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急!5個經濟法選擇題1
1,AD
A和D是肯定不行的,董事和高管不能兼任監事。
如果只講《公司法》的規定,那B和C是沒有限制的。
2,BCD
(一)董事會制
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一般實行董事會制。董事會是合作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企業的重大問題,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合作各方協商產生;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擔任董事長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
(二)聯合管理制
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一般實行聯合管理制。聯合管理機構由合作各方代表組成,是合作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企業的重大問題。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擔任聯合管理機構主任的,由他方擔任副主任。
(三)委託管理制
經合作各方一致同意,合作企業可以委託中外合作一方進行經營管理,另一方不參加管理;也可以委託合作方以外的第三方經營管理企業。
(四)議事規則
合作企業的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或主任召集並主持。董事長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員召集並主持。
3,ABC
1.繼續履行,又稱強制履行,
2.採取補救措施:根據《合同法》第111條規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3.賠償損失,
4.定金責任,
5.違約金責任
4,ABC
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全選
都屬於正常的降價行為。
『貳』 經濟法基礎都是考什麼類型的題
2014年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面實行無紙化考試,根據《關於版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權格考試題型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會考[2014]16號》獲悉,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以及不定項選擇題,考試題目雖全部為選擇題,但解答各種題型的答題技巧和答題要求還是有差別的。
『叄』 有關經濟法的選擇題
第一題的答案是C,應當由四海公司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題的答案是B,丙應當補交,甲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題的答案是C,無需公告三次
『肆』 經濟法的單項選擇!
C A A A D A B D A
『伍』 經濟法概論選擇提。。。
1,經濟法主題通過經濟法律關系所追求達到的物質利益載體個經濟目的是(D)
A,結果 B,內容內 C,客體,容 D,經濟權利
2,可以在中國境內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中方不包括(D)
A,公司 B,企業 C,其他經濟組織 D,個人
3,公司設立須具備法定條件,且須經有權審批機關審查批準的公司設立方式是(B)
A,准則主義 B,許可主義 C,特許主義 D,放任主義
4,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底限額為人民幣(A)
A,100萬元 B,500萬 C,1000萬 D,2000萬
『陸』 經濟法都包括什麼
經濟法的包括:
經濟法包括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投資法、證券法、票據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房地產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和產品質量法、財政法、稅法、計劃法、產業政策法、價格法、會計法和審計法等法律。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
可以按照以下原則進行分類:
一、國家規范經濟組織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投資法等。
二、國家干預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這方面的法律有證券法、票據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房地產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等。
三、國家管理、規范經濟秩序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這方面的法律有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和產品質量法。
四、國家在經濟調控中發生的經濟關系。這方面的法律有財政法、稅法、計劃法、產業政策法、價格法、會計法和審計法等。
『柒』 經濟法的選擇題,求助好心人解答。。
第一個,C
公然買賣假煙是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屬於無效的民事行為。版故選權C。
第二個,ABC
《合同法》第54條第2款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法》第5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據此,因受欺詐而訂立的合同(未損害國家利益)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若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則合同將為無效;但若撤銷權人放棄撤銷權,則合同將是有效的。A、B、c對。A、B、C三項表述都表明撤銷權人甲以自己的行為放棄了撤銷權,故合同轉為有效。D錯。因合同訂立存在欺詐事由的,欺詐方不享有撤銷權
『捌』 我是法學(經濟法方向)學生,准備考研,但不知選哪個方向,我想選一個邏輯性強點的法學方向。
上海有經濟法碩士點的學校有華東政法,復旦,華東理工,華東版師大,上財,上海海權事,南京的有南大,南航,南京農業大學,所以說你的選擇餘地很多的,你可以衡量自己的實力去報考,說實話,南大真的很難考,而且要求很嚴格,如果就想考個研的話這裡面稍微差一點的華東理工或者上海海事吧,比較不是正統的法學出身要求也松點,個人建議,英語一定要搞好,專業課沒什麼的,大家都差不多,關鍵看英語了
『玖』 法學考研經濟法方向的學校選擇
上海有經濟法碩士點的學校有華東政法,復旦,華東理工,華東師大,上財,上回海海事,南京的有南大,南航,南京答農業大學,所以說你的選擇餘地很多的,你可以衡量自己的實力去報考,說實話,南大真的很難考,而且要求很嚴格,如果就想考個研的話這裡面稍微差一點的華東理工或者上海海事吧,比較不是正統的法學出身要求也松點,個人建議,英語一定要搞好,專業課沒什麼的,大家都差不多,關鍵看英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