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王安石變法失敗的原因
歷史教科書上對北宋王安石變法失敗的原因歸結為兩點,一,用人不當,二,改革觸動了當時保守派所代表的封建官僚地主的利益。當今天我們重新審視這段歷史時,會發現這兩個所謂的主要原因其實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客觀的來講,歷史上幾乎所有的變法,其出發點都是好的,都是在立足於當時,針對社會政治經濟的弊病進行革新,富國強兵,但不敢說什麼富民。雖然孟聖人,民為貴,社稷輕之的思想是儒家正統,但封建士大夫斷不會把它當了真的,只要國家財政充裕了,皇帝高興了那就算是功德完滿。當然順帶造福了老百姓那也算意外之得,更能博得好名聲。變法最重要的是要得到皇帝的支持而不是百姓,當兩者利益發生沖突時,他們會忠實的為他們的後台老闆皇帝代言。否者,你下去吧。
王安石主持的熙寧變法正是領悟了這一精髓,在朝野一片反對聲中,他的後台老闆宋神宗一直不遺餘力、力排眾議論地支持到底。
1067年,神宗嗣位。他是一個雄心勃勃的皇帝,總想要收復契丹和西夏佔領的國土,在不同的場合反復表達過,要將國庫充實起來准備打仗。作為一個積弱多年的國家,新皇帝的想法有些急於求成了。他急需一個可以支持他大張旗鼓高歌猛進的宰相。在歐陽修、司馬光、文彥博等(可笑的是這些人後來都成了新法的反對者,甚至受到了王的無情打壓)的推介下,加上王安石自己做地方官時候積累的名望,他就進入了皇帝的視野,職位連續升遷。一個急於求成,一個雄心勃勃,二人一拍即合。於是王安石順利出相,在皇帝支持下開始變法。我們可以想像的是,神宗之所以變法,並不是要百姓「安居樂業」,他只是希望小小的窮兵黷武一下,所以從一開始,這次變法就充滿了剝削色彩,這就是皇帝給熙寧變法定的方針基調,這就註定了變法的先天不足。這就是變法的終極目標「富國強兵」,老闆給了王安石這個命題,接下來所有的一切都必須圍繞它展開,與富民何干?!
出發點是好的,那就要來看看這個執行者的情況,計劃總是要由人來執行的,王安石一個在中國文學史上享有盛名的人物,唐宋八大家的名頭可不是吹的。同時他也是政務高手,在做具體事務時有自己的一套方法想法,20多年一直心甘情願呆在基層工作,不願入朝做京官。善待老百姓,具有崇高的官聲與民望。變法前王安石年富力強,曾任多年地方官員,在朝中也幾經沉浮,了解國政民情,雖未受大用,但在士大夫中享有極高聲譽,獨負天下大名三十餘年。人們稱贊他質朴節儉,不嗜酒色財利;贊美他視富貴如浮雲,不以自身榮辱進退為意;欽佩他好學深思,深通經術,成一家之學。《元城語錄》說:「當時天下之論,以金陵(指王安石)不做執政為屈。」尤為重要的是,王安石幾年前上書宋仁宗,力陳「理財為先」的改革建言,與神宗勵精圖治的雄心壯志,不謀而合。英君賢臣風雲際會,撞擊出一串激情的火。
王安石的特立獨行:他從不妥協,從不關注與考慮別人的意見,果敢自信、生機勃勃。他用天然純真近乎痴的的個性與完美的個人品行獲得了後人的贊譽。
但正因為他的從不妥協,從不關注與考慮別人的意見,果敢自信註定了熙寧變法的失敗,作為一個領導者可以果敢自信、生機勃勃。但必須有善於聽取不同意見的度量,所謂宰相肚裡能撐船。但王安石這位有名的「拗相公」取太過自信,且不能容人,王安石在變法過程中,一貫我行我素,導致朝中大臣多與他決裂。這當中有人原來是他的靠山,如韓維、呂公著等人;有人原來是他的薦主,如文彥博、歐陽修等人;有人原來是他的上司,如富弼、韓琦等人;也有人原來是他的朋友,如范縝、司馬光等人。雖然他們都是一時俊傑,朝廷重臣,卻因為不同意王安石的某些做法而被逐一趕出朝廷。特別是司馬光,念在與王安石共事數年的交情上,曾三次寫信給王安石,勸他調整自己的治國方略。可惜王安石就是執迷不悟,看一條駁一條,導致司馬光最後與他分道揚鑣,終身不再往來,直到公元1086年二人同年去世為止。
當下有考證說,王安石由於其偏執人格,所以不善聽取不同意見,因而樹敵過多。偏執類型的人,一般都具有強烈的自尊心,並十分敏感,固執己見,自命不凡。此外,人格偏執的人,還十分缺乏同理心,不能站在他人角度考慮問題,易將錯誤推諉他人或種種客觀原因。凡此種種,都會使當事人在待人處事中表現出種種的偏向、偏見、偏信、偏好、偏激行為,並給其人際溝通及合作共事帶來極大的阻礙。
許多史書,都把王安石變法作為正面典型來歌頌,包括偉大的列寧同志對王安石的改革也是贊賞有加,羅斯福執政期間,曾派副總統華萊士來中國,搜集有關中國古代宏觀經濟調控的資料,以為羅斯福新政做借鑒。其中有有相當重要的資料,就是關於王安石變法的。王安石變法不放在任何環境中看確實是創舉,可是真正實行下來,給當時的百姓帶來了多少災難,給當時的經濟帶來了多少損失!確實,按照林語堂的說法,這王安石變法確實是一個瘋子的妄想!
首先在維護封建統治的前提下,滿足宋神宗老闆富國強兵慾望的途徑只有一個,就是理財,理財說白了就是搞錢,但這個錢該怎麼搞呢?你不能平白的讓大宋政府自各鑄錢玩,社會流通貨幣必須和社會財富存在一定比例關系,以此來穩定物價,穩定市場,穩定社會。同時在當時有沒有所謂的對外貿易。可以改革開放,掙外國人的錢,餘下的只能搞活經濟,但在當時自然農耕經濟占絕對主導,商業作為微末的當時,財富總量是一定的,短期經濟改革很難凸顯成效,王安石一頭指望著高歌猛進,短期成效便有了大躍進的味道。讓老百姓手裡的錢活動起來,便把老百姓的錢「理」進了「官家」的口袋。幾乎每次朝會,司馬光、蘇軾等人都詰難王安石這個問題,王沒法正面回答。但他有一套為變法立言的原則:天變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可守。他甚至揚言:「當世人不知我,後世人當謝我。」有此信念,在他看來,即便民眾的利益受到一些損失,那也只是改革的成本。他是光顧自己一逞政治抱負,變法變得快活,而置百姓的生存於不顧。漠視弱勢群體的血和淚。
政治家是不會認錯的。王安石主持的變法,成了大宋政界圍繞新法是「利民」還是「害民」展開爭論而形成的最大的一場政治角力,政見不同的臣僚紛紛發表看法,難以騎牆。原來的中書和台諫班子,多數是變法的反對派,所以,王安石主持中央政局之後,對這些部門進行了大清洗,逐諫官,罷諫院,排中丞,撤中丞,貶御史,等等。《宋史·王安石傳》就列舉熙寧元年至四年被王安石罷免的十九位台諫名單。並且,引進同黨李定、薛昌朝、謝景溫,等等,基本封殺了反對的聲音。於是,轟轟烈烈的變法期間,或者是「台諫之臣,默默其位而不敢言事,至有規避百為,不敢居是職者」,或者是執政大臣「專用其親愛之人」為台諫官,「或小有違忤,即加貶逐,以懲後來,必得佞諛之尤者,然後為之」。在這種功利目的前提下引進的台諫,往往多觀言察色、見風使舵之輩,有的聲嘶力竭為變法吶喊助威,好也好,不好也好;有的扛著一個擁護變法的大招牌,行滅殺政敵、搜刮民財之事,如「烏台詩案」中陷害蘇軾的李定、舒?等。南宋章如愚在《山堂考索續集》中譴責說:「安石作俑,始於鉗天下之口。」
一方面是上層政場上的清洗,另一方面就是對下層百姓的言論封堵。為了防止百姓不滿而訕謗帝國偉大的新法,熙寧五年春正月,朝廷下令在首都設置邏卒兵丁,對百姓實行「監謗」,不許亂講新法如何。「深疾諫者,過於仇讎;嚴禁誹謗,甚於盜賊」,「潛遣巡卒,聽市道之人謗議者,執而刑之。」
今天很難理解一個好的改革方案怎麼會鬧上至公卿下至黎民皆怨聲沸騰。同時改革者還要鉗民之口。作為一個詩文詞章中體恤民疾、賑濟睏乏的王安石在這場變法中已經找不到蹤跡,他甚至連最基本的「防民之口,甚於防川」都拋到了腦後。易中天說王安石是一個動機至上主義者。在他看來,只要有一個好的動機,並堅持不懈,就一定會有一個好的效果。民怨與他何干。大夫公卿反對與他何干。老子認定的事十頭牛都休想來回來。
君子退則小人進,毛主席曾有一句名言:「正確路線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因素。」王安石變法不僅政策有誤,用人更是有誤,起用了一大批雖順從己見卻陰險狡詐之徒,最終導致「小人亂政」,「奸人壞法」。
王安石的變法無法得到主流士大夫的支持,只能選擇一些有沖勁但未必有人品的人來執行他的新法,不管黑貓白貓逮到老鼠就是好貓。這是很多人對王安石變法用人主旨的看法,但我覺得也對也不對。王安石選用的這些人有些是有些才能,但未必是對變法有益的才能,還有些連才多說不上,只單單是能夠支持表法,為變法搖旗吶喊,便也委以重任。王安石最重要的支持者與助手呂惠卿、章惇、曾布、蔡卞、呂嘉問、蔡京、李定、鄧綰、薛向等人,盡是後世聲名狼藉之輩,絕大部分都被列進了官修正史《宋史》的奸臣冊中。這些人初入官場時,大多做事盡心盡意,盡顯才幹;但時間久了,他們便以王安石為榜樣,用人唯親,排除異己,並做事急功近利,唯利是圖,為達目的可以做出種種人所不齒的事情來。
古人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作為一個在文壇有才名,做官有清名,做人有賢名的王安石怎麼就和這幫子人廝混作一堆了呢?!
王安石自尊心太強了,也十分敏感,固執己見,自命不凡。同時還十分缺乏同理心,易將錯誤推諉他人或種種客觀原因。這使得在待人處事中錶王現出種種的偏向、偏見、偏信、偏好、偏激行為,並給其人際溝通及合作共事帶來極大的阻礙。
王安石早年在《上仁宗皇帝萬言書》提出了「教之、養之、取之、任之」的人才觀,認為若「有一非其道,則足以敗亂天下之才」。可惜,王安石口頭上講用人要從長計議、任人唯賢;行動上卻急功近利,濫用親信。這雖為他的政策執行帶來一時的便利,卻為他的變法失敗埋下了禍根。而到了後來,北宋的朝政已不再是變法與否的爭論,而是瘋狂迫害異己的斗爭。想來這都是王安石偏執人格惹的禍!而那一幫奸佞之臣往往沒有立場,唯利是圖,可以厚顏無恥,顛倒黑白,對王安石馬首是瞻,在此急需用人之時,使幾乎孤立在士大夫之外的王安石有了依傍和歸屬,便引為知己做了同志。王安石由於其過於自信偏執,得不到大多數比較清醒有良知的知識分子的支持,同時也給奸詐小人以專營之機。不無法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來完成「熙寧變法」的大業。一個人格不完善的人,是無法領導社會進步的。說到底,一個性格「拗扭」之人,何以包容天下,禮服眾心呢?
說完了變法目的的天生缺陷,變法領導者和支持者的人格缺陷,接下來要考究的是變法的法自身有沒有問題。
首當其沖的是青苗法,青苗法是當時最主要的一項變法也是後世最具爭議的一項政策。所謂青苗法就是由政府以低於私人利率的利率向農民貸款,農民以地里的青苗為貸款抵押。王安石在當地方官時這種作法效果不錯,在陝西推行時也頗受歡迎。但當推向全國時,卻引發了災難性後果。各地都有固定的貸款准備金,上級下達的任務是要全部貸出去,並完成百分之二十的增值。有了硬指標,官員們就要用硬手段。「千里來做官為的吃和穿」,「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凡為官者必有私慾。爛透的大宋王朝,新法淪為一條生財之道。為了最大的謀取私利,有些地方官員甚至把利率提到了30%。到最後青苗法代替民間資本成為官家壟斷的高利貸生意。他們還根據農戶的經濟狀況,將之分為不同等級,各自要承擔不同的貸款額度,而不論你是否需要。同時,為了保證還貸,又讓富戶與不同等級的農戶結為利益共同體,由富戶提供擔保或抵押。青苗法實行後連年自然災害,官員逼債,當時因為還不了錢的百姓很多,沒有即時逃亡的就被投入監獄,老百姓坐牢之後,田地自然就荒廢了。在當時原始的自然經濟下,沒有重大的生產技術革新,生產力很難在短期得到提高,社會財富的積累只能依靠人,當大量的勞動力投進監獄,或拋荒盲流後,財富還靠什麼來積累,這創造的錢怎麼也不會比以前多,可是皇上還等著看變法的成效,這個成效就是眼睛看得見的錢財。惡性循環之下,逼迫更甚,從而導致農戶紛紛破產,連富戶也無法倖免。
然而這僅僅是表面上我們看到的原因,強行攤派,政績工程的荼毒,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講,青苗法的實行完全違背了經濟學原理,從王安石變法中我們可以看到,青苗法和常平法本應當由兩個相互獨立的機構來實施,而不能有一個機構來實施。應為青苗法本身是有贏利性質的,而常平法則無贏利性質。兩則共為一個機構的職能,勢必成為尋租之犧牲品,無法執行常平的只能。而常平不在青苗法必成搜刮民膏之猛虎。王安石公然允許青苗法之收益添支吏人餐錢,吏人必定運用常平之力量,更加增大價格波動,並運用青苗法獲取暴利。王安石變法前,大宋有常平法,即常平倉負責吞吐貨物來穩定社會物價。其不以贏利為目的,作用類似於中央銀行。王安石變法後設置了青苗法,通過向農民發放信貸來控制春秋不同季節的貨幣投放總量,並允許獲取利潤以作實施青苗法吏人的餐錢,其作用類似於商業銀行。當商業銀行和中央銀行合作一家。悲劇不可避免的發生了。
均輸法與市易法目的在於平抑物價,抑制大商人對百姓的壟斷與盤剝。但這項政策的實質是用官商代替民商,管倒代替了民倒。而且管倒還有政府撐腰,制度護航,豈不知官商比民商更壞。一來民商之間還是有競爭的,壟斷程度和能力有限,盤剝程度也有限,但當國家壟斷了市場、貨源、價格時,其盤剝的對象擴大到民商和百姓。在這種新法之下,政府官員控制了批發與零售業務,普通商人無論大小要做生意先要經過官員的幾道審批關口。交易費用由於賄賂官員而大大增加了,物價上漲不說,許多商人無法經營下去,工商業凋零。除了掌握交易權的官員致富之外,對整個社會和百姓又有什麼好處呢?在國家壟斷和官家直接與民爭利的情況下,政府還怎麼平抑物價,穩定市場。發揮經濟杠桿作用呢,如此下來政府反倒成了興風作浪的源頭。
很多變法的條例,出發點不可謂不好,但當國家成為最大的莊家後,官員便有了貪污的便利,也有了盤剝貪污的動力。
相比後世,雍正年間的火耗歸公政策取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同樣是理財,同樣是在老百姓手裡搶銀子,但最終的結果卻是皆大歡喜。
明代中期實行一條鞭法後,賦稅普遍征銀,百姓所繳的銀子由於納稅量不太多,大多以小塊的碎銀為主,各州縣衙府匯總上繳國庫時,要將碎銀熔煉成大塊,在碎銀熔煉過程中發生的損耗,州縣官吏要求百姓補足,於是在應繳稅銀之外,納稅人還要多繳一些,這多繳的部分就叫「火耗」,用來補償熔煉碎銀損耗和運輸費用。按照碎銀熔煉損耗規律,一般損耗率在1%-2%左右,而州縣官吏卻大肆多征,每兩加耗到二三錢,附加稅達到正稅的20%-30%,有時更高。清初,徵收火耗比明代有過之而無不及,據文獻記載,康熙後期各省徵收火耗一般省份達到三四錢,最高的達到七八錢,百姓不堪重負。 清代火耗征派量加大,除地方官吏貪得無厭,借火耗之由巧取豪奪外,還與清初官員實行低薪制度、允許地方官吏加征火耗補其不足有關。火耗的狂征,一方面腐蝕著整個官僚隊伍,另一方面,加重著人民的負擔,同時也影響了國家稅收的增長。
為此雍正實行火耗歸公和養廉銀制度,其要點有四:第一,公開聲明「州縣火耗原非應有之項」,之所以繼續收取,是出於補助地方政府辦公費用不足和發放官員養謙銀的需要;第二,各省委託所屬州縣按照規定的火耗率組織徵收,收取的火耗全額上繳國庫,再由中央下撥,以補助地方公務開支及發放養廉銀,同時規定地方必須接受中央的檢查和監督;第三,各省可根據情況靈活掌握火耗徵收,但必須在中央規定比例內只能降低,不能提高,擅自提高者,嚴加懲處;第四,發放養廉銀後,如地方官吏還私下加派,掠奪百姓,貪污受賄,應嚴歷懲處。經過6年的努力,雍正在全國各省實行了火耗歸公的改革,被稱之為「萬世不易之法」。
此次改革收到了明顯的成效:一是加強了中央集權,削弱了地方財權,一向由地方支配的火耗收入轉為中央集中控制和管理,增加了地方政府對中央的依賴程度;二是遏制了地方官吏私自濫征加派的歪風,澄清了吏治。火耗歸公後,中央對各省徵收火耗銀由過去的暗收復為明收,並規定徵收率,大大遏制了地方官吏濫征加派之風。同時,中央撥補地方行政開支不是,發放地方官吏養廉銀兩,促使地方官吏大大減少了腐敗作為;三是減輕了百姓負擔。火耗歸公後,各省火耗率一般固定在10%-15%左右,百姓負擔大減;四是大幅增加了中央財政收入。僅僅十幾年時間,國庫存銀由康熙末年的800萬兩增加到雍正末年的6000萬兩。
其實關鍵一點在人心,原來火耗的收取多少都入了官員的私囊,現在不行了,國家有了徵收比例的嚴格要求,多收了也進不了自己的口袋,於是乎,便沒了多少盤剝貪污的動力。而王安石變法所有的政策都成了官員從中謀私,魚肉百姓的工具。貪污本不需要動力,當官家給了便利,政策從中幫忙後,不要說動力了,簡直就是政府拿著鞭子叫你去盤剝,不貪污都成二百五了。
出發點還好,富國強兵,但先天不足,急功近利。領導者太自我,得不到主流社會的支持,沒有好的團隊,盡是些奸佞小人,政策有誤,助長了腐敗,壓榨了百姓,導致廣大底層民眾的強烈反對和厭惡。天時,地理,人和,兼不佔,老天爺也不幫忙,變法期間連年災荒。導致民生凋敝,民怨沸騰。王安石變法一瘋子的妄想不為過也。
前車之鑒,後事之師。還原事件的真相,思辯歷史的真偽。不迷途於書,不迷失自我。
B. 少正卯的思想是不是中國最早的共產主義
少正卯的思想是不中國最早的共產主義,共產主義(Communism)是一種政治觀點和思想體系,發源地為德國,現今的共產主義奉馬克思、恩格斯思想為基本思想。
少正卯是中國春秋時期魯國的大夫,官至少正,能言善辯,是魯國的著名人物,被稱為「聞人」。少正卯和孔丘都開辦私學,招收學生。卯多次把孔丘的學生都吸引過去聽講。
魯定公14年,孔丘任魯國大司寇,代理宰相,上任後7日就把少正卯以「君子之誅」殺死在兩觀的東觀之下,曝屍3日。少正卯被殺後,其學說沒有流傳下來。所以少正卯的思想是不中國最早的共產主義。
孔丘回答子貢等弟子的疑問時說:少正卯是「小人之桀雄」,一身兼有「心達而險、行辟而堅、言偽而辯、記丑而博、順非而澤」五種惡劣品性,有著惑眾造反的能力,和歷史上被殺的華士等人是「異世同心」,不可不殺。可見少正卯的不是什麼偉大的思想家,更沒有什麼共產主義思想。
(2)李定經濟學原理擴展閱讀:
卡爾·馬克思,全名卡爾·海因里希·馬克思(德語:Karl Heinrich Marx,1818年5月5日-1883年3月14日),馬克思主義的創始人之一,第一國際的組織者和領導者,馬克思主義政黨的締造者之一,全世界無產階級和勞動人民的革命導師,無產階級的精神領袖,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開創者。
馬克思是德國的思想家、政治學家、哲學家、經濟學家、革命理論家、歷史學家和社會學家。主要著作有《資本論》《共產黨宣言》等。馬克思創立的廣為人知的哲學思想為歷史唯物主義,其最大的願望是對於個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
馬克思創立了經濟理論《資本論》,馬克思確立他的闡述原則是「政治經濟學批判」。馬克思認為,這是「政治經濟學原理」的東西。馬克思認為資產階級的滅亡和無產階級的勝利是同樣不可避免的。
他和恩格斯共同創立的馬克思主義學說,被認為是指引全世界勞動人民為實現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理想而進行斗爭的理論武器和行動指南。
馬克思對哲學的貢獻是將實踐概念引入哲學,使哲學同現代無產階級(工人階級)的解放聯系起來,將這個哲學運用於社會歷史領域導致唯物史觀的產生,在唯物史觀的指導下,馬克思分析和研究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基礎從而發現剩餘價值,指出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的階級斗爭必然導致無產階級專政,而這個專政又是從資本主義到共產主義的過渡、演變而來。
C. 李定 版經濟學原理課後答案,謝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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