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樣快速學好經濟法
第一、對教材要進行通讀。
怎樣才能學好《經濟法》,拿到教材後要從頭至尾認真閱讀,能對教材的體系、內容大致了解。清楚經濟法考試涉及的法律法規有15章,內容可以歸納為四個部分:
1.總論部分。即法律基礎知識部分。
2.組織法。包括個人獨資企業法與合夥企業法、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同時還包括破產法。
3.財產法。包括物權法、工業產權法和合同法(總則、分則)共四章內容。
4.行為規則法。包括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證券法、外匯管理法律制度、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票據法律制度和競爭法律制度。
並通過對教材的閱讀及解釋內容的理解,對每一個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有初步的認識。別忘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確實結合實際加以理解都可以把相關規定讀通。有了第一步的基礎,就可以進入第二步的學習。
第二,細讀。
怎樣才能學好《經濟法》,學習法律最重要的是要明確法規條文具體是如何規定的,在法律規范范疇內,我們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那麼,我們就要去熟知條文。但我們考試涉及的條文規定實在太多,而且都很相似,整篇的文字看一會兒就讓人頭暈,很難繼續看下去。所以我們在學習過程中就要找尋規律,去理解性記憶。
我們復習的是法律條文而不是解釋,法律規范通常由假定、處理、制裁三個部分構成。假定,是指法律規范中規定的適用該法律規范的情況和條件。處理,是指法律規范中規定的允許人們做什麼,禁止做什麼或者要求做什麼的部分,實際上即為規定權利、義務的行為規則本身。在細讀時,考生要側重於法條的學習,並對其前提先明確,然後去尋找並記憶權利義務,當然主要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即義務部分的知識。
1.記憶重點為經濟法教材中,有關比例、時間、人數等數字化的法律規定較多,考生在復習的過程中應當注意,不但要掌握有關數字,還應連同數字的出處一同記憶。還有如法定情形、設立條件、特徵等也要重點復習。
2.理解的基礎上記憶。中國漢語的表達繁冗多意。比如說,條文中經常出現「以上」、「以下」、「以內」、「不滿」、「以外」等字樣需要我們更多的去理解、辨別,此時如僅僅單靠強行記憶顯然是不夠的,別忘了我們涉及的大多數考題是靈活結合實際出題,僅僅是記憶了法律規定很難應付大部分考題。通常「以上」、「以下」、「以內」是包括本數在內,而「不滿」、「過」則是不包括本數的。
3.應對綜合題要求考生不但要准確地掌握相關法律知識,還要具備分析能力,靈活運用能力,即將法律規定與題目所述事實結合起來。必須對法律規定正確理解,不能死記硬背,生搬硬套。
第三,精讀。
怎樣才能學好《經濟法》,雖然經濟法試題涉及了教材的每一章內容,覆蓋面是非常廣泛,但凡與注冊會計師執業密切相關,實際應用較多的章節考核分數較多,相關考點也多。重點章節內容約占考分比例65%。
❷ 我國經濟法調整方法的特徵
經濟法的歷史任務就是防止市場失效。市場失效是現代國家職能擴張的社會經濟根源,政府職能的擴張,最終是為了矯正,修復和改進市場機制,要區分經濟法與行政法的本質,就必須對市場失靈及其矯正手段做一個系統的分析。 (一)市場失效是市場運作的必然結果,但是引起市場失效的原因是不斷變化的。引起市場失效的原因可能來自政治,經濟,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的影響;到底哪些因素是引起市場失效的主要因素,對特定的市場而言,要對具體情況做具體的分析,是沒有規律可循的。 (二)市場失效的癥候具有潛伏性,其症成具有長期性。市場失效往往是市場結構出現了問題,對市場結構上的問題進行診斷,不是單從市場主體的行為,從市場短期的表現就可以確定的,它必須對所有結構性要素進行全面系統的分析,並通過市場績效的數據分析來把握市場是否出現了失效,到底出現了什麼樣的失效等問題。因此,這種結構性問題的暴露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准確把握它們需要相當長一段時間的觀察和驗證。 (三)市場失效的發生既具有必然性,又具有偶發性。所謂必然性,是指市場本身的局限性決定了市場失效總是會而且必然會發生;所謂偶發性,是指市場失效的實際發生是在市場運行過程中,在何時,何地發生,發生哪一種失效不具有確定性,是與特定市場環境相關的,具有偶發性。 (四)市場失效所暴露出來的問題及其原因具有根本性,制度性或結構性的。市場失效實際上是制度或機制的失效,必須通過制度的調整或創新才能最終克服這些問題。 市場失效的這些特徵就決定了對它加以矯正或調整的法律手段或方法所應具有的特性。我們認為,這些特性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回應性。所謂矯正和調整的回應性是指矯正和調整的啟動及其目標是社會的需要。矯正或調整並不是目地,而是手段。通過矯正或調整是為了解決市場失效導致的壟斷,外部性,促進經濟協調發展,解決公共物品供給不足等方面的社會問題,實現公平與效率。矯正和調整的正當性和合法性由其追求的目標來決定。回應性還有一層意思,它是指各種矯正和調整的手段和措施並不是常備的,就某一時期來說,也不是必須的,而是在社會需要,在社會經濟發展所必須時才發動的,這是由市場失效的偶發性和不連貫性所決定的。 (二)預警性。所謂矯正和調整的預警性,是指矯正和調整帶有威懾性,事前勸導和警告的性質。由於市場失效具有潛伏性,其暴露過程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因此,事後矯正或調整就可能會給當事人和整個社會經濟帶來非常大的損失,而且會給矯正或調整帶來很大的困難。因此,在矯正或調整的機制上必須有預警的功效,對相關當事人給予警告,勸誡,使相關當事人進行自我調整,作出積極回應,不至於釀成災難性的後果。 (三)相機性。矯正或調整的相機性是指矯正或調整的效力不是普遍性的,它確立的一些行為標准和規則不具有一般性,非人格化的特徵,在適用上受主體的特殊性和身份的影響,如它將市場主體按照它們的交易地位區分為消費者和經營者,壟斷企業和中小企業;在權利的分配上是有選擇性的,確定了優先的順序:分別執行了優惠待遇,普通待遇和差別待遇標准;在行為的正當性判斷上,重視其實際的效果,而不是行為的本身的特徵。如某些行為,它區分了本身違法和合理原則兩種。但不論哪種行為,其正當性都已實際效果來判斷。 (四)宏觀性。矯正或調整的宏觀性是指矯正或調整的重心不是市場主體行為的規范,而是整個市場結構和市場績效,其最終的目地是要最大限度的促進整個社會共同體的整體福利。矯正或調整的宏觀性是由市場失效的結構性或制度性所決定的。 我們在認識到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的特點時,還必須搞清以下兩個問題。 (一),必須搞清經濟法調整行政管理性經濟關系的手段及其相互關系。在上面的闡述中,我們已經說明了間接行政管理性經濟關系區別與直接行政管理性經濟關系的特點,我們在此進一步說明,經濟法調整行政管理性經濟關系的手段是一種綜合手段,而非某種單一的手段或其組合。長期以來,經濟法學界認為經濟法的調整手段是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其實這是一種誤解。因為健全完善的經濟法制必然要求把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法律化,而經濟法就是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法律化的集中表現。在經濟法中,無論是經濟手段還是行政手段,都集中的表現為法律形式。例如稅收,財政,金融,價格等作為經濟杠桿是國家實現宏觀調控的重要經濟手段,但這些經濟杠桿在經濟法中都已被法律化了,理所當然的又成為法律手段了。又如間接性的行政手段,如建議,許可等,也都在經濟法中被法律化了。因此,將經濟法的調整手段說是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是不科學的,犯了語法錯誤。 (二)必須搞清行政管理性經濟關系並不必然是行政法的調整對象,行政手段也並不必然只能由行政法來運用,而別的法律部門就不能加以運用。我們之所以將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稱為行政管理性經濟關系,因為在我國,經濟法尚未有自己的執行機關,仍需由政府部門來加以執行。其實我們認為經濟法應由其他部門來執行,我們建議這一職責由央行來承擔,至於為什麼,由於不是本文討論的問題,在此我們不加解釋。所以,行政管理性經濟關系並不全是行政法的調整對象。此外,行政手段也並不必然只能由行政法來運用,其他法律部門也可以運用,如憲法也經常運用行政手段來保障憲法的權威,在經濟法中,大部分規范由國家各種行政機關運用行政手段來執行,但這並不意味著這部分規范就成了行政法規范了,還要看其運用行政手段的力度,強度,頻度,方向,目的,作用機理等方面來區分其是經濟法手段還是行政法手段。 在經濟法學界,學者們基本認為經濟法法律部門主要有市場管理法,宏觀調控法,社會保障法等。國家在對這些領域進行管理時,有的運用經濟法,有的運用行政法。到底政府的哪些行為屬於經濟法上的行為,哪些行為屬於行政法上的行為,就要以調整方法的標准了。根據以上對經濟法調整方法的特點分析,我們不難看到: 在市場管理法上,凡是政府運用宏觀的,間接的以維護社會公益為目的的行為都是經濟法上的行為,凡是政府運用直接的,微觀的,一對一的管理的,以維護國家的行政管理秩序和國家利益為目的的,就是行政法上的行為。 在宏觀調控法上,也以上述標准來劃分,例如在稅法上,國家的正常征稅行為是行政法上的行為,但國家運用稅收手段來進行國民經濟的調控,如為促進某一產業的發展而予以減稅,為遲延某一產業的發展而加稅。又如在投資方向上,國家鼓勵的投資產業可以予以減稅或稅收優惠,不鼓勵的或需加以限制的產業,可以加稅或其他稅收措施。 在社會保障法上,國家可以運用計劃,財政,稅收,金融等手段來保障需要保障的社會群體的利益,而其他的社會保障行為則屬於行政法上的行為。 綜合以上分析,我們不難看出,經濟法與行政法的主要區別在於其調整方法上的不同,在結合以利益分析原則,是完全可以區分經濟法與行政法的,從而也證明了經濟法有自己獨立的調整范圍和調整方法,經濟法是一門獨立的法律部門。
採納哦
❸ 如何學習《經濟法》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要從以下三點把握這個概念:(一)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二)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三)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范圍的經濟關系。
學習經濟法課程的方法:
1、認真聽課
應該在課堂上面認真的聽老師講解,不懂就問。要有較高的學習效率,有較好的學習效果。在學習課件中,老師所講的重點幾乎涵蓋了90%以上的考試內容,所以,只要認真聽課,用心聽課,過關應該是不成問題的。
2、課後復習,注重總結歸納
聽課後,應認真歸納總結,可以製作一些表格,加深記憶,真正將知識變成自己的,這樣掌握得更牢固,記得更深刻。課後復習時,只復習不會的內容,會的就省略了,盡量不要重復復習,節約時間,提高學習效率。
3、做題要精,以點帶面
聽課復習後,不要忙於做題,當下聽完,誰都會做。可以過兩天再做前幾天學習過章節的習題,這樣很容易發現不會的問題。題不在多,而在於精,歷年考題是習題中再經典的習題了,也是必做且應認真分析總結的習題。做題後,要注意總結考點,明確解題思路,以點帶面。做錯的題,應記下來,之後反復做,錯題會逐漸變少,當然掌握的知識逐漸增多。
❹ 你覺得如何學經濟法
主要靠背吧!把每個內容都 背下來,多看看實際的案例!
❺ 研究經濟法 方法
概念是人們對事抄物固有屬性的概括,是人們進行思維、交流和對話的基本工具,任何一門學科都是建立在概念和范疇基礎之上的思維過程。作為人們行為規范的法律無疑應當以嚴密的概念所構成,而以法律為主要研究對象的法學也應當與法律概念的嚴密性要求相適應,以利於形成一個能明確指導人們行為的法律制度體系。經濟法是產生於18世紀中葉的一個概念。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隨著社會政治、經濟和法律的發展和需要,經濟法開始從最初理論上的空想逐步向現實的法律制度演變,因而,經過一個近世紀的發展,今天的經濟法已經從邏輯上的虛擬概念演變為一個真實的概念,而且在當今的法律實踐和法學理論中被普遍接受和使用。可以說,無論是觀察經濟現象和法律現象,還是思考二者之間的關系;無論是進行法學思維和學科交流,還是從事法學教育;無論是國家進行立法、執法和司法,還是市場主體對自己經濟行為進行判斷,經濟法概念在其中都具有重要的意義。但是,毋庸否認,目前的經濟法概念尚存在諸多問題,其中既有對經濟法作為部門法概念的否定,也有經濟行政法的論調,在本學科內部更有多種經濟法定義可謂學派的林立。
❻ 經濟法怎麼學啊
我是經濟法學的研究生,經濟法這門課你在本科階段主要學習的是經濟法原理的東西吧,這是跟西方經濟學聯系得比較緊密的,如果可能的話學習經濟學的東西會對你有幫助一點。不過你還是著重去了解壟斷法,因為在西方國家來說是典型意義的經濟法。而且現在經濟法理論研究得比較好的國家是日本,去看日本學者的著作也很有幫助。
❼ 怎樣學好經濟法
理論聯系實際學好經濟法概論:
1.由於經濟法概論主要涉及的是經濟部門法的內容,盡管我們也介紹了一些法理的基本知識,但我們的介紹對於內容豐富的25部經濟法律來講還是遠遠不夠的,因此建議同學在學習經濟法概論之前要翻一翻民法學等教材,了解民事法律關系、民事法律行為、公民、法人、代理、時效、物權、財產權、債權等內容,為學好經濟法奠定法理知識。
2.經濟法概論是一門理論性較強的課程。因此在學習過程中,同學們要理解每一部法律的立法理論基礎、立法的目的和宗旨、立法的基本原則,這是理解掌握每部法律精髓的前提,同時對於成千上萬的法條沒有必要死記硬背,也不可能背地下來,即使是法官斷案、律師辯護也不可能對每一部法律的法條全都記下來,但也不能一點都不知道,怎麼辦呢?關於需要記憶的內容請大家以經濟法概論期末復習指導或考核說明規定的為依據進行。
3.經濟法概論是一門實踐性較強的課程。因此在學習過程中,大家在掌握每部法律立法宗旨和精髓的基礎上,要時時刻刻關注我們國家火熱的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法律現象,能夠運用法律理論進行分析,提出解決的方案。這樣既可以加深對法律的理解,即知法,又可以運用法律來指導自己的行為,即守法,還可以減少學習過程中的枯燥,提高學習興趣,鍛煉聯系實際、提高運用法律的能力,即用法。
4.制定一個學習計劃。認真閱讀本課程的教學實施方案,根據實施方案的安排,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一個學習計劃。計劃包括學習目標、時間安排、學習方法、學習內容和學習效果。堅持課前預習、堅持上課聽講習、堅持課後鞏固練習(以經濟法概論概論學習指導上提供的練習為主)。
5.充分利用學校提供的各種資源。在以文字教材為學習的基本資源外,還要看錄像講座(18講)、瀏覽網上提供的教學輔導、發電子郵件與老師和同學交流、打電話進行垂詢。
總之要業余時間抓緊學,老師授課認真學,同學交流互相學,工作忙時抽空學,與時俱進勤奮學。這樣才能達到較好的學習效果。
❽ 注冊經濟法的學習方法。
你好!
(一)一定要帶著問題進行復習
強調要帶著問題進行經濟法的復習,理由有兩個:一是經濟法考試的題型有六大類,而這六類題要求記憶的深度是不同的。一般而言,簡答題、綜合題往往要求大家表述相關的法律規定、法定事由,故要求記憶的層次最深,判斷題次之,而其它幾類題又次之,因此在進行記憶時,針對不同的題型所花的精力可稍有不同,從而避免平均分配時間;二是經濟法的專業性、實務性很強,要求大家記憶的數字規定、法律條文規定很多,而其本身又沒有引人入勝的情節。如果不帶著問題看書,我們就很有可能因為經濟法內容的枯燥,而陷入昏昏欲睡的境地,造成學習效率的低下。而要做到帶著問題進行復習,本人認為對歷年的經濟法基礎考試試題及其答案進行分析非常重要。因為通過分析,我們可以把握考試出題的規律、考試的深度和層次,以及答題的要求,進而可以很有針對性的進行復習。因此,大家一定不要忽視了對歷年試題及其答案的分析。
(二)盡量找比較完整一些的時間來進行經濟法的學習
所謂「比較完整一些的時間」,也就是連續較長的時間,如2小時、3小時等,而非零零碎碎的時間(如2O分鍾、3O分鍾)。人的記憶高峰存在—個進入和退出的過程。如果找30分鍾的時間來學習,前15分鍾剛剛靜下心來進行學習,後15分鍾又因准備干其他事情而分神,這樣就不存在什麼記憶的高峰(即最佳狀態),起不到好的記憶效果。相反,如果找比較完整一些的時間,我們則會獲得一段比較長的記憶高峰,在這一時間里我們可以看很多頁的書、記住很多很多的內容,從而取得很好的復習效果。
(三)採取「回憶法」進行復習
所謂「回憶法」是指大家在每天看完經濟法書睡覺之前,不妨躺在床上閉目回憶一下當天所學的內容:我今天看了哪些章節?都包括哪些內容?這些內容可能出什麼類型的題?如果能夠回憶起來,說明你的記憶效果不錯;如果回憶不起來的地方,那麼在第二天進行新的內容的學習之前,請先把昨天記不得的地方再看一看,然後進行下一步的學習。而切忌把一本書分幾等份,不管有沒有記住,今天看30頁,明天看新的30頁,後天又再看更新的30頁。這種平均分配時間,片面追求數量的完成,而忽視記憶效果的作法是不可取的。
(四)運用「對比法」進行復習
經濟法考試中的單選、多選和判斷題,主要是考大家對法律規定內容掌握的准確性,其選項或表述中常常會有一些似是而非、容易混淆的問題。如果我們針對這些問題在復習中有準備地進行了對比記憶,在考試時就不會被這些似是而非的答案所迷惑,而且還有助於我們加快答題速度,為簡答題、計算題、綜合題騰出寶貴的時間。如關於公司法律制度的學習,大家應注意各類公司多方面的法律規定有很大不同。如注冊資本額方面:生產性、批發性有限責任公司為50萬元人民幣,零售性有限責任公司為30萬元,技術、咨詢、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為10萬元,而股份有限公司為1000萬元,上市公司則為5000萬元;在組織機構方面:有限責任公司的權力機構是股東會、監事機構是監事或者監事會、法定代表人是董事長或者執行董事,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監事機構必須是監事會、法定代表人必須是董事長;在發行公司債券方面: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為60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為3000萬元等等。又譬如法人資格方面,所有公司、所有子公司、所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所有商業銀行都有法人資格,而公司的分公司則沒有法人資格。這樣,把相同、相近或相異的東西聯系起來對比記億,記得就比較牢靠、比較准確,無論出單選、多選還是判斷,答起題來都很有把握。
(五)應適當地做些習題,以加深記憶
俗語說「好記性不如爛筆頭」,這是講動手寫的重要性。對學習經濟法來說,在看書時手中拿支筆塗塗寫寫,可幫助我們集中注意力,增強記憶的效果。而適當地做一些習題(本人建議重點做歷年考題,其次是考試辦公室組織編寫的學習指南),可幫助我們了解《經濟法基礎》教材的重點、出題的角度、類型和考試層次,印證我們的記憶是否深刻、分析判斷是否正確,進而可以更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進行復習。
(六)採用「一問一答」的方式進行復習
參加考試的考生,有很多是在同一單位工作。工作之餘,大家不妨採取你問我答或我問你答的方式進行復習。能夠提出問題,說明你對這一問題已有一定的了解,並能藉對方的回答加深自己的記憶;能夠回答出問題,則驗證了你對這一問題已經掌握,在以後看書之時這一內容就可一眼而過,而一旦答不出來,趕緊查書有針對性地找答案。這種方法產生的記憶,本人認為比個人埋頭苦學更加牢靠。
(七)科學安排復習時間,加快看書頻率,多看《經濟法基礎》教材幾遍
人的記憶的過程就是不斷地和遺忘作斗爭的過程。只有趁熱打鐵、多次反復,才有可能使記憶的效果牢靠。而我們有些考生在復習經濟法時,時間安排不盡科學,有些人甚至計劃從現在開始到考試時止只看一遍教材,每天只看幾頁書,希望一次性記住。這樣安排,雖然每天看的幾頁書似乎當天記得很牢靠,但實則等到看最後的幾頁書的時候,前面的內容早就忘得乾乾凈凈了。對此,本人主張,除了第一遍、第二遍的復習可以相對較慢的速度比較仔細地進行外,隨著考試時間的越來越鄰近,我們看書的頻度也應該越來越快、周期應越來越短,從一個月看一遍,到半個月看一遍,到—星期、半星期,其至一天就能看一遍。其方法是:運用回憶法,凡看下一遍的時候,自己看到章、節、目的標題,就能回憶起相關內容的地方,就略看、甚至不看,把記憶的重點放在那些比較陌生的地方,這樣才能使我們的書越看越「薄」、速度越來越快、記憶越來越有的放矢。
❾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怎麼學
經濟法是注會專業階段6個科目中每年通過率最高的一個科目,但也有些人考了3年都沒有通過,注冊會計師考試難易都是因人而異,掌握其學習方法是關鍵。
要想學好經濟法,需要對本科目有個全面的認識。經濟法是需要「理解+記憶」的一個學科,大多數考點需要准確理解,考生要拿出至少60%的時間用於對「考點」的理解和記憶,這是前提,也是關鍵。在理解記憶的基礎上,做題鞏固知識。
一、學習中的常見問題
1.教材重要嗎?
教材是考試的根本,經濟法考試知識點覆蓋面廣,客觀題涉及所有的章節,主觀題主要集中在物權法、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和票據法,一定要重視教材,全面復習。雖然考試覆蓋面廣,但是我們的目的是60分,而不是100分,復習應該重點突破,對核心知識點要全方位把握、真正理解,以應對案例型題目為目標進行復習,對次要知識點,可以簡單了解,做到有印象即可。總結起來就是「重視教材,全面復習,重點突破」。
2.咋記?
(1)畫圖搭建知識體系結構
經濟法的考點很多,知識點非常瑣碎,我們要把這些零散的知識點用一條主線串連到一起。在復習過程中,有意識地找到這些「線」,記憶將更有條理、更有序。比如合同法有一根明顯的「線」,如下圖:
(2)列表對比記憶
在學習的過程中,把相似的知識點放在一起列表比較是一種有效的記憶方法,在比較中發現差別,能更有針對性地進行記憶,差別點往往也是考試的常考點。
(3)口訣記憶
對於需要靠機械記憶就可以得分的考點,不妨藉助一些小口訣來記憶,小口訣的確可以幫助我們迅速記住關鍵詞,但是也難免掛一漏萬,並且口訣過多,記憶口訣本身可能也會成為一種壓力;因此,考生不必專門騰空編制口訣,靈機一動、順便編制,在個別考點上適當應用即可。
(4)記關鍵詞
經濟法的法律條文很多,如何記憶是個難題,記法條不是機械記憶,可以提取關鍵詞進行記憶。例如:
【法條】「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接受擔保的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關鍵詞1:必須】一定要經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董事會或者總經理沒有許可權。
【關鍵詞2:出席會議的】適用該決議規則時,分母按「出席會議」(而非「全體」)的股東所持表決權計算。
【關鍵詞3:其他股東】這一關鍵詞表達出了關聯表決權排除的含義,即接受擔保的股東或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應當排除在外,不得參加表決,其持有的表決權不應被計入表決權總數中。
【關鍵詞4:表決權】是按表決權計算,而非按「股東人數」或「股東的出資額」計算。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表決權計算規則是先看章程的規定,沒有規定的按出資比例計算;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表決權原則上實行一股一權,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優先股除外。
【關鍵詞5:過半數】是過半數(>1/2)通過,而不是半數以上(≥1/2)通過。
(5)利用零散時間記憶
經濟法要記憶的知識點很多,可以運用零散的時間進行記憶,考生可以自己每天將要記憶的內容寫到紙條上在坐地鐵或者公交的時候記憶,如果自己懶得寫,也可以買一本輕松過關3,放在口袋裡,很方便攜帶,隨時記憶。
3.要做題嗎?
經濟法要做題,做題是一種手段,通過做題,可以查漏補缺,發現自己的薄弱點在哪裡。跟常識保持一致的一次做對的題可以不用看第二遍。對於重點要特別關注,可以根據題目延伸知識點,根據題目活學活用知識點,題可以有多種,但所考察的知識點是不變的。
做題要有一定的數量,切記搞題海戰術,但首先要保證這些題是有質量的。
4.怎麼做題?
(1)客觀題
仔細閱讀答題要求,考試時有些題目要求考生選擇「不正確」、「不屬於」或者「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選項,而很多考生看都不看,直接選擇了正確的選項,白白丟分。請記住,讀題時瞪大眼睛,一定要把題干從頭到尾讀一遍,看清出題老師的答題要求,到底選擇的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常用的比較法、排除法是做客觀題常用的方法。
(2)主觀題
主觀題的答題公式=作出明確判斷+說明理由/結合題目具體分析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說明理由和結合題目具體分析兩者有一個答對就可以得分。那怎麼說明理由呢,是否要求考生必須一字不差地引述法律條文?不要求,考生可以進行適當的變通,但關鍵詞必須交代清楚。但作為考生切不可有放鬆的心裡,現在要做的就是扎扎實實的理解和記憶法律條文,尤其是證券法部分,即使很抽象不能很快理解,也要死死記住。只有準確記憶,在考試的緊張氣氛中,才能萬無一失。如果在考場上您不小心忘記了法律條文的全部內容,那麼也不要著急,首先根據自己的理解准確的判斷出是否正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然後將法律條文的關鍵詞與題目結合用自己的語言進行解答,也可以得分。
5.要去當法律專家?
要知道自己只是第一次學習CPA經濟法的「菜鳥」,出題老師也知道您的底細,CPA經濟法的試題不要求您掌握多麼深奧的理論,解決多麼復雜的現實問題。實際上,把核心考點准確理解了,該死記的記死了,就差不多了,不要去「鑽牛角尖兒」,不要去鑽研法律還沒有明確規定的東西,如果您真的有興趣,通過注會考試之後再去慢慢研究它,您還有一輩子的時間。
二、學習方法建議
1.基礎階段——通讀教材,搭建知識體系
在本階段要按照章節通讀教材,對基本概念有個大概的了解,能夠搭建知識體系,每章學習完後,可以做做對應章節的習題。
2.強化階段——重點突破,強化練習
在本階段,主要是重點突破,經典考點要重點把握,特別是真題涉及的知識點,通過做真題,可以把握考試的難度、命題規律及思路。但是,由於經濟法教材每年都進行翻天覆地的調整,一般的考生很難准確把握哪些題目新教材已經刪掉了,哪些題目新教材已經進行了調整。因此,考生千萬不要輕舉妄動,從網上隨便下載一套「真題」就開始做,有時您會發現自己可能下載了「假試題」。關於真題,一定要做根據新教材梳理過的真題。研究完真題後,可以做做自己手裡輔導資料裡面對應的練習題,強化練習。
經濟法每年變化都比較大,新增內容在考試中的地位也不容忽視,在本階段,要著重對新增內容的把握,考生可以自己把每章的新增內容都摘抄出來,然後進行系統復習。
3.沖刺階段——模擬實戰,查缺補漏
在本階段,首先對全部知識點進行串連,短期沖刺,建議聽核心精講班和沖刺串講班。在考前1個月左右務必做做模擬題,通過做模擬題,找出掌握知識的薄弱點,查漏補缺。由於目前是機考,建議真正的進入機考系統模擬考試環境,不要等上了考場,都不知道如何答題。
無論在哪個階段,學習都要有一個合理的計劃並執行,有計劃不執行和沒有計劃是一樣的。計劃了就一定要執行,每天先給自己定一個小目標,完成一節或一個考點,日積月累。切記今天不做明日做,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