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樣提高學習效率經濟法基礎課程
對於提高學習效率,我這里有點資料,可以跟你分享一下:
1、首先,規劃好自己的時間。①連續長時間的學習很容易使自己產生厭煩情緒,這時可以把復習任務分成若干個部分,把每一部分限定時間,這樣不僅有助於提高效率,還不會產生疲勞感。②同時,也不要整個晚上或長時間都學習(復習)同一本教材,這樣做非但容易疲勞,而且效果也很差。每晚安排學習(復習)1-2個小時,再換一本書進行學習(復習),這樣兩本書都能兼顧。
2、①要增強記憶,提高效率,適當的最筆記的不可少的,可以將老師歸納的重點內容在教材上勾畫出了,方便以後看書的時候抓住重點,人人都會遺忘,有了筆記,復習時才有基礎,課程當中典型例題與典型解法,這些是真正有價值的,也是必須去記的東西。②高效的快速閱讀必不可少,不僅有利於你抓住文章脈絡和重點,同時還可以節約學習、復習時間,為你贏得寶貴的時間,為考試或其他事情做充足的准備。(ps:我以前訓練過精英特速讀記憶法,提高閱讀速度的同時還兼顧了記憶,效果非常好,為我的考試贏得了很大的籌碼,可以具體了解一下)
3、做題的時候最重要的是選「好題」,千萬不能見題就作,不分青紅皂白,那樣的話往往會事倍功半。
4、要想提高學習效率,自身心態的調節是避免不了的,一個好的心態決定一個人的成功:第一要自信,第二要用心。
㈡ 學習經濟法的心得體會有哪些
通過經濟法課程的學習,我有一些自己的感想和體會,雖然我不是法律專業的,但我還是抱著一種學習的態度來對待。它使我對法律法規有了一定的認識,同時也更正了自己以前許多錯誤的觀點,對我自身的經濟法律知識是一種很好的補充。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同時也是法律社會的背景下,這樣的一門課程的學習使我受益匪淺。
經濟法中的《公司法》和《合同法》是讓我印象比較深刻的,下面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具體闡述一下我的學習心得。 首先,從我個人說起,我自己比較喜歡了解一些新聞,獲取一些當前國內外的大事和報道,更喜歡對事件有深層次的了解。但是由於我個人知識的限制,我很難做到這一點,尤其是如果事件涉及到經濟法律知識,我就更不能做到從深層次了解經濟現象了。
而老師上課時大量的教學案例則滿足了我的這一需求,同時使我對類似案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有實際案例的教學也極大的激發了我的興趣,對上課充滿了期待,等待著老師把最近和過去一段時間涉及到經濟法律的鮮活案例展現給我們。
法條加案例的教學方式是我欣賞這門課的原因,它有效地避免現在其他經濟學科那種全是某某經濟學家的某某經濟理論,說實話,那種課程不僅枯燥而且給我一種與現實社會嚴重脫節的感覺。所以我慶幸我學的時候老師沒有教科書式的教學,脫離了本本主義。
其次,從課堂上,我明白了公司是從事商品生產和經營的組織形式,也是資本和人力資源有效利用的組織形式。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如果要成為公司的經營者,你就應該要認識到----公司法是公司的生命線.公司法既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也保護股東的合法權益,也保護公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因此,不僅所有投資者,包括社會公眾投資者,經營者、董事們、監事們、經理們都應該認真地學習公司法。必須用公司法的精神來發展公司、經營公司,使公司在健康的道路上不斷地向前發展。
學習公司法的目的是為了學以致用,用於我們經濟生活的實踐,如果我們能把公司法的知識,與我國當前正進行的國有企業的改制,以及其他企業比如集體企業的改制聯系起來,和當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涉及公司法的一些案件聯系起來分析,那麼學習公司法就真的是很不錯。
在講合同法時,我明白了我們在乘坐公交車時,交上一元人名幣這就意味著我們與他們達成了一個合同;我們平時總是簽要式合同,這些常識是我以前不曾知道的,而這些法律知識與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學了以後感覺受益很多。
在講到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時候,提到廣告商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一定程度上給我了很大的啟發,知道了自己對法律的運用做的還是非常的差,用法律維權更是從未有過。因為自己不是真正學習法學的,對法律的理解和使用還停留在很低的層次,以前雖然知道要使用法律保護自己,但那隻是嘴上說的,而事實上這種維權觀念從未真正進入過自己的意識中,可以毫不客氣的說在一定程度上我還是一個法盲。
僅僅通過不到十八周的經濟法課的學習就想獲得足夠的法律知識那是不可能,也是不現實的。但是我還是可以發自內心的大聲說:我收獲很多,因為它讓我收獲了一種意識,一種自我保護的意識!
㈢ 經濟法課程的收獲與體會
第一篇
學習經濟法心得
一、考情分析,學習方法應以聽課為主通過分析歷年來的考試情況,不難看出,試題越來越靈活,試卷中客觀題部分佔75分,主觀題部分佔25分,其中最難的部分就是40分的多選題了,所以,單靠押住綜合題是很難過關的。我們的學習方法應側重於客觀題部分(包括單選、判斷、簡答、綜合),通過聽課,60分的內容能夠得到解決,另外40分的內容則應聽課加記憶,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切勿死記硬背。總之,經濟法應以聽課為主。二、教材調整,重點變化大自2007年起,會計職稱考試教材進行了大幅度調整,由原來的12章調整為9章,所以各章的考試分值也相對平衡,基本上轉變為章章重點。三、經濟法的學習法通過聽老題的課和各個考試過關者介紹的個人學習方法,我總結了以下學習方法,供大家參考。1.認真聽課大家都是成年人,參加考試都不容易,有家、有事業,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學習時間都是靠擠出來的,而且一般報職稱一報就是3門或2門,因此,我們是不可能把大塊的時間劃出用於學習經濟法,大部分時間都用於學習實務和財務管理,所以,我們大家應該有較高的學習效率,有較好的學習效果。在學習課件中,老師所講的重點幾乎涵蓋了90%以上的考試內容,所以,只要我們認真聽課,用心聽課,過關應該是不成問題的。2.課後復習,注重總結歸納聽課後,應認真歸納總結,可以自己製作一些表格,加深記憶,真正將知識變成自己的,這樣掌握得更牢固,記得更深刻。課後復習時,只復習不會的內容,會的就省略了,盡量不要重復復習,節約時間,提高學習效率。3.做題要精,以典帶面聽課復習後,不要忙於做題,當下聽完,誰都會做。可以過兩天再做前幾天學習過章節的習題,這樣很容易發現不會的問題。題不在多,而在於精,歷年考題是習題中再精典的習題了,也是必做且應認真分析總結的習題。做題後,要注意總結考點,明確解題思路,以典帶面。做錯的題,應記下來,之後反復做,錯題會逐漸變少,當然自己掌握的知識逐漸增多。這就是我自己總結的一些《經濟法》學習方法,希望大家多提寶貴意見。今後,我會把《經濟法》逐章的學習體會及自己歸納總結的一些資料傳上來,與大家一起分享,希望各位學友多多支持,多多指教,大家互相學習,互相督促,一起順利通過考試,大家一起努力吧!加油!
第二篇
「讀己」也是我大學價值觀的一個部分,上大學我追求的是自己在能力、素質、性情多方面的自我提升,然而我時常「讀己」看自己與之前的變化。所以在這經濟法課程即將結束的時候,我應該用自己的價值尺度來衡量自己在這課堂受到的感悟和得到的提高。在論文開始我也已經提到了通過這一個系列的課程我初步奠定了我一生學習經濟法的框架。也許現在課堂中許多專業問題我都無法全部的理解,但我相信隨著自己逐漸步入商場對經濟法中條款會更為理解。學習到一些基礎的經濟法知識是必然的,在其他方面通過一次學生講課也讓我換位思考更加了解老師的職責,也讓我好好的鍛煉了自己的能力。在課後也有幸再和我們的項老師進行了交流,在交流過程中自己的思想再度受到啟發,真的自己在這課程的學習中和這位老師的交流中自己在某些方面得到了相應的提升,希望有更多的機會也我們的項老師進行交流。
一、 自我理解
(1)《經濟法-擔保法》的保證法律條款與社會道德的沖突論證
有幸自己得到了在大學為數不多的幾次學生講課的機會,在經濟法的課堂上我和大家講解、分享的章節就是擔保法中的保證一小節,然而在自己精心准備之後上了一堂自己較為滿意的課。在這個小點中我也不得不以這章節為契機來談談法律條款與我們中國大眾地社會道德的沖突論證。
作為債的擔保的保證,是指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作為保證人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在保證中最重要強調的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的關系,然而債務人只作為託付者和債務的承擔者,在擔保法的制定過程中始終把擔保人與債權人作為制定法律的重要的當事人,而把債務人放在了擔保人上帝的位置。在這不得不想問一句擔保人為什麼要為債務人擔保債務呢?因為兩者的關系、兩人的利益還是更多不為人知的事情,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和風險將會是多大的呢?在這同時有多少人可以勝任擔保人的角色,雖然這規范了擔保制度保障了債權人的權益,但站在弱勢的債務人也不得不接受這樣的命運。
但在我們中國傳統的社會道德中擔保人更多的是行俠仗義、舍己為人,但也不排除有其他的目的,雖然說這樣一個擔保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和承擔相應的責任,但不至於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時候非得擔保人履行全部的債務。雖然法律也要求擔保人要有這樣可以擔負債務人債務的能力,但說到這我不禁的想起了社會現實中的許多例子,擔保人站在中間左右不是人。有些法律條款是與我們現實的社會道德是相沖突的,可能也是許多人無法接受的,就乾脆不承認這樣的法律條款。這只是我個人在擔保中的一些疑問,我呼籲我們的立法機關應該平衡各方面的權益和合理的調整法律當事人之間的關系。
(2)案例分析:三鹿奶粉事件中的經濟法觀察
2008年6月28日,位於蘭州市的解放軍第一醫院收治了首例患「腎結石」病症的嬰幼兒,這也就拉開了三鹿奶粉事件的序幕。之後全國各地瘋狂式的檢驗出我們的兒童患上「腎結石」,通過科學檢驗得出結果是這些兒童一直長時間的飲用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牛奶所致,之後以我們民族企業三鹿奶粉公司破產倒閉為結局結束了風雨飄搖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
按照我們在這個學期學習的經濟法常識,自己也試著用現實的操作來檢驗自己學習的知識。毫無疑問生產商的質量出現了問題侵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利益,這也就違反了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中的條款;在食用的奶粉中加入三聚氰胺也違背了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內容;在最後處理的過程中公司破產、倒閉也不得不藉助我們經濟法中的破產法來進行規范。這只是粗線條的說說三鹿奶粉事件中違背的經濟法條款。
然而我認為這場事件中的奶製品生產者是大多數的國內大中型奶製品國有企業,然而三鹿集團只是為我們中國奶製品行業做了替罪羊,換句話說按照真真實實的事情真相來處罰我們早在2009年就要靠進口奶製品維持廣大人民的日常生活需要了。我也認為這件事件中作為執法者的中國政府太想息事寧人了,這與我們經濟法是格格不入的。我們國家的法制和經濟發展的制約不得不讓我們犧牲少數企業換取更多的一大片企業,這是國家的策略但更是對我們國家法律尊嚴的褻瀆。這也就是我們國家經濟法發展到現在,不、不只是經濟法廣大的法律部門也都面臨這樣的困境,我們對法律應該是尊重的,即使不必倒閉那麼多的企業,但對其的犯事較輕的企業也給予相應的處罰,真的現在我們國民都不敢確定現在的奶製品中還是否還加入了三聚氰胺。
小結:
就以這樣一篇《經濟法》論文結束我的經濟法學習不是我的本意我也不會這樣實施,在論文開始的時候我也清楚的闡述了自己學習的態度,現在在許多學科學習的都是這個學科的框架,自己是否能夠有有長足的進步都是取決於今後不懈的努力,這篇論文寫出了我作為一個初學《經濟法》人的全部體會。在最後向為我們授業解惑的老師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㈣ 學習心得上課
學習經濟法心得抄體會
國際經濟法的概念、調整范圍為。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際經濟活動和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也就是調整國際經濟交往中商品、技術、資本、服務的跨國交易流通中形成的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和法律制度的總和。國際經濟法調整的經濟活動范圍包括國際貨物貿易及其相關的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服務貿易;國際金融業務及間接投資活動,涉及貨幣、有價證券的跨國流通、交易;國際技術貿易和知識產權保護;由這些活動引起的跨國收費問題,和國際爭議解決問題。
㈤ 至少從五個方面總結一下學習經濟法課程的收獲
學習經濟法心得
一、考情分析,學習方法應以聽課為主通過分析歷年來的考試情況,不難看出,試題越來越靈活,試卷中客觀題部分佔75分,主觀題部分佔25分,其中最難的部分就是40分的多選題了,所以,單靠押住綜合題是很難過關的。我們的學習方法應側重於客觀題部分(包括單選、判斷、簡答、綜合),通過聽課,60分的內容能夠得到解決,另外40分的內容則應聽課加記憶,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切勿死記硬背。總之,經濟法應以聽課為主。二、教材調整,重點變化大自2007年起,會計職稱考試教材進行了大幅度調整,由原來的12章調整為9章,所以各章的考試分值也相對平衡,基本上轉變為章章重點。三、經濟法的學習法通過聽老題的課和各個考試過關者介紹的個人學習方法,我總結了以下學習方法,供大家參考。1.認真聽課大家都是成年人,參加考試都不容易,有家、有事業,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學習時間都是靠擠出來的,而且一般報職稱一報就是3門或2門,因此,我們是不可能把大塊的時間劃出用於學習經濟法,大部分時間都用於學習實務和財務管理,所以,我們大家應該有較高的學習效率,有較好的學習效果。在學習課件中,老師所講的重點幾乎涵蓋了90%以上的考試內容,所以,只要我們認真聽課,用心聽課,過關應該是不成問題的。2.課後復習,注重總結歸納聽課後,應認真歸納總結,可以自己製作一些表格,加深記憶,真正將知識變成自己的,這樣掌握得更牢固,記得更深刻。課後復習時,只復習不會的內容,會的就省略了,盡量不要重復復習,節約時間,提高學習效率。3.做題要精,以典帶面聽課復習後,不要忙於做題,當下聽完,誰都會做。可以過兩天再做前幾天學習過章節的習題,這樣很容易發現不會的問題。題不在多,而在於精,歷年考題是習題中再精典的習題了,也是必做且應認真分析總結的習題。做題後,要注意總結考點,明確解題思路,以典帶面。做錯的題,應記下來,之後反復做,錯題會逐漸變少,當然自己掌握的知識逐漸增多。這就是我自己總結的一些《經濟法》學習方法,希望大家多提寶貴意見。今後,我會把《經濟法》逐章的學習體會及自己歸納總結的一些資料傳上來,與大家一起分享,希望各位學友多多支持,多多指教,大家互相學習,互相督促,一起順利通過考試「讀己」也是我大學價值觀的一個部分,上大學我追求的是自己在能力、素質、性情多方面的自我提升,然而我時常「讀己」看自己與之前的變化。所以在這經濟法課程即將結束的時候,我應該用自己的價值尺度來衡量自己在這課堂受到的感悟和得到的提高。在論文開始我也已經提到了通過這一個系列的課程我初步奠定了我一生學習經濟法的框架。也許現在課堂中許多專業問題我都無法全部的理解,但我相信隨著自己逐漸步入商場對經濟法中條款會更為理解。學習到一些基礎的經濟法知識是必然的,在其他方面通過一次學生講課也讓我換位思考更加了解老師的職責,也讓我好好的鍛煉了自己的能力。在課後也有幸再和我們的項老師進行了交流,在交流過程中自己的思想再度受到啟發,真的自己在這課程的學習中和這位老師的交流中自己在某些方面得到了相應的提升,希望有更多的機會也我們的項老師進行交流。
㈥ 如何學好經濟法基礎
經濟法確實考點比較碎,不像實務,就那幾個大的考點。
經濟法的考試方向已經轉向了對稅法的考核,若你之前學過稅法,那麼你復習起來就會輕松很多。但如果你對稅法沒有大體上的學習,建議你把初級教材從頭到尾認認真真的研讀兩遍,然後可以根據配套復習資料上總結的考試重點有目的,有所側重的復習,這樣效率會高很多。如果你的稅法底子很好,建議你直接根據復習資料上總結的重點去復習。
但記住!在學習的過程中一定要配合著做題,最好是復習完一章節做一章節,這樣能及時把知識點加以鞏固。然後把錯題記在錯題本上,等回頭總復習時就會省下不少力氣。我就是這樣復習的。
㈦ 初級經會計實物和經濟法基礎考試如何達到兩門都六十分以上考過……的,能分享下考試心得
1.關於預習 (1)預習時間排在每天的復習時間之後。
(2)預習時,先以章節為單位通讀課本,了解大概內容,標題、解說、每頁底部注腳等不要疏漏。
(3)對於無法弄懂的地方,用鉛筆畫上記號。上課時注意聽老師講解或課前找同學討論。 (4)把生詞標出來。
(5)對於知識點繁雜的章節,可以在紙上列一個圖表,分層次列舉出來。
(6)養成超前的學習習慣。
2.關於聽課 (1)聽課時最關鍵的是能時刻跟上老師的速度。
(2)上課積極回答問題是一種非常好的鍛煉方式,本來被動的聽課變成了一種積極、互動的活動。
(3)上課時多問幾個「為什麼」,用主動的辯證思維去學習是很有用處的。
(4)上課抓重點聽,就根本不會覺得很漫長。 (5)專心聽講並注重語言交流,不要只顧埋頭記筆記。
(6)5分鍾的課後靜思=50分鍾的課後復習。 (7)聽課需要「批判地吸收」
(8)學完要問自己四個問題:
What——學了什麼?
How——怎麼學? §
3.關於做筆記 (1)每門課准備兩個筆記本:一本做課堂筆記,一本做改錯筆記。
(2)根據不同科目特點做出不同形式的筆記。 (3)能畫圖的就用圖形表示,能標注的就標注一下,不要把時間都放在筆記上。消化吸收並應用於以後的學習中,這才是最重要的。
(4)課堂上一定要緊跟老師的思維一起思考,同時要迅速捕捉到他關鍵性的語言並記下來。 (5)當聽課與記筆記發生沖突時,一般以先聽懂老師對問題的分析為主。
(6)可以在課本空白的地方記筆記,如果用筆記本,可以買那種中間用一條豎線把一頁分成兩部分的,左邊記錄講授內容,右邊寫自己的心得。
關於2019年中級會計師職稱,數據顯示《中級會計實務》主要考察一些基礎知識,比較簡單;由於機考公式輸入不熟練,很多考生的《財務管理》不是很理想;相對而言,《經濟法》是三個科目中大家普遍覺得比較難的一科,大家可以參考一下,抓重難點復習。經驗畢竟是別人的,別人也是靠自己的努力讓考試變得很簡單,所以考試難不難,真的是自己說了算。制定好學習計劃,選對學習助手,通過是沒有問題的。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
㈧ 求一篇學習《經濟法概論》心得或體會。。。。1200字左右。。。。
試論經濟法的獨立地位
經濟法的地位問題其實就是經濟法是不是一個法律部門的問題,解決這一問題必須明確經濟法的概念,證明其獨立性,並在理論和現實的基礎上對相關部門法加以區分.
一、經濟法的概念
經濟法從其萌芽至今已走過了100多年風風雨雨的歷程,它的產生以至發展都伴隨著爭吵,目前學界還沒有統一的定義。作為理論思維的第一步就是給經濟法下定義,這也是經濟法研究學者的首要任務。前人在此已做了相當的工作,總的說來,對經濟法的定義可以分為兩類觀點:一是承認經濟法是一個法部門,進而在此基礎上進行定義;二是不承認經濟法的獨立地位,認為經濟法是一個學科或是一種規范的綜合等等。
否定經濟法的普遍觀點認為「經濟法沒有統一的調整對象和方法,所以無論是單個的經濟法規或是這些法規的總合,都不能構成獨立的法律部門」(1) 。而肯定派則認為經濟法有獨立的調整對象和方法,堅持經濟法的獨立法律部門地位(2)。綜觀兩方的觀點其最大的分歧就在於經濟法是否有有別於其他部門法的調整對象和方法,這也是傳統部門法的劃分標准。還有部分學者為求證經濟法的獨立地位對傳統的部門法劃分標准提出了質疑,認為法部門的劃分並非如此,現在不得不對這一傳統理論加以徹底的改造了(3)。當然還有提「法域說」和「法體制說」的。筆者以為我們沒有必要一廂情願的為建立一套理論而去任意否定已有的且被大家所公認的東西,否定這一點就不是一種實事求是的研究態度。唐詩有言:「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這句詩用來說明經濟法的發展極恰。經濟法的獨立地位應該得到肯定,如何去詮釋經濟法呢?首先還得從法談起,法律就是調整一定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那麼經濟法也是為調整一定的社會關系而存在,了解這一點給經濟法下定義就不是一件難事。從蘇聯改造過來的「縱橫統一說」在學界曾佔有相當的地位,此說認為經濟法調整的是縱向的經濟管理關系和橫向的經濟協作關系(4)。這一觀點試圖使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更加明顯,但無意間卻犯下了一個致命的錯誤,那就是經濟協作關系更多的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關系,這不應屬於經濟法調整的范疇,而是民法調整的范疇。經濟法主要是從公權力入手來調整公私融合的部分,也就是公私之間的交叉關系。現在特別是象中國這樣的日益發展的經濟民主社會,公權力應該在一定的地方適可而止,不應過多的涉入私權利。因此,經濟法應定義為是調整國民經濟的管理和協調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這一概念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和理解:首先,經濟法調整的是縱向的經濟管理和協調關系,這區別於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關系。其次,調整的主體其中重要一方是國家相關的經濟機關,這是為擺脫行政機關對經濟的盲目干預,確定一定的機關進行經濟的管理和協調工作。雖然,經濟法是以一定的強力為基礎的,但強力並不是直接調整手段而是作為經濟管理協調的堅實後盾。
二、經濟法的獨立性
經濟法的地位問題歸結到一點就是經濟法是不是一個法律部門的問題,而進一步研究其實重要的就是經濟法的獨立性問題,這個問題是上個世紀以來法學界爭論的焦點,可以肯定的說經濟法是一個部門法。前面已對經濟法的概念進行了分析,下面具體就經濟法的獨立性進行研究。
判斷經濟法是否為部門法須確立一個明確的部門法劃分的標准,而不是不顧現實自封為部門法。部門法的劃分有對象說,對象加方法說,還有方法說,還有目的說等。按照多數的觀點認為特有調整的對象和方法是劃分的標准。但方法相對於對象來說是次後的,特有的調整對象才是關鍵,任何法律部門都有其調整的對象,這是劃分部門的根本標志,它是指法律部門調整的特定社會關系(5)。雖然有人對這一傳統的劃分方法提出了質疑,但他還是不得不承認,對經濟法的基本界定說還是應當立足於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及其根本特徵,否則經濟法就成了無本之木,無異於空中樓閣,經濟法的科學性也就值得懷疑(6)。在前面的定義中已經闡述了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國家對經濟的管理協調關系。這種關系的一方主體是國家經濟機關,另一方則是市場經營的主體,大到公司企業集團,小到「戶」(7) 這種經營的單位。從客觀上說,經濟法調整的的對象是一種社會關系,具體說有宏觀調控法(或者宏觀經濟法)、市場規製法、經濟組織法等方面。宏觀調控法主要包括金融財稅等,市場規製法包括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以及產品質量法等方面的內容,經濟組織法主要包括了公司企業法等方面的內容。
調整的對象基本上就決定了經濟法的獨立性和特殊性,在經濟的管理協調過程中會使用包括民事、行政等方面的調整手段,這並不會影響經濟法的獨立地位,現實的情況非常復雜,使得國家必須用多方面的手段進行調整。另外經濟法也不是沒有自己的調整手段和方法,如「經濟不名譽」處罰等。
所以從理論上來說經濟法有明確的調整對象並輔以一定的調整方法,它就具有作為一個法部門的獨立性,應該成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
四、經濟法與相關部門法的關系
若要進一步明確其部門法的地位,須與相鄰的部門法加以比較,不能區別就難說經濟法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經濟法涉及公私權利的問題,一方面它與民法有千絲萬縷的聯系,一方面它的主體是行政機關,與行政聯系緊密,所以准確的區分經濟法與民法和行政法的關系才能說明經濟法的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相較而言,其他部門法就沒有什麼可比較的必要,本文由於篇幅的限制,也不打算與民法和行政法之外的部門法相比較。
與民法相比較,雙方調整關系的主體明顯是不一樣的,民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而經濟法則是調整的不平等主體之間的經濟管理協調關系,與人身關系無關。明確的區分經濟法和民法是為了讓公權利不幹預私權,讓市場經濟按價值規律發揮最大的作用。經濟法與民法並不是對立的,經濟法是民法的重要補充,可以說民法是經濟法的基礎,經濟法是民法的保障。
眾所周知狹義的民法不包括商法,商法是後來才出現的特別民法。盡管有民商分離和民商合一的不同,但商法屬於廣義的民法是沒有異議的,其基本的價值理念與民法是相同的,調整的對象仍然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關系,脫離這點商法就不成其為民法。一般認為商法包括公司法、保險法、海商法等,但這些同時又被納入經濟法的范疇,如何具體的區分商法和經濟法呢?有的學者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考證了商法的來源,認為商法本來就是一個不十分規范的叫法,也就是說沒有商法,建議把調整平等主體的部分劃入民法中,而餘下的劃歸經濟法(8)。筆者以為這完全沒有必要,保持民商法的現有提法已是共識,所以屬於商法的相關法中可以有經濟法規范,只是雙方的研究角度不同,商法可以從主體資格、權力自治等方面就以規定和研究,而經濟法則從經濟組織、競爭規范等方面進行規定和研究。商法與經濟法並不矛盾,它們是相輔相成的,其區分關鍵在調整的主體不同。
與行政法相比較,二者主體方面存在相似之處,行政機關有行政職能和經濟職能,也就是說國家一方面是統治者的身份,另一方面又是管理者、組織者,在某些時候還是經營活動的參與者。其行使行政職能的由行政法調整,行使經濟職能的由經濟法加以調整。傳統的行政法內容龐雜,不利於提高行政機關的效率並規范行政行為,一些原來行政領域的東西應分離出來納入新的法律部門如經濟法來調整,而一些未成熟又沒有形成一套法律系統的法規繼續留在行政法中,最終行政法調整餘下的部分。所以行政法應該是規定行政機關的組織和職權,並規定公民在受到行政機關侵害時的行政救濟(9)。因此區分經濟法和行政法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首先從調整對象上看,行政法只調整發生在行政活動中的行政關系,如公安管理關系,人事行政關系等,經濟法調整的是經濟活動中的管理協調關系,包括產業政策管理關系,工商管理關系等。再是從調整的方法上看,經濟法更廣,不僅涉及有民法和行政法的方法,還有自己特有的方法,而且經濟法在宏觀調控上更多的是採用間接調控方式。最後,經濟法規范專業性更強,更復雜。
㈨ 求一篇大學生學習經濟法的心得
學習經濟法的感想
學習經濟法之前,經濟法律給我的印象往往是比較實質性的意義,比如哪些經濟行為或事情可為或不可為,哪些行為或者事情符合規定,哪些行為或者事情會受到法律法規的制裁。
而通過老師多年的教學實踐和積累的經驗,在講解中穿插引用了許多生動的關於經濟法不同方面的案例,並且通過多媒體,讓我們在聽的同時,看到了許多的真實糾紛實況。經濟法包括企業法 公司法 證券法 合同法 票據法 企業破產法 而三資企業法是重點等的內容。我們學得津津有味,讓我們真切的感受到經濟法對維護社會的正常穩定所起到的貢獻,也了解並體會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維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在聽過老師授課以後,我明確了曾經模糊不清的經濟法的印象,經濟法所要調整的社會關系是研究經濟法所立足的社會基礎關系,在當下,這個基礎關系就是市場經濟關系。所以,研究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應從分析市場經濟的屬性開始。重新建立了經濟法的概念,全面認識了經濟法的功能。
然後,老師在上課手腳過程中穿插了許多學習經濟法的方法。對於課本要買注冊會計師的那本書。不僅詳細而且與時同進。對於課本先通讀一遍.then逐章細讀,and把知識點寫在筆記本上,後面寫上它出現的頁碼.等到以後看自己的筆記,回憶不起來的看下書.通讀教材是必要的,最後就開始抓重點,比如說合同法之類的,然後就是案例分析,.主要是理解,死記硬背解決不了問題,以上這是老師給我們提供的經驗。
接下來。我說下我對經濟法的大體理解:首先是為什麼實行經濟法。
要實行市場經濟,必須建立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培育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要求各種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堅決打破條條塊塊的分割、封鎖和壟斷。這就需要國家介入,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在國家進行市場監督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就是市場監管關系。市場監管關系應該由經濟法調整。這有助於完善市場規則,有效地反對壟斷,制止不正當競爭,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實現市場功能。
其次是我國經濟法的重要社會地位。我國經濟法律的調解范圍已經涉及社會管理、經濟協調、環境保護、資源節約以及權利制約、國際經濟糾紛仲裁等十分廣闊的領域,並與社會道德標准相輔相成,成為了整個社會的調解器。但人類的經濟行為是復雜多變的,經濟法律由於在制定時需要嚴謹的思考和斟酌。這種差別造成了我國經濟法律制度的相對不太完善,被投機份子有機可乘,對一些損害國家人們利益的行為無法可依。但只要努力做好普法工作,樹立以及強化公民的相關經濟法律意識,讓人們在經濟權利受到侵害的時候都尋求經濟法律的保護,才能有助於經濟法律的完善,才能真正的做到知經濟法,守經濟法,不犯經濟法。
再次是我們大學生學習經濟法的重要意義。經濟法律知識是大學生必備素質之一,我們必須通過它,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用它來促進和規范市場經濟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正確的處理市場經濟中人與人之間關系問題。公平交易,合法賺錢。而我們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群更應該在生活過程中,遵守經濟的相關法律,享受個人權利,履行義務。
學習經濟法有很大的社會現實意義,首先是因為我國頒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經濟法法律。這些法律是適應國家經濟調節的需要而頒行的,涉及社會經濟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關繫到社會經濟的總體結構和運行,而且同其他部門法性質的法律規范相分離,獨立組合為性質較純一的法律規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