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第二學歷和第二學士學位有什麼區別
雙學位與第二學士學位在本質上並沒有區別,它們都是選學一個學科門類學士學位專業,再跨學科門類選學另一個學士學位專業。畢業時獲得兩個不同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但在我國和我校現行的制度和政策條件下,還是有區別的,雙學位與第二學士學位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招生對象不同。雙學位的招生對象窄,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對象寬。高校雙學位的招生對象是本校全日制本科學生;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范圍不限於全日制本科學生,也可以招收函授、夜大、電大、自考的本科生,不僅招收本校的學生,而且可以招收校外、甚至省外的學生,不僅招收在校生,而且可以招收在職人員。
2.招生年級不同。雙學位只招收一年級的學生,從二年級開始修讀;第二學士學位招收本科畢業獲得學士學位的學生,也包括應屆畢業生,有的高校放寬到二年級以上的學生,從三年級開始修讀。
3.招生范圍不同。雙學位只招本校學生;第二學士學位既可以招收本校學生,也可以招收校外(包括本省和外省)學生。
4.招生人數不同。雙學位現在沒有限制招生人數;而第二學士學位只招收人數有限制,是各學校情況而定。
5.招生專業限制不同。雙學位先放開一年級所有專業由學生選,再正式確定開設的專業;而第二學士學位專業要竟教育部批准設置。
6.審批許可權不同。雙學位由高校自已制定批准,第二學士學位需要教育部審批。
7.發證不同。雙學位畢業證是在一個畢業證上註上兩個專業名稱,雙學位證是在一個學位證上註上兩個學位名稱;而第二學士學位是另外發畢業書和學位證書。
8.畢業待遇規定不同。國家對雙學位畢業生沒有明確的畢業待遇規定;而國家對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明文規定「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畢業後起點工資與研究生班畢業生工資待遇相同」。
學歷是學習經歷
,學位是研究能力.
B. 第二學士學位是什麼
我國於年開始授予第二學士學位,當時經國家教育部和國家教委批准,少數高校試辦了第二學士學位班,其目的是為盡快培養出一批國家急需的知識面寬、跨學科的高層專門人才,與培養研究生的方式相輔相成,更好地適應經濟發展需要。
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招生對象,主要是大學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也可根據國家需要,招收少量大學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其中包括按學分制提前完成學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學生。
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均須本人自願(在職人員報告,要經本單位批准),並經過必要的資格審查與入學考試、考核,擇優錄取。每年的報名時間約在11月前後,考試時間約為1月~4月,由各學校自行靈活安排,與研究生的報考基本一致。考試的內容除了必要的數學、政治外,應是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主要基礎課程。錄取後,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在校期間的生活補助標准及其它待遇,按照碩士研究生待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學士學位修業年限一般為兩年。根據我國學位條例中規定的十個學科門類(即: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凡是已修完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拿到學士學位證書,再攻讀另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成績合格准予畢業的,可授予第二學士學位。如果國家有特殊需要,經教委批准,在同一學科門類中,修完一個專業獲得學士學位後,再攻讀第二個本科專業,完成要求,成績合格者,也可授予第二學士學位。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的高教改革中,為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拓寬知識面,允許跨專業選修課程的學生,不能按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對待,不得授予第二學士學位。在學習期間沒有按規定完成學習任務,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肄業、結業證明。
在校攻讀第二學士學位,修業期滿,可獲得由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但須在證書上註明第二學士學位學科門類和專業名稱。
獲得第二學位者,原則上根據國家需要,按第二專業分配工作。在職人員修業期滿不論是否獲得第二學士學位,均回原單位安排工作。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畢業後工作起點工資與研究生畢業工資待遇相同;未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仍按本科畢業生對待。若在校期間由於種種原因中途終止學習的學生,屬在校的,按第一學士學位專業畢業分配;屬在職人員,仍回原單位工作。
C. 什麼是第二學士學位,如何考第二學士學位它和學士學位的區別
第二學士學位 綜述
為了盡快地培養一批國家急需的知識面寬、跨學科的高層次專門人才,以適應四化建設的要求,自1984年以來,經原教育部和國家教委批准,少數高等學校試辦了第二學士學位班,有計劃地培養某些應用學科的高層次專門人才,與培養研究生方式相輔相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中所規定的十個學科門類(即: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課程,已准予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再攻讀另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准予畢業的,可授予第二學士學位。如果國家有特殊需要,經國家教委批准,在同一學科門類中,修完一個本科專業獲得學士學位後,再攻讀第二個本科專業,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准予畢業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學士學位。但是,目前有些高等學校在教學改革中,為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拓寬知識面,允許跨專業選修課程的學生,不能按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對待,不得授予第二學士學位。
招生對象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對象主要是大學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含實行學位制度以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以下簡稱在職人員)。也可以根據國家的特殊需要,招收少量大學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含按學分制提前完成學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學生。以下簡稱在校生)
錄取原則
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均須本人自願(在職人員報考,要經過本單位的批准),並經過必要的資格審查與入學考試、考核,擇優錄取。考試、考核的內容,應是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主要基礎課程。招生考試及錄取工作,目前可根據各專業的辦學規模,採取不同的方式進行。有的專業可以實行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有的也可以由省、市教育部門或招生學校自行組織。
學制與待遇
第二學士學位修業年限一般為2年。在校攻讀第二學士學位,修業期滿,可獲得由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但須在證書上註明第二學士學位學科門類和專業名稱。
攻讀第二學士學位者在校期間按碩士研究生待遇的有關規定執行。應屆大學畢業生,發給生活補助標准費和另加當地副食補貼。入學前為國家正式職工的,按本人的基本工資、職務工資之和的百分之九十,另加本人工齡津貼計算,由原單位負擔。
應屆畢業生獲得第二學士學位後原則上應根據國家需要,按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參加雙向選擇和學校就業派遣;在職人員攻讀第二學士學位者,不轉戶口、工資關系及人事檔案,修業期滿無論是否獲得第二學士學位,均回原單位安排工作,不參加高校的雙向選擇和就業派遣。只要是學習期滿獲得第二學位者,畢業工作後起點工資與研究生班畢業生工資待遇相同,而沒有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仍按本科畢業生對待。
社會反映
讀第二學士學位不亞於考研,待遇等同於研究生;
第二學士人才就業面寬,前景看好;
因為社會對復合型、跨學科高級人才的需要不斷增加,也使雙學士逐漸走俏人才市場;
企業對全面人才的需求遠大於對高精尖人才的需求,因此選修雙學位、擁有更寬的知識和技能,可以為自己的職業發展加上「雙保險」;
第二學士學位的人才就業比較容易,這並不意味著的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可以隨興所選。如果選擇不當,非但無法為就業增加「砝碼」,還會削弱第一專業在就業時的優勢。比如第一本科專業為數學的,如果第二本科專業是中文,日後就業的時候就體現不出多大的優勢,1+1仍然等於1;而第一本科專業是法律,第二本科專業選擇經濟學,日後就業時會成為既懂經濟又懂法律的全才,可以得到1+1>2的效果。
D. 哪些學校能考 第二學士學位 比較好的學校,主要是想學經濟類的。
安徽財經大學。(我們學校就很好!~~O(∩_∩)O~)
第一學期考試科目在60分以上,且有能力繼續修讀其他專業都可申請,學費也不貴。第一學期課比較少,也可以先聽一下你感興趣的專業的課再做決定。
安徽財經大學,簡稱安財,[英]Anhui University of Finance &Economics 。 校徽
學校於1959年5月始建於安徽合肥,時名為安徽財貿學院。1961年學校遷至素有「珍珠城」美譽之稱的淮河流域中心城市蚌埠。學校先後隸屬於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商業部、國內貿易部。2000年2月,國務院決定,安徽財貿學院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安徽省政府管理為主。 學校位於中國安徽省蚌埠市,是一所以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為主,跨文學、理學、工學、史學七大學科門類的多科性高等財經院校,是我國首批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第二批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是安徽省重點建設的大學。近年來,在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關心與支持下,學校的各項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在辦學水平、辦學特色、服務社會等方面贏得了社會的廣泛贊譽。 2010年12月8日,安徽省教育廳批復安徽財經大學從2011年起整體全部專業進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皖教秘高[2010]87號)。
E. 如何獲得第二學士學位
網路搜第二學士學位介紹的很全面,我就不粘貼了,嘿嘿。
F. 第二學士學位和研究生的區別
根據《中華來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源行實施辦法》中所規定的十一個學科門類(即: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農學、醫學、工學、管理學),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課程,已准予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再攻讀另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准予畢業的,可授予第二學士學位。如果國家有特殊需要,經國家教委批准,在同一學科門類中,修完一個本科專業獲得學士學位後,再攻讀第二個本科專業,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准予畢業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學士學位。
碩士研究生,即攻讀碩士學位的研究生,簡稱碩士生,人們日常生活中所說的考上了碩士,讀碩士等,正是指碩士研究生。本科之後的深造課程,與本科生相比研究生教育更注重培養學生的研究問題和分析問題的能力,特別是該學科科研教學的能力。
碩士是一個介於學士及博士之間的研究生學位(Post-Graate),擁有碩士學位者通常象徵具有基礎的獨立的思考能力。
G. 什麼是第二學士學位如何考第二學士學位它和學士學位的區別
第二學土學位是:在獲得一個學士學位的前提下,再重新讀另外一個學士學位課程,也叫第二學位課程,結束後拿的第二個學士,就是第二學士學位(Second BA/BSc degree)。跟聯合學位Jonit Degree是2個完全不同概念。也只有拿了第二學士的那些,才算是雙學位了。
一 、考第二學士學位條件:
1、通過成人高考和自學考試獲得本科學歷的人,不能報考第二學士學位。
2、如果想報考第二學士學位,需參加由國家學位辦組織的學士學位考試,取得學士學位後再報名參加第二學士學位考試。
二、學位與第二學士學位在本質上並沒有區別,都是選學一個學科門類學士學位專業,再跨學科門類選學另一個學士學位專業。畢業時獲得兩個不同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但在我國和我校現行的制度和政策條件下,還是有區別的,我校的學位與第二學士學位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招生對象不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對象主要是大學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也可以根據國家的特殊需要,招收少量大學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簡稱在校生。
2、學制與待遇。第二學士學位修業年限一般為2年。在校攻讀第二學士學位,修業期滿,可獲得由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但須在證書上註明第二學士學位學科門類和專業名稱;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在校期間按碩士研究生待遇的有關規定執行。應屆大學畢業生,發給生活補助標准費和另加當地副食補貼。入學前為國家正式職工的,按本人的基本工資、職務工資之和的百分之九十,另加本人工齡津貼計算,由原單位負擔。
3、第二學士學位的人才就業比較容易,並不意味著的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可以隨興所選。如果選擇不當,非但無法為就業增加「砝碼」,還會削弱第一專業在就業時的優勢。比如第一本科專業為數學的,如果第二本科專業是中文,日後就業的時候就體現不出多大的優勢,1+1仍然等於1;而第一本科專業是法律,第二本科專業選擇經濟學,日後就業時會成為既懂經濟又懂法律的全才,可以得到1+1>2的效果。
H. 第二學士學位和雙學位有什麼區別
1. 什麼是雙學位?
雙學位一般是指雙學士學位。它是指在獲得第一學士學位的基礎上,全日制大一學生在主修另外一門專業,達到高校規定結業標准後,被授予第二學士學位。未達到結業標準的學生可根據相應條件獲得輔修結業證書。
2. 什麼是第二學位?
第二學位是指修完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課程,成功獲得學士學位,再繼續攻讀另一學科門類或者本學科門類某個專業。符合畢業規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被准予畢業的學生可獲得第二學生學位。
3. 雙學位與第二學位的八大不同點
(1)培養模式不同
第二學位通常只能根據國家的特殊需求有計劃的招生、培養國家所需人才。雙學位是在本科學習階段,跨學科輔修另一個專業。兩者最大的不同點是雙學位跟本科專業可同時進行,而第二學位跟本科專業不能同時進行。
(2)招生對象不同
全日制本科生大一學生可以輔修雙學位也可以報考第二學生學位。而一些自考、電大、函授的學生只能報考第二學位。
(3)招生年級不同
雙學位只能是大一的時候報考,在大二的時候開始修讀。第二學位只能是獲得本科學士學位證書的學生才可以報考。有的大學大二的學生也能報考第二學位,在大三的時候開始修讀。
(4)考試時間、范圍不同
第二學位沒有全國統考,一般由招生高校單獨出題考試。考試時間在每年的三四月份。根據不同的專業跟院校進行不同科目的考試。雙學位主要在獲得輔修二學位資格的高校考試。考試科目為政治、英語、專業課。
(5)學費待遇不同
學歷跟哪個階段相同,學費待遇也跟哪個階段類似。雙學位的學費沒有硬性規定,但是原則上是跟本科生學費一致,有部分學校的熱門專業收費會貴一點;第二學位的學生按照碩士研究生的待遇執行。
(6)招生人數不同
雙學位沒有報考人數限制,只要大一學生想輔修雙學位都可以報考;第二學位每個學校的招生人數不盡相同,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確定。
(7)招生專業限制
第二學位開設的專業是根據教育部批准開設的,雙學位開設的專業是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開設的。
(8)畢業證書不同
雙學位跟本科專業只有一個證書,在一個裡面明確標注兩個專業的名稱;第二學位是另外頒發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