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一份 經濟法概論(財經類)的自考課後習題答案 科目代碼00043 作者是李仁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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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的產生和發展
法不是從來就有的,它是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法的產生與階級、國家在時間上、性質上具有一致性。
法經歷了四個不同歷史類型的發展
社會主義的法是人類歷史上最高的法。
二.法的本質特徵:
1.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
2.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
3.法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
三、法的形式
法的淵源:1、憲法。2、法律。3、行政法規。4、地方性法規。5、規章。6、國際條約。
法的結構:
法律規范:(1)假定(2)處理(3)制裁
法的部門:將調整相同類和密切相聯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集中起來,即形成法的部門。
法的體系:各個法的部門、各種法律、法規,按其地位效力的區別及相互關聯狀況,依據一定次序排列組合的統一體系即為法的體系。
四.法與國家的關系:
1.一致性:
1)都是私有制、階級斗爭和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
2)有著共同產生、發展和消亡的過程;
3)都是同一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築,為同一個統治階級和經濟基礎服務。
2.不同點:
1)他們是兩種不同的社會現象,法是反映統治階級意志的法律規范總和,國家是統治階級的機器;
2)法離不開國家,因為法是由國家制定和認可的,也是由國家保證其貫徹執行的;
3)統治階級需要通過法去組織、建立國家機構,規定它們的地位、職責許可權和活動原則,需要通過法建立和貫徹各項政治、經濟制度;
4)法也是國家實現其職能的最重要的工具,統治階級依靠法去鎮壓被統治階級的反抗,去調整統治階級內部關系和其他社會關系。
五.法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1.法人的經營范圍與法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是直接相聯的。
2.法人的權利能力是指法人所具有的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Ⅱ 2010 10月自考 經濟法概論(財經類)00043 國民經濟統計概論 0065 這2年的真題試卷 加答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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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自考經濟法概論,財經類00043考試的時候如何拿高分
自考的難度在成人教育中是最難的,主要是考試重點無法把握,復習范圍比較大,但只要掌握復習方法,想要拿高分是沒有問題。自考經濟法概論,財經類00043的復習方法:
1、網上下載歷年試卷和考試大綱,把答案在教材書上找出來。因為自考試題是從題庫中出來的,往往會反復考到,只要把這些題目都背下來,一般及格沒有問題。
2、根據大綱復習,要求識記和掌握的重點背下來,就可以有好的成績。
3、考試時,要把名詞解釋當簡答題回答,凡是能記住的內容只要卷面允許,都寫上去。
4、自考的題目范圍廣,但難度不大,所以要記住的內容比較多。
Ⅳ 2010經濟法概論(財經類)自考00043
考《經濟法概論》重點學習資料
第一章:法學基礎理論和相關經濟法律制度
一,法的產生和類型
1,法的產生根源: 法是隨著私有制財產和階級劃分的出現以及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
2,法的四種歷史類型: 奴隸製法, 封建製法, 資本主義法, 社會主義法。
3,*法是階級、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
4,@法的前三種歷史類型與最後一種的社會主義法有本質區別:前三者均屬於剝削階級類型的法,社會主義法是最新、最高也是最後一個類型的法,是真正體現工人階段和廣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
二,法的本質和定義
1,法的本質: 階級性, 社會性, 社會職能。
法的特徵:1)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 2)法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
3)法是由國家機關制定或認可的統治階級意志,體現為規範文件,是人們發布遵守的行為規則。
2,法的定義——法是反映統治階級意志,經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所有保護,鞏固和發展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的行為規則的總和。
3,*階級性是法的本質屬性,但同時也具有社會性和社會職能。
三,法的淵源和結構
1,我國法的淵源: 憲法, 法律, 行政法規, 地方性法規, 規章, 國際條約。
2,*法律規范構成的三個要素: 假定, 處理, 制裁
3,法律規范的種類: 按表現形式分類: A.義務性規范,禁止性規范,授權性規范。 B.任意性規范,強制性規范
4,*在法的淵源之外的其他個人的講話、意見、法學著作、判例、習慣等,都不是法。
5,@現行經濟法律的某一條款中有哪些法律規范要素?
四,法與政策、道德的關系
1,法與政策的一致性和區別:
一致性:有高度的同一性,都反映統治階級的意志和利益,基本精神和原則是一致的。
密切聯系:政策是法的靈魂,是法的指導思想,核心內容,有法無規定時,更需要運用政策。同時,政策實現也靠法。
區別:法具有國家意志屬性,規范性,穩定性。有國家強制性保證實行,違反時要受到國家制裁。政策可根據形勢變化而修正。
2,法與道德的聯系和區別:
一致性:都是一種行為規則,社會規范,兩者在基本精神,任務和作用上都是一致的。
區別:在剝削階級社會不同階級有不同階級的道德,道德與法的產生和存在,調整對象和范圍,表現形式以及強制力方面都不同。
3,*法與政策的關系實質上是國家和黨的關系: (見書 9 頁)
4,*法與道德的關系在階級社會內有不同的表現:
五,法人和法人制度
1,法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2,法人具備的條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 有自己的名稱, 組織機構和場所; 能夠獨立地承擔民事責任。
3,法人的權利能力—-企業法人所具有的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法人的行為能力—-企業法人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4,*法人和法人制度
5,*我國必須運用法人制度
6,*法人的獨立性
六,代理制度
1,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有代理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進行的,確立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一定的法律關系的法律行為。
2,代理的特徵: A.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即代替被代理人進行的法律行為。 B.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有權獨立自主地進行代理行為。 C.代理人是代理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進行的具有法律意義,產生法律後果的法律行為。 D.代理人的代理後果由被代理人接受,從而在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確立了法律關系。
3,*代理關系也是一種法律關系
4,*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依照委託代理協議,各自享受權利,承擔責任。
七,所有權制度 (所有制——對生產資料佔有和支配的經濟制度。)
1,所有權——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屬於上層建築。
所有權的性質: 絕對性; 排他性。
2,所有權的內容: 所有人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對其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分配和處分的權能。
Ⅳ 怎樣自學00043經濟法概論(財經類)這門課才能通過考試
1、下載歷年試卷,把答案在教材書上找出來。因為自考試題,往往會反復考到,只要把這些題版目都背下來權,一般及格沒有問題。
2、靜心看書自學,不要浮躁。
3、耐心堅持,養成自學習慣。每天或多或少,看點自考教材內容。
Ⅵ 浙江自考2014年10月的考試用書,經濟法概論(00043)、中級財務會計(00155)最新版是什麼版本
1、浙江自考2014年10月的考試用書,經濟法概論(00043)、中級財務會計(00155)這兩門版2014年10月考試用的教材沒有變化過,權以前的書還可以用。教材具體信息為:
00043經濟法概論(財),教材名稱:經濟法概論(財經類)(附)(2010年版),出版社:中國財經,主編:李仁玉,版本:2010年3月第1版;
00155中級財務會計,教材名稱:中級財務會計(附)(2007年版),出版社:中國財經,主編:楊金觀 宗文龍,版本:2007年9月第1版。
2、你在麗水報名考試的話,兩邊的成績可以合並一起的。麗水這邊的兩門,不需要轉到杭州來的,可以直接使用課程合格成績,直接在麗水的自考辦裡面申請自考畢業的。
Ⅶ 求2012年1月份自考經濟法概論(財經類)00043考試真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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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自考經濟法概論財經類00043有沒有計算題都有哪些題型
通常1月份財經類是沒有計算題的.但是也不一定.如果沒有計算題.就是簡答題.論述題.和1道案例分析題.不能光背卷子.書還要摸透的.卷子要看一下歷年的試卷.記住他出的題型.然後在書上找到相關試題都看看.說不定這次就以不同的題目給你出.我1月份也要考這門.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