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南開大學出版社出版的,由韋靜主編的《新編經濟法教程》課後答案!
項目4最後的習題答案
『貳』 求新編經濟法教程第三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復習思考題答案
『叄』 求文檔: 新編經濟法教程課後習題答案 劉澤海
答案:http://wenku..com/view/e6eceeea998fcc22bcd10dcb.html
『肆』 新編經濟法教程 韋靜主編課後習題答案
答案家論壇好像有這個答案,你在里沒搜下關鍵字就可以看到了
『伍』 新編經濟法教程(全國高職教育精品規 姜發根)課後答案
老子恨死這個了,現在找答案也找不到足足找了兩小時。
『陸』 新編經濟法教程課後題答案(南開大學出版社,韋靜主編)
骨與菲亞特
『柒』 有沒有經濟法方面的考試題(新編經濟法教程 劉澤海主編)
你找往屆考試的卷子來。
『捌』 新編經濟法教程課後習題,幫忙解答。
1、w不能擔任公司的董事,因為根據規定,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不得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2、Z董事不能成立合夥企業與該有限責任公司競爭。因為根據規定,公司董事不得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3、10萬元收益應當歸公司所有,因為根據規定,公司董事不得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違反此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4、股東甲不能實現自己的想法,因為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