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綜合運用獎勵和懲罰手段達到激勵目的
獎勵和懲罰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兩種最基本的方式
激勵可以調動員工的主觀能動性從而顯著地提高生產率因此更應注意對員工工作動機的激發即對員工的激勵
先談「獎勵」:
(1)獎勵的種類
A)物質獎勵:發放獎金、獎品晉級獎勵旅遊培訓出國考查等
B)精神獎勵:頒發獎狀、獲獎證書、獎杯、獎章、錦旗通報表揚給予榮譽稱號照片上光榮榜等
(2)獎勵的技巧
A)注重物質與精神獎勵的綜合運用進行物質獎勵(或發放獎金)的同時應盡量增加精神獎勵成分使獲獎人在物質上獲得實惠的同時在精神上受到鼓勵激起員工的榮譽感、成就感和自豪感從而產生更好的激勵效果
B)對不同的員工採用不同的獎勵方法對於低收入的一般員工主要採用經濟手段進行獎勵;對收入高的管理人員則主要採用精神手段如通過晉升職務、授予職稱以及尊重其人格、鼓勵其創新、放手讓其工作等這樣會收到更好的效果
C)適當拉開物質獎勵的檔次獎勵檔次太少或不同獎勵的獎金差額太小會失去激勵的作用;若獎金差額太大超過了員工貢獻的差距大多數未獲獎的員工會感到不公平因此應盡量將獎金數量的差別與員工實際貢獻相匹配體現公平、公正獎勵原則才會充分地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
D)適當地樹立獎勵目標獎勵目標定得太高員工會失去信心獎勵難以兌現;目標定得太低則失去獎勵的意義
E)注意掌握獎勵時機和獎勵頻率獎勵時機直接影響獎勵交果獎勵時間和獎勵頻率的選擇要從公司管理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地確定對員工例行獎勵可結合員工的考核每半年或一年進行一次
懲罰
懲罰是一種負激勵是對員工違背企業規章制度和違背企業目的的非期望行為進行處罰以使這種行為不再發生犯錯誤的員工可通過懲罰改正自己的錯誤之處並向企業期望目標轉移
(1)懲罰的種類企業可根據自身制定的懲罰標准對員工作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降級、扣發工資獎金、罰款、辭退、除名等不同種類的懲罰
(2)懲罰的技巧
A)不要全盤否定對員工懲罰時應把員工的成績和錯誤分開不要全盤否定員工的長處和員工的一切工作應看到員工對公司所做的努力促使員工積極向好的方向轉變
B)盡量不要傷害被罰者的自尊心要尊重受罰員工的隱私權不要使用污辱性語言應注意懲罰宣布或執行的方式盡量使受罰員工自尊心的損傷達到最小
C)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懲罰只是人事管理的一個環節而且帶有一定的負作用因此應慎用懲罰在不違背原則不影響工作的一些特殊情況下掌握一定的靈活性是很有必要的
D)應注意對員工的思想教育對員工進行處罰前都應進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尤其是應加強對員工的培訓使員工遵紀守法只有對那些有教而不改或造成較為嚴重後果者才實施懲罰
E)不要打擊報復對違規員工的處罰採取實事求是的態度和方式不能在懲罰中摻雜個人恩怨和個人好惡更不能打擊迫害、報復受罰員工
F)打擊面不宜過大對涉及較多員工的違紀行為時應採取「殺一儆百」的辦法盡量縮小打擊面擴大教育面
G)不可以言代法對員工的懲罰應有明確的處罰標准不能由領導的主觀意志決定要建立有法可依依法處罰的原則
關於獎勵和懲罰我們要注意它的綜合運用:
獎勵和懲罰是規范員工行為的有效方法是激勵員工的基本手段綜合運用好獎勵和懲罰是企業對員工管理的重要內容
(1)應堅持以獎勵為主以懲罰為輔的原則獎勵是一種正激勵可直接滿足員工的物質和精神的需要而較少有負面影響是一種調動中工積極性的較好手段而懲罰是一種負激勵懲罰使員工的物質或精神需要降低或剝奪其一部分物質或精神利益這種手段也是有效的、不可缺的但其局限性較大在實施獎懲中應以獎勵手段為主懲罰手段為輔將獎懲作為獎勵的補充手段才能更好地達到目的收到更好的效果
(2)獎勵和懲罰只是一種手段不是目的對任何企業如何調動員工積極性盡量發揮員工工作能動性才是目的而對員工的獎懲只是達到這個目的的一個重要手段要設法讓獎懲工作能起到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高管理水平的作用
(3)應建立科學、公正的獎懲依據公平和公正的獎懲必須建立在公平和公正的考核基礎上只有制定完善、科學、系統的考核方案對員工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平和公正的考核才能准確地判斷員工的功過是非也才能公正地進行獎勵和懲罰
(4)注意獎懲適度如果獎懲無度小功大獎則失去獎勵意義大功小獎則缺乏應有的激勵強度挫傷員工積極性小過重罰會加重員工的挫折行為大過小罰不足以糾正違規行為所有這些都會在員工隊伍中產生不平衡感達不到調動員工積極性的目的
(5)認真疏導挫折心理受罰員工必然產生挫折感獲獎員工有時也會產生挫折感從而有可能導致挫折行為因而對員工獎罰應注意作好疏導工作尤其是做好思想工作
㈡ 如何看待獎勵與懲罰,在現實工作中哪個更有效
法律應復該屬於一種最底限的規則吧制,只要你不超過那條線,自然沒什麼事,如果你非要過去,那對不起,懲罰的就是你了,法律本身沒有任何獎勵和懲罰的屬性。至於獎勵,很多事情本身就是應該做的,為什麼要給獎勵?而違法了也就是做了不該做的,當然要給懲罰,這個不矛盾啊,至於做的很好的給獎勵,在社會上也不少見(獎勵制度也不是沒有,只不過沒有用法律形式而已)
㈢ 管理學中獎勵與懲罰是以什麼作為支撐基礎的
管理學中獎勵與懲罰是以斯金納的強化理論作為支撐基礎的。
斯金納區回分了兩種強化答類型: 正強化又稱積極強化 和負強化,又稱消極強化 。當在環境中增加某種刺激(如獎勵), 有機體反應概率增加, 這種刺激就是正強化。當某種刺激(如懲罰)在有機體環境中消失時, 反應概率增加, 這種刺激便是負強化, 是有機體力圖避開的那種刺激。
強化的具體方式有四種:1、正強化。就是獎勵那些符合組織目標的行為,以便使這些行為得以進一步的加強、重復出現。2、懲罰。當員工出現一些不符合組織目標的行為時,採取懲罰的辦法,可以約束這些行為少發生或不再發生。懲罰是力圖使所不希望的行為逐漸削弱,甚至完全消失。3、負強化,負強化強調的是一種事前的規避。俗語「殺雞儆猴」形象說明了兩者的聯系與區別。對出現了違規行為的「雞」加以懲罰,意欲違規的「猴」會從中深刻地意識到組織規定的存在,從而加強對自己行為的約束
㈣ 在運用獎勵和懲罰時,應遵循的原則有哪些
在運用獎勵和懲罰時,應遵循的原則有哪些:
(1)在運用獎勵時,應堅持的原則有:①將物質內性獎勵容與精神性獎勵因素統一起來;②將即時獎勵與延時獎勵統一起來;③將目的性獎勵與過程性獎勵統一起來;④將獎勵當事人與激勵其他人相統一。
(2)在實施懲罰時,應遵循的原則有:①尊重性原則;②倫理性原則;③最少性原則;④確定性原則;⑤靈活性原則;⑥搗源性原則;⑦延時性原則
㈤ 運用獎勵和懲罰時,應遵循的原則有哪些
在運用獎勵和懲罰時,應遵循的原則有哪些:
(1)在運用獎勵時,應堅持的原則版有:①將權物質性獎勵與精神性獎勵因素統一起來;②將即時獎勵與延時獎勵統一起來;③將目的性獎勵與過程性獎勵統一起來;④將獎勵當事人與激勵其他人相統一。
(2)在實施懲罰時,應遵循的原則有:①尊重性原則;②倫理性原則;③最少性原則;④確定性原則;⑤靈活性原則;⑥搗源性原則;⑦延時性原則
㈥ 經濟法補償性責任和懲罰性責任論述
這是抄依據追究責任的目的所作襲的分類。補償性責任是指以法律上的功利性為基礎的通過當事人要求或者國家強制力保證要求主體承擔彌補或賠償的責任方式,而懲罰性責任是指以法律上的道義性為基礎通過國家強制力對責任主體實施懲罰的責任方式。這個在各個部門法傷可以廣泛使用,如民法上的損害賠償、稅法上的滯納金一般被看作補償性責任;而金錢罰等無論其側重物質還是精神,往往看作是懲罰性責任方式,補償性和懲罰性的分類,在經濟法上同樣也適用,而且由於經濟法自身的特質,其更傾向於懲罰性責任的運用。
㈦ 經濟法為什麼要選擇懲罰與獎勵相結合的制度
經濟法的特有功能,主要包括社會經濟協調、利益資源分配、維護市場秩序以及宏觀管回理規范的集成功能。與答經濟學追求效率優先、社會學追求行為公平以及其他相關部門法的適用特點不同,具有比較優勢。改善民生與社會和諧發展。
(一)、經濟法的平衡協調功能
經濟法的經濟社會屬性與公私融合屬性決定了經濟法在社會資源分配中的平衡協調功能。經濟法調整經濟生活既以平衡協調為目標,也以平衡協調為手段,促使社會與私人、私人與私人之間達成某種共識和妥協,以實現最大化的社會福利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二)、經濟法的穩定風險功能
當經濟社會轉型期同時面臨全球化帶來的外部經濟沖擊和區域經濟一體化帶來的內部市場結構調整問題時,穩定經濟風險尤為重要。只有在經濟法框架下,充分發揮其穩定經濟風險的特有功能,才能營造法治規范的市場環境,解決內部供需關系平衡問題、消費群體收入差距過大問題、發達國家轉嫁經濟風險問題和有效抵制貿易保護等問題,從而推動經濟平穩運行和較快增長,為改善民生和積累社會財富保駕護航。
(三)、經濟法的提升效率功能
經濟效率的提升取決於市場主體經營自主的私權利和國家介入干預的公權力之間在制度上的高效合理與運行上的規范系統。
㈧ 獎勵與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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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方法的形式。在學校教育活動,獎勵和懲罰兩種控制方法是教育工作者進行教育工作者普遍使用。這種方法不僅可以讓教育家來控制學生的行為,更重要的是,它可以產生對學生的影響力深層次的心理層面對個體行為的信念的形成和進一步形成自己的行為結果之間的關系是負責任的模式。
獎勵方法是基於教育方法不同領域的教育者主導的普及,它屬於應用激勵。當受教育者學習,努力工作和自我管理的約束,沒有內在動機自發的,教育工作者常用的是使用贊揚,獎勵,或批評,譴責。
獎勵方法包括一般的贊美,贊美,和其他物質獎勵,懲罰的方法一般包括批評,更嚴重的懲處和罰款等。
獎勵作為一種積極強化的教育方法已被廣泛接受,並在教育活動中使用。卡內基美國著名教育家說,「贊美他人的人際潤滑經濟,情感與溝通需求,」這可以提高師生關系。心理學家詹姆斯說:「人性的深層本質是渴望人類的注意,」可見誘因的重要性。 「獎勵」是指學生正確理解和肯定或更高評級的行為。適當的激勵機制,使學生能得到精神上的滿足和愉悅,增強學生的學習動機,提高教育活動的氣氛。在學校教育中,經常會看到一些效果一般,甚至有些學生的缺點,因為拿到,以增強自信心,提高自我學習和探索的渴求認可,如正強化的教育方法知識,因為「皮格巴厘島翁效應」,真正成為榮譽的成功典範。
但是,獎勵,如果你想成為教育教學的慣用手段的一種有效方法,而不是,它應該是在藝術教育。在這個方法的實現教育應注意獎勵藝術性,包括下列要求:1獎勵點不僅是一個成功的結果,也是實現過程,即績效的動機,態度,學習風格,能力,意志過程。 2,適當的激勵頻率和程度。頻率是指當獎品獎勵。無原則的亂用激勵機制,使之成為降低效果的一種手段。指的獎勵和成績水平的程度應該是相當低的,過高或過低都會降低激勵獎勵有效性。 3,注意靈活運用激勵機制。應該指出的獎勵的時效性,針對性的鼓勵措施的最佳時機應以加深記憶中正確的行為,並提高療效很快得到執行。在獎勵對象,一些膽小的不鼓勵信心的學生有特殊需要,有些自尊的穩定性,驕,不躁學生的表現,太多的報酬,但對他們有害的。所以激勵的性質都已統一和公平,但也有一定的靈活性。形式進一步激勵應從點頭批准,口頭表揚變化,與特定的形式(獎項,獎品,獎金等)予以獎勵要適度,靈活運用。 4,不管是什麼形式的優惠,在本質上,應該是精神上的鼓勵。作為鼓勵的符號可以是外在的獎品和獎金,但在學校教育中,除了謹慎之外物質激勵,我們要努力引導學生象徵性的獎勵,而不是象徵性的形式作為第一個。 5,獎勵應該盡可能面向全體學生,形成集體意見,由學生團體的支持,也是所有學生的有效性受到教育。 6,標准獎勵到中度。高回報的條件是不容易做到的,他們會失去信心的斗爭中,是沒有意義的獎勵,獎勵條件太容易,你可以很容易地得到的利益也並不高,效果不能持久的回報。對於不同的對象,如果有必要,分層,分級實施,使每個人都有機會取勝。
負面影響會產生一個獎勵,過度和不恰當的激勵措施將被轉移到目前的激勵機制發生的目的或目標,並在次要位置的學習目標,造成「獎被做「未來的沖擊」的價值觀,「一個集體,有激勵有競爭。競爭的結果是,只有少數人贏,獲勝自然會感到一時的興奮,特別是勤奮的努力可能會失敗,難免沮喪。此外,從實際產生的喜悅的內在動力。當然,該獎項不能作為亂用的唯一手段。
懲罰為負或負強化的辦法是更嚴厲的措施,造成了十分矛盾的態度操縱的人在教育活動。在一方面,如體罰和消極的懲罰被廣泛禁止,因為它不符合現代教育學生尊重基本的民主精神;另一方面,許多工人在教育理論的處罰和實踐也認識到教育。例如,在中國古代教育,教育的作用覺醒「敲響了警鍾」的人誰得到了強調。前蘇聯教育家馬卡連柯也正確地指出:「合理的懲罰制度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合理的懲罰制度有助於學生形成堅強的性格,能培養學生的責任感和表現意識培養學生的意志和意識人的尊嚴,並培養學生克服誘惑,抵制誘惑的能力。「
所以,作為獎勵並不一定構成的教育方法,懲罰不一定錯過和教育。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如何使用懲罰。正確使用懲罰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1,刑罰的目的是教育,不是為了懲罰而懲罰。必須讓學生了解問題,了解實際處罰點燃教師的愛,善良和尊重。並確定其中的錯誤已被公認為不應該從學生的懲罰屢犯。 2,懲罰必須了解的事實,它應該是公平,合理,准確,掌握一定的分寸,避免了那種情緒主觀隨意性處罰,但不極端。禁止體罰,因為這不僅傷害身體,也傷害了自尊心。
㈨ 如何進行獎勵和懲罰(doc 3)
懲罰是獎勵的對立面。獎懲分明是有效管理的一項重要准則。凡是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回成績顯著者,應當給予必答要的獎勵;對工作失職,責任心不強而造成經濟損失者,則應按規定予以批評教育,以至懲罰制裁。但是懲罰時,領導者的態度要冷靜,要講究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