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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經濟法重難點

發布時間:2021-03-14 19:55:18

① 關於 CPA《經濟法》出題思路

1、2009年教材的主要變化
作為新考試制度改革的第一年,2009年《經濟法》教材進行了重大調整,主要變化是:
(1)第一章:對「法律行為制度」、「代理制度」和「訴訟時效制度」進行了重大調整。
(2)第七章:根據新頒布的《企業國有資產法》(2009年5月1日生效)進行了重大調整。
(3)第十一章:根據2008年修訂的《外匯管理條例》進行了重大調整。
(4)第十四章:刪掉了《著作權法》的全部內容。
(5)第十五章:刪掉了《會計法》的全部內容,以《反壟斷法》(2008年8月1日生效)代之。

2、2010年教材的主要變化
(1)第一章: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對「訴訟時效制度」進行了調整,新增了4-5個新規定。
(2)第三章:刪掉了「反壟斷審查」的全部內容。
(3)第四章: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對「合並、分立」進行了調整;刪掉了「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的全部內容。
(4)第五章:新增了「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新增了有關「虛假陳述」的司法解釋。
(5)第九章:新增了「債務的抵充順序」;對「撤銷權」進行了調整;對「合同的解除程序」進行了調整。
(6)第十章:新增了有關「商品房買賣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的司法解釋。
(7)第十一章: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的最新規定,對本章內容進行了重大調整。
(8)第十四章:對專利申請原則中的「優先權原則」和「單一性原則」進行了小幅調整。
(9)第十五章:根據國家工商總局2009年5月發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規定》、商務部2009年11月發布的《經營者集中申報辦法》、商務部2009年11月發布的《經營者集中審查辦法》,對第二節(《反壟斷法》)進行了多處重要調整。
3、2010年教材的重點章節
(1)非常重要的章節包括:第4、5、6、8、9、13章
(2)比較重要的章節包括:1、2、3、10、14章
(3)一般章節包括:第7、11、12、15章

② cpa經濟法的難度

別想了,做做模擬試題吧,今年難度應該會下降的

③ CPA考試的難點在哪兒

CPA各科目重點章節及學習攻略
(一)會計
1.重點章節
會計的重點章節主要是金融資產,收入,所得稅和長期股權投資,企業合並以及合並報表。
2.學習攻略
由於CPA教材不易理解,在學習CPA會計前閱讀會計學原理是有必要的。通過了解會計學的一些基本原理,比如說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比如說「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等。可以更為迅速地站在一個整體的角度上,理解各章節間、各科目間、各科目和財務報表間、各財務報表間的勾稽關系。以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和合並財務報表三章為例,雖然這三章是獨立的,但三者實質上是相互聯系的,取得某企業不到20%的股權時,應當作為金融資產去核算,超過20%不到50%時應當以長期股權投資的權益法進行核算,超過50%時則應當以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法進行核算且此時應當合並財務報表。由此可見,盡管會計各章節是獨立的,但其內在是相互聯系。認識到會計的趣味性對於學好CPA會計也很重要,結合生活現象學習會計既有利於增加學習的趣味性也有利於掌握知識。比如說很多人理解不了的合並財務報表的會計處理,考生就可以通過思考夫妻間的買賣和借貸行為對其家庭外部的影響實現對這一知識點的深刻理解。再比如很多人理解不了的長期股權投資,考生可以通過思考追求女生的不同階段實現對該知識點的較好掌握。學習會計首重理解,如果無法很好理解會計的原理,做對會計真題將十分的困難。
(二)審計
1.重點章節
審計的重點章節是審計測試流程、各類交易和賬戶余額的審計。
2.學習攻略
審計是一個相對較為枯燥的科目。如果大家覺得看書很無趣的話,可以選擇聽全套音頻並配合看輕松過關1復習。切記,如果不看書一定要聽全套音頻,以免有所遺漏。實質上來說,審計是排列組合,即選擇用一定審計手段去實現一定審計目標。審計的實際考題可能會較日常的練習題更難。但無需緊張,多做些真題,好好理解真題,拿下審計還是有把握的。當然,如果時間充沛,在充分理解真題的基礎上做些模擬題也是可行的。
(三)財務成本管理
1.重點章節
財管的重點章節主要是財務報表的分析、價值評估的基礎、資本預算以及企業價值評估。
2.學習攻略
學習財管其實和學習數學相似,多做練習就能切實提高自己的水平。除了多做題,學習財管還應注意熟記重點公式。有的同學如果本身的數學基礎和邏輯基礎比較強的話,學習財管的難度是不會太大的。有的同學如果缺乏較好的數學和邏輯基礎,也無需灰心,只要勤加練習,還是能夠學好財管的。近年來,財管題目日趨容易,同學們應當對通過財管這門科目更有信心。
(四)稅法
1.重點章節
稅法的重點章節是幾個大稅,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2.學習攻略
和學習財管一樣,學習稅法也沒什麼捷徑,唯手熟爾。同學們只要多做練習,就能不斷地加深對知識點的記憶,不斷地提高自己的做題水平。稅法有很多細枝末節的知識點,比如稅收優惠中的很多特殊規定。同學們在復習時無需掌握所有細節的知識點。通過做題,同學們能夠發現稅法的重要知識點,熟練掌握這部分知識點足矣,畢竟考試考的主要還是重要知識點。
(五)經濟法
1.重點章節
經濟法的重點章節主要是物權法、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商法和經濟法。
2.學習攻略
法學專業學生學習經濟法雖然較為容易,但仍不可大意。多做題發現答題的規律對通過經濟法很重要。一般來說經濟法大題會詢問考生某一情況是否符合某個規定,考試此時就應當結合該規定和案例的實際情況進行作答。另外,經濟法考查得比較細,花一定的時間去進行深刻而細致地記憶還是很有必要的。
(六)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1.重點章節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的重點章節是戰略分析、戰略選擇、戰略實施以及風險管理。
2.學習攻略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理解起來沒有難度,主要工作還是記憶,考生只有不斷地去記憶才能順利通過這門課程。除了記憶,考試也有一定的技巧性,在考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時,一般來說,摘抄案例里的一些資料後再提出自己的一些分析可以獲得相對理想的分數。

④ 注冊會計師(cpa)考試經濟法重點章節有哪些

第一章 法律基礎知識
法律行為的成立與生效;無效民事行為;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代理權;無權代理;表見代理。

第二章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法律制度
普通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章 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
外商投資企業的出資方式、比例和期限;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協議、合同和章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經營管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出資額轉讓;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第四章 公司法
公司法人財產權;股東權利;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利潤分配;公司發起人、股東的法律責任;公司的法律責任;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的法律責任。

第五章 證券法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增發股票;股票的上市與交易;公司債券的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公司債券的交易;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的內容;信息披露的事務管理;禁止的交易行為;上市公司收購。

第六章 企業破產法
破產申請的受理;管理人的資格與指定;破產撤銷權與無效行為;抵銷權;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破產債權申報的特別規定;重整計劃的制定與批准;和解協議的效力;別除權;破產財產的變價與分配。

第七章 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
國家出資企業;國家出資企業管理者的選擇和考核;關系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

第八章 物權法律制度
物權變動;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

第九章 合同法律制度(總則)
合同的相對性;合同的訂立程序;合同的生效;效力待定的合同;代位權;撤銷權;保證;債權轉讓;解除;提存;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第十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則)
買賣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建設工程合同

第十三章 票據法律制度
票據法律關系;票據行為;票據權利與抗辯;匯票的出票、背書、承兌、保證、付款、追索權;本票的出票、見票付款;支票的出票、付款、准用匯票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章 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專利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商標權;商標注冊的申請和審查核准;商標使用的管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第十五章 競爭法律制度
壟斷協議及其法律規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及其法律規制;經營者集中及其法律規制。

⑤ CPA考試的經濟法應該怎樣復習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教材總共是有12章,重點章節和非重點章節特別明顯,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票據法這是主觀題考核的重點,當然別的章節也不容忽視。肆大小編今天就教你30天能拿下注會經濟法的復習方法。

一、第一輪學習23天

CPA考試《經濟法》教材總共是有12章,重點章節和非重點章節特別明顯,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票據法這是主觀題考核的重點,當然別的章節也不容忽視。在學習之前你需要認真安排每章的備考時間,薛薛是這樣規劃的:五個大法(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票據法)每章用三天的時間來學習,三天拿下一章時間是足夠可以的,相信自己,這樣是需要15天;另外第一章、第二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以及合夥企業,每天一章,這樣要花費6天時間;再有就剩下物權法了,用兩天來學習這章。23天完成第一遍的學習,如何?這樣的時間的足夠你認真學習和及時復習前面的章節,當然每學完一章要及時做題,題海戰術,必須來,不要對自己心軟。還有制定了計劃就要認真完成哦。

二、2天時間強化難點

學完第一遍可能你還是不夠自信,是否是學後面忘記前面的,這都很正常。所以接下來的兩天,你需要回顧自己學習的東西,是那些重點在第一遍學習過程中忽視的,或者筆記中標的不懂的內容,在回頭看看課件,多聽聽老師對發條的分析,這樣記憶會容易很多。

三、5天時間模擬

最後五天模擬,如果一天一份模擬測試,那麼五份模擬題可以了,要注意,在電腦練哦,因為考試是需要我們在電腦上打字的。模擬題主要是檢測自己在學習中的漏洞,每做完一份題目要認真總結,把錯題拿出來反復做、反復看;對主觀題自己不能表達出來的發條要看看答案解析,多背多看多寫。我想這樣想不記住都難吧!

30天,一個月,完全可以,只要你對自己有信心,只要你有毅力堅持下去,那麼結果就是一定會穩穩的通過的經濟法。

⑥ Cpa注會經濟法比較難的章節有哪些

2014年注冊會計師(cpa)考試經濟法重點章節包括但不限於: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三章物權法律制度、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七章證券法律制度、第八章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第九章票據與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這里只列舉了非常重要的章節名稱,

⑦ CPA《經濟法》相對來說哪一章節最難

證券法這章很讓人頭痛。公司法幾乎全是考點。物權法什麼的很有意思不難。回不要小看傳說中不答重要的章節,現在的考試已經不正常了,你懂得~
考試說實話真的不難,就是超級變態而已。你書背的再好寫的速度跟不上一樣沒有用。而且你永遠不知道今年的題量是更多呢還是更多呢。注會很BT,考試要加速。。。

⑧ 2021年注會《經濟法》現階段學習重點

從上面復考題各章分值分布表制格來看,第四、五、六、七、八、九章是分值較高的章節。其中除了第五章合夥企業法律制度是在客觀題中多題考查而分數突出,其他幾章都是因為在主觀題中考查而佔比較大;但2020年考試中很反常的一個情況是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在主觀題中沒有過多涉及導致分值較低。但“重者恆重”,預計在2021年的考試中,第四、五、六、七、八九章仍舊是考試的重點章節。

第五、六、八、九章,不涉及新法律法規的變動,因此我們預習時可以先將這幾章重點預習;第一、二、十、十二章也可以開始學習,打好基礎,做好應對客觀題的准備。

而第三、四、七、十一章可能涉及新法律法規的變動,預計2021年教材會有調整,可以先放一放,等新教材出版後再學。

以上就是關於2021年注會《經濟法》現階段學習重點的相關分享,希望對各位考生有所幫助,更多關於注冊會計師考試技巧、備考指南等相關內容,歡迎大家及時關注本平台!

⑨ CPA經濟法哪一章最難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要從以下三點把握這個概念:
(一)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
(二)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三)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范圍的經濟關系。
CPA,是指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並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人員,英文全稱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簡稱為CPA,指的是從事社會審計/中介審計/獨立審計的專業人士,CPA為中國唯一官方認可的注冊會計師資質,唯一擁有簽字權的執業資質。

⑩ 注會經濟法的考試重點

經濟法知識點比較混雜,經濟法主觀題重點:

  1.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2. 出賣人未取得預售許可而與買受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合同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預售許可的,合同有效

  3. 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 外商投資企業股東與債權人訂立的股權質押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成立時生效;未辦理質權登記的,不影響股權質押合同的效力;當事人僅以股權質押合同未經外商投資企業審批機關批准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或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承租人對於租賃物的經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為由認定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6.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7. 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8. 建設用地使用權自登記時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9.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以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10. 在抵押財產確定之前,浮動抵押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並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

  11. 出賣人就同一普通動產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

    (1)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請求確認所有權已經轉移;

    (2)各買受人均未受領交付,先行支付價款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

    (3)各買受人均未受領交付,也未支付價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

  12. 出賣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機動車等特殊動產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

    (1)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等合同義

    (2)各買受人均未受領交付,先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

    (3)各買受人均未受領交付,也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等合同義務;

    (4)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之一,又為其他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已受領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將標的物所有權登記在自己名下。

  13.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4. 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後,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15. 出賣人未按照約定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16. 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17. 因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18. 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當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權的情形:

    (1)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

    (2)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

    (3)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的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

    (4)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3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約定或者法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1年,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19. 在(經營)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重點法條20】在(經營)租賃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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