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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中信用的定義

發布時間:2021-02-28 20:56:46

『壹』 何謂信用

在《新帕格雷夫經濟大辭典》中,對信用的解釋是:「提供信貸(Credit)意味著把對某物(如一筆錢)的財產權給以讓度,以交換在將來的某一特定時刻對另外的物品(如另外一部分錢)的所有權。」

《牛津法律大辭典》的解釋是:「信用(Credit),指在得到或提供貨物或服務後並不立即而是允諾在將來付給報酬的做法。」

《貨幣銀行學》對信用的解釋是:「信用這個范疇是指借貸行為。這種經濟行為的特點是以收回為條件的付出,或以歸還為義務的取得;而且貸者之所以貸出,是因為有權取得利息,後者之所以可能借入,是因為承擔了支付利息的義務。」

人類歷史發展到今天,「信用」這個詞已經包含著極其豐富的內涵。它可能是人類認識中最為復雜、最難以捉摸的概念之一,「一些事物僅僅存在於人們的頭腦中,在所有的這些事物中,沒有哪一件比信用更加古怪,更加微妙;信用從來不是強迫的,而是自覺自願的,依賴於期望與擔心這樣一些感情;信用常常不用爭取而自行出現,又總是無緣無故地消失;而且信用一旦喪失,就很難完全恢復……信用非常類似於,而且在很多場合就如同是,人們靠管理國家的才智以及戰場上的勇猛和指揮才能贏得的聲譽與名望。精明強乾的政治家與傑出優異的船長,會因為一些倒霉的偶然事件,一時失誤或運氣不佳而名譽受污,失去眾人的愛戴,但是只要他有卓越的才能、真正的本領,名譽遲早是會恢復的。同樣,信用雖然會暫時黯然失色,在困境中掙扎,但是只要它有可靠而堅實的基礎,在某種程度上也能夠得到恢復。」對信用的真正含義的認識,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探究,在通常意義上,我們至少可以從4個角度來理解「信用」。

一、從倫理的角度

從倫理角度理解「信用」,它實際上是指 「信守諾言」的一種道德品質。

人們在日常生活中講的「誠信」、「可信」、「講信用」、「一諾千金」、「答應的事一定辦到」、「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實際上反映的就是這個層面的意思。從這個層面來看信用,它對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都是至關重要的,因為一個社會只有講信用,才能夠形成一個良好的社會「信任結構」(trust structure),而這個信任結構是一個社會正常運轉的重要基礎。人們會發現「相互信任同服從、仁愛、友誼和交談一樣,是把一國人民聯系和維系在一起必不可少的條件」,齊美爾也指出:「沒有人們之間相互享有的普遍信任,社會本身將會瓦解。……現代生活是建立在對他人的誠實的信任基礎上的,這一點的重要性要遠比人們通常認識到的程度大得多。」可以說沒有一個社會不強調與褒獎倫理層面的守信的道德,在我國,崇尚信用的風尚有幾千年的傳統,《論語》中「信」字出現了38次,頻次雖然低於仁(109次)、禮(74次);但是高於描述道德規范的多數詞彙,如善(36次)、義(24次)、敬(21次)、勇(16次)、恥(16次)。比如:「自古皆有死,民無信而不立」;「大德不官,大道不器,大信不約」;「言必行,行必果」,「與國人交,止於信」等。在西方社會,守信同樣也是人們奉行的道德主軸,《聖經》中關於信用、信任的詞彙也出現了幾十次之多。

從企業的商業倫理角度來看信用的含義,狄喬治。提供了獨特的見解:他認為誠信(integrity)行為既指與自身所接受的最高行為規范相一致的行為,也是指將倫理道德要求的規范加於自身的行為。他指出了誠信行為的最大特點是:道德規范是「自加的和自願接受的」,所以對企業這個「非道德神話」的主體而言,「要強調商家及其最高管理層的自律」。更為重要的是,他限定了誠信行為的范圍,至少要以倫理上「無可非議的、正當的正面價值」為最低的道德底線,也就是說企業「自身所接受的最高行為規范」至少要低於這個底線。

二、從經濟的角度

從經濟的角度理解「信用」,它實際上是指「借」和「貸」的關系。信用實際上是指「在一段限定的時間內獲得一筆錢的預期」。你借得一筆錢、一批貨物(賒銷),實際上就相當於你得到了對方的一個「有期限的信用額度」,你之所以能夠得到了對方的這個「有期限的信用額度」,大部分是因為對方對你的信任,有時也可能是因為戰略考慮和其他的因素不得已而為之。從經濟的角度理解信用有著豐富的層次,至少可以從國家、銀行、企業、個人幾個層次來理解。

國家信用至少包含著這樣的兩層意思,首先是國家和國家之間的借貸關系,即所謂的主權債務,如著名的布雷迪債券、美國20世紀80年代對拉美國家的貸款、我國對亞洲和非洲一些國家和地區的低息貸款、日本的海外協力基金貸款、世界銀行貸款等。其次表現在國家政府與本國的企業與居民之間的借貸關系,政府發行國債,由企業和居民購買,這實際是政府先向企業和居民借到一筆錢,然後進行投資,並在到期時償以本息。

銀行與企業、個人之間得信用是相互的。銀行要從企業與個人取得信用,也就是要向企業與個人借到錢,這是它們的生存之根基。同時,企業與個人也需要向銀行取得信用,企業可用它解燃眉之急,或投資擴張等;個人可用它應不時之需,提高生活質量等。

企業與企業、個人之間的信用,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商業信用(也稱交易信用,即trade credit),或者可以稱之為B—B的信用,它主要是指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非現金交易,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賒銷,我們不要簡單地將賒銷對象只看成是一些有形的商品,如汽車零配件供應商提供的一批零件;它實際上也可以是一個工程,比如建築公司完成了一幢大廈的建築,工程款尚未完全收回,這時該建築公司賒出去的不僅是在這幢大廈建築中的預墊的資金、材料,同時還有在建築過程中的勞動;甚至還可以是一些無形的服務、智力產品等,比如管理咨詢公司提供的咨詢服務等。二是企業與個人之間的信用,也可以稱之為B-C信用,這種形式的信用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見的,比如我們的手機消費通常都是一種信用消費,我們總是在本月繳納上個月的費用,中國移動甚至可以允許你拖欠2個月的話費。

三、從法律的角度

從法律的角度理解「信用」,它實際上有兩層含義,一是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關系,但凡「契約」規定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是當時交割的,存在時滯,就存在信用;第二層含義是指雙方當事人按照「契約」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肩負的義務。

在這個層面上理解信用有兩點需要注意。一是這個「契約」,我們可以把這個契約看成是狹義的經濟合同,小到兩個企業之間的供貨合同,大到兩個國家之間的數以億元計的債務;也可以看成是廣義的社會契約,比如你和你的父母之間的契約關系,你的父母有撫養你成人的義務,你也有贍養你的父母的義務。二是這個「契約」的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這是構成法律上的信用的必要條件,那就是非即時交割。如果權利和義務的實現是同時進行的,那麼就不會構成信用,這兩者之間必須存在一定的時間差才會出現信用。

四、從貨幣的角度

在信用創造學派的眼中,信用就是貨幣,貨幣就是信用;信用創造貨幣;信用形成資本。

在貨幣金融學中有一個重要的流派,即以18世紀的約翰.勞為先驅、以19世紀的麥克魯德、韓以及20世紀的熊彼特等人為代表的「信用創造學派」。在這一學派的眼中,信用就是貨幣,貨幣就是信用。約翰•勞說:「信用是必要的,也是有用的,信用量增加與貨幣量的增加有同樣的效果,即它們同樣能產生財富、興盛商業。,「通過銀行所進行的信用創造,能在一年之內比從事十年貿易所增加的貨幣量多得多。所以,法國如欲富庶,實在有求助於信用的必要;不然,比之於利用信用的其他列強,法國即將陷入貧弱的狀況。」「只要貨幣豐富,即能夠創造一國之繁榮;只要有信用設施(他主要指銀行等),即可以供應豐富之貨幣,給經濟以最初的沖擊;依靠這種沖擊,就能夠為法國產出大量的財富。」約翰•勞的基本邏輯是這樣的:貨幣就是財富——貨幣不必是金銀,而以土地、公債、股票等為保證所發行的紙幣為最好——紙幣是銀行的一種信用——銀行通過供給這種信用,就可提供豐富的貨幣——給經濟以最初的沖擊——依靠這種沖擊,就可以使國家富強、經濟繁榮;總之,信用即貨幣;貨幣即財富,即資本。

麥克魯德在他的《信用的理論》中指出:「人們以生產物與勞務和人交換,而換得貨幣,此貨幣既不能用以果腹,也不能用以蔽體,然而人們卻樂於用其生產物與勞務換取貨幣,這是為什麼呢?就是因為換得貨幣以後,可在需要之時,憑以換取所需之物的緣故。所以,貨幣的本質不過是向他人要求生產物與勞務的權利或符號,從而實為一種信用」,「因此,金銀貨幣也可以正確地稱之為金屬信用。」麥克魯德認為信用與貨幣兩者的本質是一致的,信用的創造就是貨幣的增加,兩者可以統一於「通貨」的概念之下,只是在程度上有所不同:(1)信用只有單一的價值,但是貨幣卻有多數的價值或者一般的價值,信用只是對某個人的要求權,但是貨幣卻是對一般商品的要求權;(2)信用只有特殊的不確定的價值(因為債務人死亡或者破產,信用就變得沒有價值了),而貨幣則有持久的價值。

韓被公認為信用創造理論的代表人物,他於1920年發表了《銀行信用之國民經濟的理論》,影響很大。他是這樣論述信用就是貨幣的: 「為了支付的目的,從一人轉讓給他人的支票或者存款劃條,就法律的觀點來看,自然只是兌取貨幣的憑證,但從經濟的觀點來看,只要它需要兌換成本位貨幣而完成了貨幣的功能,則它就不只是兌取貨幣的憑證,而實是貨幣本身。」「向銀行兌取貨幣的憑證,只要它確實可靠,為任何人所願意接受,則它就被當作貨幣而流通了。」韓的理論重點在於闡明了信用能夠形成資本。他認為信用愈擴,利率愈低,資本商品的生產就愈多,從而資本也就愈能形成;相反,信用愈縮,利率愈高,資本商品的生產即愈少,從而資本即不易形成。他的著名命題就是:「資本形成不是儲蓄的結果,而是信用提供的結果。」「假如說需求對生產是第一性的,那麼信用提供對資本形成也是第一性的。若是沒有信用提供則任何資本商品都不能夠生產,因而資本形成就不可能。信用供給之能引起資本形成,恰如需求之引起生產一樣」。

熊彼特則指出:「更有用的方法可能是從信用交易著手,把資本主義金融看成是一種清算制度,它抵消債權債務,將差額轉移到下期——使得『貨幣』支付成為特殊情況,沒有任何特殊的根本重要性。換言之,從實際上和分析上來講,一種信用貨幣理論可能要優於一種貨幣信用理論。」

其他的一些著名經濟學家也做過相似意義上的評說。羅賓遜夫人就曾經明確地指出:「貨幣實際上就是信用問題。」瑞典學派的代表人物魏克塞爾也認為:「嚴格地說,我們可以斷定,一切貨幣——包括金屬貨幣——都是信用貨幣。這是因為直接促使發生價值的力,總是在於流動工具收受者的信心,在於他相信藉此能夠獲得一定數目的商品。不過紙幣只享有純粹的地方信用,而貴金屬則多少是在國際范圍內被接受的。但是一切只是一個程度上的問題。」

信用的基本形式

下面將按受信對象的分類標准來說明信用的基本形式。

1、公共信用

公共信用也稱政府信用,是指一個國家各級政府舉債的能力。政府為對人民提供各種服務,諸如國防、教育、交通、保健及社會福利,需要龐大的經費支應。但是政府稅收的增加往往趕不上支出的增加,因此,政府每年出現龐大的赤字。為彌補財政赤字,政府發行或出售各種信用工具。這些信用工具代表政府對持有人所做出的將來償還借款的承諾。這種償還債務的承諾來自公共機關,因此稱為公共信用。

以美國為例,美國政府分為三級:聯邦政府(中央政府)、州政府與地方政府(包括市政府與縣政府)。各級政府每年要向外舉債,才能應付各項龐大的開支。

聯邦政府的財政出售下列信用工具舉債,籌措資金:期限為1年內的,稱為國庫券;期限為1年到10年的,稱為國庫票據;期限為10年以上的,稱國庫公債。由於聯邦政府具有雄厚的經濟為後盾,債信良好,因此這些證券發行以後,不但美國人購買,外國人甚至外國政府也爭相購買。

各州憲法大多都規定,州政府的年度預算不能有赤字,以符合州憲法所規定的財政收支平衡的要求。盡管如此,在特殊情況下,州政府還是經常無法應付預算,從而也不得不發行公債來籌措財源。只是由於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財力有限,信用風險較高,所發行的公債不如聯邦政府公債那樣容易出售。

2、企業信用

企業信用泛指一個企業法人授予另一個企業法人的信用,其本質是賣方企業對買方企業的貨幣借貸。它包括生產製造企業在信用管理中,對企業法人性質的客戶進行的賒銷,即產品信用銷售。在產品賒銷過程中,授信方通常是材料供應商、產品製造商和批發商,而買方則是產品賒銷的受益方,它們是各種各樣的企業客戶或代理商。買方以自己企業的名義取得賣方所授予的信用。企業信用還涉及商業銀行、財務公司、其他金融機構對企業的信貸,以及使用即期匯款付款和預付貨款方式以外的貿易方式所產生的信用。

銀行也是一種企業,而且是專門經營信用的企業。銀行信用是由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授給企業或消費者個人的信用。在產品賒銷過程中,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買方提供融資支持,並幫助賣方擴大銷售。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以貨幣方式授予企業信用,貸款和還貸方式的確定以企業信用水平為依據。商業銀行對不符合其信用標準的企業會要求提供抵押、質押作為保證,或者由擔保公司為這些企業做出擔保。後一種情況實質上是擔保公司向申請貸款的企業提供了信用,是信用的特殊形式。

3、消費者個人信用

消費者信用是指消費者以對未來償付的承諾為條件的商品或勞務的交易關系。事實上,消費者信用作為市場經濟中的交易工具已經有很長的歷史了。二戰以後,科技突飛猛進,生產力大幅提高。為了推銷商品,商人設計出許多創新推銷方式,諸如分期付款、賒購證、信用卡等。消費者信用的出現擴大了市場的規模並使消費者可以提前享受到他們所要的東西。

如果以信用的使用目的為標准,消費者信用可以再分為零售信用和現金信用等。

(1)零售信用

零售信用是指零售商向消費者以賒銷的方式提供產品與勞務,是消費者直接用來向零售商購買最終產品的一種交易媒介。通過這種方式,企業或零售商增加了銷售,爭取了更多的消費者。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零售信用已經成為市場競爭的一種手段。

在零售信用中,具體可以劃分為循環信用、分期付款信用以及服務信用。

循環信用是零售商與消費者之間的一種協定。依據協定,零售商允許消費者在事先約定的限額內,以信用交易購買各種商品。

零售分期付款信用的特點是要求受信方支付首付款,然後要在一定期間內按期支付固定的金額,直到還完全部款項為止。它與循環信用不同的是,消費者要與企業簽訂銷售合同,在餘款支付完後信用交易自動終止,所以它又叫做封閉信用。

專業服務信用專指消費者可以先期獲得專業人士的服務,在收到帳單後再行付款,是專業服務提供者對消費者所提供的短期信用。專業服務信用類似上述的循環信用,只是由專業服務替代了實際商品。

(2)現金信用

現金信用即現金貸款。當消費者由於各種理由需要現金,都可以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消費者得到的是現金,授信主體是金融機構。現金信用比零售信用進步了很多:零售信用將交易限定在具體的商品上,而現金信用則可以使消費者購買任意的商品以及更廣泛的用途。

與零售信用一樣,現金信用因償還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分期付款貸款、單筆付款貸款及一般用途信用卡三種。

分期付款貸款是一種貸款的協定。它約定借款人在將來的一段時間內,以固定而有規律的付款方式償還貸款。借款人必須提供收入及財務的安定性證明,使貸款人對借款人將來償還貸款抱有信心。

單筆支付貸款是一種短期的貸款,貸款期限通常短於1年,並規定在期限終了時,借款人應將全部貸款一次付清。

一般用途信用卡由銀行、金融公司或大公司的財務部門發行,是發卡公司對於持卡人預先核準的貸款憑證。此種貸款通常設有信用額度,亦即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購買商品或支付費用的最高限額

信用的產生與發展

私有制出現以後,社會分工不斷發展,大量剩餘產品不斷出現。私有制和社會分工使得勞動者各自佔有不同勞動產品,剩餘產品的出現則使交換行為成為可能。

隨著商品生產和交換的發展,商品流通出現了矛盾——「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方式由於受到客觀條件的限制經常發生困難。例如,一些商品生產者出售商品時,購買者卻可能因自己的商品尚未賣出而無錢購買。

於是,賒銷即延期支付的方式應運而生。賒銷意味著賣方對買方未來付款承諾的信任,意味著商品的讓渡和價值實現發生時間上的分離。這樣,買賣雙方除了商品交換關系之外,又形成了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即信用關系。當賒銷到期、支付貨款時,貨幣不再發揮其流通手段的職能而只充當支付手段。這種支付是價值的單方面轉移。正是由於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職能,使得商品能夠在早已讓渡之後獨立地完成價值的實現,從而確保了信用的兌現。整個過程實質上就是一種區別於實物交易和現金交易的交易形式,即信用交易。

後來,信用交易超出了商品買賣的范圍。作為支付手段的貨幣本身也加入了交易過程,出現了借貸活動。從此,貨幣的運動和信用關系連結在一起,並由此形成了新的范疇——金融。現代金融業正是信用關系發展的產物。在市場經濟發展初期,市場行為的主體大多以延期付款的形式相互提供信用,即商業信用;在市場經濟較發達時期,隨著現代銀行的出現和發展,銀行信用逐步取代了商業信用,成為現代經濟活動中最重要的信用形式。

總之,信用交易和信用制度是隨著商品貨幣經濟的不斷發展而建立起來的;進而,信用交易的產生和信用制度的建立促進了商品交換和金融工具的發展;最終,現代市場經濟發展成為建立在錯綜復雜的信用關系之上的信用經濟。

『貳』 在經濟學中,信用是____的總稱

在經濟學中:信用是信貸行為的總稱,是以還本付息為條件的價值單方面的讓渡和轉移。

信用是以償還付息為條件的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如賒銷商品、貸出貨幣,買方和借方要按約定日期償還貨款並支付利息。
馬克思說:「這個運動——以償還為條件的付出——一般地說是貸和借的運動,即貨幣或商品的只是有條件的讓渡的這種獨特形式的運動。」。信用與商品買賣不同,商品買賣是商品價值與貨幣價值雙向等量轉讓運動,信用是定期的單方面轉讓有價值物,到期再償還。

『叄』 什麼是信用

從經濟的角度
從經濟的角度理解「信用」,它實際上是指「借」和「貸」的關系。信用實際上是指「在一段限定的時間內獲得一筆錢的預期」。你借得一筆錢、一批貨物(賒銷),實際上就相當於你得到了對方的一個「有期限的信用額度」,你之所以能夠得到了對方的這個「有期限的信用額度」,大部分是因為對方對你的信任,有時也可能是因為戰略考慮和其他的因素不得已而為之。從經濟的角度理解信用有著豐富的層次,至少可以從國家、銀行、企業、個人幾個層次來理解。
國家信用至少包含著這樣的兩層意思,首先是國家和國家之間的借貸關系,即所謂的主權債務,如著名的布雷迪債券、美國20世紀80年代對拉美國家的貸款、我國對亞洲和非洲一些國家和地區的低息貸款、日本的海外協力基金貸款、世界銀行貸款等。其次表現在國家政府與本國的企業與居民之間的借貸關系,政府發行國債,由企業和居民購買,這實際是政府先向企業和居民借到一筆錢,然後進行投資,並在到期時償以本息。
銀行與企業、個人之間得信用是相互的。銀行要從企業與個人取得信用,也就是要向企業與個人借到錢,這是它們的生存之根基。同時,企業與個人也需要向銀行取得信用,企業可用它解燃眉之急,或投資擴張等;個人可用它應不時之需,提高生活質量等。
企業與企業、個人之間的信用,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商業信用(也稱交易信用,即trade credit),或者可以稱之為B—B的信用,它主要是指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非現金交易,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賒銷,我們不要簡單地將賒銷對象只看成是一些有形的商品,如汽車零配件供應商提供的一批零件;它實際上也可以是一個工程,比如建築公司完成了一幢大廈的建築,工程款尚未完全收回,這時該建築公司賒出去的不僅是在這幢大廈建築中的預墊的資金、材料,同時還有在建築過程中的勞動;甚至還可以是一些無形的服務、智力產品等,比如管理咨詢公司提供的咨詢服務等。二是企業與個人之間的信用,也可以稱之為B-C信用,這種形式的信用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見的,比如我們的手機消費通常都是一種信用消費,我們總是在本月繳納上個月的費用,中國移動甚至可以允許你拖欠2個月的話費。

『肆』 如何理解經濟學中,信用的本質及其特徵

特徵:①信用具有社會性;②信用的倫理和文化特徵;③償還和付息是經濟版和金融范疇權中的信用的基本特徵。
本質:①信用代表的是一種具有償還性和增殖性的社會價值量的再分配關系;②信用是使用權和所有權相分離的特殊價值運動形式。

『伍』 從經濟學的角度講什麼才叫信用

信用是以償本並付息為前提的一種借貸行為

『陸』 "信用"怎樣定義

http://www.data.gov.cn/old/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

「信用」抄,在《辭海》上的解釋是:誠實、不欺;遵守諾言。不同的研究角度對信用有不同的解釋。從經濟學的觀點看信用是指採用借貸貨幣資金或延期支付方式的商品買賣活動的總稱;從社會學研究角度上看信用是指對一個人(自然人或法人)履行義務能力尤其是償債能力的一種社會評價。西方國家從純經濟學對信用定義為是指因價值交換的滯後而產生的賒銷活動,是以協議和契約保障的不同時間間隔下的經濟交易行為。

『柒』 經濟學中的信用

本主義信用制度是股份公司產生的主要基礎。
馬克思在分析信用對資本主義生產的作用時,指出「信用制度是資本主義的私人企業逐漸轉化為資本主義的股份公司的主要基礎」。而資本主義股份公司又使資本主義的生產關系發生了重大變化。首先,在規模和形式上「生產規模驚人地擴大了,個別資本不可能建立的企業出現了。同時,這種以前由政府經營的企業,成了公司的企業」。其次,在企業的性質和內容上「那種本身建立在社會生產方式的基礎上並以生產資料和勞動力的社會集中為前提的資本,在這里直接取得了社會資本(即那些直接聯合起來的個人的資本) 的形式,而與私人企業相對立。這是作為私人財產的資本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本身范圍內的揚棄。」再次,在企業的管理上,資本所有權和執行職能的分離, 「實行執行職能的資本家轉化為單純的經理,即別人資本的管理人,而資本的所有者則轉化為單純的所有者,即單純的貨幣資本家。」基於以上的分析,馬克思進一步指出,股份公司的高度發展無論是從生產資料佔有形式還是從它的使用上,都構成了向未來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社會過渡的基礎,他說:「資本主義生產積極發展的這個結果,是資本再轉化為生產者的財產所必需的過渡點,不過這種財產不再是各個互相分離的生產者的私有財產,而是聯合起來的生產者的財產,即直接的社會財產。另一方面,這是所有那些直到今天還和資本所有權結合在一起的再生產過程中的職能轉化為聯合起來的生產者的單純職能,轉化為社會職能的過渡點,」這些分析,對後來壟斷資本主義的研究具有指導意義,對於我國的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也有一定指導意義。
4、資本主義信用制度會助長過度投機的產生,加速資本主義危機的到來。
信用在促進資本主義生產規模擴大和加速流通運動的同時,也顯示了它的消極作用。人們早就認識到,在信用活動上,「一切便利營業的事情都會便利投機。營業和投機在很多情況下緊密地結合在一起。」馬克思充分注意到信用對投機的作用,他指出,「信用又使買和賣的行為可以互相分離較長的時間,因而成為投機的基礎。」馬克思還分析了信用導致投機的基本條件,即「信用為單個資本家或被當作資本家的人,提供在一定界限內絕對支配別人的資本、別人的資產、從而別人的勞動的權利。」因此,「進行投機的批發商人是拿社會的財產,而不是拿自己的財產來進行冒險的。」銀行資本家更具備投機的條件,因為「銀行資本的最大部分純粹是虛擬的,是由債權(匯票) 、國家證券(它代表過去的資本)和股票(對未來收益的支取憑證) 構成」。「這種虛擬的銀行家資本,大部分並不是代表他自己的資本,而是代表公眾在他那裡存入的資本(不論有利息或者沒有利息)」。銀行資本就是靠這些虛擬資本和少量代表現實價值的資本,來反復進行投機和欺詐活動。同時,對於借方來說,也不惜拿著別人的貨幣去冒險。結果,信用制度就表現為生產規模過度擴張、商業過度投機的主要杠桿。在分析信用導致投機的同時,馬克思還指出信用加速了資本主義矛盾的爆發,促使了資本主義危機的到來,因而「加強了舊生產方式解體的各種要素。」最後,馬克思指出了信用制度二重屬性:「一方面,把資本主義動力——用剝削別人勞動的辦法來發財致富——發展成為最純粹最巨大的賭博欺詐制度,並且使剝削社會財富的少數人的人數越來越減少;另一方面,又是轉到一種新生產方式的過渡形式

『捌』 經濟活動中信用的本質是什麼

信用的本質:作為一種借貸行為,信用是有條件的商品或貨幣的轉讓行為。這種轉讓從社會本質上講是一種分配行為。
一、信用代表的是一種具有償還性和增殖性的社會價值量的再分配關系
信用最初是從商品流通中產生的,以商品的賒購賒銷體現出來的一種經濟活動。但其本身並不是流通范疇,而是一個分配范疇。因為商品流通實現的是價值的形態變化,通過這種變化解決商品價值和使用價值的矛盾;信用和貨幣支付手段相聯系,代表者價值單方面的轉移,並通過這種轉移對社會資金各組成部分進行重新組合來實現社會價值量的臨時再分配。這種以等價交換為原則的價值再分配,必須約定歸還期限和考慮借貸期間內商品或貨幣資金的時間價值,因此信用涉及的價值運動是具有償還性和增殖性的一種社會價值量再分配關系。這種分配從本質上講不同於財政分配,財政分配雖然也是一種價值的單方面運動,但是它不具有償還性和增殖性。
二、信用是使用權和所有權相分離的特殊價值運動形式
在信用過程中,價值運動是通過一系列借貸、支付、償還過程來實現的。當貨幣或商品是被貸出時,其所有權並沒有發生轉移,只有使用權發生了變化。信用正是利用使用權和所有權相分離的特點,通過對社會資金各組成部分的重新組合來實現資金的臨時再分配。因此,信用實質上在一定時期之內改變了不同經濟主體對社會資源佔有的比例關系。

『玖』 信用的基本概念

信用的意思是能夠履行諾言而取得的信任,信用是長時間積累的信任和誠信度。信用是難得易失的。費十年功夫積累的信用,往往由於一時一事的言行而失掉。它還是是指我們過去的履行承諾的正面記錄,它還是一種行為藝術,是一種人人可以嘗試與自我管理的行為管理模式。 人類歷史發展到今天,「信用」這個詞已經包含著極其豐富的內涵。它可能是人類認識中最為復雜、最難以捉摸的概念之一,「一些事物僅僅存在於人們的頭腦中,在所有的這些事物中,沒有哪一件比信用更加古怪,更加微妙;信用從來不是強迫的,而是自覺自願的,依賴於期望與擔心這樣一些感情;信用常常不用爭取而自行出現,又總是無緣無故地消失;而且信用一旦喪失,就很難完全恢復……信用非常類似於,而且在很多場合就如同是,人們靠管理國家的才智以及戰場上的勇猛和指揮才能贏得的聲譽與名望。精明強乾的政治家與傑出優異的船長,會因為一些倒霉的偶然事件,一時失誤或運氣不佳而名譽受污,失去眾人的愛戴,但是只要他有卓越的才能、真正的本領,名譽遲早是會恢復的。同樣,信用雖然會暫時黯然失色,在困境中掙扎,但是只要它有可靠而堅實的基礎,在某種程度上也能夠得到恢復。」對信用的真正含義的認識,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探究,在通常意義上,我們至少可以從4個角度來理解「信用」。
從倫理道德層面看:信用主要是指參與社會和經濟活動的當事人之間所建立起來的、以誠實守信為道德基礎的「踐約」行為。
從法律層面來看:《民法通則》中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守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合同法》中要求「當事人對他人誠實不欺,講求信用、恪守諾言,並且在合同的內容、意義及適用等方面產生糾紛時要依據誠實信用原則來解釋合同」。
從經濟學層面看: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換或者其他經濟活動中授信人在充分信任受信人能夠實現其承諾的基礎上,用契約關系向受信人放貸,並保障自己的本金能夠迴流和增值的價值運動。 從倫理角度理解「信用」,它實際上是指 「信守諾言」的一種道德品質。
人們在日常生活中講的「誠信」、「可信」、「講信用」、「一諾千金」、「答應的事一定辦到」、「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實際上反映的就是這個層面的意思。從這個層面來看信用,它對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都是至關重要的,因為一個社會只有講信用,才能夠形成一個良好的社會「信任結構」(trust structure),而這個信任結構是一個社會正常運轉的重要基礎。人們會發現「相互信任同服從、仁愛、友誼和交談一樣,是把一國人民聯系和維系在一起必不可少的條件」,齊美爾也指出:「沒有人們之間相互享有的普遍信任,社會本身將會瓦解。……現代生活是建立在對他人的誠實的信任基礎上的,這一點的重要性要遠比人們通常認識到的程度大得多。」可以說沒有一個社會不強調與褒獎倫理層面的守信的道德,在我國,崇尚信用的風尚有幾千年的傳統,《論語》中「信」字出現了38次,頻次雖然低於仁(109次)、禮(74次);但是高於描述道德規范的多數詞彙,如善(36次)、義(24次)、敬(21次)、勇(16次)、恥(16次)。比如:「自古皆有死,民無信而不立」;「大德不官,大道不器,大信不約」;「言必行,行必果」,「與國人交,止於信」等。在西方社會,守信同樣也是人們奉行的道德主軸,《聖經》中關於信用、信任的詞彙也出現了幾十次之多。
從企業的商業倫理角度來看信用的含義,狄喬治提供了獨特的見解:他認為誠信(integrity)行為既指與自身所接受的最高行為規范相一致的行為,也是指將倫理道德要求的規范加於自身的行為。他指出了誠信行為的最大特點是:道德規范是「自加的和自願接受的」,所以對企業這個「非道德神話」的主體而言,「要強調商家及其最高管理層的自律」。更為重要的是,他限定了誠信行為的范圍,至少要以倫理上「無可非議的、正當的正面價值」為最低的道德底線,也就是說企業「自身所接受的最高行為規范」至少要低於這個底線。 從經濟的角度理解「信用」,它實際上是指「借」和「貸」的關系。信用實際上是指「在一段限定的時間內獲得一筆錢的預期」。你借得一筆錢、一批貨物(賒銷),實際上就相當於你得到了對方的一個「有期限的信用額度」,你之所以能夠得到了對方的這個「有期限的信用額度」,大部分是因為對方對你的信任,有時也可能是因為戰略考慮和其他的因素不得已而為之。從經濟的角度理解信用有著豐富的層次,至少可以從國家、銀行、企業、個人幾個層次來理解。
國家信用至少包含著這樣的兩層意思,首先是國家和國家之間的借貸關系,即所謂的主權債務,如著名的布雷迪債券、美國20世紀80年代對拉美國家的貸款、我國對亞洲和非洲一些國家和地區的低息貸款、日本的海外協力基金貸款、世界銀行貸款等。其次表現在國家政府與本國的企業與居民之間的借貸關系,政府發行國債,由企業和居民購買,這實際是政府先向企業和居民借到一筆錢,然後進行投資,並在到期時償以本息。
銀行與企業、個人之間的信用是相互的。銀行要從企業與個人取得信用,也就是要向企業與個人借到錢,這是它們的生存之根基。同時,企業與個人也需要向銀行取得信用,企業可用它解燃眉之急,或投資擴張等;個人可用它應不時之需,提高生活質量等。
企業與企業、個人之間的信用,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商業信用(也稱交易信用,即trade credit),或者可以稱之為B—B的信用,它主要是指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非現金交易,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賒銷,我們不要簡單地將賒銷對象只看成是一些有形的商品,如汽車零配件供應商提供的一批零件;它實際上也可以是一個工程,比如建築公司完成了一幢大廈的建築,工程款尚未完全收回,這時該建築公司賒出去的不僅是在這幢大廈建築中的預墊的資金、材料,同時還有在建築過程中的勞動;甚至還可以是一些無形的服務、智力產品等,比如管理咨詢公司提供的咨詢服務等。二是企業與個人之間的信用,也可以稱之為B-C信用,這種形式的信用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見的,比如我們的手機消費通常都是一種信用消費,我們總是在下個月繳納上個月的費用,中國移動甚至可以允許你拖欠2個月的話費。 從法律的角度理解「信用」,它實際上有兩層含義,一是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關系,但凡「契約」規定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是當時交割的,存在時滯,就存在信用;第二層含義是指雙方當事人按照「契約」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肩負的義務。
在這個層面上理解信用有兩點需要注意。一是這個「契約」,我們可以把這個契約看成是狹義的經濟合同,小到兩個企業之間的供貨合同,大到兩個國家之間的數以億元計的債務;也可以看成是廣義的社會契約,比如你和你的父母之間的契約關系,你的父母有撫養你成人的義務,你也有贍養你的父母的義務。二是這個「契約」的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這是構成法律上的信用的必要條件,那就是非即時交割。如果權利和義務的實現是同時進行的,那麼就不會構成信用,這兩者之間必須存在一定的時間差才會出現信用。 在信用創造學派的眼中,信用就是貨幣,貨幣就是信用;信用創造貨幣;信用形成資本。
在貨幣金融學中有一個重要的流派,即以18世紀的約翰.勞為先驅、以19世紀的麥克魯德、韓以及20世紀的熊彼特等人為代表的「信用創造學派」。在這一學派的眼中,信用就是貨幣,貨幣就是信用。約翰·勞說:「信用是必要的,也是有用的,信用量增加與貨幣量的增加有同樣的效果,即它們同樣能產生財富、興盛商業。,「通過銀行所進行的信用創造,能在一年之內比從事十年貿易所增加的貨幣量多得多。所以,法國如欲富庶,實在有求助於信用的必要;不然,比之於利用信用的其他列強,法國即將陷入貧弱的狀況。」「只要貨幣豐富,即能夠創造一國之繁榮;只要有信用設施(他主要指銀行等),即可以供應豐富之貨幣,給經濟以最初的沖擊;依靠這種沖擊,就能夠為法國產出大量的財富。」約翰·勞的基本邏輯是這樣的:貨幣就是財富——貨幣不必是金銀,而以土地、公債、股票等為保證所發行的紙幣為最好——紙幣是銀行的一種信用——銀行通過供給這種信用,就可提供豐富的貨幣——給經濟以最初的沖擊——依靠這種沖擊,就可以使國家富強、經濟繁榮;總之,信用即貨幣;貨幣即財富,即資本。
麥克魯德在他的《信用的理論》中指出:「人們以生產物與勞務和人交換,而換得貨幣,此貨幣既不能用以果腹,也不能用以蔽體,然而人們卻樂於用其生產物與勞務換取貨幣,這是為什麼呢?就是因為換得貨幣以後,可在需要之時,憑以換取所需之物的緣故。所以,貨幣的本質不過是向他人要求生產物與勞務的權利或符號,從而實為一種信用」,「因此,金銀貨幣也可以正確地稱之為金屬信用。」麥克魯德認為信用與貨幣兩者的本質是一致的,信用的創造就是貨幣的增加,兩者可以統一於「通貨」的概念之下,只是在程度上有所不同:(1)信用只有單一的價值,但是貨幣卻有多數的價值或者一般的價值,信用只是對某個人的要求權,但是貨幣卻是對一般商品的要求權;(2)信用只有特殊的不確定的價值(因為債務人死亡或者破產,信用就變得沒有價值了),而貨幣則有持久的價值。
韓被公認為信用創造理論的代表人物,他於1920年發表了《銀行信用之國民經濟的理論》,影響很大。他是這樣論述信用就是貨幣的: 「為了支付的目的,從一人轉讓給他人的支票或者存款劃條,就法律的觀點來看,自然只是兌取貨幣的憑證,但從經濟的觀點來看,只要它需要兌換成本位貨幣而完成了貨幣的功能,則它就不只是兌取貨幣的憑證,而實是貨幣本身。」「向銀行兌取貨幣的憑證,只要它確實可靠,為任何人所願意接受,則它就被當作貨幣而流通了。」韓的理論重點在於闡明了信用能夠形成資本。他認為信用愈擴,利率愈低,資本商品的生產就愈多,從而資本也就愈能形成;相反,信用愈縮,利率愈高,資本商品的生產即愈少,從而資本即不易形成。他的著名命題就是:「資本形成不是儲蓄的結果,而是信用提供的結果。」「假如說需求對生產是第一性的,那麼信用提供對資本形成也是第一性的。若是沒有信用提供則任何資本商品都不能夠生產,因而資本形成就不可能。信用供給之能引起資本形成,恰如需求之引起生產一樣」。
熊彼特則指出:「更有用的方法可能是從信用交易著手,把資本主義金融看成是一種清算制度,它抵消債權債務,將差額轉移到下期——使得『貨幣』支付成為特殊情況,沒有任何特殊的根本重要性。換言之,從實際上和分析上來講,一種信用貨幣理論可能要優於一種貨幣信用理論。」
其他的一些著名經濟學家也做過相似意義上的評說。羅賓遜夫人就曾經明確地指出:「貨幣實際上就是信用問題。」瑞典學派的代表人物魏克塞爾也認為:「嚴格地說,我們可以斷定,一切貨幣——包括金屬貨幣——都是信用貨幣。這是因為直接促使發生價值的力,總是在於流動工具收受者的信心,在於他相信藉此能夠獲得一定數目的商品。不過紙幣只享有純粹的地方信用,而貴金屬則多少是在國際范圍內被接受的。但是一切只是一個程度上的問題。」

『拾』 經濟學角度的信用是指

經濟學角度的信用是指:
以還本付息為條件的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

信用:信用是一種借貸行為,在商品經濟條件下,這種借貸行為一般表現為以償還為條件的商品或貨幣的讓渡形式,並且由於商品或貨幣的所有者暫時轉讓其對商品或貨幣的使用權,承借著因此要付給一定利息作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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