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烏普薩拉大學是哪的
復概況
建立於制1477年,教師將近1000名,學生21000名,是瑞典乃至國際上比較著名的大學之一。
專業
1、工程工藝學:數學和應用數學、物理、化學和化工工藝、地理和地質學、核物理及設施、材料科學、天文學、理論物理、分子物理學、統計、氣象學、水文學、微生物學、生態學、礦業學、地球科學、分子生物學。
2、法學:法理、民法、刑法、公法、國際法、稅法、訴訟法、行政法、經濟法、司法程序和原理、法律歷史和現狀、瑞典法律等。
3、神學:宗教及歷史、宗教社會學、宗教哲學、倫理學、神學研究、教義及研究、宗教派別等。
4、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歷史、文學、東方文化和哲學、古代社會和文化、哲學、語言及語言學、羅曼語言、斯拉夫語言、德語、拉丁語、希臘語言及文學、語音學、教育學、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商業經濟學等。
5、動物學、植物學、湖沼學。
6、醫學:人體科學、遺傳學、葯理學、毒理學
入學 成績或推薦,9月開學
㈡ 申請瑞典的碩士 GPA的問題
一般申請北歐的學校都是平均分80以上就差不多了。
但我們換位思考一版下,你是導師選學生時會只看權平均分嗎?看的當然主要是相關的專業課。這就是為什麼同樣的平均分有些人能錄取有些人不能錄取的原因。甚至平均分低的人都錄取了。所以你要把重修重點放在主要專業課上面。毛鄧這種課程你真的有時間,再弄弄也無妨。
你還可以同時申請北歐其他國家,例如挪威科技大學(ntnu),很牛的大學,錄取不見得難,而且挪威不收學費,挪威還是北歐國家中最容易找工作最容易移民的國家。
08年diy申請北歐國家的學生平均分主要集中在80-85之間,你可以以這個作為參考標准。
我同學平均分80就申到了瑞典著名大學lund,所以你關鍵是要把自己的重要專業課弄漂亮些,爭取在大四混一些跟自己專業相關的工作和研究經歷,北歐的學校很看重這些的。重修毛鄧屬於意義不大的事情。
good luck
㈢ 經濟法 多選題
1、ADE 2、ABCDE 3、ABC 4、ABDE 5、ACDE 6、ACDE 7、CD 8、ADE 9、ACE 10、AB
㈣ 瑞典經濟法由哪些組成
經濟復法體系,是指由制多層次的、門類齊全的經濟法部門組成的有機聯系的統一體。經濟法體系的構成要素是經濟法部門。
經濟立法體系即列入經濟立法規劃的規范性文件體系。它與經濟法體系的最主要區別在於構成要素不同。經濟法體系的構成要素是經濟法部門,而經濟立法體系的構成要素是調整經濟關系的規范性文件。組成經濟法部門的法律規范都是經濟法律規范,而作為經濟立法體系的構成要素的規范性文件中的法律規范不一定是經濟法律規范。另外,組成經濟法部門的法律規范都是現行的,而作為經濟立法體系構成要素的規范性文件中的法律規范是計劃制定的。
㈤ 國際經濟法學的07版信息
·作者:鄒立剛,張桂紅,劉筍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頁碼:485 頁
·出版日期:2007年09月01日
·ISBN:978780083
·裝幀:平裝
·開本:16開
·定價:¥43.00 鄒立剛,海南大學法學教授,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理事。瑞典斯德哥爾摩大學訪問學者。主持省部級科研課題多項。在《法學研究》、《中國國際法年刊》、《中國國際私法與比較法年刊》、《國際經濟法學刊》、《法學評論》、《法商研究》、《香港大公報》、《東南學術》、《求索》等刊物上發表論文40餘篇。主編、副主編、參編教材、辭書、其他著作巧部。主編的有:《國際投資法學》、《國際貨幣金融法》、《國際經濟法學》、《國際商法英漢詞典》。
張桂紅,法學博士,北京師范大學法學教授,國際法學教研中心主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中國海商法協會理事,中國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理事。瑞士比較法研究所、世界貿易組織總部、德國薩爾大學訪問學者和美國富布萊特高級研究學者。主持省部級科研課題多項,著述豐碩。
劉筍,法學博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國際經濟法系主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理事。先後作為荷蘭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法學院和美國聖地亞哥托馬斯傑弗遜法學院訪問學者。主持國家級、省部級科研課題多項。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上發表論文50餘篇。主編、副主編、參編教材、辭書8部,出版專著《國際投資保護的國際法制》和《WTO法律規則體對國際投資法的影響》2部。 第一編 國際經濟法總論
第一章 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 國際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
第二節 國際經濟法的概念
第二章 國際經濟組織
第一節 國際經濟組織概述
第二節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第三節 世界銀行集團
第四節 世界貿易組織
第五節 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
第二編 國際貿易法
第一章 國際貨物買賣法
第一節 國際貨物買賣的國內法
第二節 國際貨物買賣的國際公約
第三節 國際貨物買賣的國際慣例
第四節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
第二章 國際貿易支付
第一節 國際票據規則
第二節 國際支付規則
第三章 國際貿易管制和促進
第一節 國際貿易管制
第二節 國際貿易促進
第三節 國際貿易條約
第四章 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
第一節 國際貨物運輸
第二節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
第三編 國際投資法
第一章 國際投資法概述
第一節 國際投資法的概念
第二節 國際投資法的體系
第二章 各國關於國際投資的基本法律制度
第一節 保護國際投資的法律制度
第二節 鼓勵國際投資的法律制度
第三節 限制國際投資的法律制度
第三章 中國外資法
第一節 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
第二節 經濟特區和各類開發區法律制度
第三節 中外合作開采自然資源法律制度
第四節 涉外投資法律文書
第五節 對外商投資企業待遇的現狀和發展趨勢
第四章 國際投資的國際法律保護
第一節 保護投資的雙邊條約
第二節 保護投資的國際公約
第四編 國際金融法
第一章 國際貨幣金融制度
第一節 國際金融法與國際貨幣體系
第二節 國際貨幣本位制
第三節 布雷頓森林體系
第四節 現行國際匯兌體制
第二章 國際金融市場及其法律管制
第一節 國際金融市場
第二節 國際融資工具與金融主體
第三節 對國際銀行和金融市場的法律管制
第四節 東南亞金融危機與國際合作
第三章 國際融資的法律問題
第一節 國際借貸
第二節 國際證券融資
第三節 國際信託
第四節 國際融資擔保
第五編 國際知識產權法
第一章 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
第一節 保護工業產權的國際公約
第二節 保護著作權的國際公約
第三節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
第四節 中美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第二章 國際技術轉讓法
第一節 國際技術轉讓法概述
第二節 限制性商業做法及其法律管制
第三節 國際技術轉讓合同
第六編 國際稅法
第一章 國際稅法與稅收管轄權
第一節 國際稅法概述
第二節 稅收管轄權
第二章 避免國際重復征稅及防範國際逃避稅
第一節 避免國際重復征稅
第二節 國際重疊征稅問題
第三節 國際逃稅和避稅及其防範
第三章 國際稅收協定與中國的實踐
第一節 國際稅收協定
第二節 中國的雙邊稅收協定實踐
第四章 中國的涉外稅法
第一節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節 個人所得稅法
第七編 國際經貿的其他法律制度
第一章 國際商事合同通則
第一節 《國際商事合同通則》概述
第二節 《國際商事合同通則》的主要內容
第二章 國際產品責任法
第一節 國際產品責任法概述
第二節 各國產品責任法
第三節 產品責任法的國際化
第三章 國際融資租賃
第一節 國際融資租賃概述
第二節 國際融資租賃的合同條款和基本程序
第三節 國際融資租賃公約
第四章 國際工程承包
第一節 國際工程承包概述
第二節 國際工程承包的招標與投標
第三節 國際工程承包合同
第四節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第八編 國際商事仲裁
第一章 仲裁
第一節 仲裁概述
第二節 各國仲裁法
第三節 仲裁協議
第四節 仲裁程序
第二章 國際商事仲裁
第一節 國際商事仲裁及其管轄
第二節 國際仲裁條約
第三節 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及其仲裁規則
第四節 中國涉外仲裁機構及其仲裁規則
第五節 外國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
㈥ 國際經濟法案例分析
(1)A公司的辯稱不成立。A公司I1月25日發出的要約是不可撤銷的。
(2)A公司與B公司之間的買內賣合同有效。
本案涉容及到要約的撤回與撤銷的問題。要約的撤回是指要約生效前要約人將其取消。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15條的規定,一項要約,即使是不可撤銷的,也可以撤回,要撤回要約的通知於該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與該要約同時送達受要約人。所謂要約的撤銷是指要約生效後,受要約人作出承諾前,要約人將其取消。根據該《公約》第16條的規定,要約是可以撤銷的,但撤銷通知須於受要約人作出承諾之前送達受要約人。但這項規定有一定限制,根據該《公約》第16條第2款的規定,在下列情況下,要約一旦生效,即不得撤銷:第一,在要約申已載明了承諾的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表明它的不可撤銷性。第二,受要約人有理由信賴該項要約是不可撤銷的,並已本著對該要約的信賴行事。本案中A公司的要約註明了有效期是1991年12月30日,故而是不可撤銷的。B公司的承諾於有效期內到達,所以合同視為成立。
㈦ 2010年4月國際經濟法概論的試題及答案
全國201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國際經濟法概論試題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20小題,每小題1分,共2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代碼填寫在題後的括弧內。錯選、多選或未選均無分。
1.構成南北合作實踐、替代《洛美協定》的協定是( )
A.《服務貿易總協定》 B.《關稅與貿易總協定》
C.《科托努協定》 D.《七十七國集團協定》
2.有約必守原則不是絕對的,其中一項限制條件是( )
A.意思自治 B.違約賠償
C.誠實信用 D.情勢變遷
3.下列關於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發價(要約)和接受(承諾)的表述,正確的是( )
A.緘默構成接受 B.向廣大公眾散發商品目錄構成發價
C.向公眾提出訂立合同建議構成發價 D.根據投郵主義,接受後不可撤回
4.下列關於《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表述,正確的是( )
A.《通則》涉及違約的後果
B.《通則》涉及免責事項
C.《通則》適用於無形貨物的買賣
D.《通則》適用於買賣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5.下列有關「CIF上海」的表述,正確的是( )
A。目的港是上海 B.賣方在上海交貨
C.海上運輸途中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D.買方支付保險費
6.下列有關托收的表述,正確的是( )
A.托收是一種銀行信用
B.托收行承擔付款責任
C.托收行與付款人之間是代理關系
D.對付款人來說,承兌交單比付款交單較為有利
7.建立世界貿易組織的關稅與貿易總協定多邊貿易談判是( )
A.肯尼迪回合談判 B.多哈回合談判
C.烏拉圭回合談判 D.東京回合談判
8.下列中國對外開放服務貿易的承諾中,屬於水平承諾的是( )
A.商業服務承諾 B.以合資企業的形式提供服務
C.健康與社會服務承諾 D.關稅減讓承諾
9.下列關於國際技術貿易中「技術」的表述,正確的是( )
A.技術是一種抽象的思維 B.技術具有有體性特點
C.技術是系統的知識 D.作為貿易對象的技術通常是公有技術
10.旨在促進國際投資跨國流動的世界性組織是( )
A.IMF B.WIPO
C.NAFTA D.MIGA
11.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在作出每一項承保決定之前,必須對以下哪個國家的投資環境進行審查( )
A.投資者母國 B.東道國
C.承保人本國 D.該機構總裁國籍國
12.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建立的國際貨幣法律制度稱為( )
A.牙買加體系 B.巴塞爾體制
C.布雷頓森林體制 D.華沙體系
13.《國際貨幣基金協定》第8條規定的一般義務是指( )
A.固定匯率 B.取消經常項目的外匯管制
C.取消資本項目的外匯管制 D.使用特別提款權作為儲備資產
14.無追索權項目貸款的還款來源是( )
A.項目主辦者的款項 B.項目本身產生的收益
C.項目主辦者的母公司 D.項目公司的注冊資本
15.下列各項中屬於國際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是( )
A.單一制 B.復合制
C.注冊制 D.普惠制
16.下列關於稅收管轄權的表述,正確的是( )
A.在納稅人居民身份認定方面形成了統一的國際標准
B.中國在法人的居民身份認定方面採取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標准
C.中國在自然人的稅收居民身份認定方面只採取住所標准
D.目前大多數國家行使公民稅收管轄權
17.甲國與乙國已經締結避免雙重征稅協定,但甲國與丙國尚未締結避免雙重征稅協定,丙國一企業為獲得稅收優惠待遇在乙國設立一家子公司,這種做法叫作( )
A.資本弱化 B.套用稅收協定
C.納稅主體的跨國移動 D.納稅對象的跨國移動
18.以下關於歐盟的表述,正確的是( )
A.歐盟是根據1991年《馬斯特里赫特條約》成立的
B.歐盟理事會是歐盟的執行機構
C.歐洲議會議員目前由各成員國政府選派代表組成
D.歐共體法院的判決對於成員國沒有法律約束力
19.依中國《仲裁法》,下列關於仲裁的表述,正確的是( )
A.仲裁機構不擁有法定管轄權 B.仲裁裁決可以上訴
C.在仲裁程序中不能進行調解 D.為確保公正,仲裁裁決應當公開
20.CIETAC是下列哪個爭端解決機構的英文縮略語( )
A.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C.中國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D.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
二、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10小題,每小題2分,共2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五個備選項中至少有兩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代碼填寫在題後的括弧內。錯選、多選、少選或未選均無分。
21.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買方違約,賣方可以採取的補救方法是( )
A.減價 B.要求交付替代物
C.要求損害賠償 D.宣告合同無效
E.要求履行義務
22.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下列關於風險轉移的表述,正確的是( )
A.在貨物特定化之前,風險就可以轉移
B.風險轉移的含義是風險造成損失的承擔的轉移
C.誰承擔風險,誰就承擔風險造成的貨物損失
D.風險轉移到買方承擔後,貨物損壞,買方可以無條件解除付款義務
E.賣方根本違約,但風險已轉移給買方,買方即不能宣告合同無效
23.下列有關信用證開證行的表述,正確的是( )
A.開證行負首要付款責任 B.開證行對受益人有付款義務
C.開證行付款時須獲得開證申請人的同意 D.開證行付款時遵循嚴格相符原則
E.開證行是出具匯票的銀行
24.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承諾表的內容包括( )
A.部門或分部門 B.服務提供方式
C.市場准入 D.國民待遇
E.附加承諾
25.我國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方,根據《國際服務貿易分類表》承諾開放的部門是( )
A.教育服務 B.娛樂、文化與體育服務
C.銷售服務 D.健康與社會服務
E.環境服務
26.根據我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國際技術貿易合同可以分為( )
A.技術服務合同 B.專利權轉讓合同
C.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D.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
E.技術秘密轉讓合同
27.國際投資法領域中的「赫爾原則」是指徵收補償應當( )
A.充分 B.適當
C.及時 D.合理
E.有效
28.以下普遍被認為屬於避稅港的是( )
A.瑞士 B.澳門
C.香港 D.巴哈馬
E.哥斯大黎加
29.下列關於中國與GATT/WTO關系的表述,正確的是( )
A.中國是GATT的創始締約方 B.中國是WTO的創始成員方
C.中國於2001年加入WTO D.中國堅持以發展中國家的身份加入WTO
E.中國堅持權利義務平衡原則
30.根據中國《仲裁法》,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仲裁庭可由三名仲裁員或一名仲裁員組成
B.仲裁應開庭進行,但當事人可以協議不開庭
C.仲裁庭可以自行收集證據
D.仲裁庭可以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E.裁決書不附具裁決理由;當事人要求寫明的,應當寫明
三、簡答題(本大題共3小題,每小題5分,共15分)
31.簡述信用證欺詐例外原則及欺詐構成要件。
32.簡述《服務貿易總協定》之《關於金融服務的附件》中有關金融服務的「審慎例外」條款的內容。
33.簡述貸款人為保證所設浮動抵押權的優先地位通常所採取的保障措施。
四、論述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
34.論國際貨物貿易管制的目的、特徵及主要國內法律措施。
35.論國際稅法中的稅收管轄權。
五、案例分析題(本題15分)
36.中益達公司是一家中國外貿公司,美麗美是一家美國外貿公司。兩公司於2008年7月簽訂了傢俱買賣合同,CIF天津,裝貨港為舊金山,2008年10月交貨,8月底前買方經由開證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至2008年11月30日。開證行及時開出了信用證。賣方在交貨日期到來前,聽說買方因受金融危機影響而出現財務困難,便以預期違約為由拒絕履行合同。買方對賣方提起訴訟。
問題:設該合同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1)賣方在什麼地點將貨物交到哪裡?
(2)本案中,賣方可否以買方預期違約為由拒絕履行合同?為什麼?
(3)開證行向賣方付款的條件是什麼?
參考答案
國際經濟法概論:1C 2D 3D 4D 5A 6C 7C 8B 9C 10D
多選 21CDE 22BC 23CD 24ABCD 25ACE 26ABCD 27ABCD 28ADE 29ABCE 30ACDE
31.所謂「欺詐例外」, 是指在肯定獨立抽象性原則的前提下,允許銀行在存在欺詐的情況下,不予付款或承兌匯票,法院亦可頒發禁止支付令對銀行的付款或承兌予以禁止。
欺詐例外之「欺詐」的構成要件如下:①欺詐一般應是受害人的行為;②欺詐應達到實質性的程度;③欺詐必須是有充分證據證明已實際發生的行為。
32該附件特別指出,一成員基於審慎原因,可為保護投資者、存款者、保單持有人或金融服務提供者對其負有信託責任的人,或為保證金融體系的完整和穩定而採取與GATS條款不符的措施,此即「審慎例外」條款。
國際經濟法概論
33 在國際融資實踐中,為了保證所設浮動抵押權的優先地位,貸款人通常採取的保障措施有二 一是在浮動抵押協議中明確規定,借款人不得再在抵押財產上設定等同於或優先於貸款人浮動抵押權的其他擔保權利,並就該浮動抵押協議辦理登記手續,使得這一限制性條款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二 是先在借款人擔保價值較高的財產上設定一般擔保物權。
34各國對其國際貨物貿易進行管制主要出於以下目的:①保護和促進國內生產,提高就業,調整產業結構;2.穩定匯率,維持國際收支平衡; 3.保障和促進對外貿易發展; 4.為實現某種政治或外交上的目的服務。
特徵:1.它是一國對外貿易政策的法律化,體現了國家對進出口貿易的干預;2.它主要是通過國家制定和執行國內立法、締結和執行國際條約的形式來進行。3.它在內容上主要體現為鼓勵出口、限制進口和改善本國的貿易條件。
國內法律措施:主要分為關稅措施和非關稅措施兩大類。(一)關稅措施 關稅是指一國海關根據該國法律規定,對通過其關境的進出口貨物課征的一種稅收。關稅措施是一種古老而當令仍然使用非常普遍的一種對外貿易管理措施。(二)非關稅措施 非關稅措施是指除關稅措施以外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間接限制外國商品進口的法律上或行政上措施的總稱。
35稅收管轄權指一國政府進行征稅的權力,是國家主權在稅收領域內的體現。 在所得稅和一般財產稅上各國基於主權的屬人效力所主張的稅收管轄權表現為居民稅收管轄權和公民稅收管轄權,而基於主權的屬地效力所主張的稅收管轄權為所得來源地稅收管轄權和財產所在地管轄權。
案列分析
1 賣方在舊金山將貨物越過船舷時即完成交貨
2不能 ,因為 買方開出了以賣方為名義的信用證所以賣方無條件履行合同
3開證行付款的條件是具有以下兩樣 A買方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B 兩公司買賣合同的單據
㈧ 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
國際貿易專業簡介
專業內容:學習和研究馬克思主義經濟理論和國際貿易的基本理論,涉外部門的實際業務以及國家在對外貿易方面的方針、政策,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
專業方向有國際貿易、國際營銷、國際經濟合作三個專業方向。
專業課、基礎課: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世界經濟、國際貿易、國際貿易實務、世界市場行情、國際金融、國際經濟法、國際市場營銷、國際稅收、外貿會計、外貿英文函電及專業外語等。
目前大學生就業問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就業難"成為人們談論的焦點。作為國際貿易專業的大二學生,筆者對自己所學專業的畢業流向做了一次調研,此次調研工作的資料搜集,筆者分三次進行。
目前大學生就業問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就業難"成為人們談論的焦點。作為國際貿易專業的大二學生,我們有必要對自己所學專業的畢業流向做一次調研,看看我們現在需要從哪些方面著手,為將來就業的激烈競爭爭得更多籌碼。
此次調研工作的資料搜集,筆者分三次進行。首先,筆者采訪了本校00屆已經畢業的學姐。該學姐系經管學院國貿專業學生,畢業前獲英語雙學位,中共黨員,現就職於上海某對外貿易公司。她向筆者簡單介紹了一下她的同學畢業後的情況:同學甲畢業後,為了留津,進入一家專業並不對口的國企;同學乙憑借英語雙學位的優勢,進入天津一家知名的上市國企;同學丙由於實際工作能力突出,成為外資企業的進出口大戶;同學丁選擇繼續深造。以上是學長畢業去向的一個縮影,也客觀體現了我專業就業方向,但畢竟只是少數幾人,不能完全說明國貿專業的就業狀況。
鑒於以上原因,為了得到官方較正式的就業前景資料,筆者登錄了復旦大學研究生網站,並親自走訪了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辦公室。以上兩所大學在應用經濟學領域都有很高地位,國貿專業屬國家重點級學科。復旦大學公布的資料顯示,國貿專業畢業生的就業去向主要有會計師事務所、銀行、外貿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三資企業以及政府涉外經濟部門等。而人民大學給出的資料也如出一轍:就業去向近年來除了到銀行、證券、保險、進出口公司、民營企業等金融機構、外貿機構和公司企業外,到國內的涉外企業和跨國公司在中國的分支機構的越來越多,如到4大國際著名會計師事務所的越來越多等。綜上資料所述,國貿專業畢業生的就業前景還是比較樂觀的。
最後,為了得到更有力、更實際的資料,筆者去了"528招聘網"。查詢了北京各企事業對國貿專業的網上招聘資料。網上招聘資料雖然不能完全代表所有企事業對國貿專業畢業生的招聘情況,但也可以代表一定的社會現實。在網上招聘的大公司並不多,筆者搜索到的較典型的有三家:平安人壽保險北京分公司;中國家用電器進出口公司;中科華星科貿有限公司。後兩家公司在招聘人的要求上略高於其他企事業,中國家用電器進出口公司要求應聘者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最好有自己的客戶,本科以上學歷,通過英語六級;中科華星科貿有限公司要求更為苛刻:1、 大學本科學歷,英語六級以上,聽說讀寫能力俱佳,能夠承擔對外聯系及談判翻譯工作,能夠熟練的操作電腦及辦公軟體 2、 文筆佳,溝通協調能力強,思路清晰有條理,具有外貿商務工作三年以上經驗者優先 3、有報關員證書,熟悉對外貿易及進出口相關知識者優先 4、 積極主動,高度的責任心和堅韌性;而雖然平安人壽對應聘者的要求只是有強烈追求成功的事業心即可,但其潛在競爭應該可以想像應聘者的素質會比較高。這只是三個比較特殊的公司,而其他的公司招聘情況應該更具代表性,這些公司大都招聘大專畢業或高中畢業的懂國際貿易的學生,本科畢業的英語專業或國貿專業學生也在一些公司招聘考慮范圍之內。招聘職位以報關員、銷售業務員、租船員、外事秘書、外貿業務員、銷售主管等為主,大多為國際貿易實務。在性別上,客服和秘書要求女性的較多,在銷售、制單等職位上要求男性的居多。對工作年限一般要求兩年以上者為佳。
綜上,可以看出這樣幾點問題:
1用人單位對應聘者的英語要求頗高,一般為英語六級以上水平,口語要好,表達流利。
2在性別上,也有職業差異,而大部分有性別限制的公司對女性應聘者的限制較多,換言之,女生在應聘時可能會比男同學遇到更多的問題與壓力。
3本科生的競爭壓力過大,與其競爭職位的有高中生、大專生、研究生甚至歸國的留學人員。這些人的湧入無形中對本科生就業造成沖擊。
4普通學校畢業生與重點大學畢業生的差別,前者確實在一些硬性條件上低於後者,用人單位更熱衷於對後者的招聘。
5不盡然的是,企業更注重應聘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內在素質及工作經驗。
因此,我們應該做到以下幾點,來應對未來就業的激烈競爭。
1在校期間,加強口語練習,並打好英語基礎,通過英語六級考試。2作為女生,我們不可以因為性別上的原因而對未來就業失去信心,要發揮自己的長處,不斷完善自己,做到自尊、自愛、自強。
3面對眾多的競爭對手,如果覺得自己有足夠時間及勇氣,可以選擇繼續深造,增加自身競爭力。
4如果想參加工作的普通本科畢業生,不應因自己的學校而低人一等,因該充實自己,增加自身實力,多學習一些專業知識,並考取一些資格認證。
5在校期間,可以利用業余時間打工,添加工作經歷,為將來就業做好准備。
美國著名經濟學家、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教授保羅·克魯格曼(Paul Krugman)主編的《戰略性貿易政策和新國際經濟學》【注釋】保羅·克魯格曼:《戰略性貿易政策和新國際經濟學》(海聞等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31頁。【注尾】在全球經濟學理論界享有盛譽。該書是美國商務部在20世紀80年代初召開的一次研討會的理論成果,初版於1986年,由麻省理工學院出版發行,至1995年已重印七次。該書共收錄了15位經濟學家撰寫的12篇有關國際貿易新理論的力作,從不同角度探討了國際貿易理論的「新思路」。
一、新貿易理論的基本思想
英國古典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在其代表作《國民財富的性質及原因的研究》(1776年)中提出的「絕對優勢說」堪為自由貿易理論之濫觴。鑒於亞當·斯密「地域分工論」存在著明顯缺陷,大衛·李嘉圖對其進行了修正,創立了「相對優勢說」,標志著國際貿易理論的重大突破。但該理論仍然不能完全解釋國際貿易的發生機制。1933年,瑞典經濟學家赫克歇爾及其學生俄林以「資源稟賦說」科學地解決了這個問題。戰後國際貿易理論成了赫俄理論的一統天下。
(一)戰略性貿易理論。20世紀80年代初,國際貿易形態發生了很大變化,實際上已經不再是古典理論所設想的那種交換了,如資本要素豐裕的國家傾向於出口資本密集性產品,有熟練勞動力的國家傾向於出口技術密集型產品,而不發達國家則出口原材料,等等。第二次世界大戰尤其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雖然國家的技術差異和資源稟賦仍然主要決定了國際貿易的基本模式,但相當部分國際貿易不可簡單地歸因於出口國的自然優勢,相反,越來越多的貿易來源於規模經濟和因技術創新而形成的人造優勢。
這說明國際貿易形態的歷史性變遷對經濟學家提出了挑戰。只有在現有貿易思想基礎上發展一套新理論,才能重新解釋國際貿易領域里正在發生的巨大變遷。70年代發展起來的產業組織學提出了分析寡頭競爭產業的新方法,從而催生了國際貿易新理論。
古典貿易理論建立在市場不會偏離「完全競爭」太遠的假設之上,市場上有許多生產者,每個生產者力量都很小,不會試圖去影響價格或其競爭對手未來的行為。然而,戰後以來產業內貿易和發達國家之間貿易的迅速增長說明完全競爭的假設是不合適的,現在相當一部分貿易是由大規模生產的優勢、積累的經驗和通信技術的創新所決定的,由眾多小企業之間展開的原子狀的競爭已經難以看到,而少數幾家大型企業之間的不完全競爭卻隨處可見。例如,大型客機市場基本上由「波音」和「空中客車」兩家寡頭航空公司所壟斷,每一方都有影響價格的能力,它們做出戰略性的行動,以期影響競爭對手的行為。
古典貿易理論在於證明自由貿易是最好的。古典理論假定市場競爭是完全的。一國在某一產業的比較優勢是貿易發生的根本原因,每個國家都因其各自的要素稟賦而參與國際分工。因此,在一個競爭激烈的經濟中,「租」非常少,因而經濟中不存在「戰略性」部門,自由貿易政策是各國最好的選擇,在各國都支持自由貿易的情況下,每個國家都能從貿易中獲益,且一國的收益並不以他國的損失為代價,自由貿易不是零和博弈。古典理論甚至認為,即使世界上只有一個國家奉行自由貿易原則,其他國家都一律實行貿易保護主義政策,該國仍能從自由貿易中獲益。因此,自由貿易是古典理論的鐵律。
在產業組織學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新貿易理論對古典貿易理論提出挑戰。新理論既是對古典貿易理論的繼承,又有所超越。它認為,國際分工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歷史的偶發性,是一國特定的歷史、某個偶發事件和經濟政策的產物,並不是完全由各國資源稟賦差異所決定的。新理論最有意義的創新在於引入了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理論,從而使國際貿易理論從完全競爭這一假定條件的束縛下擺脫出來,市場中不完全競爭是普遍現象,完全競爭才是特例。在不完全競爭市場下,產業領域存在著規模經濟報酬遞增的現象,這個理論有力地挑戰了古典貿易理論所認為的規模經濟報酬不變的傳統觀點。由於市場競爭是不完全的,「租」不可能因競爭而完全消失,在一些產業,資本和勞動有時會獲得比其他產業高得多的回報率,因而經濟中存在著「戰略性」部門。如果政府能夠識別出這些戰略性部門,就有可能採取戰略性貿易政策。所謂戰略性貿易政策,是指在「不完全競爭」市場中,政府積極運用補貼或出口鼓勵等措施對那些被認為存在著規模經濟、外部經濟或大量「租」的產業予以扶持,擴大本國廠商在國際市場上所佔的市場份額,把超額利潤從外國廠商轉移給本國廠商,以增加本國經濟福利和加強在有外國競爭對手的國際市場上的戰略地位。政府參與國際經濟競爭顯然會從根本上改變國際貿易的通行規則,因而被視為提升其國際競爭力的戰略性活動。
(二)選擇戰略性產業的基本標准。如果說經濟中存在著戰略性部門,那麼企業家或經濟學家該怎樣識別它們?克魯格曼提出了識別戰略性部門的兩項標准,一是看該部門是否有大量的「租」存在,即該部門的資本或勞動回報率是否特別高;二是看該部門是否存在著外部經濟,即某一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或經驗對其他企業會產生技術外溢。然而,由於外溢是沒有市場價格的,根據這項標准去衡量戰略性部門有一定難度。
(三)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幾種形式。一旦選定某些產業為戰略性產業,政府應該採取什麼措施保護這些優選產業的發展呢?克魯格曼和詹姆斯·布蘭德(James Brander)提出了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幾種可能的應用形式。
1.以轉移利潤為目的的補貼。這項戰略性政策涉及到運用補貼來加強在有外國競爭對手的國際市場上的戰略地位,其基本思想是要把利潤從國外廠商轉移給國內廠商。政府補貼可能使本國廠商降低產品成本,從而在有利可圖的國際市場上佔有更大份額。由於成本補貼迫使外國競爭對手削減產量,使本國廠商得到額外利潤,這些利潤超過政府的補貼數額,即廠商的受益超過納稅人的損失。這說明出口補貼(或生產補貼)增加了國內經濟福利。
2.保護本國市場。比較典型和普遍運用的是國內市場保護政策。在國際貿易實踐中,對國內進口競爭產業的保護政策歷來基於出口鼓勵政策。保護政策的古典版本是有名的「幼稚產業」理論,最早由漢彌爾頓提出,李斯特加以發展和完善。克魯格曼在1984年提出了一些與幼稚產業論相似的論點。一種觀點認為,在規模經濟情況下,隨著總產量上升,邊際成本遞減,阻止外國廠商進入國內市場,不僅可以幫助本國廠商佔領被保護的國內市場,也會使本國廠商在出口市場上獲利;另一種觀點基於「干中學」思想,「干中學」在結構上與邊際成本遞減的情形是類似的。在一個受保護的國內市場上,本國廠商生產得更多,比外國競爭者學習得更快,它的「學習曲線」向下移動。
二、新貿易理論在美國興起的深層背景
20世紀80年代初,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在美國興起,不是偶然的。
首先,它與同時代美國經濟形勢發生的深刻變化有著密切聯系。隨著歐洲的復興、日本的崛起,美國逐漸喪失了在世界經濟中的絕對優勢地位。特別是日本作為經濟、科技和金融大國的崛起,成為在國際競爭中對美國具有較大威脅的經濟大國。80年代,日本國民生產總值已相當於美國的60%,在高科技方面,日本已在不少領域明顯超過西歐而對美國構成巨大挑戰,日本的對外貿易發展速度驚人,1979年日本的進出口總額較1955年增長了46.5倍,佔世界貿易總量的比重隨之從2.3%提高到6.5%,而美國在同期則從14%下降到12%。【注釋】方連慶、劉金質和王炳元主編:《戰後國際關系史(1945-1995)》,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上冊,第524頁。【注尾】當時,美國各界正在為國際競爭力開始下降而擔憂,日本和歐共體國家卻通過政府補貼或保護等手段對高科技產業實行扶持政策,由此,在美國引發了一場關於美國是否也應該對自己的目標產業進行扶持的爭論。歐共體對農產品的長期補貼政策,使得美國有時也考慮運用補貼或其他優惠政策促使其他國家購買美國而非其競爭對手歐共體的農產品。而日本、韓國的汽車和家電業的發展主要得益於政府的產業政策。為了重建美國在世界經濟中的絕對優勢,美國經濟學家開始考慮要麼採取對抗性的貿易政策,在政府保護下發展一些支柱產業同日本和歐共體競爭,要麼,對日本和韓國等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施加政治壓力或展開貿易談判,迫使他們降低在經濟領域的國家介入程度。在這種背景下,里根和布希兩屆政府在貿易理論、貿易思想上逐步背離了自由貿易原則,開始轉向所謂公平貿易和管理貿易。
其次,貿易政策在美國經濟政策中的地位日益上升。直到1960年,美國製造業仍然主要是向國內消費者提供產品,企業的競爭對手基本上局限於來自國內的廠商。此後,貿易的重要性開始上升,據統計,1960至1980年期間,進出口佔美國製造業增加值的比重增長了一倍多,這表明國際因素對美國經濟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伴隨著企業競爭由純國內性質的問題轉變為國際性質的問題,貿易政策也不再被視為僅僅是美國的國內政策,而成為對外經濟政策的一部分。美國對國際貿易的依賴性越來越強,提高了國家貿易政策對國內經濟變數的影響力,貿易政策作為達到國內目標和反擊外國企業的不公平貿易的手段也越來越具有吸引力。
第三,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產業內貿易和發達國家之間的貿易發展迅速,以比較優勢和要素稟賦為基礎的傳統國際貿易理論已難以對此做出合理解釋。主要表現在發達國家間貿易和產業內貿易發展迅速,這對新自由主義的經濟理論提出了挑戰,古典理論的比較優勢說和新古典理論所秉持的要素稟賦論的解釋力降低,國際政治經濟學需要發展新的分析框架。羅伯特·吉爾平認為「80年代的種種事態發展,已經對國際政治經濟學的性質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注釋】羅伯特·吉爾平:《國際關系的政治經濟學》(楊宇光等譯),經濟科學出版社,1989年版,第195頁。【注尾】克魯格曼說得更明白:「一直可以用來說明1880年甚至1950年的經濟狀況的古典的自由貿易理論,已不適用於解釋1984年的世界經濟」。這在客觀上要求理論界重新思考國際貿易理論,創立新學說,對戰後以來尤其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國際貿易新模式做出科學解釋。
在這種背景下,經濟學家們試圖解釋戰後發達國家間貿易和產業內貿易迅速增長這一國際貿易領域的新現象,於是出現了國際貿易理論的「新思想」,新思想的「內核」是關於戰略性貿易政策的理論。該理論的核心是賣方寡頭公司在國際貿易和對外投資中的日益重要性,這種公司可能利用越來越多的利潤、實踐經驗和阻礙競爭對手的壁壘加強自己的地位。【注釋】羅伯特·吉爾平:《國際關系的政治經濟學》,第201頁。【注尾】 在國際競爭日益加劇的時代,各國政府有可能代表本國公司執行戰略性貿易政策,即通過財政補貼或國內市場保護等手段增強本國公司的國際競爭優勢,使超額利潤從外國廠商轉移給本國廠商。
三、理論特色
20世紀80年代初,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安排了一系列由美國貿易代表的官員和貿易、產業政策專家參加的會議,散發事先准備好的有關當前貿易政策問題的案例材料,希望學者們能提供與這些問題有關的合適的分析框架。不少美國經濟學家開始投身於新貿易政策的理論研究,試圖藉此為美國實施戰略性貿易提供理論依據和政策辯護。新貿易理論成為炙手可熱的研究領域,戰略性貿易政策也成為經濟學家和政治學家討論的熱門話題。
保羅·克魯格曼主編的《戰略性貿易政策和新國際經濟學》,匯集了80年代美國學者關於戰略性貿易政策及新貿易理論的主要研究成果。該書有三大特點:
首先,無論是經濟學家們對新理論的探討還是研究成果的結集發表,都反映了美國學術研究的實用傳統。可以說,所有這些研究成果都有著極強的現實針對性,它們試圖解釋戰後國際貿易的三個基本事實:一是戰後60%的貿易是在發達國家之間進行的,「北北」貿易壓倒了「南北」貿易;二是它解釋了產業內貿易迅速擴大的原因;三是它說明,在不完全競爭市場下,在由賣方寡頭公司相互競爭的經濟中,政府幹預有可能改變戰略博弈的基本結構,從而為本國廠商贏得國際競爭優勢,把超額利潤從外國廠商轉移給本國廠商。不少學者將戰後日本在一些重要的經濟部門所取得的成就歸之於日本政府的戰略性貿易政策和產業政策。
其次,保羅·克魯格曼為本論文集撰寫的「導論」提出了國際貿易理論的「新思路」。他重在提出問題,比如,國際貿易新理論的經濟依據是什麼?企業家和經濟學家怎樣識別戰略性產業?政府能否成功地實施戰略性政策?日本的經濟成就與戰略性政策有何聯系?日本的產業政策值得美國仿效嗎?假定美國根據新貿易理論採取更積極的、掠奪性的貿易政策,外國政府將做何反應?等等。論文集的其他14位學者則見仁見智,分別從不同角度給予了不同程度的回答。
第三,該論文集並沒有就新貿易理論和戰略性貿易政策達成共識。從政策建議角度來看,多數學者不贊成美國政府採取戰略性貿易政策,也不贊成政府對任何特定產業進行扶持。美國有著相當發達的資本市場和勞務市場,各種生產要素都是高度流動性的,市場導向仍是資源配置的主要手段,市場在引導資本和勞務向高技術部門轉移過程中仍將發揮重要作用。因此,學者們建議,美國政府應對實行干預主義的產業政策抱慎重態度。部分學者指出,戰略性政策只有在缺乏其他更好的政策時才能應用,而且只能是臨時性的。
盡管戰略性貿易政策難以付諸政策實踐,單從理論上來說,它注重把有關公司和工業組織的理論應用於貿易關系,強調學習曲線、規模經濟和外部性,是對古典和新古典經濟理論的重大突破。古典經濟理論把重點放在解釋「南北」貿易上,而新理論著重解釋「北北」貿易;古典理論認為貿易只是在公司之間進行,新理論認為存在著政府與公司合謀以攫取「租」(超額利潤)的可能性;古典理論假定市場是完全競爭的,「租」是不存在的,新理論假定市場競爭是不完全或壟斷的,在某些產業中存在著大量的「租」;古典理論假定資本和勞動是不流動的,比較優勢是靜態的,新理論假定資本和勞務都是流動的,比較優勢是動態的和人為的。
克魯格曼主編的這部《戰略性貿易政策和新國際經濟學》是目前國外關於新貿易理論的權威文獻之一。它正式確立了戰略性貿易政策所倡導的政府幹預可使經濟福利最大化的論斷的學術地位,不僅反映了經濟學知識的新進展,而且從實際出發,比較合理地解釋了戰後國際貿易的新模式。
㈨ 瑞典經濟法由哪些組成
經濟法體系,是指由多層次的、門類齊全的經濟法部門組成的有機聯系的統版一體。經濟權法體系的構成要素是經濟法部門。
經濟立法體系即列入經濟立法規劃的規范性文件體系。它與經濟法體系的最主要區別在於構成要素不同。經濟法體系的構成要素是經濟法部門,而經濟立法體系的構成要素是調整經濟關系的規范性文件。組成經濟法部門的法律規范都是經濟法律規范,而作為經濟立法體系的構成要素的規范性文件中的法律規范不一定是經濟法律規范。另外,組成經濟法部門的法律規范都是現行的,而作為經濟立法體系構成要素的規范性文件中的法律規范是計劃制定的。
㈩ 自考經濟法概論歷年試題的答案
一、填空題(每空1分,共10分)
1.在古代的羅馬法中,有市民法與_______之分,二者同時並行,後者即是用來調整羅馬公民與非羅馬公民之間以及非羅馬公民相互之間的貿易和其他關系的法律。
2.當代國際關系中的主要矛盾是_______.
3.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1條的規定,_______在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貨物銷售合同,如果這些國家是締約國,即屬於公約的適用范圍。
4.保密條款只適用於以轉讓_______使用權為內容的國際許可合同。
5.一國的涉外投資法,通常包含兩個基本方面:吸收外國投資的立法和_______.
6.各國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大體上可以分為會員制證券交易所和_______制證券交易所。
7.稅收管轄權有兩個類別:一是居民稅收管轄權,二是_______稅收管轄權。
8.共同海損損失可分為兩大類,即共同海損犧牲和_______.
9.國際經濟組織一般都有三級主要機構:權力機構、執行機構和_______.
10.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仲裁的特點之一就是_______掌握著決定獨任仲裁員和仲裁庭庭長人選的權利。
二、單項選擇題(在每小題的四個備選答案中,選出一個正確答案,並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填在題乾的括弧內。每小題1.5分,共15分)
1.關於歐洲聯盟的表述,不正確的有( )。
A.其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歐洲經濟共同體
B.參加歐盟的國家均屬大陸法系
C.歐盟成立的標志是《馬斯特里赫條約》的生效
D.歐元已經於1999年1月1日如期啟動
2.「德拉果主義」認為( )。
A.東道國政府對境內外國投資只有保護的義務,沒有侵害的權利
B.東道國政府對境內外資若予徵用或國有化是違法的,有「忍受干涉」的法律義務
C.外國投資者政府為保護在東道國投資的利益可以興兵索債,東道國須無條件配合
D.興兵索債是侵略和干涉他國內政之舉
3.我A公司向巴西B公司發出傳真稿:「急購B公司一級白砂糖200噸,每噸250美元CIF廣州,1994年4月20日至25日裝船。」巴西B公司回電稱:「完全接受你方條件,1994年5月1日裝船。」依照國際貿易法律與慣例,巴西B公司的回電屬於( )。
A.反要約 B.一項新要約 C.無效承諾 D.有效承諾
4.國際許可合同按照供方授予的使用權的大小以及受方在生產經營范圍和地域上所受到的限制,可以把合同分為( )。
A.獨占合同、排他許可合同、普通許可合同
B.可轉讓許可合同、不可轉讓許可合同
C.交換許可合同、不交換許可合同
D.普通許可合同、可轉讓許可合同
5.典型的融資性租賃通常由( )構成。
A.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 B.四方當事人,三個合同
C.四方當事人,兩個合同 D.三方當事人,三個合同
6.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範本》和聯合國《範本》建議用以協調法人雙重居民身份的沖突的標準是( )。
A.法人注冊成立地所在國
B.法人國籍所屬國
C.法人總機構所在地國
D.法人實際控制與管理中心所在國
7.船舶優先權,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滅( )。
A.具有船舶優先權的海事請求,自優先權產生之日起滿半年不行使
B.船舶已經被出售
C.船舶被轉讓
D.具有船舶優先權的海事請求,自優先權產生之日起滿一年不行使;其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斷
8.《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適用范圍包括( )。
A.電力的買賣 B.補償貿易合同
C.來料加工 D.玩具的買賣
9.仲裁機構是( ),沒有法定的管轄權,仲裁機構根據雙方當事人的仲裁協議受理有關案件。
A.官方機構 B.半官方機構 C.民間機構 D.半民間機構
10.國際經濟組織必須具備一定的( ),才能作為國際經濟法的主體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從而有效地進行國際經濟交往活動。
A.不動產 B.財產 C.住所 D.法律人格
三、多項選擇題(在每小題的五個備選答案中,選出二至五個正確的答案,並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分別填在題乾的括弧內,多選、少選、錯選均不得分。每小題1.5分,共15分)
1.國際經濟法廣義說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
A.傑塞普 B.斯泰納 C.傑克遜
D.洛文費爾德 E.櫻井雅夫
2.許多國際法學者認為國際條約也適用「情勢變遷」原則,即如果由於( )而使國際條約中所規定的某項義務危及締約國一方的生存或重大發展,該締約國一方應當有權要求解除這項義務。
A.不可預見的情勢變遷
B.無法抗拒的誘惑
C.無法抵制的危難
D.不可預見的事態變化
E.另一方長期不履行條約義務
3.根據《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在國際貿易中,信用證的付款銀行一般是( )。
A.議付行 B.開證行 C.開證行指定的另一家銀行
D.通知行 E.開證申請人的開戶行
4.不能認作共同海損的損失項目包括( )。
A.為了船舶和貨物的共同安全而拋棄船上貨物
B.船期損失與市價損失等間接損失
C.被拋棄的貨物在被拋前業已受損無任何經濟價值
D.凡是未按航運習慣而裝載於甲板上的貨物被拋入海
E.貨方謊報貨物或未申報的貨物所遭受的犧牲
5.處理國際經濟爭端的主要方式有( )。
A.經濟封鎖 B.報復 C.司法解決
D.調解 E.仲裁
6.國內司法方式解決的國際經濟爭端包括( )。
A.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的經濟爭端
B.國家和他國公司之間的經濟爭端
C.國家之間的經濟爭端
D.國際組織之間的經濟爭端
E.國家和國際組織之間的經濟爭端
7.股息付出國解決國際重疊征稅的措施主要是( )
A.間接抵免制 B.直接抵免制 C.雙稅率制
D.折算制 E.減稅制
8.項目貸款是國際上對( )的貸款方式。
A.人力資源 B.自然資源 C.個人房屋建設
D.大型工程項目建設 E.城鎮建設
9.下列條款屬於禁止在國際技術轉讓合同中規定的限制性商業條款是( )。
A.出口限制、搭賣條款
B.片面的回授條款
C.保密條款
D.對生產數量的限制
E.對使用競爭性技術的限制
10.根據我國有關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國內企業申請進行境外投資,須按其投資總金額的大小,分級報經( )審批。
A.國家計委 B.國務院 C.省政府
D.對外貿易與經濟合作部 E.國家外匯管理局
四、名詞解釋(每小題3分,共15分)
1.加權表決制
2.稅收管轄權
3.國際證券的公募發行
4.提單
5.根本違反合同
五、簡答題(每小題7分,共35分)
1.如何理解有約必守原則應受一定限制?
2.股息收入國用來解決國際重疊征稅的方法有哪幾種?
3.試述《關貿總協定締約國關於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的決定》(TRIMs)的主要內容。
4.當前,在國際技術轉讓中,解決爭議的辦法通常有哪幾種?
5.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買方宣告合同無效必須具備什麼條件?
六、論述題(10分)
試述國際稅收協定的主要內容。
浙江省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國際經濟法概論試題參考答案
課程代碼:00246
一、填空題(每空1分,共10分)
1.萬民法
2.南北矛盾
3.營業地
4.專有技術
5.向外國投資的立法
6.公司
7.收入來源地
8.共同海損費用
9.行政機構
10.仲裁院
二、單項選擇題(每小題1.5分,共15分)
1.B 2.D 3.C 4.A 5.A 6.D 7.D 8.D 9.C 10.D
三、多項選擇題(每小題1.5分,共15分)
1.ABCDE 2.AC 3.BC 4.BCDE 5.CDE
6.AB 7.CD 8.BD 9.ABDE 10.ADE
四、名詞解釋(每小題3分,共15分)
1.在國際法上,根據特定國際組織成員國的責任、貢獻、利害關系等標准賦予成員國不同表決權的表決制度,稱為加權表決制。
2.稅收管轄權是國家主權或國家管轄權在稅收領域內的表現,是指一國政府決定對哪些人征稅、徵收哪些稅和徵收多少稅的權力。
3.指證券發行人公開向大眾投資者推銷證券的發行方式。公募發行的證券可以在公開的證券交易所流通。
4.根據我國《海商法》第71條的規定,提單是指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經由承運人接收或者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
5.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25條的規定,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的結果,如果使另一方當事人蒙受損害,以至於實際上剝奪了他根據合同規定有權期待得到的東西,即為根本違反合同。
五、簡答題(每小題7分,共35分)
1.(1)有約必守原則的具體內容是對條約的信守和合同的信守;當事國一旦參加簽訂雙邊或多邊經濟條約,應根據條約的規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2)條約對當事國的約束力以條約本身合法有效為前提,在國際經濟條約中存在錯誤、詐欺、強迫或違反國際強行法的情況,當事國可以以此為由不遵守條約。
(3)如果由於不可預見的情勢變遷或事態變化而使國際條約中所規定的某項義務危及締約國一方的生存或重大發展,該締約國一方應有權要求解除這項義務,這種情況應排除「有約必守」,或對它進行一種限制。
2.(1)對來自國外的股息減免所得稅。
(2)准許母、子公司合並報稅。
(3)實行間接抵免。
3.(1)TRIMs只適用於貨物貿易,不適用於知識產權和服務貿易。
(2)TRIMs禁止締約國採取與關貿總協定第3條第4款和11條第1款相違背的TRIMs.GATT第3條第4款是有關國民待遇的規定,GATT第11條第1款是有關取消數量限制的規定。
(3)關貿總協定的各項例外規定全部適用於TRIMs.
(4)締約國應加強其投資政策、法規及做法的透明度。
4.(1)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
(2)由雙方指定一名與許可合同無利害關系的第三方進行調解。
(3)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4)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5.(1)賣方不履行其約定或法定的任何義務,等於根本違反合同;或者在發生不交貨的情況之後,買方曾規定一段合理時期的額外時間讓賣方交貨,而賣方不在該額外時間內交付貨物,或賣方聲明他將不在所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貨物。
(2)必須賣方未交付貨物;若已交付貨物,買方就喪失宣告合同無效的權利,但也有一些例外。
(3)若已交付貨物,買方要能按實際收到貨物的原狀歸還已交貨物,否則,他就喪失宣告合同無效的權利,但這也有一些例外。
六、論述題(共10分)
(1)適用范圍。一切國際稅收協定只適用於締約國雙方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稅種的適用范圍方面,國際上遵循的共同原則是只將有可能在締約國間發生重復征稅的稅種列入協定的適用范圍。
(2)征稅權的劃分。征稅權的劃分包括營業利潤、投資所得、勞務所得和財產所得四個方面。
(3)關於避免國際重復征稅的方法。聯合國《範本》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範本》在這方面的規定相同,即採用避稅制與抵免制。
(4)關於無差別待遇。無差別待遇是指對另一國進入本國境內的國民在稅收上給予同本國國民相同的待遇,即反對稅收歧視。
(5)關於防止偷稅、漏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