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如何理解經濟法的國家干預性用實例證明
國家干來預適度原則,就是要求自國家干預經濟生活要從社會公益的角度出發,把握適度、得當。在國家干預適度原則中,「適度」是一個高度抽象的、彈性的標准。國家干預適度原則,國家干預是不可避免的事實,而國家干預適度則是經濟長盛不衰的秘密。在發展市場經濟的道路上,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從來沒有忽視過國家干預的作用,只是干預的出發點和目的因各國國情、所處時代、國際國內環境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但最終目標都是試圖通過對國家干預適度的把握,以保障市場機制調節功能的充分實現
2. 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中國經濟法基本原則,多數經濟法學者認為應當包括:
(1)鞏固、發展社會主體公有制和保護多種經濟形式合法發展的原則;
(2)宏觀調控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的原則;
(3)責、權、利、效相統一的原則;
(4)國家統一領導和組織自主經營相結合的原則;
(5)堅持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經濟法基本原則,是指對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關系的各個方面和全過程都具有普遍意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准則。經濟法主體進行的一切經濟活動必須遵循經濟法基本原則。
(2)經濟法的國家干預原則擴展閱讀:
1、構成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要素:普遍性;法律性;經濟法特性。它們反映了經濟法調整對象的特殊性,體現了國家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干預的本質要求;同時科學地概括了經濟法具體規則的內在連結和精神,較好地實現了經濟法中價值與具體規則的匯合和融通。並且二原則已為大量經濟法規所昭示,凸顯了公權和私權的有機統一,准確地揭示了經濟法基本原則之特質。
2、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是經濟法存在的靈魂和基礎,是經濟規律的高級表現形式,這些原則的作用在社會經濟建設特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經濟法基本原則是經濟法的一個基本理論問題,其對經濟法的理論建構與實踐運作均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價值。
資料參考:網路_經濟法網路_經濟法基本原則
3. 通說認為,經濟法之「國家適當干預原則」的確切內涵是( )。
D.適當干預
以上答案是個人理解的
4. 經濟法的三大原則是什麼
經濟法三大原則包括社會本位原則、兼顧公平與效率的原則、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一、社會本位原則
社會本位原則之所以能夠成為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是由經濟法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經濟法把社會本位作為自己的調整原則,就表明經濟法在對產業調節、固定資產投資、貨幣發行、價格水平、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產品質量控制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關系進行調整時都必須以社會利益為本位。與此同時,任何市場主體,在進行市場行為時都不能一味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視對社會公共利益的關注,否則,也是對自己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的背離。
二、兼顧公平與效率的原則
(一)公平原則
經濟法上的公平,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1、主體地位平等。主體地位平等是經濟公平的前提條件,無主體地位的平等就無公平可言。
2、交易機會均等。交易機會均等是經濟公平的基本內容。它一方面要求經濟法所提供的交易機會必須向所有經濟法主體開放,另一方面要求經濟法不得為某一或某些主體提供獨占市場的機會。
3、權利義務對等。權利義務對等是經濟公平的核心內容。經濟公平要求主體的權利和義務對等是權利和義務在數量上等值性的必然要求。
(二)效率原則
同公平原則一樣,效率原則也是經濟法的重要原則。這是因為任何一個公平、自由、正義、有序的社會也必然是一個高效的社會。沒有效率的社會無論如何也算不上一個理想的社會。
作為經濟法基本原則的公平效率,既有相互促進的一面,又有相互矛盾的一面。只要效率而不要公平,最終會降低效率;只要公平而不要效率,這種公平也很難維持長久。
三、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可持續發展,反映了當代人對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生存環境和發展的反思,表達了當代人的一種發展觀,也反映了當代人的超前意識和憂患意識,以及當代人的社會責任感。
5. 闡述經濟法基本原則中可持續發展,資源優化配置,國家適度干預原則拜託了各位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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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經濟法的各個基本原理之間的關系如何基本原理有三:國家干預、可持續發展、社會本位
基本原理有三:國家干預,社會本位和可持續發展。首先說國家干預,國家干預是存在於市場失靈的情況下,為避免市場經濟崩潰而採取的干預措施,,可是由於各方面因素可能會導致干預過度,這種情況也會損害公共利益,所以以社會為本位的經濟法應時而出,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干預過度,從而保持市場經濟的穩步發展,在這種良性循環下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也就是說三者的關系應該是社會本位與國家干預共同一起形成一個良性循環,從而推動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三者之間是相輔相成的關系。(純屬個人觀念)
7. 國家干預經濟法原則有哪些
國家干預經濟法論認為:「經濟法的基本原則的構成(一)資源優化配置原則;(二)國家適度干預原則;(三)社會本位原則;(四)經濟民主原則;(五)經濟公平原則;(六)經濟效益原則;(七)可持續發展原則」
8. 經濟法基本原則有哪些
1、營造平衡和諧的社會經濟環境原則
平衡和諧充分體現了經濟法治條件下經濟環境應有的狀態,強調的是不同主體的配合;平衡和諧的社會經濟環境是動態的,而是建立在對客觀經濟規律認識基礎上的一種應然的狀態;經濟法律的完善本身並不代表這種良好經濟環境已經大功告成,經濟法治不斷地與時俱進。
2、合理分配經濟資源原則
市場經濟的價值規律正常發揮作用完成自下而上的分配,即符合市場經濟自發規律之理。其次是利用國家超越整個社會的優勢地位進行的自上而下的分配,即符合國家社會自覺調整之理。國家根據市場經濟自發分配資源後產生的不公平傾向,立足於社會整體利益進行再次資源分配和調整。
3、保障社會總體經濟可持續發展原則
強調的不僅僅是人的發展與自然環境的和諧,更是人的發展與社會環境的和諧,也唯有人與環境的和諧發展才能實現人類自身的可持續發展。這一思想的提出也是社會本位理念的進一步深化:不僅僅以人類社會橫向的當代利益和諧為出發點,更以人類社會縱向的代際利益和諧為出發點。
(8)經濟法的國家干預原則擴展閱讀:
經濟法的主要特點
1、是國家干預經濟的法
經濟法產生是國家干預經濟的必然結果,它把調整的重點始終放在引導各類經濟主體依法進行經濟活動,保證經濟關系的正確確立和有序的進行上,以形成本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環境和經濟秩序。
2、是社會責任本位法
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以社會利益為基點,無論是國家機關,還是社會組織或個人,都必須對社會負責,在此基礎上處理和協調相互之間的關系。
3、是商品經濟發達的法
只有當商品經濟成為社會的主導,經濟法才會伴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因而經濟法是商品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
4、是以經濟為目的的法
經濟法始終調整經濟關系,調整的目的就是使社會的整體經濟能持續、穩定的發展,提高社會生產力水平,而且在這個調整過程中甚至會有意使局部利益或個體利益有所損失。
5、經濟法是綜合調整的法
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關系是縱向經濟關系,但對橫向經濟關系會產生明顯的影響;採取的手段既有懲罰性的,也有補償性的,既有鼓勵類的,也有禁止、限制類的,體現了明顯的綜合調整的特徵。
9. 國家適度干預原則
適度干預原復則是經濟法的基制本原則。它要求國家依法正當地干預經濟,發揮對市場的輔助性作用;權衡成本收益,遵循經濟法的價值目標謹慎地干預經濟。在中國,由於體制轉型過程中的特殊情況,貫徹適度干預原則尤其需要加強法律對國家干預的規制和理順市場與政府的關系,重塑國家的經濟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