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練習題
(多選)1.根據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會計職業道德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具有很強的他律性
B:以法律規定為評價標准
C:表現形式可以是不成文的規范
D:依靠道德教育、社會輿論、傳統習俗和道德評價來實現
正確答案:C,D
知 識 點 :會計職業道德的概念
參考解析:會計職業道德具有很強的自律性;以道德評價為標准;表現行為既有成文的規范,也有不成文的規范;主要依靠道德教育、社會輿論、傳統習俗和道德評價來實現。
(判斷)2.會計職業道德是在會計職業活動中應當遵循的、體現會計職業特徵、調整會計職業關系的職業行為准則和規范。( )
A:正確
B:錯誤
正確答案:A
知 識 點 :會計職業道德的概念
參考解析:會計職業道德,是指在會計職業活動中應當遵循的、體現會計職業特徵、調整會計職業關系的職業行為准則和規范。
(判斷)3.會計的職業道德是對會計法律制度的最低要求。( )
A:正確
B:錯誤
正確答案:B
知 識 點 :會計職業道德的概念
參考解析:會計職業道德是對會計法律制度的重要補充,會計法律制度是對會計職業道德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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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2021年初會《經濟法基礎》易錯題整理【4】
七、行政復議
多選題:
公民、法人對下列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只能向其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的有()。
A.海關
B.稅務
C.外匯管理機關
D.市場監督管理局
【答案】ABC
【解析】
對海關、金融、稅務、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選項D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點評:
本題考核行政復議機關的確定。對海關、金融、稅務、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大家需要掌握不同情況下行政復議機關的確定。此題考查為比較基礎的考點。
八、法律責任
單選題
下列有關法律責任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積極意義上的法律責任是指讓盡可能多的組織和個人去遵守法律的義務
B.積極意義上的法律責任與法律義務含義不同
C.現行立法所用的法律責任是一種積極意義上的法律責任
D.法律關系主體由於違反法定的義務而應承受的不利的法律後果,也稱狹義的法律責任
【答案】D
【解析】
選項AB,積極意義上的法律責任是指所有組織和個人都有遵守法律的義務,即將法律責任與法律義務含義等同,也稱廣義的法律責任;選項CD,現行立法所用的法律責任是一種消極意義上的法律責任,是指法律關系主體由於違反法定的義務而應承受的不利的法律後果,也稱狹義的法律責任。
點評:本題考核法律責任的概念。法律責任這一概念可以從正反兩方面理解,大家需要掌握這兩個方面的法律責任。此題考查為比較基礎的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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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經濟法基礎有哪些考試題型誰有經濟法基礎題庫
經濟法基礎考試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綜合題。
㈣ 2019-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試題 (附答案)
用的軟體模擬考試,真實。去年考的初級會計職稱,已通過,可以自個用工具練習。
地支:fk.369kuai。com/details/55EF9953
㈤ 簡答題:經濟法體系主要包括哪幾個部分
1、調整經濟關系主體的法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為了滿足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必須對經濟關系主體通過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加以限定,明確其應具備的資格、許可權、責任等。
我國現在已經制定的用以調整經濟關系主體的法有:《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企業破產法》等等。
2、調整經濟關系主體行為的法
經濟關系主體是通過作出—定的行為而其成為經濟關系主體。這部分內容其存在的根本目的,就在於通過調整國家在干預市場秩序的過程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對市場秩序進行規范並最終保證良性的市場經濟運行秩序。
目前,我國已經制定的相關法律主要有《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壟斷法》等。
3、調整經濟宏觀環境的法
調整經濟宏觀環境即國家為使社會總供求與總需求達到平衡,運用宏觀經濟的間接手段,以經濟規律作為運作機制引導經濟主體的活動,也即宏觀調控。宏觀調控是現代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目前,我國宏觀調控法包括以下主要法律制度:《預演算法》、《產業結構與布局規劃法》、《固定資產投資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價格法》、《國有資產管理法》等。
4、調整社會分配的法
由於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綜合國力得到了極大的提升,城鄉居民收入水平顯著提高。但是,貧富差距兩極化的存在也是不容忽視的現實性問題。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社會發展的腳步越來越快,社會分配問題導致了收入差距在城鄉之間、行業之間、地區之間、不同群體之間不斷擴大,不能公平的分享改革的成果,已經成為了影響社會和諧穩定重要因素,也為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設置了阻礙。
因此,社會分配還應隨著法制的健全而不斷的被完善,以最大程度滿足建設和諧社會主義的需求。
5、監管經濟運行安全的法
對經濟運行安全進行監管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穩定發展的重要保障,也可以說是經濟法領域內的最後—道防線。監管經濟運行安全的活動具有特定的權力強制性,它以法律為依託,被監管者 須接受監管主體依法實施的監管行為,不得拒絕、逃避或抗拒,對監管主體依法所作出的處理決定必須遵從和執行。
目前我國已經制定的監管經濟運行安全的法律主要有:《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勞動法》、《會計法》、《審計法》、《技術監督法》、《環境保護監督法》、《審計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