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結合材料,運用經濟生活知識,為國企改革出謀劃策
深化國企改革,有利於國企增強活力,採用現代企業制度,應對經濟全球化競回爭與合作答。
有利於完善我國生產資料所有制度,有利於資源合理配置,有利於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有利於發展生產力,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國企改革,要能使生產資料所有制的完善和優越性的發揮,堅持三個有利於的原則。有利於生產力的發展,有利於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於綜合國力的提高。
國企改革,要能有利於國有企業的國民經濟主導作用和支柱地位得到鞏固。
國企改革,要能有利於國有企業經營更加成功,有利於自主創新和競爭力的提升。
國企改革,要有利於國企走出去,提升國際化競爭力,提升對外開放水平,培育國際競爭新優勢。
⑵ 國企改革用經濟學知識回答
創新方向和投資的領域,打造生態圈。
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⑶ 對於我國普遍存在的國企改革「下崗分流」制,應該如何用經濟學原理進行解釋不下崗不行嗎請詳細解釋。
早在抄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後,公有制經濟(尤其是國營經濟)占據了90%以上的工業總產值。而且企業的生產經營脫離市場,一切產品生產由政府下達訂單。無論是國營企業還是極少部分的私營企業,工人一律不得被辭退,也沒有相應的破產措施;部分虧損嚴重的企業只得由國家背負這些不良資產。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國家職能對國企進行改革。引入下崗制度.下崗,是中國大陸的特有名詞,即退下工作崗位,指中國國有企業在機構改革中失去工作的工人。工人仍屬該工廠單位,但沒有工資,實際上等於失業,是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由中國官方首先提出並在中國內地所廣泛使用的名詞。
所以,下崗是當時特定歷史時期下,無奈的舉動。下崗工人所在的國企是完全沒有活力的,社會的負擔。但是因為特定歷史原因,又無法對其進行破產,維護市場秩序。只能採取特定的辭退破產手段,也就是下崗。
⑷ 用經濟學理論解釋國有企業減員增效.....
經濟理論中有一個復邊制際報酬遞減規律,說:隨著投入的某一要素的增加,每增加一單位要素所增加的產量是遞減的。以此推出企業的邊際成本和平均成本都是隨著產量的上升而先下降後上升的。國企冗員太多,企業的成本曲線都是處於上升階段。減員是為了提高邊際產量,從而降低平均成本和邊際成本
⑸ 運用經濟生活知識說明為什麼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
深化國企改革,有利於國企增強活力,採用現代企業制度,應對經濟全球化競爭與合作。
有利於完善我國生產資料所有制度,有利於資源合理配置,有利於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有利於發展生產力,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國有企業總體上已經同市場經濟相融合。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各項舉措要有利於繼續發揮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有利於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有利於增強國有企業社會責任感。總之,是有利於國有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進一步發展壯大國有經濟而不是削弱國有經濟。
國有企業屬於全民所有,是推進國家現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經過30多年改革,國有企業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布局、效率和企業形態都發生了深刻變化。
(5)國企改革的經濟學依據擴展閱讀
從國有企業發展的環境看,隨著市場化的改革力度不斷加大,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將加快完善,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進一步建立健全,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金融市場體系會進一步完善。
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將從基礎性提升到決定性,政府對市場的干預將大幅減少。從開放的形勢看,為適應經濟全球化的新趨勢,我國將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對內對外相互促進、引進來走出去更好結合,促進國際國內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
國有企業在全球范圍內配置資源、參與競爭將會成為常態,必須加快培育參與和引領國際經濟合作競爭新優勢。這些都將使國有企業的發展面臨諸多巨大的新挑戰。
⑹ 我國支持和引導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理論依據是什麼
如今我們天天談「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我們已經知道,所謂民營企業是一個刻意避開「私有制」的含混概念。但國有企業呢?它就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嗎?
國家統計局關於對國有公司企業認定意見的函 國統函[2003]44號這樣界定「國有企業」:
公安部:
你部《關於徵求對國有公司企業認定問題意見的函》(公經[2003]368號)收悉。經研究,現提出如下意見:我們認為,國有企業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的國有企業是指具有國家資本金的企業,可分為三個層次:一、純國有企業。包括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聯營企業三種形式,企業的資本金全部為國家所有。二、國有控股企業。根據國家統計局《關於統計上國有經濟控股情況的分類辦法》的規定,國有控股包括國有絕對控股和國有相對控股兩種形式。國有絕對控股企業是指在企業的全部資本中,國家資本(股本)所佔比例大於50%的企業。國有相對控股企業(含協議控制)是指在企業的全部資本中,國家資本(股本)所佔的比例雖未大於50%,但相對大於企業中的其他經濟成分所佔比例的企業(相對控股);或者雖不大於其他經濟成分,但根據協議規定,由國家擁有實際控制權的企業(協議控制)。三、國有參股企業。是指具有部分國家資本金,但國家不控股的企業。國有與其他所有制的聯營企業,按照上述原則分別劃歸第2、3層次中。狹義的國有企業,僅指純國有企業。
國家統計局 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一言蔽之,所謂的國有企業,就是具有國家資本金的企業。關鍵是資本歸國家所有。從本質上講,也就可以稱為國家所有制。
國家所有制就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嗎?
我國《民法通則》第82條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對國家授予它經營管理的財產依法享有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全民所有制企業」為什麼對「它經營管理的財產依法享有經營權」呢?因為「國家授予」。國家既然有權授予「財產」的最終權力,也就先是了它才是最終的所有者。
為什麼國有企業通常又叫做全民所有制企業呢?
有律師乾脆這樣回答:
律師對「急!請問全民所有制企業是國有企業嗎??」的回復:最佳答案
「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相對應,所以全民所有制企業只是國有企業的另一種說法而已。沒有本質上的差別。而現在的經濟形勢下,採用全民這種說法的已經不多了。大多已改稱國有企業。」 [來自: 法易網]
有點搞笑,全民所有制企業只不過是國有企業的一種別稱而已,也就是僅僅是外號。搞笑是搞笑點,不過是實事。國家才是社會最後的主人。在號稱奉行社會主義和馬克思主義的中國,當權者早就遠離了馬克思主義。只不過有些文件上還保留著而已。
譬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條規定:「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第九條規定:「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自然資源,都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這也就是明確界定國有企業就是全民所有制企業。但實際上並不是,國有企業早就不是全民所有制企業了。這就是當前改革中所產生的致命傷。
聳人聽聞:全民所有制實際上是權力所有制
2010-9-3求是論壇,袁紅章先生在《全民所有制實際上是權力所有制》一文中說:「我們大膽提出『全民所有制實際上是權力所有制』並非聳人聽聞。全民所有制或公有制企業,一直以來都隸屬於行政管理部門的管理,民眾不知道中國有多少全民所制企業,其經營狀況如何,也不知道其利潤如何分配,更無權過問其收入開支。不知『全民』何時、通過何種途徑去享受過全所有制企業的『全民』待遇。相反,有關的行政管理部門亂收費,亂攤派,隨意調用企業的財物,倒是充分享有了『全民所有』的待遇。並且,在一些地方,這還是滋生腐敗的沃土。我們把問題提得這樣尖銳,目的是要破解所有制問題,促進經濟體制的改革,通過建立科學的經濟制度。促進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現有的關於生產資料公有制的定義是生產資料歸全體人民或勞動者集體共同佔有的制度。對生產資料公有制的這種定義存在明顯的理性錯誤。比如一個國營的紡織廠,其廠房、機器設備、生產的產品等,通過什麼途徑或形式為全民共同佔有?就因為有『國營企業』這個名稱嗎?實際上任何經濟組織都是為一定范圍內的人們實現物質願望而存在的。一個國營紡織廠也只能為紡織廠的職工實現物質願望服務。如果說國營紡織廠的廠房、機器設備是公有的,那又有什麼意義呢?既然是公有的,所有的失業者都可以去使用這些廠房、設備生產產品,達到實現自己物質願望的目的,這能形成正常的經濟活動秩序嗎?既然是公有的,其生產的產品就應當歸大家所有,任何人都可以去佔有其生產的產品,誰又能說不該去佔有這些公有產品呢?再說生產資料只是人們實現物質願望的條件,廠房、機器設備如沒有人去使用,閑置在哪裡,我們說它是公有的,還是私有的,又有什麼意義?一個人將其擁有的資本、技術、生產資料等用於經濟活動,他除了運用生產資料私有權參與生產成果的分配,實現自己的物質願望外,還通過工資、獎勵等分配形式,使一定范圍的人們獲得實現物質願望的條件,不知這與國營企業有利於一定范圍的人們實現物質願望又有什麼不同?當國營(全民)所有制企業只服務於小范圍內的人們實現物質願望時,我們說它是公有的,不知有何意義?當一個大的私營企業服務大范圍的人們實現物質願望,能說它不如公有制企業嗎?問題的實質不在生產資料為誰佔有,如何合理控制私有權參與勞動成果的分配才是關鍵問題。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的嚴重問題是資本家利用其生產資料私有權過量參與生產成果的分配,以致工人的物質願望實現程度很低,資本家的物質願望實現程度很高,工人與資本家形成對立的物質願望實現關系。剝削和壓迫就滋生在私有權參與勞動成果分配這一環節。實際上這一環節是完全可以通過法律調控的,通過工人的工資保障制度和稅收,加大對私有權的控制力度,便能充分發揮生產資料私有權的積極作用。事實上,生產資料私有權對於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袁先生的理論與厲教授、吳教授的理論別無二致。但是值得特別注意的是,無論袁先生的論說有多少邏輯錯誤,結論有多少不妥,但他所做出的「全民所有制實際上是權力所有制」斷語卻一語中的,打中了所謂「國有企業」的要害。不過把「全民所有制」等同於「國企」卻是偷換了概念。日常生活中還可以勉強含混含混,科學理論中卻不許可任意互換概念。問題的實質應該是「國有企業」最根本的弊病是官僚最終必然控制原本屬於全民的生產資料或者資本。應該否定的是「國有企業」,而不是「全民所有制」。原本就具有社會性的生產資料歸全民所有,是本性的回歸何錯之有?錯在憑什麼把應該歸全民所有,歸全體勞動者所有的生產資料歸國家所有?
官僚控制了原本應該屬於全體人民的生產資料的現實或可能,並不能得出「全民所有制實際上是權力所有制」的判斷,而只能得出目前的所謂「國有企業」並不屬於原本意義上的全民所有制的結論。
「國有企業」意為國家擁有其資本的企業。只有在國家真正屬於「全民」的情境下,「國有企業」概念才有可能與「全民所有的企業」的概念同一。在現實的中國,官僚制有數千年的深厚根基,無論是原本的官僚制國家機構,還是改革後的所謂理性官僚制國家機構,都一個樣是官僚制。不改掉官僚制,這國家永遠是「官國」,「官國」的企業就直接不是全民所有的企業。另一種說法是,現階段以國家所有製作為全民所有制的具體實現形式,由國家代表全體人民行使全民財產產權。也就是全體人民把生產資料委託給國家管理,但是官僚制自身的弊端永遠是盡力把自己變成社會的主人,把全民所有的企業全權委託給國家官僚制的行政機構,遲早會變成「主人」所有,結果還是一個樣:國有企業不再是全民所有的企業。
國有企業就是全民所有制企業的命題實際上並不成立。「國有企業」的說法原本就名不正言不順,何況它早就成了官僚的囊中物,要瞎指揮就瞎指揮,要變賣給自己的一夥人就變賣——美其名為國企私有化「改革」,以鯨吞全民財富。
因而,當前「國有企業」的致命傷正如馬克思所譴責的那樣:「就單個的官僚來說,國家的目的很容易變成個人的目的,成了他陞官發財,飛黃騰達的手段。」(《馬恩全集》第一卷322頁)也就是「國有」很容易就會變成「個人所有」——官僚所有。這才是問題的結症。而不是袁紅章先生提出的「全民所有制實際上是權力所有制」的所謂致命傷。如果說成「國家所有制實際上是官僚所有制」還差不多。因此,結論也就截然相反,不是否定全民所有制而提倡私有化,而是還全民所有制的原本面目。這就是我們與厲以寧教授、吳敬璉教授在「國有企業」問題上的根本分歧點。
⑺ 運用經濟生活的知識說明為什麼要進行國企改革怎樣進行國企改革
深化國企改革,有利於國企增強活力,採用現代企業制度,應對經濟全球化競爭版與合作。
有利於完善我國生產資料權所有制度,有利於資源合理配置,有利於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有利於發展生產力,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國企改革,要能使生產資料所有制的完善和優越性的發揮,堅持三個有利於的原則。有利於生產力的發展,有利於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於綜合國力的提高。
國企改革,要能有利於國有企業的國民經濟主導作用和支柱地位得到鞏固。
國企改革,要能有利於國有企業經營更加成功,有利於自主創新和競爭力的提升。
國企改革,要有利於國企走出去,提升國際化競爭力,提升對外開放水平,培育國際競爭新優勢。
⑻ 誰能從經濟學角度解釋什麼叫國企私有化
什麼是國有企業私有化
國有企業私有化,是指引入競爭,打破壟斷國企壟斷,給民營公司、外資公司或個人等非國家控股的企業或個人一個競爭的機會,使得市場能夠達到充分競爭。衡量國有企業私有化的一個標准,是看這家「國有企業」的產權關系,如果國有股份和其他股份比較起來,不在這家改制後的企業佔有主導地位,甚至完全沒有國有股份,這家「國有企業」就可以被稱之為國有企業私有化的一家企業。
編輯本段國有企業私有化的形式
第一,國有企業上市,通過證券市場出售一部分國有資產給個人。這一做法雖然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就開始了,但到九十年代才形成高潮。盡管在上市過程中,一部分企業同時增發股票以融資,但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把原有的一部分國有資產以股票形式出售給私人,實現部分的私有化。國有企業在證券市場上上市並且分階段出售國有股份,是國際上對國有企業實行私有化的通行做法。中國自然也不例外。
第二,國有股減持給個人。它和第一種形式相聯系,是分階段私有化的通行做法。中國政府雖然在前兩年宣布暫停國有股減持,但實際上各上市公司減持國有股的現象始終沒有停止過。
第三,mbo,管理者購買自己管理的企業。國有企業私有化的一個重要方式是直接出售給特定的購買者。中國出售的大部分國有企業,雖然沒有用mbo的名稱,但政府強調企業出售時,管理者要得大頭,尤其是原國有企業的法人代表要持大股,所以,中國出售國有企業的主要方式雖然是向企業管理者和職工出售,但由於企業管理者佔大部分股份,所以它是一種變形的管理者自購企業mbo。
第四,出售給他人。這也是中國出售企業的一個方式。但它的重要性比較小。一般情形下,政府為了宣傳,或者企業確實無人肯買,才會採用這種方式。
編輯本段對中國國有企業私有化的建議
第一、學術界和政策制定部門必須明確國有企業私有化的原則是為市場經濟建設基礎。而制度建設本身是需要支付成本的。用股市圈錢這樣的改革方法雖然表面上或者暫時支付的成本比較小,或者不明顯。但是,最終這些成本將露出水面,被公眾所感覺到。因此,所有的制度建設方面的機會主義行為最終是要受到懲罰的。政府本身不能夠有自私的謀利行為,將賣不出去的東西想盡辦法推銷出去,使自己損失最小。本人感到特別可悲的是,中國的經濟學界和政策制定部門經常被那些在制度建設方面的短期行為的理論所左右,而失去對經濟學最基本原則的堅持。
第二、要正確看待國有企業經理人在國有企業私有化中的地位。我們必須承認,企業家是社會的重要資源,經濟政策要保護企業家經營企業的積極性。但是,這種保護應該是給企業家以合法的公開的渠道增加個人資產,而不是通過資產流失,比如送股的方法使企業家擁有股權。經營效益好的企業家可以得到比較高的報酬和獎勵。這些報酬和獎勵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可以鼓勵企業家將他們的收入用於企業投資,對於投資的收入,比如購買本企業股票的收入可以減免個人所得稅。採取送股或者其它資產流失的手段來增加企業家的股份,不是保護了企業家,而是有害的。因為這樣使企業家有不安全感,容易導致短期行為。
第三、要建立國有企業私有化的專門機構。私有化是一場運動,必須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現有的國資局只能夠負責國有企業的日常管理,不能夠領導私有化運動。因為他們長期以來在這個系統工作,有大量的人事關系,不便於公平操作。國有企業私有化的專門機構的人員只能夠從現有的政府機關,企業,高校和相關的服務部門,例如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企業咨詢公司等單位臨時抽調和招聘組成。只有這樣一個類似於德國信託局的獨立組織,才能夠在最大程度上克服資產評估不公,拍賣程序不公的問題。由於中國的國有企業的特點是分為中央所有和地方所有。因此,可以成立中央和省兩個層次的國有企業私有化機構。省的國有企業私有化機構除了負責省級國有企業的私有化任務以外,也負責省以下地方政府所有的企業的私有化工作。
第四、採取企業分解的措施,將大型企業分解為中小型企業是一種比較好的技術方法。在德國私有化過程中,無論是在原來的西部地區還是後來的東部地區,這都是一個重要的方法。西部地區70年代到80年代私有化的過程中,大量採取的是將集團公司控股的分公司獨立出去。這里有一個背景就是這些公司本來是總公司從業務擴張目的出發投資的,本來就是獨立的經營單位。將總公司控股部分賣出去,企業就獨立了,就私有化了。中國目前也有這樣的企業,例如蘇果超市或華聯超市這樣的企業集團,完全可以採取分解的方式私有化。私有化以後並不需要改變子公司與母公司在業務方面的聯系,改變的只是所有權的結構。中國在前一階段採取了將小企業合並成大企業的所謂組建企業集團的方式,這種做法與東德時期的企業聯合運動很相似。雖然可以實現國有企業之間在市場開發,設施共用方面某些規模經濟,但是,由於企業規模太大,導致管理困難,效率下降。中國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上市,把20個1000萬資產的小企業組建成2個億的大企業就具備了上市的資產規模條件。但是對於私有化來說,這樣的大企業很難找到合適的賣主。因此,私有化需要採取的第一個措施就是將這些大的企業集團進行分解。分解以後的企業資產規模比較小,比較容易找到買主。中國有大量台資、港資和海外的華資企業,大陸本土經過改革以來的發展也有相當數量的的私人中小型企業,同時也有大量的中小型外資企業,它們都有可能成為企業的買主。只有在大量買主的情況下,才能夠從技術上防止國有企業原企業家形成的買方壟斷。在公平競買的情況下,政府可以採取財政扶持的政策,使企業家通過銀行貸款購買股權的途徑成為新所有者。需要建立這樣一種保護真正的企業家的制度,而不是保護那些在化公為私方面很有本領的企業家。中國並不缺少企業家人才資源,缺少的是保護真正企業家的制度。現在有些企業家不認真經營企業,而致力於通過各種途徑成為企業的大股東。這是制度造成的,這是在特定製度下形成的行為偏好。
實行企業分解措施以後,很可能仍然有一些大型企業,在技術上無法進行分解。對於這些大企業只能夠採取國家減少股份的方法上市。這里當然需要有規范的資產評估報告。可以考慮的另一項制度創新是在政府之間拍賣,先形成市場價格的方法。例如,中央所有的企業可以先賣給地方。由於中國發展的地區不平衡,各個地區國有企業的經營水平也有相當大的差別,沿海發達地區的國有企業由於受出口市場、外資企業競爭的比較大的壓力以及外部社會環境的影響,可能比落後地區的國有企業經營得好一些。同時,不發達地區有勞動成本低和資源方面的優勢。因此,可以考慮將落後地區的大型國有企業先對發達地區的地方政府(國有企業)拍賣。在這個過程中,本地的企業就首先要接受外地企業家的評估,也就可以先一步形成比較逼近市場的價格。有些企業也可能在第一輪出賣中就被定為破產企業。一個在落後地區依靠本地地方財政扶持的經營不善的國有企業,很可能被發達地區的企業家看做一攤子破銅爛鐵,沒有任何價值。這個過程相當於引入完全的外部人評價機制,克服本地地方政府和本地企業家內部串通的技術問題。對於有價值的企業,通過新的產權組合,引入發達地區的管理方法改進管理,可能對這些企業的資產保值起到正面作用。第二步,再考慮將發達地區的這些大企業逐步出賣股份給私人投資者。當然,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賣買過程的自由競爭,防止中央政府強迫地方政府的購買行為。因為,任何強迫都將是對企業市場價值的扭曲。這個過程本身的目的是形成企業的市場價格,而不是為落後地區的國有企業找賣主。
第五、在私有化過程中要區分企業資產和不動產,理順地方財政與私有化後企業的經濟關系。大量資料表明,許多國有工商企業在它們的資產評估價值中主要部分是房地產價值。而這筆資產在私有化過程中,基本採取繼續無償使用,或者按計劃劃撥價格使用。而私有化以後,企業家往往通過經營房地產的收入來購買企業股權或者償還購買股份的貸款。如果說資產流失的話,房地產大概是流失的主要途徑。對於企業轉型的扶持應該規定房地產無償或者低價使用的期限,比如說3年或者5年之內。根據現在的城市土地所有權制度,這些國有企業的土地屬於城市所有,土地經營的收入應該屬於地方財政的收入。有些企業的下崗職工已經提出,他們不需要參加城市的低保,只要將工廠的房地產經營收入給他們就夠了。現在一方面由城市地方財政負責下崗工人的支出,一方面將城市土地無償由改制後的企業使用。這實際上是一種地方財政資金向企業家私人的流動,是公眾利益的凈損失。
第六、發揮金融監控的作用。國有企業私有化涉及到巨額資金流動,銀行要對國有企業的私有化收入的資金流動過程進行全程監控。中國目前的最主要問題是仍然允許巨額的現金交易。這在發達國家都是不允許的。現金交易為國有資產流失提供了逃脫銀行監控的方便之門。如果中國還不可能實行全面的現金交易限制,至少可以規定國有企業私有化不可以使用現金交易,必須採用銀行轉帳的方式。有必要規定專門的銀行作為國有企業私有化的銀行,以便於監督和管理。
第七、對已經私有化的企業進行財務審查。現在人們已經提出大量已經私有化的企業存在資產流失問題。對於這些已經發現的問題,政府應該組織專門的機構審查,進行處理。不能夠採取既往不究的態度。也許有人認為,有些事情已經無法可查,或者說就是查到,需要的組織成本也相當高,得不償失。建設新的制度,就是要堅持公平的原則。通過審查,保護了採取正當手段的企業家,將採取不正當手段化公為私的企業家清除出去,才能夠鞏固私有化的成果。
第八、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這里涉及到現在大家討論的關鍵問題即國有企業經理的許可權和義務問題。國有企業經理在企業盈利的情況下,可以得到多少報酬;在虧損或者破產的情況下,要承擔多大的經濟責任。這里的一個首要的問題是,我們可以不考慮國有企業的經理,而是對一般企業經理的法律規定是如何約束的,比如工資標準是工人的多少倍。經營不當的責任,董事會在什麼條件下,可以解僱經理。德國法律規定,企業破產以後經理承擔直接的法律後果是在20年之內,被剝奪經理資格。這樣任何一個國有企業經理都不可能通過將企業玩破產的方法,低價收購,重新取得經理位置。
國有企業私有化是一項運動,需要有法律程序,有計劃有組織的進行,接受公眾的監督。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設是一項工程,既需要有大政方針,也需要有經過論證的適當的具體的政策相配合。政策工具的選擇是經濟學的重要任務的一個方面。經濟學不僅僅需要研究理論,也需要研究政策,因為任何理論都需要具體的政策來實現。有人認為現在的改革方法就是合理的,就是好的,就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只要私有化就行了。這實際上是經濟學界和政策制定部門的一種懶惰,這種看法排斥了對更好的改革方法的研究和吸收。從結果上來講,這種懶惰為既得利益者保護他們的既得利益提供了理論依據。
⑼ 政治主觀題國企改革的經濟意義
首先有利於國企自身的發展壯大,有利於企業不斷進行技術改造;其次有利於職工經回濟收入的增加和職工生答活水平的改善;第三有利於保障國家的稅收收入,有利於增加國家的利潤收入,增強國家的經濟實力;第四,有利於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第五,有利於增將我國的綜合國力,為國家的其他建設奠定強大的物質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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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國企改革屬於宏觀經濟范圍嗎
一、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必須面對的政府體制與產權問題 1.徹底改革政府幹部任免制度和用人制度。首先要真正取消企業的行政級別和企業經營者的幹部待遇,培育企業家市場,完善企業經營者業績考評制度,促進經營管理人才的合理流動;其次要在政府部門內部實行公務員的競爭上崗,建立公務員的工作績效考核制度,提高其素質;再次,要積極探索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選人用人新機制,把組織考核推薦、引入競爭機制和公開向社會招聘結合起來。 2.產權制度改革仍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核心問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必須以產權明晰為前提,否則其他任何改革措施都將行之無效或收效甚微。成熟完善的產權制度應包括三個方面:第一,產權明晰,即明確財產所有權主體及其與法人主體間的責權利;第二,產權流動,即產權可以交易;第三,企業內部產權結構合理,即企業內部產權主體多元化。當前,產權制度改革應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1)積極推動股份制的健全和完善。首先,要正確理解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徹底轉變在股份制企業中國有股應絕對控股的認識,促進企業產權結構多元化。其次,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使所有者有其「位」。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公司制的核心,其基礎就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關鍵就是所有者有其「位」,即在公司治理結構中能夠明確代表所有者有效行使其對公司的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的機構。 (2)採取有效措施促進產權的合理流動。盤活存量資產,促進國有企業資產的優化配置,已經納入了我國當前經濟工作的重點。需要解決的問題之一是健全法規,規范產權交易機構的運作。鑒於目前在產權交易中政出多門、政府直接干預及場外交易普遍的現狀,首先應盡快完善產權轉讓的法規,促使公有產權的合法、規范和有序地流動;其次要加強產權變動的監管和產權登記檢查力度;再次要完善產權交易機構的職能,強化產權交易機構的中介作用,積極促進產權的自由交易和國家政策性目標的實現。二是,結合國有資本戰略性調整工作,充分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職能,運用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制定相應的政策調整國有資產的投資方向和結構,從而有計劃、有步驟地實現調整目標。三是要壯大和完善資本市場。第一,要有步驟地逐年推進股市擴容,為有條件的企業創造向市場直接融資的機會,同時促使企業按資本機制的內在要求進行資本運營;第二,要進一步探索國有股流動方式和方法,盡快消除國有股、法人股和市場流通股之間的障礙,增強國有股的流動性,實現同股同利,規范國有股權運作,有效地保障國有資產所有者的權益。 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必須面對的經濟利益問題 企業作為社會經濟中的一個細胞,必然關注和謀求自己的經濟利益,從社會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看,這是經濟發展的動力和源泉。在計劃經濟時期,我國國企和國企職工的經濟利益長期被漠視,「大鍋飯」、平均主義盛行,嚴重挫傷了企業與職工的積極性,這個問題應該成為國企改革中一個必須加以解決的問題。但是,我們必須看到,國企的經濟利益被漠視的問題只是國企長期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那種以解決國企的經濟利益問題作為改革主線的做法很值得商榷。我們必須注意到,國企作為一種特殊的企業形式,其經濟利益的訴求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這些原則概括起來講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其一,國企的所有權屬於整個社會而不是企業自身。這就決定了國企獲取的經濟利益的受體應該是整個社會,而不是國有企業本身。其二,國企承擔著保證社會經濟穩定和引導社會經濟發展的責任。因此,國企經營的目標具有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一致性,而不是單一對自身經濟效益的訴求。其三,對國企經濟利益的構成要加以界定。在國企所實現的經濟利益中,有些是憑借資源的「壟斷」地位獲取的,這些經濟利益應該完全歸於社會所有。首先,關於國企中工作人員經濟利益的問題。國企中的工作人員可以劃分為三種類型: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我國目前仍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國企中的工作人員還不能直接以生產資料所有者的身份謀求經濟利益,他們的經濟利益主要是通過報酬的形式體現出來。國企中的工作人員報酬的數量是歷史的、社會的企業效益等各種因素的集合,是市場機製作用的結果。在這個問題上,無論從改革舊體制的角度,還是從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角度來講,最終必須依靠市場機制。在舊體制下,我們的勞動、工資制度帶有「終身制」和「供給制」的色彩,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國企中工作人員的經濟利益則必須通過勞務市場、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本市場,逐步形成一個合理的框架結構。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這樣的要求是荒謬的:從保值的問題來看,技術的進步與發展必然造成企業資產的「無形損耗」,同時新興產業的出現和發展會替代原有的產業,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因此,單純以「保值」作為國企的一項經營業績考核標準是行不通的;從增值問題來看,生產的發展必然要求與需求的增長相適應,盲目的發展並不是社會的福音,而是資源的浪費和經濟發展比例的失調。那種不看社會需求的總量和結構,不看社會經濟發展的取向,不看多種經濟形式所蘊涵的能力,僅僅受利益的驅動而發展國企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國企的發展取決於所有者的意志而不是國企本身。我們可以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管理國企,但不能給予國企「剩餘索取權和剩餘控制權」。如果我們不適當地強調國企的經濟利益,勢必淡化國企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對國民經濟的發展造成不利的影響,甚至出現國企與國家在「剩餘索取權和剩餘控制權」上進行博奕的現象。 三、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必須面對的社會問題 1.許多國有企業經過重組改制後競爭實力明顯提升,但是員工素質和結構問題已經成為制約企業進一步發展的最大障礙,甚至出現新的人才斷層現象。這種現象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認識上,一些企業沒有將以人為本落到實處,沒有把企業的發展建立在員工全面發展的基礎上。在體制上,前些年的下崗分流也使得一部分人才流失,即使引進人才也因為待遇政策等問題而存在障礙。在文化上,對企業文化的構建重視程度不夠,既不繼承傳統文化也沒有建立創新機制,更沒有完善的以人為本的先進企業文化。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對員工的教育引導力度不夠。在培訓工作方面,投入較少,培訓的實效性不強,無法滿足發展的需求。 2.一些企業片面追求規模擴張,而忽視了經濟效益,造成新的浪費和污染。還有一些高污染高消耗的國有老企業由於設備老舊技術落後給保護生態環境造成巨大壓力。這種盲目追求短期經濟效益,造成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嚴重透支,破壞了人類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直接制約著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3.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一些國有老企業形成多個不同的利益群體有不同的利益訴求,相互之間的攀比使維護穩定的難度加大。從企業角度來看,有些企業在執行有關政策和制定具體操作程序當中不夠周密嚴謹,從個人角度來看,職工如何自強在市場經濟的激流中獲得一席之地,適應競爭還有一定距離。特別是國有企業的職工年齡老化,他們的思想、技能、文化水平都受歷史條件的限制和影響,與當今信息社會知識經濟社會的人才需求有較大距離。另外貧富差距社會失衡引起的社會問題的擴大導致社會的不穩定、不和諧。從社會角度來看,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夠完善,保障能力不強,就業壓力較大,還不能保障充分就業。一些員工的心態不平衡就演變成了情緒的波動,直到聚集上訪,形成一個不穩定的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