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經濟法基礎第二章測試題題目
出納崗位的職責一般包括:(1)辦理現金收付和結算業務;(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3)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出納主要負責公司的貨幣資金核算、往來結算、工資核發。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核算登記工作。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根據以上出納職責,建議最好不要涉及財務報表編制工作;如果沒有人手,就另當別論了。
㈡ 經濟法基礎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