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金融法金融又包括哪些法律
金融法是調整金融關系的法律總稱。
在我國沒有以「金融法」來命名的專單獨的某個法律。涉屬及金融類的具體法律,通常用它涉及的金融行業的名稱來命名。例如,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商業銀行法等。目前,我國已經頒布的金融法律與法規相當多,截止到2000年底,由全國人大頒布的金融法律有1部,即中國人民銀行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金融法律8部,包括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票據法、擔保法等。由國務院頒布的金融法規142部。由國務院各機構頒布的金融類規章3523部。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金融類司法解釋39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8部。上述總計3721部。上述的金融法律、法規等都是具體的規范,但是,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它們都直接調整金融關系。
『貳』 經濟法和金融法有什麼區別
金融法是經濟法的一部分,屬於經濟法領域的。
經濟法是政府對經濟加以調整而制定的法,涉及到金融、財稅、公司企業、勞動、土地房地產等等
『叄』 請問《政策性銀行的立法》是金融法還是經濟法問題,為什麼呀
首先是金融法,其次是經濟法。金融法是經濟法的一部分呀。
『肆』 報考華政經濟法研究生三個方向:經濟法、商法、金融法
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院 位於華東政法大學長寧校區,華東政法大學自1981年起創辦研究生教育,2001年3月在原研究生處基礎上設立研究生教育院。研究生教育院是學校行使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的職能部門,其職責范圍包括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培養、學籍管理、學位授予和全日制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黨建工作、日常管理和就業指導等。
該校新的專業設置如下: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及應用經濟學、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公共管理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法學學科設有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知識產權、司法鑒定、社會法學、法政治學、公安法學、法律方法論、軍事法學(碩士)、法律與金融(碩士)等16個學位授權點,應用經濟學設有產業經濟學、金融學、國際貿易學、區域經濟學等學位授權點,政治學設有政治學理論、中外政治制度等學位授權點,馬克思主義理論設有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社會主義法制教育與傳播研究等學位授權點,公共管理設有行政管理、社會保障、文化產業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社會管理、教育經濟與管理等學位授權點。同時設有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公共管理、金融、社會工作、翻譯等6個專業學位授權點。
『伍』 金融和法律,如何取捨
確定你最想要的,二專我修的是會計,我覺得二專也不是想大家說的這么水,全靠自覺。CPA最好有個打持久戰的准備,一口氣過六門的有,但畢竟是少數
『陸』 什麼是國際金融法,國際金融法和國際經濟法有啥區別急急急!!
國際金融法屬於國際經濟法的范疇。
國際金融法是調整國際間貨幣金融關系的法律規范和制度的總稱。
國際金融法的本質屬性在於其是國際貨幣金融交易規律所要求的行為規則。國際金融法的主要特點表現在以下諸方面:
l. 國際金融法的主體
國際金融法的主體是國際貨幣金融關系中權利與義務的享有者和承擔者,亦即參與國際貨幣金融活動的當事人。國際金融法的主體既包括一般的自然人和法人,也包括國家及其有關官方機構和國際金融組織。國家和國際金融組織是國際金融法的特殊主體,它們不僅可以是國際貨幣金融交易的當事人,而且,它們更是國際貨幣體系的建立者、實施者和管理者。法人和自然人作為國際金融法的主體,則主要表現在他們是國際貨幣金融交易的當事人。
2. 國際金融法的客體
國際金融法的客體即是國際貨幣金融關系中權利與義務所指向的對象,主要包括貨幣、特別提款權、票據和黃金等國際間普遍接受的金融資產。作為國際金融法客體的貨幣,一般應當在國際間具有可兌換性,即通常所謂「硬通貨」。如果是不能國際上自由流通的貨幣,則其一般不能成為國際金融法的客體。但是,在一定的特殊國際貨幣金融交易中,非硬通貨亦可成為客體。
3.國際金融法的調整對象
國際金融法的調整對象是指國際金融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即國際貨幣金融關系。
國際貨幣金融關系實際上包括國際貨幣關系和國際金融關系兩部分。國際貨幣關系是指以國家之間貨幣的收支、兌換,以及外匯管制主要內容的社會關系。國際金融關系是指國際間貨幣資產的融通關系,包括國際貸款關系、國際證券關系,以及其他形式的國際資金融通關系。
應當注意的是:國際金融法的調整對象與國際金融法的客體不同;前者是國際金融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而後者則是國際金融法所調整的國際社會關系亦即國際貨幣金融關系中權利與義務所指向的對象。
是指調整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他國私人之間;國際組織與私人之間以及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柒』 求助 民商法和經濟法中的證券金融法方向有什麼區別拜託各位大神
民商法包含的東西內容很多 民商法,顧名思意,分為民法和商法。民商法屬於私法領域,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商事關系。這是民商法不同於經濟法的一個方面。因為金融法主要是關於國家的經濟政策調整以及其產生的法律關系,調整的不是平等主體間的關系。頗有些公法的意味,因而我認為,經濟法中的證券金融法方向應該是關於國家對證券金融方面調整的一些法律規范。主要規制國家和金融市場主體的關系。
『捌』 金融法學與金融法的區別
金融法是調整金融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金融法學即以金融法律規范及其發展規律作為自己的研究對象。可以說,金融法學是對金融法律規范及其發展規律進行理論概括的科學。實際上,金融法學除主要研究我國現行的金融法及其發展規律外,還包括古今中外的金融立法及其規律,並進行比較研究,吸取其有益的因素。
金融法學在法律科學體系中的地位如何呢?我國的法律,按照它調整的社會關系的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以分為若干個部門。部門法學,是以特定的部門法為研究對象來劃分的。金融法學在法律科學中的地位,是與金融法在我國立法體系中的地位相聯系、相適應的。金融法是作為獨立法律部門的經濟法的一個重要分支,它是法律體系第三層次的一個組成部分。而作為一個法律學科,金融法學就是屬於經濟法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可稱為法學的三級學科。對於金融法學在法學中的地位,有專家將其稱為是「一個亞法律學科」。那個就業方向不是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