁及社會保險的內容,本章內容與我們日常工作較為貼近,學習難度較小,數字規定內容較多,在理解的基礎上適當記憶。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各種題型均會涉及。
以上就是關於2021年初會《經濟法基礎》各章節學習方法的分享,希望對各位考生有所幫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技巧、備考攻略等相關內容,歡迎大家及時關注本平台哦!
E. 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和2019年相比有什麼變化
第一章:基本無變化。主要是刪除了仲裁「三要素」的說法,只表述為仲裁的三個特徵;對民事責任進行了重新表述。
第二章:基本無變化。主要是新增了「會計檔案的概念」的具體表述;對會計工作政府監督的概念進行了重新表述;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進行了重新說明,並且明確了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
第三章:新增:票據信息登記與電子化、票據交易。調整:對國內信用證及預付卡內容進行了補充。
第四章:本章主要變化集中在增值稅,增值稅涉及稅率的部分按照最新的政策( 16%、10% )進行了調整。調整:「稅收管理體制」改為「徵收機關」「征稅范圍的特殊規定」 改為「不徵收增值稅項目」 。刪除: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納稅人會計核算。
第五章:整體變化較大,新增:1.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稅收優惠; 2.設備、器具一次性稅前扣除; 3.增加經營所得。
刪除:1.扣繳義務人;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調整:1.將職工教育經費扣除標准由"2.5%"調整為「8%」;2.對工資薪金所得的特殊規定進行大范圍調整; 3.對個人所得稅稅率、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進行重新表述; 4.對煙葉稅納稅期限進行修改。
第六章:整體變化不大。重新編寫了印花稅法律制度;新增船舶噸稅。
第七章:本章變化不大。刪除"(二)稅務登記主管機關"下面列示的具體內容、刪除「(一) 復議管轄的一般規定」下面列示的具體四小點的內容。
第八章:本章基本沒有變化。
F. 親,求分享2019經濟法基礎侯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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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2019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各章節變化解析
您好,
第一章新增訴訟時效屆滿的問題,其他內容無實質性變化
第二章調整了部分內容的表述,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其他無實質性變化
第三章調整了Ⅲ類賬戶余額的限額規定以及商業匯票的付款、貼現的內容,新增了票據信息登記與電子化的內容,刪除了辦理電子商業匯票的資格條件。
第四章增值稅稅率按現行政策進行了修改,同時調整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分類,以及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的抵扣問題等。
第五章企業所得稅: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標准由2.5%改為8%,同時調整了小微企業的認定條件。個人所得稅:根據最新政策進行了重新編寫!
第六章印花稅按照《印花稅法》徵求意見稿進行重新編寫;對城建稅和耕地佔用稅的內容進行了調整,其中城建稅的稅率由三擋調整為兩檔,船舶噸稅又重新回歸教材,以及對煙葉稅進行了重新編寫。同時刪除了岩金礦資源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七章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統一更正為「稅務機關」,同時調整了稅務行政復議的管轄范圍。
第八章社會保險法更新了部分內容,重點是調整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