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法學與經濟法的區別是什麼
一、性質不同
1、經濟法:研究人類經濟活動的規律即價值的創造、轉化、實現的規律——經濟發展規律的理論。
2、經濟法學:研究經濟法及其發展規律的法學學科。
二、起源不同
1、經濟法起源:人類經濟學起源於中國古代以實踐為代表的價值觀,均富、損有餘而補不足為代表的平等觀,交相利、義利統一為代表的生產關系觀,通功易事為代表的貿易觀,農本工商末為代表的產業觀等等早期經濟思想。
2、經濟法學起源:經濟法學產生於20世紀20年代的德國。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和戰後,德國制定了《關於限制契約最高價格的通知》、《煤炭經濟法》、《碳酸鉀經濟法》、《防止濫用經濟力法令》等一批經濟法規范性文件。
這一新的法律現象引起了德國法理學界的廣泛關注並得到了研究。隨著經濟法學研究和教學的發展,一批經濟法學著作相繼出版,並提出了一些有影響的經濟法學理論,逐步產生了經濟法學。
三、研究對象不同
1、經濟法研究對象:經濟學的對象是人類經濟活動的本質與規律。
2、經濟法學研究對象:經濟法學以經濟法及其發展規律為研究對象。
『貳』 環境資源法屬於經濟法范疇么
屬於。我國來法律部門分自類的標准主要是調整對象和調整方法,環境資源法主要調整的是國家對環境、資源保護方面的法律,與稅法、商業銀行法、會計法、土地管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等一樣都是屬於經濟法部門的范疇,這與合同法等商事法不同之處在於後者主要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商事行為,而經濟法所調整的一般是經濟活動中的有關國家主管機關、部門執行國家宏觀調控功能時所產生的經濟法律關系。這與民法、商法是存在細微的區別的。
採納哦
『叄』 我的法律基礎很一般,請問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國際法和經濟法哪個更好考一點呢
坦率的說這三門都不好考
不同的是國際法是專科段的科目而國際經濟法和環保法是專本科段的
就我個人經驗來屬說國際法最好考
其次是國際經濟法,前提是經濟法概論要學好,最好再熟悉一下金融法,這對考國際經濟法是很有幫助的.
最難的是環保法,那麼它到底難在哪呢?難在出題人的大腦或許不正常,等你從考場出來時,想在書本上找答案都找不到.它出題極其的沒有規律,非常的偏.你看著根本沒有題可出的地方,他就有本事給你弄出個論述甚至案例來,說了你或許不信,等你真考了一次你就明白這些話了.
祝你好運!
『肆』 經濟法與環境法的關系是什麼
經濟法與環境保護法的區別:
1、調整對象的不同
(1)環境法的調整對象內是環境社會關系容
(2)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經濟調制關系
2、調整方法的不同
(1)環境法中「生態性」調整方法的獨特性
(2)經濟法中「包容性」調整方法的獨特性
3、調整目的不同
(1)環境法的調整目的是實現環境安全和環境正義
(2)經濟法的調整目的是實現經濟安全和經濟正義
『伍』 人大考研 經濟法和環境資源保護法哪個比較簡單
人大考研 環境資源保護法比較簡單
資源環境的產生是由人們自然資源到環境資源對認識的一種深化,幾乎所有的自然資源都構成人類生存的環境因子,自然資源是指,在一定的時空范圍內,可供人類利用的表現為各種相互獨立的靜態物質和能量。而環境資源則是靜與動的統一體。
『陸』 環境法與經濟法、行政法、民法的區別
經濟法與環境保護法的區別:
1、調整對象的不同
(1)環境法的調整對象是環境社會關系內
(容2)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經濟調制關系
2、調整方法的不同
(1)環境法中「生態性」調整方法的獨特性
(2)經濟法中「包容性」調整方法的獨特性
3、調整目的不同
(1)環境法的調整目的是實現環境安全和環境正義
(2)經濟法的調整目的是實現經濟安全和經濟正義
『柒』 經濟法包括哪些法律
經濟法包括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投資法、證券法、票據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房地產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和產品質量法、財政法、稅法、計劃法、產業政策法、價格法、會計法和審計法等法律。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簡單地認為經濟法就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民商法也調整經濟關系。
(7)經濟法與環境法的區別擴展閱讀
經濟法的特點
一、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的法
經濟法的產生是國家干預經濟的必然結果,它把調整的重點始終放在引導各類經濟主體依法進行經濟活動,保證經濟關系的正確確立和有序的進行上,以形成本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環境和經濟秩序。
二、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
經濟法與民法、行政法相比較,在調整社會整體與社會個體的關繫上,各有自己的主導思想。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它以社會利益為基點,無論是國家機關,還是社會組織或個人,都必須對社會負責,在此基礎上處理和協調相互之間的關系。
三、經濟法是商品經濟發達的法
只有當商品經濟成為社會的主導,經濟法才會伴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因而經濟法是商品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
『捌』 法學方向 經濟法好還是環境法好
經濟法目前熱一些,環境法相對冷一點,熱的人報的多,競爭力大,冷的報回的少,競答爭力相對較小,環境法應該是有發展潛力的,不過經濟法還是目前比較熱門的方向,看怎麼想了我建議學經濟法比較靠譜,學經濟法考會計資格證應該會容易一些吧,畢竟學會計是要學經濟法的。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要從以下三點把握這個概念:
(一)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
(二)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三)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范圍的經濟關系
『玖』 商法和經濟法的區別
商法和經濟法的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經濟法屬於公法,商法雖有公法性但本質是私法。因此經濟法以國家利益為本位,而商法是以商主體的利益為本位,經濟法的目標性較強,而商法的國際性較強。
2.二者基礎理論不同。經濟法的基礎理論是社會整體本位,即著重於國民經濟的全局,而商法是建立在商事主體利益本位之上的。
3.調整對象不同。經濟法調整國家在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過程中形成的經濟關系。商法則調整的是商主體在商事活動中形成的商事關系。
4.調整的機制不同。商法著重採取自律性的非權力性的機制,而經濟法多採用他律性的權力性的調節方法。
商法是指調整商事交易主體在其商行為中所形成的法律關系,即商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商法的調整對象是商事關系。商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險法、合夥企業法、海商法、破產法、票據法等。
『拾』 環境法和環境保護法的區別
其實上面那些法律都有涉及到環保法的范疇,所以你可以說他們都屬於這個范圍,回但是同時他們有些答又可以劃分到別的部門法當中,所以嚴格的區分很難得,比如土地管理法,目前主要把它劃分到經濟法當中。
繼承的是這樣,甲的兒子是代位繼承,其他的都是應當繼承的,都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