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學原理:個人幸福的途徑是什麼國民幸福指數的四層含義是什麼
個人慾望最小化。感恩的心,以自己擁有為足,是幸福 的一個途徑
美國心理學家卡尼曼與普林斯頓大學的艾倫·克魯格從2006年起編制國民幸福指數。由四級指標體系構成:社會健康指數、社會福利指數、社會文明指數、生態環境指數。每一級指標體系中都由若干個指標構成,指數的計算採用加權平均法。國民幸福措數的提出對於轉變發展的觀念有著重要的意義,但它不能完全表徵和度量經濟發展狀況。
『貳』 以國民幸福指數作為衡量經濟福利的指標有何優點和缺點
追求數量還是追求質量的問題
『叄』 經濟學觀點回答:「幸福指數」
幸福指數,衡量人的幸福快樂的標准,在國際社會,這個標准叫GNH
『肆』 幸福指數計算公式
hehe 幸福指數是西方經濟學裡面提到的指數計算方式是一個月內的飲食消費除以一個月內的所有消費指數其中比例遠小於1的越幸福近於1的越不幸福;因此呢大學生就不是很幸福啦!哈哈
『伍』 幸福指數公式 幸福=快樂/慾望
經濟學家保羅·薩繆爾森最早提出 快樂=物質/慾望,後來引申出 幸福=快樂/慾望
雖說是個得過諾貝爾經濟學獎的人提出的,但我個人不是很贊成用公式之類的東西來詮釋幸福這種抽象的東西。關於這個公式,我想羅嗦幾句
其實這是針對現在物慾橫流的社會提出的。慾望越少,說明這個人越容易滿足,但滿足可能不等於幸福,因為ta也許不知道更深層次的快樂
就好像生活在原始社會的人,吃飽穿暖對於他們來說已是最大的幸福,因為他們未曾想有過文化、科技高度發達的今天
人在自己對世界有了足夠認識之後,就會有很多想要達到的願望,和想要得到的東西或人
這時候就要定下目標,努力達成自己的心願,雖然往往半途而廢使人傷心,消沉或是憤恨,但追求幸福的過程卻是快樂和充滿成就感的
遺憾的是多數人意識不到這點,所以開始不擇手段,利慾熏心,總去覬覦本不屬於自己的事物,這個時候,慾望就不再是快樂了
如果你在追求幸福的過程中不懂得欣賞沿途的風景,那你的幸福只能等於快樂除以慾望
『陸』 從經濟生活角度分析如何提升居民幸福指數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
促進回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答;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宏觀調控,穩定物價,保持國民經濟平穩發展。
大力發展生產力,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
發揮財政在促進社會公平、改善人民生活中的作用(或健全完善生社會保障體系)。
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完善分配製度,提高居民消費水平。
『柒』 什麼叫幸福指數怎麼計算
國民幸福指數,是指反映國民生活質量和幸福程度的指標。
計算方法
公式一
國民幸福指數=收入的遞增/基尼系數×失業率×通貨膨脹
這個公式中的基尼系數(Ginico efficient)是反映收入分配公平性、測量社會收入分配不平等的指標。
公式二
國民幸福指數=生產總值指數×a%+社會健康指數×b%+社會福利指數×c%+社會文明指數×d%+生態環境指數×e%。
其中a,b,c,d,e分別表示生產總值指數、社會健康指數、社會福利指數、社會文明指數和生態環境指數所佔的權數,具體權重的大小取決於各政府所要實現的經濟和社會目標。
(7)幸福指數經濟學擴展閱讀:
影響因素
主觀幸福感與社會心理體系
對於人的主觀幸福感的測量在20世紀60年代晚期到80年代中期,成為心理學的一個熱點研究領域。心理學家對於主觀幸福感的探討更多地來自生活質量、心理健康和社會老年學三個學科領域。由於社會學家和經濟學家加入幸福感研究的行列,幸福感的豐富內涵和表現形式得到了更多的揭示。
應該說,作為社會心理體系一個部分的幸福感,受到許多復雜因素的影響,主要包括:經濟因素如就業狀況、收入水平等;社會因素如教育程度、婚姻質量等。
人口因素如性別、年齡等;文化因素如價值觀念、傳統習慣等;心理因素如民族性格、自尊程度、生活態度、個性特徵、成就動機等;政治因素如民主權利、參與機會等。
此外,對主觀幸福的理解還涉及許多分析層面,主要包括認知與情感、個體與群體、橫向與縱向、時點與時段,等等。在主觀幸福感與社會心理體系諸多因素和層面之間的密切聯系中,以下幾點是十分獨特而重要的:
心理參照系
就社會層面而言,其成員的幸福感將受到他們心理參照系的重大影響,例如在一個封閉社會中,由於缺乏與其他社會之間的比照,盡管這個社會的物質發展水平不高,但由於心理守常和習慣定勢的作用,其成員便可能知足常樂。
表現出不低的幸福感;而一個處在開放之初的社會,面對外來發達社會的各種沖擊,開始了外在參照,因此,其成員的幸福感便可能呈現下降之勢,因為此時他們原有的自尊受到了創傷。
成就動機程度
人們的成就需要決定他們的成就動機程度,成就動機程度又決定其預期抱負目標。其中人們對於自身成就的意識水平是一個重要環節。
因為如果人們意識到的自身成就水平高於他們的預期抱負目標,那麼,便會產生強烈的幸福感;反之,如果人們意識到的自身成就水平低於他們的預期抱負目標,那麼,則不會有幸福感可言。
本體安全感
它指的是,個人對於自我認同的連續性、對於所生活其中的社會環境表現出的信心。這種源自人和物的可靠感,對於形成個體的信任感是極其重要的。
而對於外在世界的信任感,既是個體安全感的基礎,也是個體抵禦焦慮並產生主觀幸福感的基礎。因此,人的幸福感有時與其經濟狀況或收入水平之間並未呈現出簡單的正相關系。
『捌』 如何感覺幸福—幸福公式及其經濟學解釋
1970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薩繆爾森提出了幸福公式:「幸福=效用/慾望」(也有提法「幸福=滿足/慾望。」)
影響感覺幸福的要素,最基本的要素就是慾望和效用,可以認為幸福是"單位慾望所實現的效用"。幸福與慾望與反比,與效用成正比。從幸福公式來看,提高幸福的感覺度有二個方法:第一是要降低慾望;第二是要提高效用。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就是要適時調整慾望以使效用最大化。就可以增進幸福感覺。
慾望"Desire"或"Appetite",效用"Utility",它是一個經濟學詞彙,經濟學家在研究需求和消費者行為時,將它定義為"效用表示滿足。更准確地說,效用是指消費者如何在不同的物品和服務之間進行排序。(註:薩繆爾森〈微觀經濟學〉第十六版P63)。經濟學中的效用可解釋為消費者在消費一種物品和服務中主觀上的有用性,經濟學家常用它來解釋理性的消費者如何將他們有限的資源分配在能給他們帶來滿足的各種商品上。我認為,對於"幸福"這個心理學范疇的概念,其"效用"也可定義為滿足,是慾望實現了的滿足,可等同於可觀測的或可衡量的心理功效的感覺。
在經濟學中的"選擇和效用"理論用於解釋消費行為的過程中,有一個基本假定,即人們傾向於選擇在他們看來具有最高價值的那些物品和服務。人們所說的"感覺幸福就是幸福",實際上在不知不覺中運用了經濟學的一個基本假定,就是人們傾向於選擇在他們看來具有最高價值的幸福感覺。在解釋幸福時,可以認為人們在最大化他(她)的幸福的效用,也就是說人們總是選擇自己物質和精神的效用最大化的組合。
佛教所言,"慾望是一切人類痛苦的根源。"
"感覺幸福就是幸福"這個簡單的道理中蘊含著豐富的知識,很多不具備經濟學理論的人,也許他不會這樣分析問題,就象一個乞討者,他一定有自己的幸福,一樣可以感覺幸福,這是因為不同的人對幸福的需求和慾望不同,對幸福的感覺也不同。很多平凡的人都是哲人,他們會根據自己的條件選擇對幸福的需求和慾望。有的時候幸福是一碗白米飯,一勺南瓜湯;有時候幸福是升大官、發大財;也有時候幸福是精神上的愉悅和對智慧的追求。所以,幸福是什麼呢,簡單地說,如果我們是一條小狗,幸福就是那個"狗尾巴",當我們不停地追逐他,並不斷地靠近他的時候,一定感覺幸福。而這個"狗尾巴"可以比喻成我們每個人心中的理想。
這是個很有意義的公式,效用指一件物品的使用價值,這個使用價值給你帶來的快樂,而且是已知的價值,比如,手機的效用,一開始是打電話,發信息,拍照,這是你知道的效用,這時你會感到快樂,感到這些功能使你便捷,所以你以擁有手機享受快樂感到幸福,但是當你慢慢習慣這種效用時,你幸福感就大大降低了,實際上,這個公式是滿足於人的好奇心建立起來了。最後,你感覺手機可有可無了,這時,幸福成為一個穩定的系數,但忽然有一天,你的手機可以不開機撥打急救電話,這時你所知道的效用又增加了一項,你的幸福感指數會上升,所以效用是你指能夠了解的效用,或者是你願意了解的效用。
看看慾望,慾望是指人想要得到的預期願望的心理渴求(我總結的觀點),這種渴求愈大,你的幸福感就愈小,因為,一件商品的效用在一定時期內是一定的,比如手機的效用,就那幾種,你了解以後,效用便成為定值了,所以最大的因素是慾望,比如,你想僅僅依靠手機去追一個男孩子,那麼這種期望值就很高了,如果僅僅是為了跟媽媽聯系,一周一次,那麼這種慾望很容易達到,這兩種態度對幸福的影響是不同的,因為你的期望是找到男朋友,那麼手機的任務會很重,你要注意發簡訊時措辭,你要注意打電話時因為聲音透露的信息,這時很困難的,手機在承擔這項任務時,變得很重要,一旦男友認知的能力不能確定你傳遞信息的真實意思,就容易導致誤會,繼而使你的預期願望落空,這樣,你會埋怨手機不爭氣或者時他不理解你,但事實上,他的效用有限,你的慾望太高,手機無法承載你的願望,所以你感到不幸福。
同理,如果你想通過電視看電影,你只希望看到星空衛視和中央六台,這是你的願望(慾望),但是隨著時間發現,你發現中央四台的國際新聞竟然如此大開眼界,而鳳凰衛視的節目那麼有風格,你的幸福指數會大大上升,因為此時,你的慾望很低,又開發了很多的效用。這是幸福的徵兆。
結論:一個人想要幸福,就要時常的降低自己的慾望,尤其降低是對商品的期待和了解。
『玖』 幸福指數
幸福感是一種心理體驗,它既是對生活的客觀條件和所處狀態的一種事實判斷,又是對於生活的主觀意義和滿足程度的一種價值判斷。它表現為在生活滿意度基礎上產生的一種積極心理體驗。而幸福感指數,就是衡量這種感受具體程度的主觀指標數值。「幸福感指數」的概念起源於30多年前,最早是由不丹國王提出並付諸實踐的。20多年來,在人均GDP僅為700多美元的南亞小國不丹,國民總體生活得較幸福。「不丹模式」引起了世界的關注。
英文名稱:Happiness Index 幸福指數
近年來,美國、英國、荷蘭、日本等發達國家都開始了幸福指數的研究,並創設了不同模式的幸福指數。 如果說GDP、GNP是衡量國富、民富的標准,那麼,百姓幸福指數就可以成為一個衡量百姓幸福感的標准。百姓幸福指數與GDP一樣重要,一方面,它可以監控經濟社會運行態勢;另一方面,它可以了解民眾的生活滿意度。可以說,作為最重要的非經濟因素,它是社會運行狀況和民眾生活狀態的「晴雨表」,也是社會發展和民心向背的「風向標」。 人們也普遍認為:幸福指數,是體現老百姓幸福感的「無須調查統計的」反應:是掛在人民群眾臉上「指數」。
指標分類
A類指標:涉及認知范疇的生活滿意程度,包括生存狀況滿意度(如就業、收入、社會保障等),生活質量滿意度(如居住狀況、醫療狀況、教育狀況等)。B類指標:涉及情感范疇的心態和情緒愉悅程度,包括精神緊張程度、心態等。C類指標:指人際以及個體與社會的和諧。
幸福指數
美國的經濟學家P.薩繆爾森提出了一個幸福方程式:效用/慾望=幸福指數。慾望是一種缺乏的感覺與求得滿足的願望,它分為五種層次,從下至上:第一個層次是人的基本生理需要,第二個層次是安全需要,第三個層次是歸屬和愛的需要,第四個層次是尊重的需要,第五個層次是自我實現的需要。效用是從消費物品中所得到的滿足程度,是對慾望的滿足。 判斷一個人的幸福與否,可以從答案中得到,以得數1為分界嶺。比1小就證明不幸福,等於1或者比1大就證明是幸福的。 如果我們的慾望指數高,而在目前生活方式中得到的效用低,那得出來的幸福指數就是零點幾了,那就說明我們的生活狀態不好,讓我們感覺不幸福,而不幸福的嚴重程度是根據數字來衡量的,數字越小就代表越不幸福,如果效用比慾望高,得出的得數就比1大,那就證明是個幸福的人。同理,幸福的指數也是根據得數來判斷,數字越大就證明越幸福。 效用也是一種感覺,它的大小與無完全是一種主觀感受。因人,因時,因地而不同。慾望是求得滿足的願望,它是由一個人的觀念來決定的,每個人的慾望因觀念的不同所期望的層次不同,所以在同處一種環境中,幸福與不幸福就因人而異。所以,這個方程式得出來的結果也是因人而異的,也就是說,幸福是一種主觀感受,不是客觀的分析。 如果想評判若自己幸福不幸福,也可以用上述慾望的五個層次來劃分。這五個層次,你想達到幾層,而你目前又達到了幾層,如果你想的卻還有幾層沒有達到,那你就是個不幸福的人了。如果你達到的已經超過或者等同你目前得到的,那你就得個幸福的人。
1、提高幸福指數:初次分配與再分配的矛盾。 從後現代經濟學的觀點看,幸福首先是價值,而不是效用。美國國民幸福指數編制者卡尼曼在價值論上主張「回到邊沁」,即從馬歇爾的效用,回到邊沁的價值,來重新理解幸福問題。抓住了問題的總根子。 效用只是一種中間價值,是實現價值的中間手段。手段與目的的背離,是工業化的典型特徵。福利經濟學把福祉建立在總效用最大化上,從根子上就偏離了價值核心。在工業社會,幸福與效用的矛盾還不明顯;但對於信息社會,這就造成了根本誤導,有錢不等於快樂,GDP不等於幸福,就是幸福與效用矛盾的突出表現。 福利經濟學缺乏以價值為核心的獨立的微觀基礎,而借用新古典的效用作為微觀基礎,就造成了一個思維誤區,似乎幸福問題只能在再分配領域解決,而不能在微觀領域,在初次分配中解決。黃有光就是這種思路的代表。 實際上,再分配確實是提高幸福指數的有效手段,但只有從微觀機理上徹底說明幸福,才能把宏觀經濟建立在微觀基礎之上,把國民幸 2、不同收入階段效用與幸福關系不同的矛盾 接下來就產生了第二個問題。效用與幸福關系的歷史相對性問題。現有指標設計容易陷入一種誤區,用反映效用的指數,抽象地與同一種幸福尺度進行比較。 事實上,國外大量統計測算表明,不同收入階段,效用與幸福的關系不同。在解決生存需求的溫飽階段(衣食階段)和解決發展問題的小康階段(住行階段),效用與幸福的正相關關系比較明顯。而在解決自我實現需求的大同階段(國外研究中,進入門檻設在3000美元——8000美元之間不等),當物質需求為主轉向文化需求為主後,效用與幸福的相關性明顯減弱。 如果不充分考慮這個特點,國民幸福指數在反映發達地區和不發達地區幸福水平時,就會造成混亂。建議把全國分成三類收入地區,有針對性地進行評價。對於率先實現現代化的地區,弱化有形、物質指標的權重,突出文化內容;對於貧困地區,仍要以「有錢」定「快樂」。這是基於幸福相對性的設計思路。 3、快樂與幸福的關系 從後現代經濟學角度看,幸福指數設計上可能出現的第二個重大誤區,就是把個人快樂與社會幸福對立起來,至少是忽視個人快樂的微觀測度。 後現代經濟學理解的個人快樂,並不是從心理現象角度立論,而是從微觀現象角度立論。社會幸福不光是個人快樂的總量累加(這一點不同於卡尼曼的觀點),而是通過個人快樂這種微觀機制,在制度作用下達到社會幸福這種宏觀效果。這是以人為本的必然要求。 在現代性條件下一說個人快樂,一是把它不正當地與物質慾望滿足聯系在一起。這是不正確的。個人快樂在信息社會條件下,可以超越物質慾望,而與感性的文化需求聯系在一起。二是把它與眼前利益聯系在一起,同根本利益對立起來。 做一個簡單的推論就可以看出,以人為本,當它從現代性指向後現代性時,從解決工業化條件下的溫飽和小康到解決信息社會條件下人的精神追求時,恰恰就是要以感性的人為本,從具體個人的現實需求出發,彌合由人的異化造成的種種社會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