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際經濟法的理論基礎
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主要包括國際貿易法(其中又包括國際貨物貿易法、國際服務貿易法、國際技術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以及國際經濟貿易爭議的解決等幾大分支。
學習與研究國際經濟法,首先要理解和掌握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其次就是要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了解國際經濟立法與實踐,特別是我國涉外經濟立法與實踐中涉及的各種法律問題。
國際經濟法課程的學習對象是法學專業本科學生,使用的教材是由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傳麗主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國際經濟法》。學生可參考使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製作的《國際經濟法》錄音教材、電視直播課堂、IP網路課件等其他教學媒體講授的內容進行學習和復習。
本課程為72學時,4學分。教材共有10章,分別是:第一章緒論、第二章國際貨物買賣法、第三章國際貨物運輸法、第四章國際貨物運輸保險、第五章世界貿易組織多邊貿易體制、第六章國際知識產權法、第七章國際投資法、第八章國際貨幣金融法、第九章國際稅法、第十章國際經濟爭議的解決
國際經濟法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開始形成的一門新興邊緣性學科。目前,我國的對外經貿交往和國際經濟法實踐迅速發展,人們對國際經濟法知識的需求越來越迫切。加入WTO以後,我國開放的程度更加提高,中國人,中國的商品,中國的資本甚至中國的貨幣都要在國際市場發揮更大的作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進行商業交易,涉及到最多的、最基本的就是商品、貨幣和資本了。如果商品交易跨越了國境,就成為國際貿易,貨幣要是跨越了國境,就成了國際金融,資本跨越了國境,就成了國際投資。
國際經濟法究竟包括哪些內容?作為一種法律規范,國際經濟法究竟是從何時開始出現的?後來如何逐步發展?它與相鄰的各種法律門類或學科之間有何聯系?有何區別?在學習國際經濟法之前,應該對這些基本問題有一些了解。
早在公元以前,地中海沿岸亞歐非各國之間已經出現頻繁的國際經濟往來和國際貿易活動。在長期實踐的基礎上,各國商人約定俗成,逐步形成了處理國際商務的各種習慣和制度。這些習慣和制度,有的由有關國家的法律加以吸收,規定為處理涉外商務的成文准則,有的則由各種商人法庭援引作為處理國際商務糾紛的處理根據,最終,逐步形成了有約束力的判例法或習慣法。實際上,這些商事法規和商事習慣法就是國家經濟法的最初萌芽。
在古代的羅馬法中,有「萬民法」和「市民法」之說,前者就是用來調整羅馬公民與非羅馬公民之間,以及非羅馬公民之間貿易和其他關系的法律。羅馬法中有大量關於國際商務來往的規定,逐漸推廣到西歐大陸,以至於影響到世界許多地區。
中世紀時期,歐洲繼承了羅馬法的基本原則,在其基本原則基礎上豐富和發展了羅馬法,形成了歐洲的國際性商事習慣。
17世紀以後,資本主義世界市場逐步形成,世界各民族與國家之間的經濟貿易交往日漸頻繁,國際經濟關系空前密切,國際經濟法的發展也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從17世紀到20世紀40年代有關國際經濟關系的條約,以及國際習慣和相關的國內立法,不斷大量出現,而且日臻完善。
第二次世界以後,國際社會發生了重大變化形,不斷有新的民族獨立,成了新的國際力量的對比。這些政治和經濟大變化,引起國際經濟關系逐步發生重大轉變,出現新的格局。國際經濟法的發展也進入新的發展時期。
國際經濟法是泛指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各種法律規范。要學好國際經濟法,還要了解國際經濟法與其他法律學科的聯系和區別。
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公法的區別是,國際經濟法調整的是國際經濟關系,國際公法調整的是國際政治關系。例如《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國際貨幣基金協定》、《各國經濟權利和義務憲章》屬於國際經濟法范圍。《維也納外交公約》、《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屬於國際公法范圍。
國際經濟法也不同於國際私法。國際私法又稱為「法律沖突法」,其作用是在各國法律,例如民法或商法相互沖突的情況下,確定應當適用哪國法律。它所調整的對象主要是各國涉外的私人之間的關系,而不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系。
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商務慣例的區別。國際商務慣例在這里主要是指由各種國際性民間團體制定的用以調整國際私人經濟關系的各種商務規則。國家或各國政府間組織如果以非主權實體的身份與異國私人進行經濟交往,從事跨越一國國境的一般經濟貿易活動,並且自願選擇適用國際商務慣例,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國際經濟關系也受國際商務慣例的約束。
國際經濟法是一門實務性很強的法律學科。掌握國際經濟法知識的目的是付諸實際應用。所以,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做到理解掌握,學以致用。要在學習理解國際經濟法規則時,應當與實際生活中的相關現象聯系起來。可以通過案例來獲得對國際經濟貿易方面的知識。
在有了一些實際感受以後,還要結合國際經濟法課程的內容,學會站在國際經濟法的立場上進行思維,或者說,學會站在一個企業家、投資家、交易當事人的立場上來判斷一樁交易的是非曲直,或者利弊得失。國際經濟法的許多規則都是來源於實踐。所以,你要真正掌握一項國際經濟法規則,就要能夠把它還原為生活現象,還原為交易實踐。
學習國際經濟法,要以制度和規則為中心。具體說,要在掌握各有關法律規則的制度理性(即有關「為什麼」的問題)和操作技術(即有關「如何做」的問題)的基礎上,全面、准確地了解各有關規則的涵義和它們的相互聯系,以便融會貫通,付諸應用。在學習過程中,掌握基本概念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概念只是法律現象的描述。國際經濟法具有很強的實用性,不能從概念到概念,不能脫離實際。
需要注意的是,要真正理解掌握一項制度或規則,必須「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也就是說,要掌握制度和規則後面的法律政策。你要明白這個規定的意思,就必須知道它是用來解決什麼問題的,還要知道為什麼要採用這種規定來解決這個問題。
在了解規則的內容和理由的基礎上,就要進一步懂得規則的應用。你要考慮,這項規則在適用時會發生什麼問題,有哪些難點,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如何克服這些難點。因此,你需要觀察一些實踐中的做法和案例,把規則與生活現象聯系起來,與當事人的利益和行為聯系起來,考慮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思考如何運用規則解決問題。
『貳』 國際經濟法考研
全國國際經濟法最好的大學是武漢大學。另外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內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容和北京大學的國際經濟法碩士培養站也很好。
國際經濟法是指調整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他國私人之間;國際組織與私人之間以及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是隨著各國之間貿易和經濟往來日益增長以及國家對貿易和經濟活動的干預日益加強而形成和發展的。早在中世紀末期,歐洲主要商業城市就有一些關於國際商業交易的規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有關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則和制度大量出現 ,並具有了國家之間條約的形式。作為一門學科,國際經濟法學也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逐漸發展起來。
『叄』 學習經濟法的心得體會有哪些
通過經濟法課程的學習,我有一些自己的感想和體會,雖然我不是法律專業的,但我還是抱著一種學習的態度來對待。它使我對法律法規有了一定的認識,同時也更正了自己以前許多錯誤的觀點,對我自身的經濟法律知識是一種很好的補充。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同時也是法律社會的背景下,這樣的一門課程的學習使我受益匪淺。
經濟法中的《公司法》和《合同法》是讓我印象比較深刻的,下面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具體闡述一下我的學習心得。 首先,從我個人說起,我自己比較喜歡了解一些新聞,獲取一些當前國內外的大事和報道,更喜歡對事件有深層次的了解。但是由於我個人知識的限制,我很難做到這一點,尤其是如果事件涉及到經濟法律知識,我就更不能做到從深層次了解經濟現象了。
而老師上課時大量的教學案例則滿足了我的這一需求,同時使我對類似案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有實際案例的教學也極大的激發了我的興趣,對上課充滿了期待,等待著老師把最近和過去一段時間涉及到經濟法律的鮮活案例展現給我們。
法條加案例的教學方式是我欣賞這門課的原因,它有效地避免現在其他經濟學科那種全是某某經濟學家的某某經濟理論,說實話,那種課程不僅枯燥而且給我一種與現實社會嚴重脫節的感覺。所以我慶幸我學的時候老師沒有教科書式的教學,脫離了本本主義。
其次,從課堂上,我明白了公司是從事商品生產和經營的組織形式,也是資本和人力資源有效利用的組織形式。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如果要成為公司的經營者,你就應該要認識到----公司法是公司的生命線.公司法既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也保護股東的合法權益,也保護公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因此,不僅所有投資者,包括社會公眾投資者,經營者、董事們、監事們、經理們都應該認真地學習公司法。必須用公司法的精神來發展公司、經營公司,使公司在健康的道路上不斷地向前發展。
學習公司法的目的是為了學以致用,用於我們經濟生活的實踐,如果我們能把公司法的知識,與我國當前正進行的國有企業的改制,以及其他企業比如集體企業的改制聯系起來,和當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涉及公司法的一些案件聯系起來分析,那麼學習公司法就真的是很不錯。
在講合同法時,我明白了我們在乘坐公交車時,交上一元人名幣這就意味著我們與他們達成了一個合同;我們平時總是簽要式合同,這些常識是我以前不曾知道的,而這些法律知識與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學了以後感覺受益很多。
在講到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時候,提到廣告商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一定程度上給我了很大的啟發,知道了自己對法律的運用做的還是非常的差,用法律維權更是從未有過。因為自己不是真正學習法學的,對法律的理解和使用還停留在很低的層次,以前雖然知道要使用法律保護自己,但那隻是嘴上說的,而事實上這種維權觀念從未真正進入過自己的意識中,可以毫不客氣的說在一定程度上我還是一個法盲。
僅僅通過不到十八周的經濟法課的學習就想獲得足夠的法律知識那是不可能,也是不現實的。但是我還是可以發自內心的大聲說:我收獲很多,因為它讓我收獲了一種意識,一種自我保護的意識!
『肆』 國際經濟法研究生
我在英國讀了一年的國際經濟法研究生,目前已經拿到國際經濟法碩士學位(Merit)。比較適合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不知道題主准備去哪個國家,我的回答范圍僅限在英經歷。
國際經濟法內容涵蓋范圍很廣,主要包括WTO貿易規則,國際貨運規則(買賣法,運輸和保險),國際商事仲裁規則等。國際經濟法實務的起點很高,一般的律所搞不定,基本是國際型大律所以及大型咨詢服務公司的業務了(當然你也可以去做進出口貿易,那還嘔心瀝血讀個法學院幹嘛,加入商學院的華人混派大軍就好了)。因其業務的國際性,加上作為律師(咨詢師),如果題主想從事該行業,英語必須過硬。
至於好不好考,英國大學的招生秘書是看你的導師推薦信,大學四年成績單,和personal statement三樣基本就夠了。不存在考不考的問題(除非是考語言)。英國牛津大學的法學院英語准入線是雅思7.5, 其它靠譜點的也得6.5-7分,其中寫作和口語有最低要求分數線。
作為我那一屆法學院研究生中唯一中國人,我牆裂建議你把語言學好了。比方一天連續3-4節課,最後的1-2節課一定就是seminar。教授給的書單結合問題(例如案例分析)要一一討論,教授也會根據我們課堂表現評價該學科最終得分。如果口語不好,那真是千言萬語說不出口,被同學反殺,被教授追問。。但口語好了,盡管你是除了關鍵點之外胡說八道一番,期末小論文寫得一般也會拿到高分(本人親證哈哈哈)。 我第一學期就是因為仍存僥幸心理,成績不夠好,導致最後3學期平均分差了一點點,沒拿到Distinction(一等榮譽學位),獎學金泡湯。關於語言,言盡於此了。
就業前景看你個人吧,我去年底剛畢業,長期在英國,剛回來考完今年的國家司法考試。我的職業規劃是先拿到中國律師執業資格,瞄準對華貿易咨詢行業。首先我認為,自己讀這么多年的法學院最後不當中國律師很可惜,也怕浪費念本科的時間。其次要結合個人能力,我是理論方面比較水的那種,這次司考能不能過還兩說,如果不行就乖乖去打工吧。。。我這種模式僅供參考,坑了不要回來找我謝謝。。
拿我的導師舉例,法國人,本來是國際經濟法事務律師,後因業務入坑國際商事仲裁,評價這行專業性強,需要前人帶後人,但他覺得好好『玩』。我個人從本科起也一直喜歡國際商事仲裁,准入門檻低一點,因還不完善,很多很多有趣的問題值得研究。在此想念一下這個紅鼻子老頭。
最後,就業前景都是自己開拓的。祝你盡快找到組織!
『伍』 自考國際經濟法概論難過嗎
自考含金量高,國家承認學歷,
肯定是有一點難度的,
但是只要踏踏實實的學,多背、多看。
考過都是沒有問題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陸』 國際經濟法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如下
2001年月,中國深圳某公司與德國一公司簽訂了6萬箱 蘆筍罐頭出口合同,合同約定:1. 價格條件為FOB青島;目的地為漢堡;裝船時間為2002年6月;2. 深圳公司負責聯系船舶,德公司開立以深圳公司為收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合同簽訂後,深圳公司依約備好貨物,德國公司也開立了信用證。但由於船舶緊張,深圳公司聯系不到運輸船舶,於是致函德公司要求派船;並稱:根據《 Incoterms2000》,FOB條件下,作為買方的德公司應自己來訂立 貨物運輸合同並承擔其費用。德公司回復:雙方合同並未約定適用《Incoterms2000》退一步講,即使適用,由於合同已明確約定深圳公司負責船舶事宜,這一約定應優先於Incoterms2000,深圳公司必須根據合同履行聯系船舶義務。雙方因而發生爭議,致合同未能履行。雙方均要求對方承擔 違約責任。
問題: (1)本案是否適用《 聯合國國際銷售合同公約》?為什麼?
(2)Incoterms2000可否適用於本案?為什麼?
(3)雙方之間聯系運輸船舶的責任應由誰承擔?為什麼?
答案:
1、適用。合同雙方沒有排除公約的適用,則公約自動適用於他們之間的買賣合同。
2、適用。Incoterms2000是國際慣例,雙方選擇了FOB,意味著雙方的合同適用通則。 3、按FOB,應由德國公司負責安排運輸,但合同雙方可以對其項下的內容進行不同的約定。從題中所述,雙方合同中已明確約定由深圳公司負責安排運輸,則這個約定是有效的,應該由深圳公司聯系運輸船舶。
『柒』 國際貿易法問題
答案:可以。對托運人而言,提單僅是承運人收到提單記載的貨物的初步證據專,貨物的真實狀況可以通過證據證屬實,推翻提貨物的初步證據,貨物的真實狀況可以通過證據證實,推翻提單上對貨物的記載。單上對貨物的記載。
不能。因為提單對收貨人而言,是承運人已按提單記載狀況收到貨物的最終證據。承運人已按提單記載狀況收到貨物的最終證據。承運人不能再推翻自己的記載。
『捌』 關於國際經濟法就業
國際經濟法的本科畢業生一般不好找工作。但有真才實學的本科畢業生及碩士生回以上答的就業應該不難。因此,建議:
攻讀碩士生;
本科學習期間,打好基礎如經濟法、外語等的同時,多去圖書館閱覽室關注國內外相關案例,經常請教有真才實學的老師,與同學們演習某些感興趣的案例以熟悉相關經濟法條文。
另外,平時要培養慢節奏講話的習慣,因為慢節奏講話就有更多的思考時間,有利於激辯時抓住對方的漏洞與回憶經濟法條文等。
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