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經濟法糾紛案例
我是一位經濟法教師。我先給你幾個合同法案例,若有幫助,我很高興。若還需要,我將盡量滿足你的要求:
1.甲公司和乙公司於2006年6月20日簽訂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從乙公司購進1 000台微波爐,每台單價500元,總貨款50萬元。雙方還約定,7月20日交貨,由乙公司代辦托運,甲公司在收到貨物後15日內付清全部貨款;如有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同時在合同簽訂時,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先交2萬元定金。甲公司同意,並簽訂了合同。
請問:上述合同,對甲公司有何不利之處?
答:根據《合同法》規定,違約後,定金與違約金具有相同性質。《合同法》第116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這樣,乙公司處於比較有利地位。此外,合同未明確交貨地點,乙公司代辦托運。《合同法》第141條規定,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如果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給買受人。《合同法》第142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上述法律,乙方將貨物交給承運者就等於交付了貨物。如果途中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則貨損將由甲方承擔。
2.甲公司與乙公司訂立了水泥買賣合同約定了交貨的時間和交付地點。甲公司按時交付貨款後,因要加快建設速度,需要乙公司提前供貨,經與乙公司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甲公司只好轉而向丙公司購買了水泥,同時將其從乙公司購買的水泥轉讓給丁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約定交貨時間到來後,乙公司按照與甲公司的約定將水泥送到甲公司的工地上。甲公司以已經將這批水泥轉讓給丁公司為由,要求乙公司將水泥運到丁公司處,遭到乙公司的拒絕。
請問:乙公司的履行適當么?誰應該對丁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答:乙公司的履行未違反合同法的規定,其按合同條款約定履行,從法律上講沒有不適當的地方。甲公司將其從乙公司購買的水泥轉讓給丁公司,這屬於甲公司與丁公司之間簽訂的合同,由於甲公司未通知乙公司,故該合同與乙公司無關,應當由甲公司承擔對丁公司的違約責任。
② 2015年寧波注會考試,報了三科稅法經濟法風險,由於我是零基礎之後發現難度超過想像怎麼辦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一、科目搭配
本人認為《會計》是注會六門的基礎,故零基礎童鞋首次報考必選《會計》。零基礎童鞋因未接觸過會計知識,直接學習注會《會計》會非常吃力。我們可以從高頓的 「注會零基礎課程」中的預科開始,了解會計的基礎知識,比如借貸記賬法、賬面價值和攤余成本等,這時再接著學習效果會好很多。
1、報考兩門
(1)會計+審計
這兩門是公認的報考兩門的最佳組合,也是本人極力推薦的組合。審計中涉及很多會計知識,審計是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而財務報表是企業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編制的,如果不了解《企業會計准則》,又怎麼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呢?再者說審計中涉及很多會計知識,比如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減值的有關知識等。同時報考這兩門比將這兩門分開報考所花費的精力要少很多。
(2)會計+稅法
這兩門的關聯性也是非常大的且稅法不是很難,故這也是個不錯的組合。所得稅是《會計》中非常重要的一章,在學習這一章之前,要將《稅法》的企業所得稅部分先學一遍,要有納稅調整的意識,這樣再學習《會計》的所得稅就會比較容易理解。
2、報考三門
(1)會計+審計+稅法
本人認為此組合是零基礎報考三門的最佳組合。會計和審計與稅法之間的關系參加上面,在此就不再贅述。
(2)會計+稅法+經濟法
此組合中會計和稅法關聯性較大,而經濟法則相對獨立且比較簡單,故此組合的難度比較小。
二、注意事項
1、切忌貪多
注會考試最大的特點就是科目多,內容繁雜,難度非常大。雖然一次可全部將六門全部報上,但是對於零基礎童鞋的考驗實在太大,如果不是全職考試,本人不推薦一次報考六門。本人推薦零基礎的童鞋一次最好一次報考2~3門,這樣可在3年之內通過專業階段。貪多嚼不爛,寧可考3門80分,也不要3門59分。一定要將重點內容學透了,比如會計中的長期股權投資中順流、逆流交易一定要理解透徹了。當然如果是全職考試的童鞋可以一次報考五門或六門。
2、聽課、看書和做題的關系
很多零基礎童鞋無法在聽課、看書和做題這三者之間做出取捨,導致復習效果不好。有很多童鞋非常依賴課件,認為課件聽的次數越多越好,其實不然。已經掌握的知識點再聽就屬於浪費時間了,聽了5遍還沒有搞明白的知識點再聽也不一定會搞明白,而且花費的精力實在太大,這畢竟只是考試而已,故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記住結論即可。本人認為課件只是起到輔助作用,意義在於在老師們的帶領下我們能夠迅速抓住教材的重難點,並跟著老師們的思路進行理解。最關鍵的還是我們要看教材(或輕一)、經常總結、及時復習以及習題演練。在上述推薦報考的科目中,會計和稅法是需要多做題的,但這個多做題是多做經典題,輕一、輕二上的題都是老師們精選出來的,我們可以反復地去做。審計和經濟法則是以看書和聽課為主,題可以少做一些,但也不能不做。
3、備考時間的安排
有很多童鞋問我,如果報考會計、審計和稅法這一組合需要多長時間的備考能通過考試。其實能否順利通過考試並不是用時間來衡量的,而是用效率和效果衡量。有的童鞋每天自認為學習時間是6小時就能通過考試,但這6小時並非全部用來學習,而是邊學邊玩兒,如果這種學習方式,那就算每天學6個小時也不一定能通過考試。學習時就應該專注,該學習的時候就不要做其他與學習無關的事情。個人覺得輕一、輕二上的客觀題正確率能達到80%以上,應該能合理保證在考試時的客觀題在30分左右。主觀題也要在平時多練練,不要只看答案,要親自動手做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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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怎樣備考CPA經濟法和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經濟法學習:
一、經濟法考試特點
經濟法是注會科目中最簡單的一門。大部分內應當記憶容的內容都需要「死記硬背」,知識點較多,需要背記的內容也很繁多。
二、學習方法建議
前面說過,經濟法最簡單,因此,經濟法也是最不受考生重視的科目。這其實是一個誤區,經濟法簡單只是相對的,看每年的通過率就知道了,經濟法並不比其他科目通過率高多少,再加上科目簡單,報考基數大的因素,經濟法和其他科目幾乎處於平等的地位。感覺簡單是好事,但不重視是不對的。
學習經濟法要注重在理解法理的基礎上加強記憶,沒有理解就死記硬背,這樣的方法很浪費學習的時間。另外,學習時要注意關鍵詞的記憶,如數字、時間、比例等。
三、報考和搭配建議
報考搭配上,經濟法像「買一贈一」中的贈品一樣,適合與任意科目搭配,搭配選擇很自由,可以說是注會科目報考中的調節科目。
額~其他兩科寫不上,總是提示有不適宜發表的內容,你自己去CPA注會之家找找看。
④ 是考經濟法還是精算與風險管理專業比較好呢
這兩個完全不是一個路線的
精算對數學要求高
跟國貿差距比較大,LZ研究生轉專業跨越度太大啊
⑤ 經濟法案例及分析
李某可以向商場索賠。
理由如下: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櫃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櫃台租賃期滿後,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櫃台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櫃台的出租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根據以上規定,商場出租櫃台從事食品經營,因質量問題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消費者有權向櫃台經營者和櫃台出租商主張損害賠償。
目前,出租櫃台經營權已成為本市大型商場經銷的重要手段。對商場與櫃台經營者之間的合同關系,消費者無從知悉,如商場以並非實際經營者為由進行抗辯,可能對消費者權益造成損害,因為櫃台實際經營者承擔風險能力和賠償能力相對較弱。而上述法律將櫃台經營者與出租者作捆綁規定,可以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⑥ 經濟法對公司有什麼影響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要從以下三點把握這個概念:(一)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 (二)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三)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范圍的經濟關系。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指經濟法所干預、管理和調控的具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關系,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a.國家規范經濟組織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規范組織的法律,是為了防止壟斷組織的出現,從組織上保證市場經濟順利發展。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投資法等。
b.國家干預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國家對市場經濟運行進行干預是經濟法的重要調整方式,這方面的法律有證券法、票據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房地產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等。
c.國家管理、規范經濟秩序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日本學者丹宗昭信認為::經濟法是國家規制市場支配的法,現代經濟法的核心是壟斷禁止法。這方面的法律有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和產品質量法。
d.國家在經濟調控中發生的經濟關系。此種經濟關系的特點是國家對市場經濟運行實行宏觀調控,使經濟各部門運行協調,使整個國家經濟運行平穩。這方面的法律有財政法、稅法、計劃法、產業政策法、價格法、會計法和審計法等。
基本原則
包括社會本位原則、實質公平原則、經濟效率原則和可持續發展原則。
⑦ 經濟法和風險管理哪個更難一些
經濟法都是法律條文,和實際聯系更緊密,所以理解起來更容易。戰略很多內容很抽象,和審計一樣,難以理解
⑧ 給經濟法與風險那個簡單
題目沒有看明白,經濟法與風險是什麼關系,是什麼考試,請具體說明白
⑨ 大家來說說,注會經濟法和風險管理哪個
大家來說說,注來會經濟法源和風險管理哪個更難一些?
A
這兩門都不難,相對而言戰略更簡單點
B
戰略和經濟法普遍分數都不高,還有就是戰略老師講的一般都不怎麼好,教材寫的也不怎麼樣,理解起來比較抽象,就我考試的經驗,戰略要背,但也不要過於死背,記憶量其實也沒那麼大,考試真題的標准答案也允許你自由發揮,考試時候盡量寫的有條理有邏輯一點。總而言之,我覺得學戰略邏輯性比較重要,而背誦量沒有經濟法大。
C
個人感覺經濟法容易點,只背就行;風險管理要理解和背誦。
我的風險管理學習方法,不知道是否適合你:先翻書,將書本上的主線串起來,大約了解,如從戰略理論、分析到實施等。然後再有針對性聽課,並把20多個圖逐一畫出來。最後總復習(看圖、背誦並理解)和做題。
至於經濟法,聽課時一邊看書一邊記憶,一般知識點聽看1次就記住了,然後看書或講義復習一次,將所有與數字有關內容抄下(幾頁紙),到考前幾天背一背(非常重要)。著重要背的部分在總復習背誦一下,最好做做網校指南,特別是簡答和綜合題,如果覺得記不住的抄一下。
D
感覺經濟法稍難點
⑩ CPA的經濟法和公司戰略與風險哪科好考
經濟抄法學習:
一、經濟法考試特點
經濟法是注會科目中最簡單的一門。大部分應當記憶的內容都需要「死記硬背」,知識點較多,需要背記的內容也很繁多。
二、學習方法建議
前面說過,經濟法最簡單,因此,經濟法也是最不受考生重視的科目。這其實是一個誤區,經濟法簡單只是相對的,看每年的通過率就知道了,經濟法並不比其他科目通過率高多少,再加上科目簡單,報考基數大的因素,經濟法和其他科目幾乎處於平等的地位。感覺簡單是好事,但不重視是不對的。
學習經濟法要注重在理解法理的基礎上加強記憶,沒有理解就死記硬背,這樣的方法很浪費學習的時間。另外,學習時要注意關鍵詞的記憶,如數字、時間、比例等。
三、報考和搭配建議
報考搭配上,經濟法像「買一贈一」中的贈品一樣,適合與任意科目搭配,搭配選擇很自由,可以說是注會科目報考中的調節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