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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的發展趨向

發布時間:2021-02-25 01:08:55

A. 如何展望我國經濟法未來的發展前景

經濟法學的前自景有: 1、刑事辯護律師 2、民事辯護律師 3、經濟辯護律師 由於國內沒有系統的分類,只要考過司法職業考試可以辯護各類案件,從事哪一類案件取決於你個人的法學專業專長!經濟法學沒有明確的范圍,民商類法學問題中,每一門法都是相...

B. 現代國際經濟法的發展趨勢

呵呵,這個問題問得真大!
現代國際經濟法的發展趨勢是規則的日益統一\區域化回和全球化答進程加快\規則化\各種爭端頻繁發生,促進了爭端解決方式的不斷發展\經濟主權的發展\領域不斷擴大\對國際環境法等等起到了促進.........

這是隨便想想到的,我覺得問題問得太大了,而且問題本身就有點問題.你問的是一個學科,一個法律部門還是什麼?

C. 論述13個五年規劃與經濟法的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簡稱「十三五」規專劃(屬2016-2020年),規劃綱要《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編制,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政府工作重點,引導市場主體行為,是2016-2020年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是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是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依據。
五年規劃,是中國國民經濟計劃的重要部分,屬長期計劃。主要是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生產力分布和國民經濟重要比例關系等作出規劃,為國民經濟發展遠景規定目標和方向。
實現「十三五」時期發展目標,破解發展難題,厚植發展優勢,必須牢固樹立並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

D. 經濟法的完善經歷了哪幾個階段

按照歷史和復邏輯的一致,經濟法制的發展可以概括為由低到高的三個階段,1、戰時經濟法。它於淺表層次和以野蠻的方式回應著不期而至的社會化要求,是初級經濟法。 2、危機對策經濟法。它是為應付經濟不景氣或其他意想不到的危機而被動制定的經濟法,具有相當的盲目性。 3、自覺維護經濟協調發展的經濟法。它是以維護自由競爭的市場秩序、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較為成熟的經濟法。其形成的主要標志是經濟法據以解決社會經濟矛盾的宗旨和方式已由干預、管制市場主體的自由意志和行為,轉向盡可能創造充分、適度、公平的競爭環境以維護這種自由上來。

E. 現代意義的經濟法產生、發展的階段

現代意義的經濟法是在市場經濟從自由競爭階段進入到壟斷階段以後才產生的。如美國1890年通過的規范托拉斯行為的《謝爾曼法》、德國1896年通過的規范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等,都是經濟法產生初期的重要立法。此外,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所產生的一些「戰時統製法」,如德國1919年的《煤炭經濟法》等,以及在1929年大蕭條以後所產生的「危機對策法」,如美國1933年的《證券法》等,都體現了國家對市場經濟活動的干預、協調,它們都是經濟法領域的重要立法。

F. 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

經濟法產生:
哲學上:個人本位——社會本位
西方經濟學上:自由競爭——壟專斷干預
制度經濟學:自由交換—屬—產權界定
法律上:私法自由——社會法的干預
對象上:平等主體——弱勢群體
權利上:一般權利——特別權利
責任上:一般賠償——懲罰性賠償
事實上:自由行為——法律規定(的事實)

經濟法的發展:
1 私權的進一步社會化
2 公權的進一步民主化
3 平等公平的進一步實質化

G. 從經濟法的發展歷史看經濟法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

中西方經濟法產生發展歷史軌跡和差異
一、西方經濟法產生發展的歷史軌跡
(一)西方經濟法產生發展的歷史背景
「經濟法」一詞最早見於法國空想主義者摩萊里的著作《自然法典》中,現代意義上的經濟法出現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盛行重商主義市場經濟理論,主張政府對本國經濟給予扶助,甚至不惜通過戰爭以打擊?排擠外國的同業競爭者?這一時期,經濟法缺乏產生的現實基礎?自18世紀到19世紀末,資本主義處於自由市場階段,多數資本主義國家崇尚亞當·斯密古典市場經濟理論和理性主義國家職能說?資本主義國家在社會經濟領域國家充當「守夜人」的角色,政治統治成為國家的中心職能?國家雖然也要對一些社會經濟進行管理,但從屬於國家的政治統治[1]?這一時期,西方國家的行政法尤其是民商法得以高度發展,行政法和民商法的發展沒有為國家干預意義上的經濟法留下多少餘地?自19世紀末到20世紀70年代,資本主義進入壟斷階段,資本主義國家內部的各種矛盾日益激化,經濟危機連續發生?特別是1929—1933年的經濟危機,使不少國家遭到重創?各國政府為了解決危機帶來的問題,紛紛打破經濟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絕對界限而全面介入經濟生活?這時期主流經濟學是國家干預主義說,代表人物為凱恩斯?他在1936年發表的《就業?利息與貨幣通論》系統提出了國家干預經濟的一系列觀點和政策主張?可見,從自由競爭發展到壟斷階段以後,「看不見的手」已不能完全適應市場需要,要解決市場中存在的問題,只能運用國家干預經濟的手段?由於政府介入經濟生活,打破了傳統的市民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劃分界限,在經濟生活中出現了單純的公法和私法手段都不能解決的經濟關系?這種經濟關系需要一個新的法律部門來調整,這就是經濟法?20世紀70年代後,國家干預主義遭到質疑,以供給學派為代表的經濟自由主義卷土重來時期,凱恩斯主義的統治地位被新經濟自由主義所取代?供給學派不反對國家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必要的干預,但堅決反對國家過多和全面的干預?認為經濟生活應以市場直接的自我調節為主,國家間接的宏觀調節為輔?
(二)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經濟法產生發展概況
西方資本主義經濟法產生之前,調整經濟關系的主要是民商法?最初,資本主義國家十分重視市場秩序規制立法,20世紀中期以來,西方國家都強調對經濟實行宏觀管理與監督,著手制訂各種不同的計劃,試圖在「無形之手」和「國家之手」之間找到一個最佳點[2]?德國的社會市場經濟體制的市場競爭自由與政府調控權威相得益彰?德國經濟法的發展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19世紀末至一戰前),這時期的主要立法是1894年德國頒布了反不正當競爭的第一部法律——《保護商標法》,1896年出台了《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斗爭法》?第二階段(兩次世界大戰期間),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頒布的經濟法有《一般授權法》?《關於限制契約的最高價格的通知》?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當時的魏瑪共和國為了恢復被戰爭破壞的經濟,一方面廢除了戰時經濟統製法,另一方面又沿襲戰時經濟法的立法原則,先後頒布了《卡特爾規章法》?《煤炭經濟法》?《鉀鹽經濟法》?《防止濫用經濟權法令》等一系列經濟法,從而開創了把經濟法這個概念明確用於立法本身的先例[3]?第三階段(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二戰後德國分裂為東德和西德?西德在美國自由民主思想的影響下,走上了「第三條道路」,實行社會市場體制?戰後初期,根據佔領軍的指令,實行《反卡特爾法》?1966—1967年德國發生了經濟危機,為了保障經濟持續增長,頒布了《促進經濟穩定和增長法》,該法是實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法律?日本政府藉助經濟法通過兩種方式介入市場,亦即經濟法通過兩種方法反作用於經濟基礎:其一,維持競爭秩序,發揮市場機能;其二,國家對整個國民經濟及市場運行予以規制,發揮政府調控作用[4]?日本經濟法產生發展大致經歷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兩次世界大戰期間),20世紀初期,日本資本主義經濟結構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壟斷資本主義逐漸形成和壯大?日本的卡特爾在明治中期已產生,最初,日本對卡特爾採取保護與扶植的政策?日本政府先後頒布《出口組合法》和《重要出口商品生產組織法》,它們屬於規制未加入卡特爾的組織使之從屬於卡特爾的強制卡特爾法,1931年《重要產業統製法》和1932年《工業組合法》也是促進卡特卡的法律[5]?第二階段(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二戰後,日本統治者在恢復和發展經濟的過程中,非常重視運用經濟手段調整和管理經濟,制定了大量的經濟法?為了防止已被解散的財閥復活壟斷資本,日本政府於1947年頒布了《關於禁止私人壟斷和確保公正交易的法律》,還頒布了《排除經濟力量過度集中法》?1952年始,日本進入20年高速發展期,這時期的重要立法有《企業合理化促進法》?《中小企業基本法》?《農業基本法》?《消費者保護基本法》等?20世紀70年代以來,日本圍繞擺脫危機?振興經濟?通過立法活動不斷完善原有的各種經濟法,這一時期主要的立法有《投機防止法》?《穩定國民生活緊急措施法》?《石油供應適度化法》?《關於能源使用合理化的法律》?《中小企業破產互助法》?美國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19世紀末至1929年世界經濟危機前),產業革命完成後,美國出現了對自由競爭產生極大妨礙的壟斷,引起了人們普遍憂慮和不滿?美國政府審時度勢,主動出面干預,頒布了一系列反壟斷和反限制競爭的法律?主要經濟立法有:1890年國會通過了《保護貿易和商業免受非法限制與壟斷之害法》,後又通過了《克萊頓法》和《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第二階段(自1929年經濟危機爆發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1929年世界性經濟危機使美國經濟遭到毀滅性的打擊?羅斯福上任後,通過頒布經濟立法全面干預經濟生活?這期間,美國頒布了70多部經濟法令,如《緊急銀行條例》?《金融改革法案》?《產業復興法案》?《土壤保護法》?《新農業法》?《國家勞動關系法》?《恢復和救濟法》等[6]?第三階段%26lt;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26gt;,二戰後,美國運用凱恩斯主義理論,自覺用經濟立法作為國家干預經濟的法律手段則成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存在和發展的一種經常性和必然性手段?這時期的主要經濟立法有1981年《經濟復興稅法》?《經濟復興法》和1986年《稅法》等?
二、中國經濟法產生發展的歷史軌跡
(一)中國經濟法產生發展的歷史背景
中國在改革開放前實行的是高度集權的計劃經濟體制?在當時,計劃是國家用來配置資源的唯一方式?事實證明,在建國初期我國選擇計劃作為資源配置的方式符合當時社會要求,它有利於集中有限的資源去辦急需的事業,使我國迅速從經濟廢墟里恢復過來?但在計劃經濟完成它的歷史使命後,我國沒有把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換?人類20世紀的經濟實踐和理論研究顯示了計劃經濟的失敗源於它的兩大內在的弊端:一是信息機制障礙,二是激勵機制障礙?經驗表明,計劃經濟體制也許具有學習別人先進的科學知識和生產技術的能力,但自身卻不具有創造新的科學知識和生產技術的能力?計劃體制除其內在的缺陷外,其不足之處還在於它的實施有賴於計劃的主體——政府官員的高效性和無私性?由於政府內各行為主體按照自己的利益來行動,具體負責的公務員又缺乏競爭意識和對成本的關心,政府的活動無法如人民所期望的那樣做到有效率,政府官員的「經濟人」本性,使政府幹預的結果往往背離其初衷,從而導致「政府失靈」?高度集權的計劃經濟和缺乏民主的政治體制相結合,誘發了文化大革命,使我國經濟處於崩潰的邊緣?中國自1978年以來的改革開放,就是黨和政府面對「合法性危機」而重建嚴重受損的合法性基礎的過程,它順應了時代發展的需求,極大地解放了生產力?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下,由計劃作為唯一的資源配置手段必然會使我國經濟體制失去效率和發展動力,引發社會危機?國家干預的失敗必然要求在計劃體制中引入市場力量,在「國家之手」和「市場之手」的結合過程中,中國的經濟法也就產生了?隨著人們對計劃和市場兩種調節手段認識的不斷深化,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改革初開始認識到單一的計劃經濟的不足,從而實行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模式;第二階段:從十二屆三中全會到黨的十四大,實行共有制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第三階段:黨的十四大後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模式?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提供製度保障的經濟法也相應地經歷了由產生初期的不成熟到逐步走向成熟的過程?
(二)中國經濟法的產生發展概況
中國經濟法的產生與發展歷程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1979年至1992年),這是中國經濟法的產生和初步發展時期;第二階段(1992年以來),這是中國經濟法勃興和走向成熟時期?隨著計劃經濟體制向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體制的轉換,經濟法在中國誕生了?1979年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是改革開放以來的首部經濟法?這期間的經濟法還有《統計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此外還有大量由國務院制定的經濟行政法規?隨著經濟法的興起,民商法也產生和發展起來,《經濟合同法》?《民法通則》?《婚姻法》?《繼承法》等一系列重要的民事法律相繼通過?黨的十四大在對國內外形勢作了正確分析後,做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制的

中西方經濟法產生發展歷史軌跡和差異
歷史性選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抓住法制建設的契機,重視經濟立法,從而使我國經濟法進入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快速發展時期,初步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社會主義經濟法體系?這一階段,市場規製法異軍突起,和先前發展起來的宏觀調控法組成了我國經濟法的主體部分?這時期的經濟法主要有《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廣告法》?《招標投標法》?《稅收徵收管理法》?《預演算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審計法》?《價格法》?《勞動法》等?

三、中西方經濟法產生發展的差異性及啟示
中西方經濟法的基本特徵是相同的,都是國家為克服市場調節的盲目性和局限性,矯正市場機制的不足,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而進行干預?協調?平衡和調節,實現社會公平和效率的兼顧,實現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和可持續發展[7]?中西方經濟法賴以生成的經濟?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差異,從而決定了中西經濟法生成差異,通過對中西方經濟法產生發展歷史軌跡的分析,筆者認為中西方經濟法的差異主要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從經濟法的生成背景及啟動因素而言,我國經濟法並非脫胎於自由競爭的經濟環境,並非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水到渠成的產物,而是政府在改革開放過程中作為法制工程的一部分,同時亦是國家作為主體在應對外部挑戰與時代要求時的一種積極回應[8]?所以,中國經濟法並非社會內部自發產生,其產生實際上是政府自覺地從無微不至的管理到不斷放權的過程,屬於政府推進型?而西方經濟法則是在自由市場經濟向壟斷市場經濟轉變的背景下產生的,其具體途徑為市場失靈——民商法無以彌補——為限制自由主義國家進行干預——經濟法產生,其為市場經濟內部不斷完善的產物,屬於自然演進型?
其次,經濟法生成的法制環境也有很大的區別?我國由於漫長的封建專制統治及相應的自給自足封閉的經濟形式,以及新中國成立初期對市場經濟的扼殺存在觀念的影響,導致我國市場經濟基礎薄弱,橫向經濟關系萎縮,反映在法律和受蘇聯否認私法上,即為民商法缺位?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轉軌,微觀經濟日漸放開,政府職能也不斷轉變,民商法?經濟法等幾乎同時上馬?西方的市場經濟是不斷發展逐漸自然成熟的,故與此相對應,各種調控經濟行為的法律制度也經歷了從孕育?分離,到獨立?成熟的不斷發展的過程?在刑法?民商法及行政法充分發展之後,經濟法也自然分娩了?西方經濟法是在民商法發達的基礎上形成的,其產生是為了彌補民商法行政法調節經濟關系的不足,走的是一條「反民法」?「異民法」的道路?而中國經濟法是民商法缺位下發展起來,其產生並非為彌補民商法不足,而是與民商法同生同榮?共同發展?
最後,經濟法生成的路徑存在很大差異?在西方經濟法體系形成過程中,市場規製法先於宏觀調控法產生?市場規製法產生於私人壟斷資本主義時期,宏觀調控法產生於國家壟斷資本主義時期;而在中國經濟法體系中,最先產生的是宏觀調控法,市場規製法是在經濟法得到初步發展後才產生的[9]?兩者社會本位形成路徑也完全不同?西方經濟法的社會本位是在個體本位上發展起來,是對個體本位的揚棄,中國經濟法的社會本位是由國家本位發展而來,是對國家本位的修正?中國經濟法產生於計劃經濟向現代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發展起點在於規范政府幹預經濟行為;西方經濟法產生於自由市場經濟向現代市場經濟轉換過程中,發展起點在於規范市場競爭行為?
從上述分析可以得知,中西方經濟法存在很多的差異,有著不同的產生發展歷史軌跡和規律,所要面對的問題和肩負的任務是不同的?中國經濟法矗立的現實基礎是還不成熟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其既要克服市場失靈也要培育和發展市場,同時,由於我國市場經濟屬於政府推進型的,加之我國經濟法發源於計劃經濟體制,為了發揮市場經濟基礎作用和警惕干預的濫用,我國經濟法還肩負規范和約束政府的經濟行為的重任?歷史表明,人們過去做出的選擇決定了其現在可能的選擇[10]?我們不能忽視中西方經濟法的差異的客觀存在?目前,我國經濟法學界大多從中西方經濟法一致的假設出發,僅以西方經濟法為參照系來論證經濟法的一般規律?如果不結合中國國情,則完全有可能導致以西方經濟法的個性來代替中國經濟法的個性,進而以西方經濟法的個性代替整個經濟法的共性[11],因而分析中國經濟法產生和發展的特殊性應成為研究中國經濟法理論的起點,只有把握了中國經濟法成長的獨立性才能獲得對中國經濟法的正確認識,也只有從這里入手才能真正建立起中國的經濟法理論體系?對於中國經濟法的發展路徑來說,正確的選擇應該是拋開西方經濟法學說對我們的束縛,從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現實基礎出發,建構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經濟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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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劉文華.1998年經濟法學研究的回顧與展望[J].法學家,1999,(2):89

參考資料:http://www.law-jlu.com.cn/benke/jjf20051216-1.ppt#305,41,第三節 稅收法律制度

H. 經濟法的發展有何規律

1、從"非常態法"到"常態法";
2、從「戰時法」到「平時法";
3、從「邊緣法」到「基幹法";
4、從「一元體系」到「二元體系」;
5、從「差異」走向「互鑒」。

I. 從經濟法的角度出發,論述勞動就業發展的趨勢

(1)從總量上來看
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就業形勢依然嚴峻,勞動力供大於求的矛盾長期存在,總量壓力巨大。
首先,在供給方面,中國面臨十分復雜和極為嚴峻的就業形勢。具體表現為:勞動力供給增多,總量壓力加大。一是從存量來看,失業人員不斷增加,下崗職工數量仍然較多。二是從增量來看,由於人口出生高峰的原因,新增勞動力有較大幅度的增加;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的壓力仍然很大。「十一五」時期,我國進入了新的人口勞動力增長高峰,五年間新增勞動力總供給達到5000多萬人,特別是高校畢業生人數持續增長。
其次,在需求方面,全社會能提供的就業崗位嚴重不足。就業需求增長緩慢,無法滿足巨大的就業供給數量。據媒體及國家勞動和保障部提供的統計數據,今後幾年,我國新進入人力資源市場的勞動力將達到1500多萬人,加上900萬失業人員和結構調整、節能減排等因素新產生的失業人員,全國城鎮每年需要就業的總人口將超過2400萬人。如果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速保持在8%左右,預計2011年新增就業和補充自然減員增加就業會在1200萬人,這樣,城鎮就業供求缺口仍然還有1200萬左右,矛盾十分尖銳。特別是在中西部地區、資源枯竭的城市,就業問題更加突出。
此外,在農村,現有勞動力近5億人,除去已經轉移就業的2億多人,以及農村需要務農的1.8億人,富餘勞動力還有1.2億人,轉移就業的規模、速度、壓力也進一步加大。另據有關專家測算,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就業彈性總體上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經濟增長對就業增長的貢獻越來越弱。所以,從總體上說,我國就業人口供大於求的局面短時期內不會有大的改變。
(2)從結構上看
在就業總量矛盾尖銳的情況下,就業的結構性矛盾也十分突出。根據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2010年中國人才報告》預計,到2011年我國專業技術人才供應總量為4500萬,而需求總量為6800萬。此項數據顯示我國勞動力總體有富餘,但專業技術人才仍將出現供不應求的局面。
第一產業:2011年農業科技人才需求可能達到幾百萬人,但相關人才供給有限。
第二產業:我國工科類大學畢業生人數雖然每年都在增長,但振興我國工業仍需大量的工程師,主要集中在IT、微電子、汽車、環保、系統集成、新材料、新能源與節能技術開發、條碼技術、鐵路高速客運技術等領域。
第三產業:該產業將是擴大就業崗位最多的部門。一些高端涉外人才需求很大,比如涉外會計、涉外律師、涉外金融服務、同聲傳譯、電子商務、數字媒體、物流、精算和心理咨詢等行業,都需要大量人才。
與專業技術人才出現結構性矛盾相似的是,近年來,我國內地農民工「就業難」和東南沿海城市出現的「招工難」現象並存,這也是一種區域性、行業性就業結構失衡的表現。
2.大學生就業形勢
大學生就業問題是近年來非常突出的社會問題,且有愈演愈烈之勢。
(1)從大學生就業的總量情況分析
隨著中國高等教育的不斷發展,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時代,高校畢業生快速增長,大學生就業也從精英化走向了大眾化。2010年畢業大學生約630萬,2011年約660萬人,加上往屆沒有就業的但需要就業的畢業生,預計2011年待就業的大學生總量超過700萬人,十二五期間應屆畢業生年均規模將達到將近700萬人,大學生就業形勢相當嚴峻,總量壓力有增無減。
(2)從大學生就業的結構情況分析
不同地區、不同高校、不同專業大學畢業生的就業結構性差異比較明顯。從大學生的就業目的地看,直轄市、省級城市為畢業生就業首選。從各區域大學生畢業半年後就業情況看,泛長江三角洲區域經濟體大學生總體就業率最高。從不同專業大學生畢業後就業情況看,就業率最高的專業是工學,最低的是法學。
當前大學生的就業形勢,還反映在供需雙方的激烈競爭上。一方面是每年的大學畢業生源源不斷流向勞動力市場,另一方面是對需求方對人才的爭奪也日趨激烈。
3.農民工就業形勢
對農民工就業形勢的分析,需要從「就業」和「招工」兩個層面看。農民工「就業難」主要是兩個層面,一是找不到工作即無業可就,二是不能持續、穩定地就業,也就是說就業質量很低。
隨著國家一系列擴大內需政策措施及針對農民工的各種增加就業措施的實施,農民工就業機會有所增加,農民工數量進一步增加。但農民工就業總體上看沒有明顯好轉,加之農民工文化程度低、缺乏技能或技能單一、缺乏必要的社會保障等,其就業仍面臨重重困難。根據國家統計局網站公布的《2009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所反映的內容,外出農民工在流向和就業的地域分布方面,外出農民工主要流向地級以上大中城市。
但是自2004年以來,在農民工就業問題上,出現了「就業難」與「招工難」並存的現象,這一現象成為了農民工就業形勢階段性變化的一個重要標志,而且近年來,這種現象愈演愈烈。
4.困難群體人員就業形勢
就業困難人員群體的就業形勢一直以來不容樂觀。他們自身條件較差、有就業願望但又很難實現就業和創業。這一群體主要是以「4050」人員為主的大齡失業人員、殘疾人、低保對象、「零就業家庭人員」等。「4050」人員是指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本人就業願望迫切,但因自身就業條件較差、技能單一等原因,難以在勞動力市場競爭中就業的勞動者。據統計,2010年全國「4050」人員約有300萬人,佔下崗失業人員的28.7%。
政策 2011十七大報告內容
八。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
(一)優先發展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
(二)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
(三)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四)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五)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健康是人全面發展的基礎,關系千家萬戶幸福。(六)完善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十二五規劃
第三十一章 實施就業優先戰略
堅持把促進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位置,健全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相結合的機制,創造平等就業機會,提高就業質量,努力實現充分就業。
第一節 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
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和小型微型企業,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創業規模。完善稅費減免、崗位補貼、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技能鑒定補貼等政策,促進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完善和落實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場地安排等鼓勵自主創業政策,促進各類群體創業帶動就業。建立健全政府投資和重大項目建設帶動就業機制。完善就業援助政策,多渠道開發公益性崗位。鼓勵開展對外勞務合作。
第二節 加強公共就業服務
健全統一規范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城鄉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推動就業信息全國聯網,為勞動者提供優質高效的就業服務。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加強職業技能培訓能力建設。對未能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等新成長勞動力普遍實行勞動預備制培訓。足額提取並合理使用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鼓勵企業開展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加強創業培訓,將有創業願望和培訓需求的人員納入培訓范圍。完善城鎮調查失業率統計,健全失業監測預警制度,開展就業需求預測。
第三節 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發揮政府、工會和企業作用,努力形成企業和職工利益共享機制,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不斷擴大集體合同覆蓋面。全面推進勞動用工備案制度。規范勞務派遣用工。改善勞動條件,加快勞動標准體系建設,加強勞動定額標准管理。完善勞動爭議處理機制,加強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維護勞動者權益。
個人觀點 1. 如何促進農民工就業?
1】 穩定企業就業。企業是經濟活動和吸納就業的主體。國家實施「五緩四減三補兩協商」等措施,引導企業盡量不裁員、少減員。要保持援企穩崗政策的連續性,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在崗農民工就業崗位。大力支持勞動密集型產業、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服務業發展,增強吸納農民工就業的能力。發揮政府投資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對穩定就業的導向作用,盡可能提供更多就業崗位。
2】強化就業服務。組織實施「春風行動」等各種農民工就業服務活動,加強用工信息搜集和發布工作,推進在輸出地和輸入地之間搭建勞務對接平台,引導農民工有序外出。進一步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就業服務信息網路建設,做好城市和縣鄉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間的信息對接,及時為農民工提供有效崗位信息。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形成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提高就業服務水平。根據用人單位需求及時舉辦招聘會,為農民工提供更多、更方便的擇業機會。建立人力資源市場監測系統,完善統計和調查制度,提高對人力資源配置的預測和反應能力。
3】加強技能培訓。要根據企業用工急需和人力資源市場的需求信息,組織開展上門、對口培訓和崗前培訓,實現培訓和上崗就業無縫對接。根據農民工意願,分級分類開展勞動預備制培訓、中短期實用技能培訓、崗位培訓、技能提升培訓、創業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等各類技能培訓,切實提高農民工創業就業能力。強化企業責任,用人單位要結合崗位需求和工作需要,組織農民工參加崗位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
4】優化創業環境。要將農民工納入創業政策扶持范圍,在用地、收費、信息、工商登記、納稅服務等方面,降低創業門檻,給予農民工創業更大的支持。推行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限時辦結和承諾服務等,開辟農民工創業「綠色通道」。組織開展創業培訓,提供政策咨詢、項目推薦、開業指導、後續支持等創業服務。做好農民工創業的金融服務工作,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信貸產品支持力度,提供符合農民工創業特點的金融產品。農民工創業屬於政府貼息的項目要按照規定給予財政貼息,幫助其解決創業資金困難。
5】加強權益保護。依法規范農民工的勞動關系,指導、幫助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及時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健全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深入開展工傷保險全覆蓋行動,推進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加強職業病防治和農民工健康服務,落實農民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
2. 如何緩解大學畢業生就業壓力?
促進大學畢業生就業是一項系統工程,離不開各級政府、高校以及全社會的共同努力。要進一步加大力度,多措並舉、多管齊下,形成促進大學畢業生就業的強大合力。
1】對各級政府來講,要把中央各項部署落到實處,採取更加積極的促進大學畢業生就業的政策。要將大學畢業生就業納入當地就業總體規劃,放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加強統籌安排。積極深化戶籍、人事和用工制度改革,清理大學畢業生就業的制度障礙。通過發展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增加就業崗位,特別是結合經濟結構調整,創造更多智力密集型就業機會
2】對高校來說,要把促進就業作為頭等大事,努力拓展畢業生就業空間。要全面落實就業的「一把手」工程,確保就業指導服務在機構、人員、經費上的「三到位」,健全就業工作體系。開設就業指導課程,開展創業教育與服務,努力提高畢業生的就業競爭力和社會適應力。主動適應社會需求和就業市場的變化,加大學科和專業調整力度,進一步整合和優化教育資源,著力培養高素質的復合型人才,實現由人才供給導向型向就業需求導向型的轉變。
3】對用人單位來說,要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努力吸納大學畢業生就業。用人單位應該樹立長遠眼光和正確的用人觀念,消除性別、學歷等偏見,完善用人機制,積極吸收和儲備優秀人才。
4】對大學畢業生自身來說,應該增強信心,切實提高就業能力。要轉變觀念,樹立「先就業、後擇業」、「重事業、輕地域」等正確的擇業觀,自覺把自己的知識、技能和國家、社會的需要結合起來。要勇於創業,利用自己較高的知識水平和較強的工作能力、學習能力自主創業,闖出屬於自己的廣闊天地。要練好「內功」,在刻苦學習、提高知識水平的同時,積極參與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增加社會經歷,積累工作經驗。要及時了解就業信息,掌握就業技能,把握好每一個就業機會。
5】廣大學生家長要引導子女正確看待當前就業形勢,更新就業觀念,合理確定就業預期。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黨和政府促進大學畢業生就業的政策措施,宣傳到西部、到基層就業和自主創業的先進典型,營造促進大學畢業生就業的良好輿論氛圍。
3.怎樣幫扶困難人員就業?
這一群體,主要包括以「4050」人員為主的大齡失業人員、殘疾人、低保對象、「零就業家庭人員」等。
1】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要引導各類企業增強社會責任感,積極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推進城市環保、綠化、衛生、治安、交通、便民服務等公益性崗位開發。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置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
2】強化就業援助和服務。要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中設立專門為就業困難人員服務的綜合服務窗口,免費提供勞動保障、政策咨詢、職業指導、技能培訓、職業介紹等公共就業服務。針對就業困難人員的特點和需求,集中開展上門服務和「一對一」精細化援助。進一步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職業技能培訓,幫助他們提高技能水平和就業能力。落實鼓勵就業困難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政策,鼓勵他們立足實際、各展所長,多渠道就業和創業,並提供全過程、全方位的服務。
「我們要通過持之以恆的努力,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讓廣大勞動者各盡所能、各得其所。」這是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作出的庄嚴承諾。我們深信,隨著各項促進就業政策和措施的深入實施,各類群體就業難的問題必將得到進一步緩解,社會就業總量和結構更加均衡、就業環境更加完善、就業保障更加健全、就業質量更加良好的就業局面也一定會逐步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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