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際經濟法司考真題第多少題
整理了三國法中的國際經濟法考點分析及分值分布如下:
2018年法考三國真題考點精解之專國際經濟法考點分屬析和分值分布
2018年法考三國真題考點精解之第二章國際貨物買賣
2018年法考三國真題考點精解之第三章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
2018年法考三國真題考點精解之第四章國際貿易支付
『貳』 國際經濟法司考真題都是客觀題嗎
您好,司考題型和科目如下:國家司法考試採用閉卷、筆試的方式。考試分為四份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
『叄』 國際經濟法司法考試題目
1D;2C;3B;8B;4C;5B;6C.
有關答題依據:
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指營業地位於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就有關貨物買賣的權利義務關系而達成的協議。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國際性以當事人的營業地位於不同國家為准.
3根據《公約》第42條(1)的規定,賣方所交付的貨物,必須是第三方不能根據工業產權或其他知識產權 主張任何權利或要求的貨物,但以賣方在訂立合同時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權利或要求為限,而且這種權利或要求根據以下國家的法律規定是以工業產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為基礎的。(2)對知識產權擔保義務的限制。由於國際貿易中,貨物通常是銷往賣方以外的國家,特別是還有轉賣的情況,要求賣方了解所有國家有關的法律是不可能的,因此,公約對賣方的知識產權擔保義務進行了某些限制,主要表現在;①地域限制。公約雖然規定了賣方的知識產權擔保義務,但並不是其出售的貨物不得侵犯全世界任何一個知識產權人的權利,這是不現實的,對此公約第42條規定了限制標准:第一,依貨物銷售目的國的法律,即第三人的請求必須是依貨物使用地或轉售地國家的法律提出的。如果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沒有規定貨物的最終使用地或轉賣地,則賣方對買方不承擔知識產權的擔保義務。例如,買方改變了原轉賣A國的計劃,而將賣方出售的貨物轉賣到了B國,則當一B國人稱該貨物侵犯其商標權時,賣方不對買方負責,因為在訂立合同時,賣方並不知道這批貨物將被轉賣到B國。第二,依買方營業地所在國法律,即第三人的請求必須是依買方營業地所在國的法律提出的。也就是說,如果雙方沒有確定貨物的最終使用地或轉賣地,則賣方只對那些依買方營業地所在國的法律提出的請求向買方負責。如果買方有一個以上的營業地,則依公約的規定,以與合同及合同的履行關系最密切的營業地為其營業地。如果沒有營業地,則以其慣常居住地為准。②時間限制。公約在確定賣方的知識產權擔保上還規定了時間的標准,依公約第42條第(2)款的規定,賣方在下列兩種情況下,免除其知識產權擔保的義務:第一,買方在訂立合同時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項權利或要求;第二,此項權利或要求的發生,是由於賣方要遵照買方所提供的技術圖樣、圖案、款式或其他規格。
4可合理預見到的因對方違約所致的損失為限
違約損害賠償制度的根本目的在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但同時還應顧及鼓勵交易、提高效率等社會公共利益。因此,對受害人因違約所遭受的損失原則上應予以完全賠償,但同時應將這種賠償限制在法律規定的合理范圍內。一般來說,可得利益損失賠償受以下幾個方面的限制 .(一)可預見性規則,是指違約方僅對其在訂約時能夠預見到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而對不可預見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5可撤銷合同是在合同被撤銷前,保持著法律效力,只是法律賦予一方當事人享有撤銷權。它的構成原因是一方的欺詐、脅迫訂立合同;乘人之危訂立合同;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因顯失公平而訂立的會同。「在可撤銷的合同中,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有權撤銷合同,但是當事人的這種權力並非沒有任何限制,相反撤銷權人必須在規定的撤銷期間行使撤銷權……合同法規定的撤銷權的行使時間為一年,在此期間,撤銷權人必須行使其撤銷權,否則,就失去了撤銷合同的權力」
保險法》第十六條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肆』 聽說司法考試國際經濟法是最難的
恩是的
國際經濟法是三國法中難度最大的,但是重點很集中,就是在國際貿易部分。由於國際經濟法應用性強,出題較為靈活,所以在國際經濟法復習中,尤其著重掌握國際貿易術語、聯合國銷售合同公約、提單運輸、保險、托收及信用證、「兩反一保」、對外貿易法的適用范圍、WTO爭端解決機制、知識產權條約與投資保險等知識點,在記憶的同時加以理解,在此基礎上分析法律關系,弄清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伍』 國際經濟法司考真題幫忙解釋
因為是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根據定義,在有效期內必須經過開證行、保兌行、和受益人同意才可以改變或撤銷。本題C選項根據定義既可看出,非經三方同意是不影響其效力的。不能知道對不對!!!
『陸』 在司法考試中,國際法、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哪一個所佔的分值最大
沒時間復習,可以放棄三國,分值20幾分,
06年我考研,時間緊,沒復習三國版,
437通過考試,
卷一權95 卷二116 卷三 108 卷四118
卷一的題,復習量大,分值低,三國放棄。
因人而異。
三者都差不多,十幾分的分值。分值每年都不一樣
『柒』 司法考試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多少分
10分以內的事情 也就多看個幾遍吧 選擇性放棄的部分 還比如行政法 看了再多 我還是不懂
『捌』 國際經濟法的司法考試
國際經濟法在司法考試中主要考查的內容是國際貨物買賣、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國際貿易支付、對外貿易管理制度、世界貿易組織、國際經濟法領域的其他法律制度(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國際投資法、國際融資法、國際稅法)等。
在2009年司法考試中,國際經濟法部分考查7道單選題、4道多選題和1道不定項選擇,共計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