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自考經濟法概論(財經類)是什麼專業
這是課程的名字,就象 語文 , 數學 ,一樣
Ⅱ 經濟法概論(財經類)試卷上的一到計算題應該是多少
①對工資薪金收入:5月份領取工資收入5000元
應納稅所得額=5000-3500=1500(元)
2011年9月以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3%~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之前適用5%~45%的9級超額累進稅率),全月應納稅所得額1500元以下的稅率為3%
5月工資薪金應納稅額=1500*3%=45(元)
②對勞務報酬:某次演出取得收入8000元
8000>4000,應納稅所得額=8000*(1-20%)=6400(元)<2萬,不需要加征
5月勞務報酬應納稅額=6400*20%=1280 (元)
③對利息收入:另取得借給某演出公司的借款利息收入5000元
5月利息收入應納稅額=5000*20%=1000(元)
由上可得,該演員5月份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45+1280+1000=2325(元)
Ⅲ 經濟法概論是不是公共課 財經類的
不算是,公共課是語文,數學、英語、政治哲學之類的。不過經濟法概論很多專業都有選修的。
Ⅳ 經濟法概論(財經類)自考重點章節是
可以在網路文庫看看有沒有,這里的經濟法概論歷年真題應該是可以的
Ⅳ 怎樣自學00043經濟法概論(財經類)這門課才能通過考試
1、下載歷年試卷,把答案在教材書上找出來。因為自考試題,往往會反復考到,只要把這些題版目都背下來權,一般及格沒有問題。
2、靜心看書自學,不要浮躁。
3、耐心堅持,養成自學習慣。每天或多或少,看點自考教材內容。
Ⅵ 2010經濟法概論(財經類)自考00043
考《經濟法概論》重點學習資料
第一章:法學基礎理論和相關經濟法律制度
一,法的產生和類型
1,法的產生根源: 法是隨著私有制財產和階級劃分的出現以及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
2,法的四種歷史類型: 奴隸製法, 封建製法, 資本主義法, 社會主義法。
3,*法是階級、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
4,@法的前三種歷史類型與最後一種的社會主義法有本質區別:前三者均屬於剝削階級類型的法,社會主義法是最新、最高也是最後一個類型的法,是真正體現工人階段和廣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
二,法的本質和定義
1,法的本質: 階級性, 社會性, 社會職能。
法的特徵:1)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 2)法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
3)法是由國家機關制定或認可的統治階級意志,體現為規範文件,是人們發布遵守的行為規則。
2,法的定義——法是反映統治階級意志,經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所有保護,鞏固和發展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的行為規則的總和。
3,*階級性是法的本質屬性,但同時也具有社會性和社會職能。
三,法的淵源和結構
1,我國法的淵源: 憲法, 法律, 行政法規, 地方性法規, 規章, 國際條約。
2,*法律規范構成的三個要素: 假定, 處理, 制裁
3,法律規范的種類: 按表現形式分類: A.義務性規范,禁止性規范,授權性規范。 B.任意性規范,強制性規范
4,*在法的淵源之外的其他個人的講話、意見、法學著作、判例、習慣等,都不是法。
5,@現行經濟法律的某一條款中有哪些法律規范要素?
四,法與政策、道德的關系
1,法與政策的一致性和區別:
一致性:有高度的同一性,都反映統治階級的意志和利益,基本精神和原則是一致的。
密切聯系:政策是法的靈魂,是法的指導思想,核心內容,有法無規定時,更需要運用政策。同時,政策實現也靠法。
區別:法具有國家意志屬性,規范性,穩定性。有國家強制性保證實行,違反時要受到國家制裁。政策可根據形勢變化而修正。
2,法與道德的聯系和區別:
一致性:都是一種行為規則,社會規范,兩者在基本精神,任務和作用上都是一致的。
區別:在剝削階級社會不同階級有不同階級的道德,道德與法的產生和存在,調整對象和范圍,表現形式以及強制力方面都不同。
3,*法與政策的關系實質上是國家和黨的關系: (見書 9 頁)
4,*法與道德的關系在階級社會內有不同的表現:
五,法人和法人制度
1,法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2,法人具備的條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 有自己的名稱, 組織機構和場所; 能夠獨立地承擔民事責任。
3,法人的權利能力—-企業法人所具有的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法人的行為能力—-企業法人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4,*法人和法人制度
5,*我國必須運用法人制度
6,*法人的獨立性
六,代理制度
1,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有代理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進行的,確立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一定的法律關系的法律行為。
2,代理的特徵: A.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即代替被代理人進行的法律行為。 B.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有權獨立自主地進行代理行為。 C.代理人是代理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進行的具有法律意義,產生法律後果的法律行為。 D.代理人的代理後果由被代理人接受,從而在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確立了法律關系。
3,*代理關系也是一種法律關系
4,*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依照委託代理協議,各自享受權利,承擔責任。
七,所有權制度 (所有制——對生產資料佔有和支配的經濟制度。)
1,所有權——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屬於上層建築。
所有權的性質: 絕對性; 排他性。
2,所有權的內容: 所有人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對其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分配和處分的權能。
Ⅶ 有人考過自考《經濟法概論》財經類的嗎
雖然我不是自考這門學科的,但我感覺,你應該借鑒下歷屆的試題,一般來說,章節頁數越多的,越重要,考到的也越多
Ⅷ 自考經濟法概論(財經類)最新用書是2010年版的嗎
考試的時候按照教材裡面的內容走,確實有這種情況,因為教材沒6年才改版一次,所以有的內容更新比較慢;常規而言有爭議的試題不會出在考卷內,所以你也可以理解成為這個知識點他不會考核起征點的具體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