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經濟法怎麼考
經濟法:
經濟法有點雜,歸納的東西多,歸納完之後,還有其他零散的.
1.歸納時間,這個是第一章,訴訟期限,肯定會考。還有比如多少日登記,多少日見報,多少日發出公告,等等,破產法,公司法合並分立會提及。
2.歸納表決方式,合夥企業法,公司法,破產法,物權法,都會有。
3.歸納組織形式,比如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的,這些合夥企業法,外商法,公司法,破產法,物權法都會有。
4.歸納人事任免制度,比如公司法獨立董事,比如破產法管理人,都會有。
5.歸納能否對抗善意第三人,這個物權法有。
6.歸納其他數字,這個很重要的。
重點章節往往是公司法,證券法,合同法,破產法,物權法。這些章節也容易結合。
最後祝你順利通過。
⑵ 《經濟法》中有限責任公司的知識點:出資、分紅、公司獨立責任 問題
1.可以。《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內產權、土地使用容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a 由於房屋為過戶,因此不應視為其已經履行出資義務。因此乙無權參與分紅。(此在法律上尚存爭議)
b 戊可向乙要求其履行出資義務。可以。
C不可。但可要求其履行出資義務,即實際繳納10萬元。
3 不可以,丙已經履行了出資義務。
⑶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經濟法的重點是哪些章節
公司法、合同法、三稅當然是重點,但具體學習方法又略有不同。作為公司法,在准確理解後,留下的就是記憶了,的確記憶的難度比較大,不論是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間,還是公司法與其他主體法律制度之間,考點都易混,這方面老師都會在講義上製作成表格(指南上也有類似的表格),對比記憶的效果比較好;合同法,在准確理解後,關鍵是能靈活動運用,要通過一些大小案例來加深理解。公司法和合同法太重要了,公司法處處是重點,處處是考點,合同法雖記憶的壓力要小些,但出題方式又非常靈活,理解不到位容易丟分。所以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這兩章一定要逐字逐句地讀,不能留死角,畢竟考試時間還相對較早。稅法部分要多練題,要重視計算題。
⑷ 《初級經濟法》考點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有哪些內容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即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人總額,減除不征稅收人、免稅收人、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
(一)收人總額
企業收入總額是指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人。包括:銷售貨物收人,提供勞務收人,轉讓財產收人,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人,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人,接受捐贈收人以及其他收入。
(二)不征稅收人
1.財政撥款。
2.依法收取並納人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人。
(三)稅前扣除項目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人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四)扣除標准
1.工資、薪金支出。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按標准扣除。未超過標準的按實際發生數額扣除,超過扣除標準的只能按標准扣除。
3.社會保險費。
4.借款費用。
5.利息費用。
6.匯兌損失。
7.公益性捐贈。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8.業務招待費。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人的的5‰。
9.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10.環境保護專項資金。
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准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後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11.保險費。
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
12.租賃費。
13.勞動保護費。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
14.有關資產的費用。
企業轉讓各類固定資產發生的費用,允許扣除。企業按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的攤銷費,准予扣除。
15.總機構分攤的費用。
16.資產損失。
17.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稅法規定準予扣除的其他項目。如會員費、合理的會議費、差旅費、違約金、訴訟費用等。
(五)不得扣除項目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5.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
7.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
8.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
9.與取得收人無關的其他支出。
(六)虧損彌補
企業某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而且,企業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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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如何學注會《經濟法》:公司分立知識點
公司分立時,其財產做相應的分割,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於報紙上公告。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按所達成的協議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
存續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分離成兩個以上公司,本公司繼續存在並設立一個以上新的公司;
解散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分散為兩個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並設立兩個以上新的公司。 [2]
存續分立方式,本公司繼續存在但注冊資本減少。原股東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權比例可以不變。在實踐中,總公司為了實現資產擴張,降低投資風險,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組成具有法人資格的全資子公司。此時總公司亦轉化為母公司。母公司僅以其投資額為限對新設子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
⑹ 《初級經濟法》考點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及征稅對象有哪些內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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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是指我國境內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企業或者組織。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2.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劃分標准二選一:注冊地、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
納稅人
居民企業,判定標准:
(1)依照中國法律、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稅率為25%);
(2)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稅率為25%)
舉例:外商投資企業;在其他國家和地區注冊的公司但實際管理機構在我國境內
徵收范圍: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
非居民企業,判定標准:
(1)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法規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企業(稅率為25%);
(2)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稅率為20%)
舉例:我國設立有代表處及其他分支機構的外國企業
徵收范圍: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
二、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包括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所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包括居民企業來源於境內和境外的各項所得,以及非居民企業來源於境內的應稅所得。
1.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2.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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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2020年注會經濟法考點
2020年注會經濟法第一批考試考點匯總:
1、單選題
CPA經濟法學習經驗
⑻ 《經濟法》這門課程第五章的知識點有哪些
《經濟法》這門課程第五章的知識點包含單元導引、經濟法主體概述、經濟管理主體、企業和企業法概述、市場准入制度、企業登記管理、特殊企業和國有企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