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級會計師《經濟法》和注會《經濟法》的異同點
1、中級會計師《經濟法》和注會《經濟法》的相同點為:內容部分重疊,科目內容多、內容細內、內容枯容燥、考題靈活,是一門應用性較強的科目。
2、中級會計師《經濟法》和注會《經濟法》的不同點如下:
(1).中級會計職稱的考試科目是:《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會計》、《審計》、《稅法》、《經濟法》、《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財務成本管理》。
(2).書內章節側重程度不同,注會的經濟法沒稅法部分。
3、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宏觀經濟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不能簡單地認為經濟法就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民商法也調整經濟關系。
4、經濟法與民法、行政法相比較,在調整社會整體與社會個體的關繫上,各有自己的主導思想。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它以社會利益為基點,無論是國家機關,還是社會組織或個人,都必須對社會負責,在此基礎上處理和協調相互之間的關系。
5、注冊會計師,考試劃分為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考生在通過專業階段考試的全部科目後,才能參加綜合階段考試。
『貳』 經濟法基礎和中級經濟法中的稅法部分可以代替注冊稅務師稅法一、二中的相關章節嗎
不能替代。
稅1稅2計算多一些,掌握知識點比經濟法多,所以書和習題都要看,省不了。如內個人所得容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等大章節必須花大量時間的學習。
經濟法和稅法兩者唯一的共同點就是屬於經濟法范疇,但是稅法不屬於注會經濟法范疇。而且稅法考慮的是實體如何征稅,經濟法考慮的是法律關系,研究的是不同的方面和層次,兩者基本上可以說沒有什麼聯系。
稅務師考試中稅法的講解要更為細致一些。如果學習了注會的稅法然後再考稅務師的稅一、稅二,還是要多下功夫看稅務師教材的,畢竟稅務師考試更為細致,好多內容是注會教材中沒有具體介紹的。如果是學習了稅務師的稅一、稅二去考注會的稅法,相對要容易一些,只需要注意對於同一內容,兩本教材規定不一致的地方就可以了。
『叄』 論稅務師稅法與注冊會計師稅法的聯系與區別
稅務師和注冊會計師考試教材變化每年都會有一些,但是每年的變化情況不太一樣,有些年度變化大一些,有些年度只是一點小修訂,兩個考試的稅法科目相關內容也發生了變化。就稅務師的稅法一、二和注冊會計師的稅法,兩者之間可以這樣分析:
聯系:
1.都是稅法。也就是說兩者的應試范圍是一致的,所考核的內容實質是相同的,這是共同的基礎所在。
2.在各自的資格考試中都是有一定難度的科目。不論是CPA的稅法還是TA的稅法一和稅法二,在各自的五科中還是有難度的,並非背一背就可以,需要下一定的工夫。
3.稅法是為了執行的,不論是稅務師考試,還是注冊會計師考試,都不會有理論上的難度,故而只要努力多看、多記、多想就會有很大的進步,在學習的時候還要多總結。
區別:
許多考生關心TA稅法與CPA稅法的區別,首先要從這兩種考試的差異談起:注冊會計師考試是注冊會計師協會組織的注會執業資格的考試;2015年更名後的稅務師考試是稅務師協會組織的稅務師職業資格的考試。執業資格與職業資格一字之差,前者是准入考試,後者是水平考試。稅務師的前身注冊稅務師帶有準入兼中級職稱性質,由人社部組織考試。2015年起,稅務師考試不再具備准入類的特徵,由於降低了報考的工作經歷門檻,經濟、管理、法律類大學畢業生畢業當年也可以報考,這使得稅務師的職稱性特點也淡化了。注冊會計師和稅務師兩者各有優勢,在涉稅服務領域,稅務師更具有專業性。從根本上說,TA考試與CPA考試存在專業性的差異,這種專業性的差異也帶來了其稅法考試命題上的明顯差異:
總體來說,稅務師考試中稅法的講解要更為細致一些。如果學習了注會的稅法然後再考稅務師的稅一、稅二,還是要多下功夫看稅務師教材的,畢竟稅務師考試更為細致,好多內容是注會教材中沒有具體介紹的,否則很容易吃虧。如果是學習了稅務師的稅一、稅二去考注會的稅法,相對要容易一些,只需要注意對於同一內容,兩本教材規定不一致的地方就可以了。
1、關於稅法科目分類及地位不同。
注冊會計師考試的主科是會計和審計,稅法在CPA考試中以一個科目出現,而且屬於副科不屬於主科;稅務師稅法考試的主科就是稅法Ⅰ、稅法Ⅱ、涉稅服務實務這三科,其中稅法Ⅰ包括了我國商品勞務稅的各個稅種,這些稅種的計稅依據與銷售額、勞務服務額等流轉額直接相關;稅法Ⅱ包括了我國所得稅、財產稅、特定行為稅的稅種,計稅依據與所得額、財產價值或數量以及財產收益等等相關。涉稅服務實務科目則涵蓋稅收程序法、涉稅會計、納稅申報具體操作、納稅檢查、稅務代理等內容。盡管兩者在各自的考試中佔有很重的分量,但就稅法自身在兩者中比較,稅務師稅法難度略低於注冊會計師稅法。
2、TA和CPA兩種考試在稅法命題側重點有所不同。
稅務師考試的水平性要求稅法考核具有政策細膩性、綜合性、理論實務兼具的特徵,其中那些體現從業者要求的靈活、籌劃、與會計結合的題目在涉稅服務實務科目中有淋漓盡致地體現。而注會考試的執業性要求稅法試題具有基本政策性和籌劃分析性的特徵。
個人感覺CTA教材寫得容易讓人理解,而CPA教材有時讓人讀來很費解。在稅務師考試教材中含有一些稅收理論知識,其稅法理論也比CPA的多,這是學習的TA教材的一個優點。一些朋友學習稅法有困難,就在於不能理解稅收和稅法的一些基本問題,稅務師考試教材中有了講解,理解起來就方便多了。稅務師考試在稅法中含有一些實務的問題,單獨有一門叫「涉稅服務實務」的科目,所以稅法一、二中重點是講解稅種,對於程序方面很少涉及。
3、兩種稅法考試的題型、分值有差異。
稅務師考試的題型有單選、多選、計算、綜合非定向選擇題,但是答題方式只需用單選、多選、不定項選擇的方式解答。稅務師考試形式也改為機考;注會稅法考試的題型有單選、多選、計算和綜合題,採用機考方式,但是答題方式有文字和列式計算。
稅務師考試稅法一、二科目滿分為140分,合格標准一般是84分。涉稅服務實務考試變化最大,考試分值與稅法Ⅰ和稅法Ⅱ一樣為140分滿分(往年稅代考試100分為滿分),及格分值調整為84分。注會稅法考試滿分是105分,含5分英文加分,合格標准一般是60分。
4、兩者在一些具體內容方面存在不同。
這主要是由於兩者是不同的編寫者,在引述法規的時候,更新程度不同,有的部分CPA已經更新,但TA還沒有;有的部分TA已經更新,但CPA卻還沒有。另外,兩者在講解的內容上具體范圍也略有不同,有的稅務師考試中講了,注冊會計師考試中不講;有的則剛好相反。
所以說,考過注會稅法的考試的考生學稅務師的三稅,會覺得稅務師的稅法知識點更細碎,但稅務師考試選擇題的答題方式也能增加考生的得分幾率。
『肆』 請教通過注會經濟法和稅務師法律的人
注會《經濟法》和《財管》,如果有基礎的話一個月一門。
注冊會計師,是指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並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人員,英文全稱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簡稱為CPA,指的是從事社會審計/中介審計/獨立審計的專業人士,在其他一些國家如國際會計師,簡稱AIA,比如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在國際上說會計師一般是說注冊會計師,而不是我國的中級職稱概念的會計師。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戰略與風險管理》。至2010年底累計有15.8萬人取得了全科證書。
注冊資格
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合格,並從事審計業務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申請注冊。
不予注冊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請的注冊會計師協會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五年的;
三、因在財務、會計、審計、企業管理或者其他經濟管理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受行政處罰、撤職以上處分,自處罰、處分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受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的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五年的;
五、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不予注冊的情形的。
注冊後管理
注冊會計師協會應當將准予注冊的人員名單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備案。國務院財政部門發現注冊會計師協會的注冊不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通知有關的注冊會計師協會撤銷注冊。
注冊會計師協會依照本法第十條的規定不予注冊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申請復議。
『伍』 稅務會計師與注冊稅務師的異同
稅務會計師一般是從企業角度講的,就是企業中專門從事稅務會計工作的人員,其版責任主要是根權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稅務策劃和具體的核算工作。
注冊稅務師則是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稅務鑒證及咨詢工作並對其工作結果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中介人員。
稅務會計師只要具有會計師職稱一般動能勝任。但注冊稅務師卻必須具備國家規定的條件並經過專門考試合格後才能從事。
一般來講,注冊稅務師比稅務會計師的視野及專業水平高、就業范圍廣。
『陸』 注會和稅務師的區別聯系
一、考試的性質及職業發展方向
(一)考試的性質
首先要從這兩種考試的差異談起:注冊會計師考試是注冊會計師協會組織的注會執業資格的考試;稅務師考試是人事部組織的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兼職稱性質的考試。
(二)職業發展方向
稅務師發展方向主要有稅務師事務所、稅務咨詢、稅務顧問等方向,可以依法進行涉稅鑒證業務。稅務師證書對會計人員非常關鍵和重要,是社會認同度比較高的證書。
注冊會計師發展方向主要有會計師事務所、企業、事業單位、投行、商業銀行、跨國公司、咨詢公司等,發展方向非常廣。
二、報名資格
(一)注冊會計師的報名資格
1.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注會綜合階段考試報名條件
2.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已取得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簡稱財政部考委會)頒發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並且在有效期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2)以前年度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因違規而受到停考處理期限未滿者。
(二)稅務師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符合下列相應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參加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3年。
2.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1年。
三、考試科目
(一)注冊會計師
考試劃分為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考生在通過專業階段考試的全部科目後,才能參加綜合階段考試。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6個科目;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二)稅務師
稅務師考試設5個科目,具體是:《稅法(一)》、《稅法(二)》、《財務與會計》、《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涉稅服務實務》。
四、考試方式
注冊會計師自2012年開始實行機考,稅務師自2015年開始實行機考。
五、免試規定
(一)注冊會計師
1.免試條件
有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高級經濟師和高級統計師或具有經濟學、管理學和統計學相關學科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簡稱免試申請人),可以申請免予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2.豁免規定
(1)內地與香港部分注會考試互免
根據最新文件:取得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資格課程全科合格證的人員在報名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時可以申請豁免「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和「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四個科目;參加內地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並全科合格的人員,在報名應考香港會計師公會的專業資格課程時,可以豁免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資格課程的「企業財務」、(2)中國CPA可豁免美國CMA/CFM證書PART-1考試
國際著名的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協會IMA也於2005年年初,豁免中國CPA參加該協會的CMA(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和CFM(美國注冊財務管理師)證書的PART-1考試。中國CPA可以(3)中國CPA與ICAEW的ACA考試互免
2008年1月9日,中注協與英格蘭及威爾士特許會計師協會(ICAEW)簽署考試互免協議。根據協議,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並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協會員報名參加ICAEW的ACA考試時,可以豁免會計、鑒證、公司和財務、法律、管理信息、稅收原理、審計與鑒證、稅法、財務會計等9個科目的考試;通過ACA考試的ICAEW會員在報名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時,可以豁免財務成本管理和審計等兩個科目的考試。
(4)中國CPA可豁免國際AIA證書12門課程
根據國際AIA最新規定: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並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協會員報名參加AIA考試時,可以豁免12個考試科目的考試。
(二)稅務師
1.已評聘經濟、審計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免試《財務與會計》科目。
2.已評聘法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免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
『柒』 昨天剛剛考完了注會會計稅法經濟法,我還准備了稅務師,想問問差異在那些地方
注冊會計師考試是注冊會計師協會組織的注會執業資格的考試,稅務師考試是稅務師協會組織的稅務師職業資格的考試。
注冊會計師,是指通過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考試並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人員,注冊會計師專業考試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戰略與風險管理》,綜合階段為:職業能力綜合測試。
注冊稅務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登記的、從事稅務代理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注冊稅務師是中國的一項執業資格考試。
注冊會計師報名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3、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捌』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與注會的經濟法有何不同
司法助理是來現在的司法所所長,源公務員,有的地方還是高配的,比如副科級,是實職副科。基層法律工作者是司法所內部的一個所,叫基層法律服務所里邊的法律工作者,工作是在司法所的招牌下攬點生意,打打官司弄個訴訟啥的,本身並不一定有司法考試證,大多數都沒有。。每年還有固定的指標給司法所的上級司法局做一定數量的法律援助工作。。。。我現在是司法所科員,內蒙古的,不知道你那邊是啥樣子,我這是這樣的。
『玖』 注會和注稅有什麼不同之處
一、考試基本情況
1、成績有效期:CPA要求五年內通過全部科目;CTA要求三年內通過全部科目。
2、考試科目與時間:CTA:(稅法I、稅法II、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五科均為2.5小時;CPA:會計3.5小時,審計、財管3小時,經濟法、稅法2.5小時。
3、合格標准:CPA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數均為60分(合格分數不會明降);CTA稅代滿分100分,其他四科均為140分,合格標准為60%即60分與84分,個別年份個別科目會視情況適當下調合格標准。
4、考試題型:CPA考試部分科目中有一種變態題型—判斷題,變態是因為答錯了會倒扣分:(,CPA的多選題要求也比較高,少選不得分。CTA除了稅代有主觀題,其他四科全部為客觀題,90道選擇題,題量超大;不過,CTA的多選題有一個特點,少選可以得分,按每個選項0.5分給分。
二、CPA與CTA相關科目的比較
1、審計VS稅務代理實務
分別是兩種考試中最難的科目之一,審計教材系統介紹了審計執業標准,系統性好,但理解應用很難,同時,還必須有會計的知識作為基礎才可能通過考試。稅代的特點則完全不同,沒有系統的執業標准體系,整本教材給人的感覺就一個字「亂」,近乎雜亂無章,而要想應對考試,還必須學好稅法I、稅法II以及相關會計知識。
2、稅法VS稅法I、稅法II
這一對相關科目的比較還是引用夏臻老師的觀點最合適:
聯系:1.都是稅法,似乎是廢話,但這是說兩者的應試范圍是一致的,所考核的內容實質是相同的;這是共同的基礎所在。2.在各自的資格考試中都是有一定難度的科目。也就是說不論是CPA的稅法還是CTA的稅法一和稅法二,在各自的五科中還是有難度的,並非背一背就可以,需要下一定的工夫;3.稅法是為了執行的,所以也不會是很高深的東西,不論是注冊稅務師考試,還是注冊會計師考試,都是職業資格考試,所以不會有理論上的難度,故而只要努力多看、多記、多想就會有很大的進步,在學習的時候還要多總結。
區別:1.兩者側重點不同。在CTA的教材中含有一些稅收理論知識,其稅法理論也比CPA的多,這是學習的CTA教材的一個優點。一些朋友學習稅法有困難,就在於不能理解稅收和稅法的一些基本問題,CTA中有了講解,理解起來方便多了。CPA在稅法中含有一些實務的問題,這是因為在CTA中是單獨有一門叫「稅務代理實務」的科目講解,所以稅法一、二中重點是講解稅種,對於程序方面很少涉及。2.兩者行文風格不同。個人感覺CTA教材寫得容易讓人理解,而CPA教材有時讓人讀來很費解。3.兩者難度不同。盡管兩者在各自的五科中佔有很重的分量,但就稅法自身在兩者中比較,CTA難度略低於CPA。4.兩者在一些具體內容方面存在不同。這主要是由於兩者是不同的編寫者,在引述法規的時候,更新程度不同,有的部分CPA已經更新,但CTA還沒有;有的部分CTA已經更新,但CPA卻還沒有。另外,兩者在講解的內容上具體范圍也略有不同,有的CTA講了,CPA不講;有的則剛好相反。
3、財管、會計VS財務與會計
其實,前後的可比性很差,只不過名稱上相近而已,CPA這兩科的難度遠高於CTA的財會。財務與會計中的財務管理部分介紹非常淺顯,有中級財管基礎足以拿下,與CPA的財管不可同日而語;會計部分也少了一些專題介紹,租賃、或有事項、債務重組、非貨幣交易、期貨交易、合並報表等難點或是散落各章一筆帶過,或是沒有涉及。當然,財務與會計時不時也會成為攔路虎,據說多數情況是輕視的原因。
4、經濟法VS稅收相關法律
經濟法相對而言,應該是CPA各科中比較簡單的一科;而相關法律卻是CTA中最難的一科。經濟法介紹的法律部門相對較少,講解細致,易於理解,貼近工作。相關法律則截然不同,涉及法律部門過多,講解太粗,很難懂,尤其是行政法、刑法與三大訴訟法,太陌生了,看起書來總是讓人不知所措。
三、三組數據
1、考證時間:CPA兩年,CTA一年。
2、輔導情況:CPA沒有參加輔導,CTA全部參加輔導。
3、通過成績:CPA五科總分374,均分74.8;CTA五科總分按百分制折算後為379,均分76分。
四、結論
綜上,我個人覺得,CPA與CTA的難度相差並不是太大,只能說CPA難度略高於CTA。
因此,我會給你這樣的建議:
通過CPA的朋友轉戰CTA時,不可掉以輕心,要扎扎實實的學習;
通過CTA的朋友轉戰CPA時,無需過分高估CPA難度,要有信心;
同時備戰CPA與CTA的朋友,只要考試科目搭配合理,兩全齊美。
『拾』 注會經濟法和稅法,稅務師的涉稅相關法律可以裸考嗎
考試要求我們必須同時記憶,容易搞混、學串,裸考真的會搞混知識點。
注會稅法專和稅務屬師稅法考試風格大有偏差 。注會考試比較高大上,注重框架,而稅務師長於細節。
稅務師稅法(Ⅰ)、稅法(Ⅱ)的考試題量大於注會稅法考試題量,稅務師考試更加側重於考查計算性內容,主觀題客觀化,多選題五個選項,多選、錯選不給分,少選正確的選項給分,這也意味
著我們在備考,尤其是沖刺時的策略應作出調整。
除了兩個考試都要看書外,兩門課的課件也都得聽,區分注會稅法和稅務師稅法一、二考試時不同的應對策略,這樣無論你的基礎怎樣,記憶力是否在線,都可以更加充分地應對考試,進而一年考下注會稅法和稅務師稅法一、稅法二。
建議充分備考,有足夠的把握去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