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業匯票的提示承兌期限是什麼意思
提示承兌是匯票中特有的票據行為。商業承兌匯票可以由付款人簽發並承兌,也可以由收款人簽發交由付款人承兌。商業承兌匯票可以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後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後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時,必須向付款人出示匯票,否則付款人可予以拒絕。並且這種拒絕不具有拒絕承兌的效力,持票人不得以此為由,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權。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這個解釋起來也比較麻煩,如果真有興趣,可以到匯票棧去看一下
2. 怎樣理解提示付款期限和提示承兌期限
商業匯票的提示承兌期承兌期:提示承兌期,是持票人向承兌人出示票據,承兌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期限。提示承兌期限的具體規定見《票據法》39條、40條: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兌。見票即付的匯票無需提示承兌。
承兌期:《票據法》第41條規定:付款人對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應當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三日內承兌或者拒絕承兌。所以我國票據法規定的票據承兌期為收到匯票之日起3天以內。
2.提示付款期和付款期:提示付款期是指匯票到期後,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匯票並要求付款人足額支付票額的期限。根據《票據法》第53條規定:「(一)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後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不同的付款方式提示付款期限各有不同。匯票的付款期就是指匯票的到期日。
3.票據到期日的計算:是根據匯票上記載的不同的付款日期來推定。根據《票據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匯票的付款日期分為見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後定期付款、見票後定期付款四種。見票即付不需要承兌,所以此種匯票沒有到期日。定日付款、出票後定期付款兩種付款方式的匯票到期日的計算是以出票之日算起。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的到期日是根據提示承兌的那天來計算。所以老師的單純的說以提示承兌日來計算匯票的到期日是不完整的。
但願我的回答能給你幫助。
請採納答案,支持我一下。
3. 關於匯票提示承兌期限的問題
銀行承兌匯票
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 10 天
如果過了提示付款期
寫一份證明,
《支付結算辦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根據中國當前經濟法展程度、法律覆蓋面以及票據業務普及程度,對票據期限做了進一步限制,規定銀行承兌匯票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4. 提示承兌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有什麼不同
承兌是付款人答應到期付款,沒有立即付款。付款是付款人直接付款了。
所以提示承兌期限就是讓付款人答應到期付款的期限,提示付款期限就是讓付款人付款的期限。
5. 見票後定期付款匯票的持票人向承兌人提示承兌的期限為
其實這道題本身是有點問題的,但是如果生搬硬套的理解的話,你可以這樣來看:
匯票分為兩種,一種是銀行匯票,還有一種是商業匯票
銀行匯票是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提示承兌的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
關鍵是商業匯票,嚴格來說商業匯票的最長期限是不能超過半年的,在半年時間里你可以任意時間提示承兌,但是付款日期是確定的.但是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是到期日起10日內,如果票據開具的時間為半年,加上提示付款期,就不是很符合這題的答案哈.
總之這道題的答案確實比較牽強哈
6. 票據法對幾種匯票提示承兌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票據法有關規定如下:
(1)見票即付的匯票無需提示承兌。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這兩種方式記載的付款日是確定的,請求承兌是要求付款人在付款日之前做出付款的承諾,並且給付款人一定的時間的准備,如果在付款日之時才提示,一方面付款人無法進行准備,另一方面則持票人可以直接要求付款,而不用再提示承兌了。所以提示承兌的時間一定是在付款日之前,即票據到期日之前。
(3)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之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7. 商業承兌匯票的提示承兌期限
提示承兌是匯票中特有的票據行為。
商業承兌匯票可以由付款人簽發並承兌,也可以由收款人簽發交由付款人承兌。
商業承兌匯票可以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後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後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時,必須向付款人出示匯票,否則付款人可予以拒絕。並且這種拒絕不具有拒絕承兌的效力,持票人不得以此為由,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權。
見票即付的匯票無需提示承兌。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匯票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承兌的,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
承兌是指匯票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承兌是匯票中特有的一種票據行為。
商業承兌匯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時,應當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簽發收到匯票的回單,記載匯票提示承兌日期並簽章。付款人應當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承兌或者拒絕承兌。付款人拒絕承兌的,必須出具拒絕承兌的證明。
8. 商業匯票提示承兌的期限
我國票據法規定:匯票承兌的時間規定
承兌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承兌的,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
⑴定日付款或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兌;
⑵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在出票後1個月內提示承兌;
⑶付款人在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後3日內承兌或拒絕承兌。
9. 票據的提示承兌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都有哪些
提示承兌期限:
1、見票即付的票據(銀行匯票、本票、支票)無需承兌;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兌;
3、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提示承兌;
提示付款期限:
1、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和出票後定期付款、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3、本票自出票日起2個月內提示付款;
4、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
10. 我想請問一下初級經濟法中票據好多時間怎麼記憶,譬如說匯票本票支票票據提示付款期限和承兌期限以及時效
這個東西只有理解記憶了。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只有10天(有效期10天),本票提示付款期2個月(有效期2個月),銀行匯票提示付款期為1個月(有效期1個月),承兌匯票的承兌期限3-6個月不等,提示付款期為到期前後10天,於到期日後提示付款的需要出具超期說明,說明需要加蓋收款單位的公章及預留銀行的印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