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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經濟學的學派構成

發布時間:2021-03-05 09:34:05

1. 新制度經濟學的三個核心理論是什麼

新制度經濟學核心理論之一:產權理論
新制度經濟學核心理論之二:交易費用理論
新制度經濟學核心理論之三:委託代理理論

2. 新制度經濟學派的理論淵源

舊制度經濟學派
20世紀20年代至30年代制度主義廣泛傳播時期,這是通常所說的舊制度學派。這一時期的主要代表人物之間觀點不太一致,沒有形成統一的理論,大致可以分為三支:
(1)社會心理學派(凡伯倫為代表),強調對社會文化心理和習慣的分析,特別是科學技術進步對這種所謂「制度」的影響;
(2)社會法律學派(康芒斯為代表),強調集體行動在控制個體行動方面起的作用,認為法律制度是決定社會發展的主要力量;
(3)經驗統計學派(米契爾為代表),認為分析制度因素的作用要以經驗統計資料為基礎,經濟理論的研究是次要的,應當先對事實進行統計分析,然後得到結論。僅就理論思想對以後經濟理論的發展來說,凡伯倫是這三人中影響最大的一位。他的思想成為以加爾布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學派的主要來源。
舊制度學派各個分支雖然研究的出發點、內容並不相同,但他們在研究對象、研究方法等方面有相同之處。他們在研究對象上都強調制度在經濟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汲取了德國歷史學派的觀點,採取歷史主義和制度分析的方法,一方面強調從制度的整體方面研究問題,另一方面強調從制度的演進方面研究問題,提出要建立以研究制度演進為基本內容的經濟理論,從結構上改革資本主義社會。這種對「制度趨勢」的研究既是制度學派的一個共同點,又是形成制度學派的理論基礎。
新舊過渡時期的制度學派
20世紀30年代中期至50年代初期是制度學派從舊到新的過渡時期。這一時期的經濟學家們繼續沿著凡伯倫所開辟的道路研究制度問題,從而發展了凡伯倫的理論,著重從社會和企業結構角度來分析資本主義經濟問題,強調技術進步對於制度和企業權力結構的重大意義,分析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對資本主義權力機構的影響,以及工業化後的社會發展趨勢等等。這都為新制度經濟學派的產生提供了必要的理論准備,在制度學派的發展過程中起了承上啟下的作用。

3. 新制度經濟學制度分析的起源,代表人物,主要特徵,基本觀點與不足.

新制度經濟學起源於70年代科斯 (Ronald Coase)《企業之性質》。代表人物是科斯和諾斯。主要特回征是強調新制度經濟學應該答研人、制度與經濟活動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其基本觀點是交易費用影響資源配置,已形成交易費用經濟學、產權經濟學、委託—代理理論、公共選擇理論、新經濟史學等幾個支流。其不足是跨學科交融有待加強。

4. 新制度經濟學派的學派評價

(一)對以加爾布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的評價
以加爾布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以資本主義制度和資產階級經濟學「批判者」的面目出現,試圖在否定和批判主流經濟學理論的基礎上構造出一種新的理論體系。他的一系列理論和政策主張表明這是一個積極的政府幹預學派。
從研究對象上看,這一學派主要研究「經濟制度」的產生、發展及作用,把社會心理、行為動機和思維方式等看成是「制度」的表現,否認生產關系是決定性的,否定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這表明它們是完全站在唯心主義立場上,主張用風俗習慣說明經濟制度和社會制度的形成,用心理現象解釋經濟范疇的產生和發展。但這一研究對象擴大了傳統經濟學研究的范圍,主張不孤立的研究經濟問題,這一點是有可取之處的。
從研究方法上看,這一學派反對個人主義、靜止的研究方法,強調整體的、演進的方法,用制度分析或結構分析的方法來研究經濟制度。這一方法的局限性在於將分析建立在資產階級唯心主義理論基礎之上,主張現實地描述過程,沒有對過程的實質進行分析;主張發展的研究經濟問題,但只承認天性、習慣、風俗的演進,否認歷史發展過程中的革命飛躍;它標榜「質」的分析方法,反對數量分析方法,這會使得很多問題不能得到充分的論證。
(二)對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的評價
以科斯為代表的制度經濟學派把制度作為內生變數引入到經濟分析之中,並利用新古典經濟學的理論和方法分析制度問題,但是這不是一種簡單的、照搬式的應用,而是一種修正的、發展的運用。他修改了新古典經濟學的「理性人」的假設,代之以「現實人」的假設。這種行為假設的修正具有重要的意義,即對實際人的行為分析能更好地解釋和描述人的本性和人的經濟活動,使經濟學更具有了「解釋力」。
這一學派的產權理論主要是資本主義經濟形態下的組織制度的產權變化,把公有產權制度排除在研究領域范圍之外。其理論研究是具體的,缺乏普遍的意義。其次,他們雖然認識到產權、法律制度、意識形態與市場交易的聯系,但他們沒有用整套的市場經濟范疇來反映其中之間的聯系。雖然這一學派的理論只針對資本主義經濟形態,主張經濟自由主義。然而,他們對於制度創新、技術創新、交易成本和企業產權問題的地研究,仍然值得我們借鑒。如,在社會主義公有制下的產權安排、制度對「價格矯正」和「技術創新」等的重要作用。

5. 新制度經濟學與近代制度學派的區別和聯系

新制度學派與早期制度學派的區別,只是時代的差別。早期制度學派處在壟斷資回本主義答發展階段,他們根據當時比較低的科學技術和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在經濟生活中的作用。
新制度學派在政策目標和價值准則問題上所涉及的范圍也要廣泛得多。新制度學派是在凱恩斯主義已成為資產階級經濟學的新正統派,但卻無法解釋資本主義的多種社會經濟問題的原因,並且提不出解決這些問題的對策的情況下,對資本主義社會進行分析和提出論點的。這是新制度學派不同於過去的制度學派的新特點。
現代制度學派是在舊制度學派(19世紀的30年代)基礎上產生的。由於理論發展的歷史久遠,加之該學派以獨特的制度結構的研究方法區別於理論經濟學,所以,它是值得人們十分重視的經濟學學派。特別是近幾年來,現代制度學派的經濟學家又以歷史分析的方法,探討產權制度變遷的理論,所以,該派至今仍然是西方經濟學界和中國經濟學派熱衷於研究的一個學派。

6. 新制度經濟學派的內部學派比較

制度經濟學派的發展已約有一個世紀的歷史,在這一發展過程中,不同制度學派之間或多或少都存在著理論觀點上的原則性沖突。這一點不但在新制度主義學派同舊制度主義學派之間存在著,尤其在各自內部也存在著,尤其在新制度經濟學派內部尤為明顯。
1、經濟學方法論。以加爾布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承襲了凡伯倫、康芒斯的傳統,普遍反對形式主義,不用數字模型和先進的計量學。他們對研究對象分析結論往往是與總結性的概念和對周圍制度背景的理解有關。而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不反對形式主義。
從研究對象上來看,以加爾布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主張研究對象應放在一個整體的環境下,反對用個體來部分地解釋社會整體的本質和動力,認為個體主義研究方法范圍狹小,實際上應包括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心理學及法學等。而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受古典自由主義的影響,其研究對象的出發點是從個體出發,認為所有經濟現象在本質上應根據個體的性質、稟賦、目標和信仰來解釋。
2、經濟學基本假設。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將新古典經濟學的「完全理性」的基本假設修正為「有限理性」。而以加爾布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提出用「社會一文化人」來代替「經濟人」,同時也不贊同用「有限理性」對「完全理性」的修正。他們認為,這二者都沒有認識到人的心智結構是多層次的。他們也不排除理性,但認為理性是適應性意義上的,是逐漸調整過程。
綜上所述,以加爾布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放棄了形式化方法一用數字或邏輯代替自然語言的表述,拘泥於描述調查、政策分析和規范性的研究方式,使其理論發展受到制約。由於制度的研究中又包含了許多不可度量的因素,所以單純用形式主義分析方法來處理紛繁復雜的經濟體系時也會受到許多的限制。除此之外,經濟學的研究對象不是單純的個體,而是社會性的個體,而其中文化、制度對個體的思維模式和行為方式都有著不同程度的影響,整體主義和個體主義都是不完整的。

7. 新制度經濟學派的學派簡介

以加爾布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
20世紀50年代,以加爾布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登上了學術舞台。他承襲了凡伯倫為代表的舊制度經濟學派的傳統,在研究對象、研究方法上發展了制度經濟學。新制度經濟學派在研究對象上與舊制度經濟學派沒有多大差別,沒有擺脫舊制度經濟學的心理因素、法律因素對經濟生活起決定作用的思想,但他們不是像舊制度學派那樣研究由人們的心理活動和社會習慣所決定的制度演進過程,而是更多地分析單一制度本身的功能。
在研究方法上,新制度經濟學派比舊制度經濟學派更徹底地主張制度演進、整體方法,反對新古典經濟學抽象演繹法,認為把個人作為經濟學的研究出發點是不科學的,認為這種方法以其均衡的、靜止的分析去研究資本主義社會關系的外表,沒有考慮到社會各個經濟利益集團間的矛盾沖突。新制度學派的學者主張從根本上更新現代經濟理論的方法論基礎。他們認為,由於技術不斷變革,資本主義經濟制度和結構處於不斷的變化過程中,資本主義制度是個動態的因果過程,所以經濟學必須研究變化、研究過程。也就是說,對經濟問題的研究要採用演進的方法。
新制度經濟學派的演進方法是與整體方法相聯系的,強調在經濟研究中,應把注意力集中在作為演進過程的整個社會,而不是個人和企業。這里所說的整體,不只是經濟概念,往往不能用數字來表述。他們反對正統經濟學所採取的數量分析方法,而應該採取制度因素的分析方法。新制度經濟學派的這種分析方法被概括為制度分析法或結構分析法。
新制度經濟學派的整體研究是與價值研究方法相聯系的,這實際屬於規范的研究方法。
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
以科斯理論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是由威廉姆森最先提出來的。它既有別於舊的制度經濟學,又有別於加爾布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其主要代表人物為科斯、威廉姆森、阿爾奇安、德姆塞茨、諾斯及張五常等人。這一學派運用新古典經濟學的邏輯和方法去分析制度的構成和運行,並發現這些制度在經濟體系運行中的地位和作用,把自身的理論視為對新古典經濟學的發展,使新制度經濟學成為「本來就應該是的那種經濟學」(科斯,1994)。新制度經濟學對古典經濟學的發展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關於人的行為假設。新古典經濟學認為,經濟人的行為是完全理性的、經濟人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而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則主張經濟學應該研究現實中的人,應該從現實的組織體制出發,從人的實際出發來研究人。新制度經濟學派從兩個方面修正了新古典經濟學:(1)人的行為是有限理性的。(2)人都具有為自己謀最大利益的機會主義行為傾向。
關於研究領域的拓展。新制度主義經濟學派把新古典經濟學的基本方法運用於研究制度結構,包括法律、企業組織、社會文化等,並引入了交易費用、產權等理論。他們修正了新古典經濟學的零交易費用的假定,認為如果所有的交易成本為零,那麼,不論生產和交換活動怎樣安排,資源的使用都相同。這種從零交易費用假定到正交易費用假定的修正,使經濟學的研究更接近於現實。這種應用現代經濟學的方法研究制度問題,拓展了新古典經濟學的研究領域。
除此之外,新制度經濟學在研究經濟組織制度的時候保留了新古典經濟學的三個基本要素:穩定性偏好、理性選擇模型和均衡分析方法。不過新制度經濟學對新古典經濟學的保護作了修正:即主體的環境約束問題、主體所擁有的信息問題和主體與客體問相互作用的方式問題。在此基礎上再引入新的變數,如信息、交易成本、產權約束和政府行為干預等,從而形成了新制度經濟學發展的方法論基礎。原有的新古典經濟學的方法在這里得到了一般化的應用。

8. 制度經濟學和新制度經濟學的區別於聯系

新制度經濟學(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新制度學派(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s)兩者雖然都是研究制度與經濟但是前者脫胎於新古典經濟學,後者脫胎於制度學派。這兩者完全是不同的派別,新制度經濟學強調價格、產權、交易成本,新制度學派強調文化、過程、演化、整體。雲南大學張林教授的《新制度主義》這本書講的不錯,如果想全面了解,可以參考閱讀。

9. 新制度經濟學與新制度主義有何區別

其實他們無法放在一起比較。新制度主義是橫跨多個人文學科的思潮和分析路徑,而經濟學是應用這一路徑的其中一個學科。NIE之所以是N,主要是與古典制度主義有定義上的巨大分歧。經濟學的傳統制度理論分為德國經濟學歷史學派和美國老制度經濟學派。德國經濟學歷史學派主張經濟過程是在由文化與歷史因素塑造的社會框架中展開的,因此只有進行歷史的比較研究才可以洞悉某一經濟系統的獨特性,有了對比才有不同。此外,Gustav Schmoller還認為理性人假設是不合理的假設,而應該改進為更為現實的人類行為模型,可以看到,這一論斷實際上是在試圖動搖新古典主義的根基。美國老制度經濟學派的Thorstein Veblen則把制度界定為「常人共有的、固定的習慣性思維方式」這已經跟新制度主義有些神似了,但是老制度經濟學的研究低估理論分析的價值,因此一直沒有成為經濟學的主流。

有些人把科斯在1937年的研究作為新制度主義的起源。他在「公司的本質」中對新古典主義進行了批判,認為其太重視邏輯演繹而忽略了經驗世界,以至於偏離了價值體系本身。其中對市場交易成本的論述簡明易懂,是新制度主義初學者的入門概念。實際上Coase在提出交易成本理念之後,並沒有引起重視。直到Oliver Williamson提出交易成本的前提條件——有限理性與機會主義——之後,交易成本理論才得以復興。

新制度主義在後來進一步改變了對制度的最初理解。原本學界只是將其看成是一系列的規則、組織和規范等。但是後來諾斯在《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中將其定義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來的規則、守法程序和行為的道德倫理規范,它旨在約束追求主體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個人行為。」「制度提供了人類相互影響的框架,它們建立了構成一個社會,或更確切地說,構成一種經濟秩序的合作與競爭關系。」這種制度定義強調的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協議或是約束。比如婚姻是一種制度的約束、貨幣、公司、合作社、遺產法和學校等都是制度。作為一種規則,制度通常被用於支配特定的行為模式與相互關系。而社會學中的制度主義更是打破了制度與文化概念之間的界限,把它擴展為廣泛的意義上界定製度,融入了人的行動提供「意義框架」的象徵系統、認知模式和道德模塊。至此,就連文化本身也被界定為一種制度。價值、意識形態和習慣等就是成了制度。也就是說,尊老愛幼,父慈子孝,男上女下也都是制度的規范。

10. 新制度經濟學與新制度學派的關系

新制度經濟學(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新制度學派(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s)兩者雖然都是研究制度與經濟但是前者專脫胎於新古屬典經濟學,後者脫胎於制度學派。這兩者完全是不同的派別,新制度經濟學強調價格、產權、交易成本,新制度學派強調文化、過程、演化、整體。雲南大學張林教授的《新制度主義》這本書講的不錯,如果想全面了解,可以參考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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