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關於國際法,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①是調整國家之間關系的法律 ②有了國際法
答案A
國際法是各來國公認的調整自國家關系的有約束力的原則、規則和制度的總稱。簡言之,國際法就是調整國家之間關系的法律。國際法的產生是國家之間在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交往發展的必然結果。國際法對國傢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它是調整現代國家關系,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促進國際合作的國際法律規范。國際法對於國家關系的正常發展有重要作用。
❷ 下列關於國際經濟法的表述中,哪一項錯誤
C項錯誤。國家間 太窄
❸ 國際經濟法求助
好吧我承認我是來混分的
你的問題 我也不亂七八糟的回答一通了
沒人要的話 分給我吧~~
❹ 關於國際經濟法
你好。從你提問的方式中我覺得你對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的理解可能有點偏差。
1、你說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是我國法律中規定的涉外貿易合同成立時必須具備的兩個要件。而合同合同只須實質要件。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買賣)公約》和一些歐美國家對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只需要具備了實質要件買賣合同就成立。
2、實質要件指的是:買賣雙方必須就合同條款達成協議,合同才能成立。意思就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在跨國貿易中就是指賣方的要約被買方接收,就是買方對賣方的要約作出了承諾。這也是「如果承諾對要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時買賣合同不成立,承諾變為新要約」的原因,因為買賣合同不具備實質要件。
3、形式要件在中國國際貨物買賣相關法律中指的是合同的形式。在中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必須是書面合同。當然,書面的形式很多的,信件、電報、傳真都可以。《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法》中貨物買賣合同可以不是書面的,中國政府在簽署該條約時對該條款作出了保留。以上就是形式要件的意思——合同必須是書面。在中國,承認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成立必須具備a意思表示一致,b合同是書面形式。
至於什麼關系就不解釋了。
關於你的第二個問題。在法律效力上,當面簽訂的合同的效力和採用要約承諾方式成立的合同的效力是一樣的。正是因為在國際貨物買賣中買方和賣方往往不在一個國家,所有無法當面簽訂合同,只能採用你發要約我作出承諾的方式來簽訂合同。
當面簽訂的合同,雙方簽字合同馬上成立。而要約承諾方式的合同需要承諾作出合同才成立,中間有時間差。
中國經典的國際貨物買賣法教材是已去世的馮大同教授主編的《國際貨物買賣法》,此書已絕版。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❺ 關於能的概念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一個物體能夠做功,就說這個物體具有能
❻ 國際經濟法試題
23、b c d
24、<1> b
<2> a b c d
<3> a b c d
<4> a
<5> b
<6> c
<7> c
❼ 國際經濟法 試題
1、b d
4、c d
5、b c
12、c
13、d
14、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