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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摘要

發布時間:2020-11-25 00:26:20

Ⅰ 急求經濟法小論文一篇,1000字到1500左右的,要最新的,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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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小論文參考

【摘要】隨著社會的進步,現如今,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已經滲透到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可持續發展的經濟法指的是以社會為本位的經濟法,它不僅僅考慮的是經濟的增長而且還同時兼顧到社會、文化、環境等各個方面的協調、綜合的發展和進步。它追求的是社會正義,維護的是社會的整體利益。

【關鍵詞】可持續發展;經濟法中圖分類號可持續發展的經濟法概念可持續發展理論的形成經歷了相當長的歷史過程,最終在1987年正式提出。可持續發展是指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害後代人滿足其自身需要的發展,既考慮當前發展的需求又考慮未來發展的需求。這種發展模式的提出是基於對18、19世紀那種掠奪式的發展的反思後做出的。當今可持續發展的觀念已經滲透到了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既滿足當代人發展的需求,同時又不損害後代人滿足需求的能力」這是關於可持續發展的經典表述。經濟法小論文根據這個表述,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就不能夠只追求經濟的自我增長,而是既要考慮到經濟的主要的產值方面的實現,又要保持能夠在未來能夠擁有永不衰竭的發展的動力。

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社會發展的一個全面戰略,它主要包括在經濟方面的可持續發展,在生態方面的可持續發展,在社會方面的可持續發展。經濟方面的可持續發展指的是鼓勵經濟增長而不是以環境保護為名取消經濟增長,但可持續發展不僅重視經濟增長的數量,更追求經濟發展的質量。生態可持續發展指的是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要與自然承載能力相協調。發展的同時必須保護和改善地球生態環境,保證以可持續的方式使用自然資源和,使人類的發展控制在地球承載能力之內。社會方面的可持續發展是指改善人類生活質量,提高人類健康水平,創造一個保障人們平等、自由、的社會環境。在人類可持續發展系統中,經濟可持續是基礎,生態可持續是條件,社會可持續才是目的。可持續發展的經濟法是一種與各個要素之間建立廣泛而又友好的關系,並實現其良好的互動局面的法則。著中法則的最終實現會對社會的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而其本身的實現又是需要各個方面相互配合的。因此,可持續發展是在人與自然,經濟與環境,文化,社會等各個方面建立良好關系基礎之上,而後實現的一種多邊的相互作用的共贏局面。

經濟法價值觀念與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統一談論這個話題,主要是從可持續發展理念的三個原則入手,公平性原則,持續性原則,共同性原則。2.1可持續性原則可持續性原則指的是在能夠承載范圍內的自然、經濟、社會各個系統的協調發展。其主旨是,人類的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等都在生態環境的承載范圍內。在追求經濟發展的同時,要對自然資源有限度的利用。社會的發展,生活質量的提高如果只是重視眼前的利益,用浪費資源的方式來獲得經濟的增長是不可取的。所以這一點在經濟法中必須體現。它的存在可以保證經濟發展的同時,也不至於是以犧牲其他的資源,環境等作為條件的交換。這樣是督促經濟的發展走集約型路線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2.2公平性原則可持續發展強調發展應該追求兩方面的公平:一是本代人的公平即代內平等。二是代際間的公平即世代平等。可持續發展就是要滿足全體社會人民的願望,兩極分化是不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它是可持續發展最大的敵人。滿足這一代人的願望,也必須以不犧牲後代人的發展需要作為前提。經濟法所追求的最終目的,引入公平性原則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夠保證經濟的持續的,有效的發展。

共同性原則可持續發展作為發展的總目標,所體現的公平性原則和持續性原則,則是應該共同遵從的。一方面,共同性原則其實是和公平性原則相互聯系在一起的。作為社會的一員,我們必須共同的去遵守經濟發展過程中應該遵守的法律,而不是為了個人的利益去損害集體的或者他人甚至是下一代的利益。另一方面,是指它要實現的是經濟、社會、教育、資源等各個方面的共同發展,而並不是某一方面的提高。所以,這一點也是經濟法立法必須引入的規則。3經濟法的必由之路———可持續發展社會的發展是以各個方面的協調發展作為成功的衡量的標准,如果僅僅是經濟利益上取得了收益,那將是不能夠被定義為社會的發展。從經濟法的角度來看,社會的發展遵循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究其實質是體現了經濟法的公平價值。經濟法強調的並不是絕對的公平,但是他要求在成人社會成員差異的條件下來保證大多數社會成員的公平。

從這個層面上來看,可持續發展理念與經濟法的理念具有一致性。首先,無論是可持續發展的理念還是經濟法的觀念,都始終是從社會出發的,是對於社會整體作為思考對象的。從經濟法的角度來說,強調的是社會整體利益,但同時也不放棄個人的利益。就是將集體的利益和個人的利益都納入考慮的范圍。而作為可持續發展而言,也是從社會整體成員考慮為出發點,經濟法小論文並且根據社會的不斷變化的情況做及時的調整,對於會破壞經濟平穩發展的不利因素採取相印的措施,及時的進行調整。由此可見,可持續發展的觀念和經濟法的觀念都是站在社會全體利益的視角進行思考的。其次,從市場和經濟法的角度來看,市場的調節具有相對的滯後性,不公平性,而是常規製法就彌補了由於各種因為壟斷或者不正當的競爭而導致的一些阻礙市場正常運行的因素。

我們從可持續發展的內容可知,可持續發展是既要滿足當代人發展的需求,又不損害後代發展的需求。這也就是說既要實現同代的公平又要實現代際間的公平。從此看到,可持續發展的觀念和經濟法的觀念不謀而合,都是要實現公平,共同發展。把阻礙當代人和同代人不平衡發展的因素消除,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第三,從國家的宏觀調控和經濟法之間來看。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是保持經濟總量的基本平衡,促進經濟結構的優化,推動社會的進步。經濟法的制定最終也是要實現這樣的目標為目的的。以保證國家的戰略目標能夠實現。總之,經濟法和可持續發展是一脈相承的,是存在著不盡暗合的。用經濟法來保證可持續發展的實現是一種最自然的結合。在可持續發展的觀念指導下,經濟法會在理念和價值觀上得到新的突破。

Ⅱ 大專生經濟法800字論文

一:1、題目。應能概括整個論文最重要的內容,言簡意賅,引人注目,一般不宜超過20個字。
論文摘要和關鍵詞。
2、論文摘要應闡述學位論文的主要觀點。說明本論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結論。盡可能保留原論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論文的創造性成果和新見解。而不應是各章節標題的簡單羅列。摘要以500字左右為宜。
關鍵詞是能反映論文主旨最關鍵的詞句,一般3-5個。
3、目錄。既是論文的提綱,也是論文組成部分的小標題,應標注相應頁碼。
4、引言(或序言)。內容應包括本研究領域的國內外現狀,本論文所要解決的問題及這項研究工作在經濟建設、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理論意義與實用價值。
5、正文。是畢業論文的主體。
6、結論。論文結論要求明確、精煉、完整,應闡明自己的創造性成果或新見解,以及在本領域的意義。
7、參考文獻和注釋。按論文中所引用文獻或注釋編號的順序列在論文正文之後,參考文獻之前。圖表或數據必須註明來源和出處。
(參考文獻是期刊時,書寫格式為:
[編號]、作者、文章題目、期刊名(外文可縮寫)、年份、卷號、期數、頁碼。
參考文獻是圖書時,書寫格式為:
[編號]、作者、書名、出版單位、年份、版次、頁碼。)
8、附錄。包括放在正文內過份冗長的公式推導,以備他人閱讀方便所需的輔助性數學工具、重復性數據圖表、論文使用的符號意義、單位縮寫、程序全文及有關說明等。

Ⅲ 請問有經濟法的論文么

你可以參考:wanfangdata.com.cn cnki,net paper.e.cn
經濟法學視角:論公司的社會責任
黨大鵬·
摘要:現代公司在以營利最大化為首要目標的前提下,還應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公司承擔
社會責任與其追求營利的目標是相輔相成的。然而由於市場經濟中信息不對稱現象的存在,
公司作為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性法人,總是傾向於逃避社會責任和法律監管。因此,公司具
有逃避責任的天性。這一點同經濟學的理性人假設是吻合的。2008年以華爾街為代表的西
文金融企業利用金融衍生產品瘋狂投機,導致美國次級抵押債券市場的崩潰。其關聯交易產
生的多米諾骨牌效應致使多家金融機構倒閉,進而使全球陷入了金融危機。其外部原因表現
為金融衍生產品失去監管所致:從內部動機分析,實為金融機構的社會責任失范引起。從經
濟學、社會學、法學理論分析,承擔社會責任也是現代公司不可迴避的義務,它同我國傳統
的「企業辦社會」有本質不同。我國應從立法、政策和輿論等方面構建公司社會責任的約束、
激勵和監督機制。
關鍵詞:公司社會責任營利性
Economic Law Perspective:On the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Dang Da-pong
Abstract:The corporate in the primary objective to maximize profit under the premise, but also
bear certain social responsibilities.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its goal is the pursuit of
profit go hand in hand.However,e to a market economy is the existence ofasymmetric
information,the company as operating profit for the purpose of legal persons, arc always
inclined to avoid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legal supervision.Therefore,the company has a nature
to avoid responsibility.This is the sanlc assumption in economies is the rational people in line.
Wall Street in 2008 as the representative to the Western financial firms u∞financial derivatives
crazy speculation, U.S.subprime mortgages led to the collapse ofthe bond market.Its related
party transaotions have a domino effect resulting in the closure of a numbea"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thus make it into a global financial crisis.The reas011s for the performance of its
external f'mancial derivative procts caused by the loss ofregulation;from the analysis of
internal motivation is fo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rising from the loss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From
economics, sociology,legal theory analysis, commitment to social responsibility iS also a
modem company of the obligation can not be avoided, it is with our traditional」social
enterprise」is substantively different.China should be legislation,policies and public opinion in
areas such緞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o build the constraint, incentive and monitoring
Keywords: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Profit
一、公司社會責任概念內涵及外延
公司的社會責任在美國的理論研究始於20世紀30年代的經濟危機,此次經濟危機所
帶來的災難性後果使許多人認識到不能僅把營利性作為公司追求的唯一目標。英國的理論界
對於公司社會責任的認識始於70年代,在進入90年代後,公司社會責任在商界和社會公
眾中的影響日漸增大。80年代,公司社會責任的觀念在美國歷史上首次得到了許多州立法
者的支持.並相繼頒布了一些有利於強化公司社會責任的立法。例如1983年賓夕法尼亞州
的立法,它授權公司的董事在考慮公司的最佳利益時,顧及股東之外的其他人的利益,包括
地方經濟、全國經濟和社會性考慮在內的一般性因素以及董事會認為適當的其他因素。日本
的經濟界在1956年也提出了公司的社會責任問題,並把公司承擔社會責任視為現代公司的
基本特徵.甚至進一步指明:如果一個企業仍像過去那樣,只追求企業的個別利益而無視企
個別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協調發展,則會影響國民經濟的繁榮穩定。1995年,十多家英國犬
公司共同贊助的研究項目——《明天的公司:企業在變化的世界中應當扮演的角色》指出:
那些在將來處於優勝地位的公司具有以下特點:不僅僅把眼睛盯在為股爾賺錢上,不僅僅用
財務指標衡量公司業績,而是在思考和討論公司目的和表現時,綜合考慮公司的所有利害關
系人.
1、內涵
目前對公司社會責任概念的內涵界定法學界尚處於論爭階段。美國學者界定公司社會責
任(企業社會責任)方法與標准多是從經濟學、社會學、倫理學、法學,甚至哲學角度界
定,台灣學者劉連煜從中外學說、判例出發,力圖從公司治理結構的構造上。尋求落實公司
社會責任的路徑。
國內學術界觀點主要有以下幾種:(1)公司在謀取自身及其股東最大經濟利益的同時,
從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目標出發,還要為其他利益關系人承擔並履行某些方面的社會
義務。(2)公司不能僅僅以最大限度地為股東們營利作為自己唯一存在的目的,而應當最
大限度地增進股東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會利益; (3)從廣義角度講,是指公司應對股東
這一利益群體以外的與公司發生各種聯系的其他利益相關群體的利益和政府代表的公共利
益負有一定的責任,即維護公司債權人、雇員、供應商、用戶、消費者,當地住比的利益以
及政府代表的稅收利益,環保利益等;
應當注意到,不能脫離公司社會責任的特點完成對公司社會責任的界定。具體而言.公
司社會責任具有如下特徵:派生性,由公司營利性本質性目的與基礎,派生出來的或者說是
對傳統股東利潤最大化原則的修正和補充;從屬性,從屬公司營利性的第二位特性:強制與
非強制性。從制度建設角度分析,公司社會責任是正式制度安排和非正式制度安排的統一體;
相對人特定性,公司社會責任以公司的習F股東利益相關者為企業義務的相對方:開放性,不
斷豐富與變化的要素集合。因而,公司社會責任應當定義為:公司在謀求股東利潤(利益)
最大化之外所負有的維護和增進社會大眾利益的義務(責任)。
2,外延
從歷史沿革看,公司社會責任在不同的國家、同一國家的不同歷史時期會有不同的外延。
由於公司的利益相關者極度J「泛,因此對公司所負擔的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范圍)難以
作出全面的劃定;目前主要包括以『卜一些: (1)社會福利和社會公益事業責任。公司對於
社會貧困群體(弱勢群體)的慈善捐贈與救助行動,有利公司生存社會環境的安定與和平。
(2)促進所在社區經濟社會發展責任。公司參與社區公益事業與公共工程項目建設,協調
自身與社區的各方面關系; (3)環境、資源的保護與合理利用責任。為公司對環境和資源
所有現實的和潛在的受益人所負擔的一項責任。環境、資源的保護與合理利用事關當代人類
的切身利益,下啟子孫後代的生存和發展,是實現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和關鍵。該項
責任是公司對全人類和後代負責的體現,是典型的公司社會責任; (4)對債權人的責任。
公司對債權人負有確保交易安全之責任。此責任要求公司在任何情況下對任意債權人都合
法、善意、無過失地為交易行為、切實履行依法訂立的合同(對世責任性質);(5)對消
費者責任。消費者是公司產品與服務的接受者,也是作為社會經濟組織的公司面對的主要社
會成員;(6)對雇員的責任。雇員在公司的生存發展,是公司追求利潤過程中必須首先擔
負起的責任。
西方國家對於公司社會責任的研究不僅在理論上已達成共識,有的國家還以立法形式對
其加以肯定,而我國目前對此問題的研究還很薄弱,主要原因應歸結為我國實行了多年的計
劃經濟體制,公司(特別是國有企業)承擔了許多本應由政府承擔的社會職能,最終使公
司(企業)成為行政附屬物,這就是我國特有的「企業辦社會」現象。針對這種現象,有
人認為雖然對公司(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理論上落後,但實踐中我國公司(企業)承擔
的社會責任大大多於其他發達國家,對此問題無需研究。這種觀點是片面的,應該看到一企
業辦社會」同公司承擔社會責任的內容有本質的不同,特別是在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
轉軌的階段,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公司化改制,必須改變「企業辦社會」的現狀,在
明確公司(企業)以營利性作為首要目標的同時,強化公司(企業)的社會責任。所以,
對公司社會責任的研究不僅有理論意義,也有現實價值.
二、公司傳統責任與社會責任的關系
在討論公司社會責任與傳統責任關系之時,要首先從觀點上確立:公司社會責任與傳統
責任二者並非完全對立,而是相得益彰,不應以一方否定另一方。信賴傳統的營利最大化的
理論,並不能導致對於當今公司社會責任理論的否定。在經營判斷原則的框架內,存在著許
多可以將公司的資金用於公共福利措施的機會,唯一的限制是公司的政策必須與公司的長遠
利益有合理的聯系。公司社會責任可促進公司利潤最大化的實現(無形收益) 。
在探討公司社會責任之時,非常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如何認識公司社會責任與公司傳統責
任的關系,並在這個定義的前提下把握與確立公司社會責任的地位。探討公司社會責任對公
司的生存與發展應處地位重點是把握公司社會責任與傳統責任關系。從理論探討和司法實踐
看,主要有三種。
一, 承認公司獲取利潤的最大化乃公司基本責任,也認可公司承擔不是利潤手段的社
會責任。二, 從傳統的公司觀點出發認為,公司的存在就是為了追求公司效益的最大化,
這是公司單一的基本的目標。公司第一位責任仍是股東獲利的工具。公司社會責任是第二位
的,仍不過是為公司獲取最大利益服務。這種觀點把公司的社會責任視為服從於利潤的社會
責任,或者說承擔社會責任是獲墩利潤的手段;三,公司應是保護多數利害關系者利益的實
體,而不僅僅為股東利益服務。這種觀點就要求公司不能將其活動局限於狹小的企業目的中,
而應與J「泛的社會目的相適應,承擔廣泛的社會責任。公司的經營者已不僅僅是股東利益的
代表,而是若干不同利害關系群體利益的調整者和平衡者。因此,當經營者在進行重要的裁
判時,必然成為試圖對股東、:l:作人員、主顧、服務人員及其他一般公眾,也包括政府機關
方面在公眾代表者在內的各種利菔進行平衡。這種理解將公司社會責任放在公司目標首位,
而忽視公司之營利實體的基本特性。
當然公司社會責任與傳統責任我們主張應並舉,但並非一視同仁,不分輕重。面對公司
營利經濟組織體的客觀存在現實,必須以公司營利(利潤最大化)為第一位的,這是本質
目的,公司社會責任是由其決定的第二位的。沒有公司利潤最大化為前提,公司社會責任無
以實現。
公司社會責任的學科背景
一,公司首先是一種經濟組織,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具有獨立經濟利益的法人實體。對
於公司承擔的社會責任,經濟學界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從微觀經濟學角
度,公司承擔社會責任必然增加公司的經營成本,為了努力實現高的資本網報率,公司必須
要將這些社會成本轉嫁給他人;否則,它就難以實現利潤最大化。在一個完全競爭的市場中,
投資必然會流向那些成本盡可能低、利潤盡可能大的公司,而不是那些承擔了社會責任而致
使利潤下降的公司。這樣,承擔社會責任的公司由於缺乏競爭力而不得不被市場淘汰。因此,
公司為了保持自身較強的競爭力,就不能承擔社會責任。另一種相反的觀點認為,公司的目
標在於自身的生存狀態及良好的發展前景,公司的經營者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就應該關注公
司長期資本收益率的最大化.而為了實現長期利潤最大化,就必須承擔社會義務及由此產生
的社會成本。可見,兩種觀點的差異在於研究問題的角度不同。前者在研究社會責任與經濟
績效的關系時,是通過分析年度報表的內容得出了二者相矛盾的觀點:而後者是研究一個公
司長期發展過程中社會責任與經濟績效的關系,從而得出二者是正相關的關系。
二,社會是一個有機整體,公司(企業)是構成這個有機整體的單元.從二者的聯系
看,公司不能離開社會而孤立地存在,社會的發展也要依賴於公司的發展壯大,二者的這種
關系決定了它們之間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又同時受到各自發展規律的制約;其次,公司作
為社會的一種組織,其利益具有獨立性,而社會利益則具有共益性,公司發展的目標在於自
身利益最大化,而社會發展目標則在於社會成員共同利益的增加,公司作為社會的一個層次,
就要求公司的利益要受到社會利益的約束,公司的目標要服從予社會利益的目標,公司承擔
相應的社會責任也是題中應有之義了.
三,我國法律在調整正義與利益、各種利益關系之間的矛盾時遵循的首要原則是兼顧國
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公司營利與承擔社會責任實質上是公司個體經濟利益和整體社
會利益之間的矛盾關系。個體是社會的個體,個體要在社會中存在,表明個體利益和整體利
益之間具有內在的統一性。所以在處理二者關系時,首先應考慮在追求個體的經濟利益時顧
及社會整體利益,這也就要求公司在追求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的同時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
其次,調整各種利益矛盾的准則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也就是在效率和公平這對矛盾中,
效率一般佔主導地位,為了實現營利最大化目標,公司應追求盡可能高的效率。但同時,也
要考慮公平的道德因素,如果公司一味追求高效高利,而破壞社會的公平正義觀,最終社會
中所有的個體不得不付出沉重的代價。
從私法理論來講,公司作為法人是私法上的主體。公序良俗原則是現代私法的一項重要
的基本原則,它要求民事主體在進行民事活動時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這就要求公
司在進行民事活動時要承擔對於法律禁.I}:從事的行為的不作為義務。其次,民法思想已從
19世紀的個人本位演變為20世紀以來的社會本位。它的核心思想表現為: (1)對契約
自由的限制,即對締結契約加以公法上的監督,注重保護經濟上的弱者: (2)所有權絕
對原則的限制,如籜國法律明文規定禁止權利濫Hj,所有權的行使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3)
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採用。對於公司來講,也應從只注重自身營利的角度轉向注重對社會整體
利益的促進,在不妨礙自身獲利的同時,承擔適當的社會責任。
從經濟法理論米講,經濟法就是國家干預經濟的法律。在不同的歷史階段,國家干預經
濟的方式、范圍、價值取向會隨著當政者政策的不同而不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出現
了國家對經濟的混合干預,將國家對經濟干預的領域限制在以下幾個方面:(1)對市場主
體的組織和活動進行干預;(2)對市場秩序的形成和發展進行干預;(3)對宏觀經濟運
行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現進行干預;(4)對社會分配進行干預。國家對市場主體的組織
和行為進行干預的原因之一在於,市場主體行為的社會目的性與它的經濟目的性之間的矛盾需要由國家干預調整,市場主體之~公司有時並不能自發承擔社會責任,需要國家以立法
形式強制或引導其承擔社會責任;其次,國家對社會秩序的干預表明,不能僅著眼於滿足個
體的自身需要,還要著眼於滿足全局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要依靠公權力來形成正常有序
的市場環境。
四、公司社會責任在我國的現狀及未來發展
在探討公司的社會責任時,不能不提到困擾我國國企改革的一個大問題,即「企業辦社
會」.「企業辦社會」是長期以來背在企業身上的一個沉重的包袱,它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
企業與政府職能錯位、政府社會保障服務功能不健全的必然結果。「企業辦社會」形成大量
具有社會功能的企業資產,影響企業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給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帶米了很
大阻力。而公司的社會責任與它有本質的不同,具體表現在:(1)受益主體不同。公司承擔
社會責任的受益人廣泛,包括消費者、公司職工、社區居民等,而「企業辦社會」的受益人
僅限於本企業的職工及與職工有親屬關系的人,范圍要狹窄得多。(2)內容不同。公司承
擔社會責任的內容十分寬泛,包括公司對消費者的誠實信用責任,對職工合法權益保障的責
任,對整個市場經濟秩序的維護義務,對周圍環境的保護建設責任,而「企業辦社會」僅包
括社會福利、社會保障的內容.(3)主體不同。強化公司社會責任的主體廣泛,包括政府、
社會公眾、公司職工,而導致「企業辦社會」的主體僅指政府,在計劃經濟體制條件下,只
有政府才有權要求企業承擔社會職能。(4)解決方式不同。公司承擔社會責任不僅需要從
法律上加以強制,更需要道德水平的提高和社會整體意識的加強,而解決「企業辦社會」問
題首先需要完善政府職能,其次要把企業所辦的具有社保職能的部門推向市場,使其自主經
營,自負盈虧。
我國的許多公司(企業)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成長發展起來的,一方面承擔著大量的
本應屬於政府或社會的責任,另一方面.對它本應負擔的社會責任卻沒有很好地負擔起來,
經常出現侵吞資產、銷售劣質商品、損害職工利益、污染破壞環境等逃避社會責任的現象。
其原因不外乎公司(企業)只看到承擔社會責任的成本負擔,而沒有看到承擔社會責任給
公司(企業)帶來的發展機會和潛在利益,這是一種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很容易出現的短視行
為。如何強化公司的社會責任,是一個長期復雜的課題,筆者認為首先應從觀念上把公司追
求營利最大化的一元化目標和公司承擔社會責任追求社會效益的目標結合起來。公司應從長
期良性發展考慮,為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主動承擔適當的社會責任。其次,政府在公司承擔
社會責任方面有義務設計出有效的經濟利益激勵機制,讓承擔社會責任的公司有「利」可圖,
而讓拒絕承擔社會責任的公司無「利」可賺。政府應推出一系列優惠措施鼓勵公司自願地承
擔社會責任,對於法律上的社會責任,可以考慮在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時增加對
公司應承擔社會責任的概括性規定,尤其是應明確使用「社會責任」這一概念。至於公司應
承擔的社會責任的實體性義務,可以在其他法律、法規中分別規定。最後,要加強對公司承
擔社會責任的監督,形成多層次、多渠道的監督體系,健全和完善促進公司承擔社會責任的
外部環境。總之,公司社會責任的約束和監督機制應是以政府、公司、社會三者合理關系為
基礎,由法律強制、經濟引導、行政干預、公司自律和社會監督等手段有機結合而形成的一
套完備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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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版。

Ⅳ 經濟法對我們所學專業的意義 要3000字 我的專業是旅遊管理(酒店管理) 謝謝了 急啊

經濟法對會計學專業學習的指導意義

摘要目前經濟法對國家經濟生活產生的影響越來越大,而會計學專業在中國的發展必定離不開相關法律法規的制約,無可否認經濟法就是其中之一。我們在學習會計學的過程中遇到棘手的問題時,可以從法律中學到很多東西,因此會計從業人員必須學習法律知識,掌握法律分析的基本技巧和方法。本文通過對經濟法核心特徵的分析,探討了經濟法對學習會計學的意義。
關鍵詞公共性 經濟法 會計學
中圖分類號:G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0)02-235-01
從科學發展的歷程中我們可以看到,沒有哪一個學科能夠孤立地存在、發展和發揮作用,各學科無不吸收或借鑒相鄰學科乃至其他學科的營養來完善和發展自己。交叉學科、邊緣學科不斷涌現,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學科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借鑒、相互交叉、相互滲透已成為學科發展的必然趨勢。探討和研究各學科之間的關系,充分認識各學科之間的互補互助作用,既有利於本學科的發展,也有利於發揮各學科的合力,更好地指導社會實踐,同時對培養社會急需的復合型人才也有很大的促進作用。鑒於此,本文試圖通過對經濟法核心特徵的分析,探討經濟法對會計學學習的意義。
一、學習經濟法對於大學生的意義
現代法治社會要求每個社會成員都應該學法、知法、懂法、守法,依照法律從事生產和生活,一切活動必須納入法律的軌道,用法律維護我們合法權益。這就要求每個社會成員具備相應的法律素質,才能在行為上做到嚴格依法辦事。社會成員的法律意識普遍地提升在今天不論那個層次上,也不論對於個人、人群、社會、國家和民族都顯得格外的重要,格外迫切。作為當代大學生,學習法律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尤其對於經濟專業的大學生,學習法律,尤其是經濟法,意義更為重大。
二、經濟法與會計專業的聯系
眾所周知,我們生活在一個法治的社會,時時刻刻都離不開法,學習法律對我們的生活有著深遠的意義,那就更不用說進一步的專業知識的學習了。我們所讀的專業——會計學,在我國是一門新興的學科,而且發展明顯落後於西方國家,到目前為止仍然處在「摸著石頭」過河的階段,作為中國學習會計專業領頭軍的我們,在學習這個新興專業的過程中更應該摸索出一種新的學習方法,更好地進行研究學習,推動我國會計專業的發展。而實現這一目標的最有效的途徑就是掌握更多與本專業有關的知識。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更是不可或缺的一環。
會計學專業,就是培養具備管理、經濟、法律和會計學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能在企、事業單位及政府部門從事會計實務以及教學、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學科高級專門人才。
經濟法是調整經濟管理和經濟運行過程中產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經濟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概念就可以看出經濟法與會計是有著共通點的,都是通過管理手段來保障良好的經濟秩序。因此,為了更好地學習會計知識,我們務必要重視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學習。
仔細分析發現兩者有著很多的聯系,但是最突出的共同點還是其管理性和約束性。會計專業具有管理性,這不僅表現在其經濟目標上,還表現在管理的手段和過程中,表現為會計人員對企業管理決策過程的影響,通過法律法規對會計管理行為的約束,以及通過各種渠道對會計管理進行監督。
而管理性和約束性更是經濟法的根本特徵,主要表現在經濟法的價值、主體、權力(利)、屬性上,更表現在經濟法的義務上。經濟法義務具有社會性。生活在市場體制下的人們是一種「經濟人」,在通常情況下,他們自己為自己服務或者為了為自己服務才為他人服務,而往往不能或不願提供社會服務,但許多社會服務如維護秩序、舉辦學校、基礎建設、公共衛生、保護環境等等又是一個社會正常生存和發展所必需的。
了解了兩者之間的聯系之後,對於我們大學生來說,進一步分析經濟法對會計專業學習的幫助無疑是提供了一個不可多得的平台。明顯地,學習經濟法能讓我們再一次認識到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性,時時提醒我們不能忘了會計專業的「經濟管理監督」責任。而對於我們會計專業的學生,畢業後走上工作崗位,要想行使好自己的會計監督管理職能,就要對經濟方面的相關法律有深刻的了解,才能更好的發揮自己的作用。
三、結語
在我國,會計專業是隨著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深入,尤其是為適應政府經濟管理和社會管理改革的需要,以經濟監督管理對象為依據而設立的一個應用性專業,也是目前我國高等學校社會科學類新興的發展較快的熱門專業。盡管如此,會計這個專業在我國的認知度和美譽度都不夠高,作為學習這一專業的我們一定要結合其他學科的學習,更好地全面掌握本專業的知識,打響我們專業在我國的知名度,為促進會計專業,會計監督管理職能的發展貢獻一份力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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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家華,淺析稅務會計.會計之友.2005.

上面這個是對會計學的意義,你可以參考修改一下,主要是有結構可以參考就比較好寫了,祝你順利完成

Ⅳ 求一篇經濟法的課程論文(2500字)

經濟法課程論文經濟法課程教學論文:
提高經濟法學碩士學位論文
摘要: 經濟法學碩士學位論文是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在從事專業研究中撰寫的用以申請碩士學位的學術論文。碩士學位論文集中體現了碩士研究生在二年或三年的學術訓練中積累的科研能力和學術成果,在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中居於十分重要的地位。選擇學位論文題目是撰寫學位論文的前置性工作,選題的科學與否直接影響著學位論文本身質量的優劣。在經濟法學科的發展歷史上,具有卓越學術能力的研究者往往都在選題上獨具匠心,所選論題大多既能夠契合時代發展的脈搏,又符合知識生產的自身規律。碩士學位論文選題能否取得預期的績效,主要依靠碩士研究生自 盧代富,西南政法大學經濟貿易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張國華,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專業zoos級碩士研究生。身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但與學科點對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選題的規劃工作也是緊密聯系的。選定起點高、有創新、有意義、難度適中,符合經濟法學專業碩士學位論文基本要求的論文題目,是學科點選題規劃工作的總體目標。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科是我國法學類國家級重點學科,擁有中國農村經濟法制創新研究中心、經濟法研究中心等重要學科基地,長期以來,在李昌麟教授的帶領下,一直十分重視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工作;碩士學位論文的選題規劃作為研究生培養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業已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近年來,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工作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如,隨著法學碩士研究生的不斷擴招,導師人數與學生人數的比例逐漸拉大;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之間的學術能力差別較大;讀研的功利目的凸顯等。因此,經濟法學碩士學位論文的選題規劃工作也需要直面現實,不斷探索新的完善路徑。
關鍵詞:提高;經濟法學;碩士學位論文
一、經濟法學碩士學位論文選題中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選題倉促
由於一些碩士研究生平時對學位論文選題的重要性缺乏認識,認為開題只是「走形式」,不認真對待,因此,相當一部分碩士研究生平時不注意專業論題資料的搜集和整理,更談不上認真思考,待到研究生二年級第二學期末准備開題時,才感到時間倉促,只好「臨陣磨槍」,倉促選擇一個論題,而對所選題目的研究現狀以及是否還有研究價值缺乏應有的了解。一些學生稱:「選什麼題目在效果上實際上是一樣的,因為研究生期間的學習並沒有重點,所以選什麼題目都無所謂。」
(二)消極選題
一部分學生不善於自己發現問題,仍然固守舊的學習模式,消極等待導師向其提供論文題目,在選題上喪失了主,充分調動碩士研究生的主動性是選題成功與否的關鍵。學者王國維曾有過「善自命題」的佳話。他在《爾雅草本蟲魚鳥獸釋例》自序中,記載了大學者沈曾植與自己的一段對話:「方伯莞然日:『君為學,乃善自命題。何不多命數題,為我輩遣日之資乎?』因相視大笑。」可見,「善自命題」就是要善於發現問題,要在廣泛的閱讀和比較中,發現現實中存在的真問題,從而通過研究此類問題取得顯著的成果。但反觀目前的一些經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他們在學位論文選題中連起碼的主動性都沒有,逞論「善自命題」。
(三)選題不當
一部分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在選題時容易出現兩種較為極端的傾向:一是盲目求大、求新,忽視了自身學術能力的局限。如,並沒有系統的經濟學知識訓練,而以經濟學分析為論文主題。二是選題過於平淡,拘泥於舊有的理論框架,不敢創新,無法體現開拓性。如,在既沒有研究方法創新,也沒有研究內容創新的情形下,把經濟法學界已有定論的某些經濟法問題作為論題進行探討。
(四)態度不端
某些碩士生在選題時馬虎應付、態度浮躁,抄襲嚴重,缺乏應有的學位論文寫作態度。還有些學生對所選文題熱情高漲,但往往是一時興趣所致,由於對困難估計不足,最終敗興而終,臨近畢業時往往還倉促改題。這也是一種不嚴謹的學術態度。
(五)師生之間欠缺溝通,缺乏對於學位論文的長遠規劃 對於科研能力和主動性較強的碩士研究生而言,通過與導師的主動接觸,有助於其選題的形成,但相當一部分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的科研主動性較差,對導師的研究領域缺乏了解或只是泛泛知曉。師生之間欠缺溝通的總體情形直接影響到了學位論文選題的長遠規劃。
造成以上問題的原因很多,包括社會外界的影響因素、學術 640評價體制自身因素、導師和學生個人的因素,等等。因此針對上述問題,不能幻想在整體上和短時間內完全根治。但是,為了提高經濟法學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我們仍可以在經濟法學專業碩士學位論文的選題規劃工作上探索出一些切實可行的辦法,以彌補制度上的缺漏。、加強經濟法學碩士學位論文 選題指導工作的途徑
(一)建立導師組制度 目前,我校碩士研究生導師制是一位碩士生導師指導和管理多名學生,這是歷史延續下來的導師制度,在較長的歷史時期有其合理性。如,有利於強化導師的責任以監督碩士生自主學習,導師可以帶領學生有針對性地開展相關學術研究,學生能夠更加熟悉導師的研究領域。但這是與當時的歷史情形相適應的;在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擴招之前,一位導師一屆招收三四名學生,而如今一位導師每屆多則招收十幾名學生,少則也要帶八九名學生,部分導師還要指導博士研究生,還要承擔教學和科研工作,主觀上雖希望提高能動性,但客觀上卻沒有精力像以前那樣與碩士生緊密聯系,傾注大量精力指導研究生開展經濟法學術研究。因此,可以考慮將「一對多」的導師制改革為導師組制度,即由多位導師組成導師組,對研究生的學習進行指導。對於學科方向劃分較少的院校的學科點,可以將碩士生導師組合為經濟法專業導師組;對於學科方向劃分較多的院校的學科點,如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科點,可以將不同大類研究方向的導師成立多個導師組,由導師組集體管理碩士生。當然,為了防止出現集體的「不作為」,還需要輔以工作量登記和考核等相關具體制度的協調配合。這種導師組制度既有助於學生開闊學術視野,在多位導師的指導中博採眾家之長,也有利於形成開放式的學術研究樣態和研 641究生培養方式,還可避免導師重復指導學生而造成的學術資源配置中的低效率。
(二)盡早開展選題規劃工作 選擇一個適當的學位論文題目非一日之功,需要在平時的學習中一點一滴地積累。盡早確定選題方向,將有助於學生在較長時間內搜集和積累相關研究資料,形成自己的觀點。因此,提前開展選題規劃對學位論文的撰寫的順利進行有重要意義。我認為,在經濟法碩士研究生一年級下學期,即可要求學生確定選題的大體方向,再經過近一年時間的學習積累,在研究生二年級下學期初即可在之前的選題方向中確定一個更為具體的最終選題。這樣就可使經濟法碩士學位論文選題成為一項有的放矢的工作。
(三)導師組及時向學生推薦可選論題 一般而言,受學力和知識面等因素的限制,只有較少的碩士研究生具有自主恰當選擇學位論文題目的能力。加之經濟法學研究往往涉及經濟學、政治理論和社會學等其他學科領域,一些碩士研究生在選題時容易誤入其他學科範疇。為避免這一情況的出現,有必要結合大多數經濟法碩士研究生的特點,由導師組根據學科研究方向,盡早向學生推薦可選學位論文題目。這可以避免研究生選題的盲目性,有助於引導學生向未知領域探索。當然,這項工作的目的只是輔助經濟法碩士研究生自主選題,並不能否定研究生在學位論文選題中的主體地位;之所以強調這一點,僅僅是著眼於從規劃的角度為碩士生的自主創新提供必要的學術指導。這也是導師組制在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的一種體現。
(四)組織學生讀書小組
在經濟法學專業領域及相關領域內,要提倡讀經典、讀論文、讀時事,讀多了自然就會提高學術素養,產生學術自覺性,找到合適的選題也就不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了。經濟法碩士研究生可在研究生一年級成立讀書小組,由導師組確定推薦閱讀書目。通過閱讀,可以使學生掌握相關研究領域的重點和熱點、難點,以此在學科點形成良好的學術氛圍,激發學生創作靈感,為學位論文的選脫規劃提供豐富的知識儲備。
(五)舉辦經驗交流會
經過選題、開題以及撰寫學位論文等一系列程序的即將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在學位論文的准備和寫作中既有成功的經臉,也有失敗的教訓。對於尚未開始選題的一年級和二年級碩士研究生而言,這些都是寶貴的可以吸取的經驗和教訓。因此,要發揮高年級學生對低年級學生的「傳、幫、帶」作用。可以考慮通過舉辦經驗交流會等形式,請高年級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講述自己在選題過程中的經驗教訓,與下屆研究生進行選題方面的交流。
(六)充分利用網路集道
隨著教學科研技術手段的不斷改進,如今網路已進人學校尤其是學生宿舍。網路成為教師和學生聯系、溝通的盆要集道;應充分利用網路在信息傳遞中的作用,為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選題提供交流的渠道。西南政法大學經濟貿易法學院的「師生互動平台」就是一個很有特色的教師與學生、學生與學生交流的網上平台。鑒於碩士學位論文選厄的重要性,可以在「師生互動平台」BBS上增設「學位論文選題探討」欄目。經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對於選題的各種問題可以發表在該欄月中,導師和學生能夠通過它共同探討某一選題的可行性,以此形成師生間的教研互動機制。
(七)開展學生課題研究計劃 學位論文選題作為碩士研究生在校學術活動的一部分,必須與其平時所受的學術訓練相聯系。為激發碩士研究生的學術熱情,提高他們的自主創新能力,為學位論文選題提供充分的准備條件,經濟法學科點可以在經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中鼓勵開展自主申報學生課題的計劃,支持研究生團結協作,優勢互補,申報 「了聖濟i清氣It I與自身研究方向相吻合的課題進行學術研究。此類學生課題由導師組盲審後批准立項,學科點提供適當的研究經費。這項活動可以為碩士研究生的學位論文選題提供「孵化器」的作用。我院學科點已於今年初首次嘗試了該項計劃,已初步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受到了學生們的普遍歡迎;在2005級碩士研究生中,就有近10名碩士研究生將其獲准承擔的課題作為了其學位論文選題。
(八)提倡調查研究 經濟法研究不能脫離實際,選題要和學科發展的現狀相聯系。為了促進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選擇契合時代脈搏的真問題展開研究,應提倡開展調查研究的學術風氣。這里所說的調查研究是廣義的,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通過閱讀專業理論書籍獲得間接的知識積累;二是通過外在的社會調查實踐取得第一手資料。在經濟法學研究工作中,這兩者都具有重要意義,不可偏廢。當然,對於不同的研究方向,學生在上述兩者間的著力點可以有所不同,如對於經濟法基礎理論的選題,更需要通過閱讀大量的理論書籍,在前人的知識生產積累上進行學術創新;而對於十分強調應用性的經濟法分論選題而言,不僅要閱讀相關理論書籍,更需要結合實際,發現真問題。經濟法學科點應當鼓勵研究生根據自己選題的大致方向,進行廣泛而且深人地調查研究活動,如,鼓勵學生參加學科點組織的經濟法學術會議,或與導師一同進行社會實踐,或提倡研究生在學生課題中增加實踐環節的內容,等等。

Ⅵ 誰有經濟法學的小論文

[摘要] 本文剖析了經濟法主體的概念、性質和特徵,反思了學術界研究經濟法主體存在的不足,指出了目前經濟法理論研究「範式」化的危害,並從抽象和具體兩個層次、靜態和動態兩個角度對經濟法主體的分類方法做出了新的嘗試。 [關鍵詞] 經濟主體,主體價值、主體分類,抽象與具體層面,靜態與動態角度 一、正確認識經濟法主體的價值和意義 從動態的角度看,法通過調控一定主體的行為,以確認、保護和發展一定的社會關系,最終達到建立和維護一定社會秩序、實現其價值理念的目的。就某一部門法而言,對主體行為的調控主要是通過確定主體范圍和設定行為模式兩方面完成的,具體地說,就是該部門法明確調整哪些主體的行為,並運用哪些權利義務的組合來規范主體的法律行為。主體根據法律的規定建立具體的法律關系,並最終將這種法律關系轉化為享受權利和履行義務的現實行為,使法在社會生活中得以實現。 對於新興的現代部門法——經濟法來說,其社會本位的價值理念的實現,當然有賴於經濟法主體制度的正確建立和發展。正確認識經濟法主體的概念、性質和分類,既有重大的理論價值,又有重大的實踐價值。一方面,經濟法主體理論是構建成熟、完備的經濟法基礎理論體系的核心環節,與經濟法的調整對象(調整哪些社會關系)、本質屬性(與其他部門法有何根本區別)和理念原則(如何指導經濟法的制定和實施)存在著邏輯上的緊密聯系。另一方面,經濟法主體又是銜接經濟法理論與實踐的環節性要素:就經濟法的制定過程而言,經濟法主體的層級理論是建立和完善科學的經濟法律體系和區分具體經濟法律部門層級的基礎;就經濟法的實施過程而言,經濟法主體的動態角色研究,能夠使經濟法理念原則得以正確適用,並改善經濟法在法律實踐中功能受限等問題,[注1]以規范和引導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補充: 中國的經濟法學作為研究經濟法現象的新興法律學科,是在大膽借鑒國內外法學和經濟學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出現了別國市場經濟未曾面臨的新情況。譬如,怎樣在不影響國家控股的前提下,適當減持部分國有股的問題。這些新的變化需要我們經濟法學者針對新問題擺脫舊有思維的束縛,加強法律理論的創新研究。 然而不論從經濟法的發展歷史還是價值功能來看,由於國內不少經濟法學者成長和長成於標准化、模式化應試教育下,其創造性思維能力呈現出天然的「貧困」,導致對經濟法的本質與現代性認識不足,[注2]表現在經濟法主體研究領域,就是不自覺地止步於靜態的、形而上學的研究方法。一些學者固守或依賴於民法、行政法既有的主體研究成果,採用「範式」(模式化)的方法論將之遷移到經濟法理論中,而沒有考慮到經濟法的自身特色,造成了遷移來的經濟法主體理論水土不服。 比如在民法領域中,民事主體包括平等的公民、法人、非法人組織三大類,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主體憑借意思自治進行民事法律行為,並根據法律承擔以過錯責任為主的民事責任。但是對經濟法而言,如果從形式上照搬民法這種主體——行為——責任的研究路徑,而不加以具體分析,就容易讓人產生無法對經濟法主體准確定位和分類的困惑,並糾纏於經濟法是否應當像民法一樣規定法人制度[注3]但又與其相區別,經濟法是否應當建立一種不同於民法和行政法的責任制度等枝節性的問題。 補充: 我們認為,經濟法可以設立自己的法人制度,但一定要脫離民法抽象的、形式化的、帶有擬人色彩的「法人」窠臼。經濟法人制度真正要解決的問題是:主體如何以其社會責任為准則進行經濟行為、如何具體合理分擔社會責任等問題。經濟法人制度的問題不應當也不能夠成為我們深入研究經濟法主體的性質、行為和責任的障礙,否則還不如換一個角度來觀察問題。譬如,思考如何建立主體的「經濟責任制」就更有實踐價值。[注4]同時,與經濟法綜合系統的調整方法相適應,經濟法的責任制度體系是一種包含了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社會責任等等的綜合責任體系,過於強調各部門法與各種調整方法形式上的對應性,反而會失去經濟法的特色。 再如,若模仿關於行政法主體劃分為行政主體、行政相對人和行政監督主體的分類思路,將經濟法主體的基本分類確定為地位不平等的決策主體、管理主體、實施主體、監督主體等。或者更簡略地劃分為管理主體和實施主體,並認為管理主體自然包含了決策主體和監督主體,它們都屬於國家主體。類似的困惑同樣存在。因為就任何法律規范而言,都有其創制主體、實施主體和監督主體,那麼這種似是而非的分類實踐意義何在!這只會把我們研究經濟法的視角限定於相對狹窄的國家經濟管理領域,以自圓其說!這是法律理論對法律實踐現狀的一種倒退和妥協,而非對經濟生活現實需要的一種積極響應。 補充: 應當注意到,該種分類的實質是確立了「國家主體」在經濟法律關系中的固定地位,即不管何種經濟法律關系,都必須有「國家主體」參與其中,才能稱之為經濟法意義上的法律關系。而這實際與行政法律關系中行政主體地位相對恆定的特點如出一轍。[注5]關於「國家主體」提法是否科學的問題,本文隨後會有專門論述,這里需要置疑一點:行政主體在各種行政法律關系中也並非永遠處於管理者的地位,而這種連行政法學者也注意到的「恆定」分類法局限問題,為什麼某些經濟法學者卻視而不見,將「國家主體」以管理者的姿態進行到底了呢?雖然很多學者認識到了這種基本分類方法的不足,並對其加以充實改進,例如用更詳細的經營主體、消費主體取代籠統的實施主體,用更具體的政府機構取代抽象的管理主體,以平衡原來過分突出國家主體軸心地位的分類,但仍有換湯不換葯之嫌,該分類方法對於具體經濟法部門的主體類型涵蓋性和針對性不強的先天弱點,也並未因此得到改善。 事實上,這些研究思路忽視了問題的真正關鍵,即三類部門法主體設置的邏輯起點並不相同。民商法是市場經濟中個體權利的維護者,強調以權利來界定和約束權利,以實現主體在平等秩序下的最大自由和利益。行政法以控制行政權力的行使為核心,強調以權利和權力來限定和制約行政權力,以實現政府有序行政的最大效能。而經濟法以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為己任,其主體行為模式更偏重於權利(力)基礎上的責任,強調要在主體之間合理分配社會經濟資源,從而形成一種和諧的經濟秩序,以實現社會經濟整體的可持續發展。這里的分配不是以政府為主導的分配,而是一種需要動用市場的自發力量和政府的自覺力量,以市場機制正常發揮作用為基礎、政府進行宏觀調控相配合的合乎經濟理性的分配,政府經濟行為不能違背經濟規律和脫離法制軌道,否則政府就違反了其承擔的社會責任。這里的和諧也不能單純理解為制衡,而是一個遠比制衡更加寬廣和深入的概念。主體之間只有對抗與制約,而沒有合作與協調是不可能促進經濟的全面、持續、協調發展的,和諧是經濟法價值的核心要素,是貫穿於經濟法調整社會關系過程始終的一種基調,也是經濟法制定與實施的出發點和靈魂所在。 補充: 此外,由於現代社會經濟關系日益復雜並且變動頻繁,公私因素逐漸相互交織融合,經濟法律關系具有包含縱向因素和橫向因素的層級性,[注6]更需要我們從靜態和動態兩方面觀察才能完整揭示經濟法的本質。否則僅僅套用傳統思維固守靜態分類的老路子,我們就會陷入與別的部門法學者大打無謂的口水仗、人為擴大或縮小對經濟法調整范圍認識的誤區。譬如,經濟體制改革初期的「大民法」與「大經濟法」之論戰,中期的「經濟行政法」理論之興起和衰落,到現在的「經濟法」和「社會法」之爭。[注7]所以,對於經濟法主體的分類標准,我們不能簡單地以民法的橫向劃分或者行政法的縱向劃分思路加以替換,而應當從實踐出發勇於創新,通過動靜結合的方式探討經濟法主體的分類層次。 補充: 這兩種傾向未能正確把握經濟法主體的本質屬性和外部特徵,為我們正確認識經濟法主體設置了極大的障礙,並且也不自覺地降低了經濟法主體的實踐價值。 第一種傾向過分提升了「國家」在經濟法主體中的地位,而沒有考慮到國家主體比較抽象,在實際運作中存在多種角色,(如國家資產所有者、具體經濟關系參與者、宏觀經濟調控者、維護市場競爭者、經濟監督者等角色)需要不同具體主體加以代表,造成了認識上對「國家主體」的定位偏差。實踐中,當非國家主體一方的合法利益受到國家主體「合法權力」侵害時,其救濟方式往往被剝離為互不聯系的民事手段和行政手段,出現原告主體因同一事由在民事訴訟中偶爾勝訴,卻在行政訴訟中屢屢敗訴的戲劇性場面,甚至會出現因法院拒不受理而投訴無門的情況。這種「國家」思維的背後是一種法律非公即私的觀念:經濟法順理成章地在實踐中被劃定為純粹的公法,公法的執行主體又怎能被私法主體隨意告倒呢!顯然,如果我們不能區分這些「國家」角色的不同性質而擬定不同的法律對策,就會導致實踐中本已十分缺乏的、以維護社會經濟權利為目的的經濟公益訴訟等保障措施流產。僅在抽象層面上使用「國家主體」這一概念其實質就是無視公私因素融合的經濟現實而把經濟法定義為「公法」,這種傾向無法解決實踐中屢禁不止、亟待解決的地方保護問題和行業和部門行政性壟斷的問題。 補充: 第二種傾向,由於引進了太過寬泛的法律人格概念,會使我們無法理解個人在經濟法主體中的正確位置。實際上,沒有相應的經濟法律規范的規定,個人是不能隨便成為經濟法主體的。具體地說,一方面,個人作為經濟法主體必須要符合一定的角色和條件,因為經濟法是「以公為主,公私兼顧」的法,[注10]不同於民商法的私法性質,不允許當事人隨意創設經濟法上的權利義務關系。另一方面,經濟法規制的重心是經濟力量強大的組織而非個人,這從經濟法現象產生之初以產業法和反壟斷法的面目出現便能看出來。[注11]普通個人經濟力量有限,能夠承擔的社會責任也十分有限,所以法律重在通過民事規范對其經濟利益加以維護,只要求他們承擔與其行為限度相適應的法律責任。只有當組織性要素存在於社會關系中,需要國家意志涉入,以實現社會公共利益時,國家才有從經濟法層面對某一類個人的經濟行為進行規制的必要。譬如,法律對稅收關系中具有不同收入水平和收入類型的個人規定不同的稅率以實現國家有組織的資源再次分配職能;再如法律對公司內部經理、董事競業禁止加以明確規定以加重公司的社會經濟責任等。 所以,我們有必要提出一個新的研究思路:即特定利益+社會責任→權利+義務→主體。據此,從抽象層面和具體層面、靜態角度和動態角度,展開對經濟法主體分類的研究,這是由經濟法主體的「經濟利益性」、「縱橫統一性」、「責任優先性」等本質屬性和「范圍的廣泛性」、「地位的層級性」、「角色的變動性」等外部特徵決定的。而由此,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相對完備的經濟法主體概念:經濟法主體就是根據法律確定的社會責任而賦予不同資格的,代表不同利益傾向的權利享有者和義務承擔者。 補充: (二)經濟法主體的性質和特徵 相對於民法和行政法主體而言,經濟法主體具有不同於它們的本質屬性:首先,經濟法主體具有經濟利益性,即它應當是某種經濟利益的明確代表,是該種經濟利益的積極追求和維護者。不論國家主體也好,還是組織主體、個人主體也好,法律對經濟法主體經濟行為的調控,更多地通過平衡協調的手段控制該類主體行為的經濟成本和經濟收益完成的。 其次,經濟法主體具有縱橫統一性,這是由經濟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應當是縱向因素和橫向因素的統一所決定的。對某個具體的經濟法主體而言,由於其所處的經濟關系性質不同,可能與其他主體處於不同的相對地位,或者居於管理者,或者居於被管理者,也可能處於平等地位。

Ⅶ 經濟法基本原則的意義

經濟法基本原則,是指對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關系的各個方面和全過程都具有普遍意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准則。經濟法主體進行的一切經濟活動必須遵循經濟法基本原則。中國經濟法基本原則,多數經濟法學者認為應當包括:(1)遵循和綜合運用客觀經濟規律的原則;(2)鞏固、發展社會主體公有制和保護多種經濟形式合法發展的原則;(3)計劃經濟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原則;(4)國家統一領導和組織自主經營相結合的原則;(5)責、權、利、效相統一的原則。
原則要素
構成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要素:(1)普遍性,(2)法律性,(3)經濟法特性。其兩大基本原則是適當干預原則和合理競爭原則。它們反映了經濟法調整對象的特殊性,體現了國家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干預的本質要求;同時科學地概括了經濟法具體規則的內在連結和精神,較好地實現了經濟法中價值與具體規則的匯合和融通。並且二原則已為大量經濟法規所昭示,凸顯了公權和私權的有機統一,准確地揭示了經濟法基本原則之特質。

經濟法基本原則
學者對經濟法基本原則的揭示,大都存在程度不一的缺失,這主要反映於: 1、將非法律的原則表述為一種法律原則,如資源優化配置原則。

2、將法律的一般性原則表述為經濟法所特有的原則,如責權利相統一原則。依史際春、鄧峰先生的觀點,「責權利相統一原則主要是指在經濟法律關系中各管理主體和公有制主導之經濟活動主體所附的權利(力)、利益、義務和職責必須相一致,不應當有脫節、錯位、不平衡等現象存在。」但是,責權利相統一原則固然是經濟法應當確立的一項准則,但其並未反映或體現經濟法之特質,將其納入其他部門法之界域,如行政法,同樣也言之有據。

3.將經濟法部門法的原則錯位為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如邱本先生的「計劃原則」或「反壟斷原則」。雖然經濟法基本原則取決於對經濟法調整對象的認知,但即使就邱本先生所主張的經濟法體系包括計劃法和反壟斷法兩部分的觀點來看,計劃原則與反壟斷原則也僅僅是經濟法部門法之原則,而無法函蓋經濟法之全部和整體。

4.將經濟法價值作為經濟法原則。正如前述,經濟法價值與經濟法基本原則是迥然有別的,但在李先生之諸原則中,如經濟民主、經濟公平、經濟效益等,將其納入經濟法價值范疇,頗為恰切,但如果作為經濟法基本原則,則難以契合作為原則本身的內質和要求。

5.將經濟法的調整方法作為經濟法原則,如史際春、鄧峰先生所主張的「平衡協調原則」。在他們看來,「平衡協調原則是指經濟法的立法和執法要從整個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和社會整體利益出發,來調整具體經濟關系,協調經濟利益關系,以促進引導或強制實現社會整體目標與個體利益目標的統一。」從其表述中,不難看出平衡協調原則主要強調的是國家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干預所使用的方法或手段,史先生等將其納入經濟法基本原則,有所不妥。這一是因為在法的一般意義上,法律原本就是利益之調節器,正如博登海默所指出的那樣,「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乃是調整和調和種種相互沖突的利益,無論是個人利益還是社會利益」。耶林也同樣指出:「法律的目標是在個人原則與社會原則之間形成一種平衡。」因而,平衡協調各種關系和利益,不僅經濟法使然,其他部門法亦同樣如此。民法對民事主體相互利益關系之衡平,行政法對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利益之調整均概莫能外;其二,平衡協調就其本質而言,作為一項調整方法更為恰切,納入經濟法基本原則的范疇未免有方圓木鑿之嫌。

Ⅷ 我需要經濟法有關企業法的論文3000字

經濟企業現金流量管理的探討

摘要: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企業的現金流量管理問題作為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也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重視,它不僅能夠反映企業的運行狀況,而且也影響著企業的有序運行。本文首先剖析了現金流量管理對於企業的重要意義,隨後闡述了現金流量與企業財務風險關聯性,最後結合我國企業的狀況,談到了目前現金流量管理存在的問題和相應對策。

關鍵詞:企業;現金流量;管理;戰略控制

現金流量管理作為為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可控而有序是企業良性運行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如何正確認識現金流量管理存在的問題並加以規范是現代財務管理重要課題之一,據統計,在發達國家多數破產企業其在賬面的資金顯示是盈利的,但良好的盈利能力並不能夠保證企業長久健康地發展,而破產的主要原因在於資金流量出現斷層。因此,只有充足的現金流才是企業持續經營的必要條件,如果企業資金迴流困難,即便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也會因為不能及時償還相應債務引發企業經營危機。

一、現金流量管理的意義

現金流量管理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企業的經營發展有著重要的作用。首先,好的現金流量管理能夠提高企業的生存能力。在剛過去不久的金融危機中,出現了普遍性的貨幣市場信貸緊縮,企業外部融資難度陡增,部分盲目追求增長的企業,雖然賬面利潤豐厚,卻因現金流量不足償還債務,陷入經營困境,甚至被迫破產。其次,現金流量管理有助於降低企業的財務風險。經營者可以通過對現金流量狀況的分析了解企業獲利能力、償債能力和財務彈性,從而有效的對流動性風險進行預警和管理。最後,現金流量管理能夠為企業估值提供必要的信息。在現代社會中,合理評估企業價值最並購,資產重組和股權交易等經濟活動的基礎。而在實踐中,現金流貼現模型是目前應用最為普遍的估值模型之一,因此加強現金流管理可以為企業提供更為有效的市場估值。——君子論文網

Ⅸ 經濟法有關企業的論文怎麼寫

以下是我的畢業論文要求,全國各個學校其實都是一樣的. 一、內容要求 畢業設計報告正文要求: (一)理、工科類專業畢業設計報告正文內容應包括:問題的提出;設計的指導思想;方案的選擇和比較論證;根據任務書指出的內容和指標要求寫出設計過程、課題所涉及元件結構和相關參數的設計計算,有關基本原理的說明與理論分析;給出所設計課題實際運行的數據或參數,並與理論設計參數進行比較和分析,說明產生誤差的原因。最後要對所設計課題實用價值做出評估說明;設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改進意見或其它更好的方案設想及未能採納的原因等。 (二)經濟、管理類專業畢業設計報告或論文正文應包括:問題的提出、設計的指導思想;設計方案提出的依據,設計方案的選擇和比較;設計過程;所運用的技術經濟分析指標和方法;數學模型及其依據,數據計算方法;對設計方案的實用性和經濟效益等方面做出評估;對設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 或可能發生的問題 ) 提出合理化建議。畢業論文的基本論點、主要論據;根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及規定聯系實際展開理論分析。 (三)文科類專業畢業設計報告或論文正文應包括:問題的提出、解決問題的指導思想;解決方案提出的依據,解決方案的選擇和比較,結論。 二、論文印裝 畢業論文用畢業設計專用紙列印。正文用宋體小四號字,行間距為24磅;版面頁邊距上3cm,下、左2.5cm,右2cm。 三、論文結構、裝訂順序及要求 畢業論文由以下部分組成: (一)封面。論文題目不得超過20個字,要簡練、准確,可分為兩行。 (二)內容。 1、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任務書由指導教師填寫,經系主任、教務部審查簽字後生效。 2、畢業設計(論文)開題報告; 3、畢業設計(論文)學生申請答辯表與指導教師畢業設計(論文)評審表; 4、畢業設計(論文)評閱人評審表; 5、畢業設計(論文)答辯表; 6、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定總表; 7、中英文內容摘要和關鍵詞。 (1)摘要是論文內容的簡要陳述,應盡量反映論文的主要信息,內容包括研究目的、方法、成果和結論,不含圖表,不加註釋,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中文摘要一般為200-400字左右,英文摘要應與中文摘要內容完全相同。「摘要」字樣位置居中。 (2)關鍵詞是反映畢業設計(論文)主題內容的名詞,是供檢索使用的。主題詞條應為通用技術詞彙,不得自造關鍵詞。關鍵詞一般為3-5個,按詞條外延層次(學科目錄分類),由高至低順序排列。關鍵詞排在摘要正文部分下方。 (3)中文摘要與關鍵詞在前,英文的在後。 8、目錄。 目錄按三級標題編寫,要求層次清晰,且要與正文標題一致。主要包括緒論、正文主體、結論、致謝、主要參考文獻及附錄等。 9、正文。論文正文部分包括:緒論(或前言、序言)、論文主體及結論。 (1)緒論。綜合評述前人工作,說明論文工作的選題目的和意義,國內外文獻綜述,以及論文所要研究的內容。 (2)論文主體。論文的主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選題背景、方案論證、過程論述、結果分析、結論或總結等內容。要求層次清楚,文字簡練、通順,重點突出,畢業設計(論文)文字數,一般應不少於8000字(或20個頁碼)。外文翻譯不少於3000字元,外文參考資料閱讀量不少於3萬字元。 中文論文撰寫通行的題序層次採用以下格式: 1 1.1 1.1.1 1.1.1.1 格式是保證文章結構清晰、綱目分明的編輯手段,畢業論文所採用的格式必須符合上表規定,並前後統一,不得混雜使用。格式除題序層次外,還應包括分段、行距、字體和字型大小等。 第一層次(章)題序和標題居中放置,其餘各層次(節、條、款)題序和標題一律沿版面左側邊線頂格安排。第一層次(章)題序和標題距下文雙倍行距。段落開始後縮兩個字。行與行之間,段落和層次標題以及各段落之間均為24磅行間距。 第一層次(章)題序和標題用小二號黑體字。題序和標題之間空兩個字,不加標點,下同。 第二層次(節)題序和標題用小三號黑體字。 第三層次(條)題序和標題用四號黑體字。 第四層次及以下各層次題序及標題一律用小四號黑體字。 (3)結論(或結束語)。作為單獨一章排列,但標題前不加「第XXX章」字樣。結論是整個論文的總結,應以簡練的文字說明論文所做的工作,一般不超過兩頁。 10、致謝。對導師和給予指導或協助完成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組織和個人表示感謝。文字要簡潔、實事求是,切忌浮誇和庸俗之詞。 11、參考文獻及引用資料目錄(規范格式見附文)。 12、附錄。 13、實驗數據表、有關圖紙(大於3#圖幅時單獨裝訂)。 (三)封底。 附:規范的參考文獻格式 參考文獻(即引文出處)的類型以單字母方式標識:M——專著,C——論文集,N——報紙文章,J——期刊文章,D——學位論文,R——報告,S——標准,P——專利;對於不屬於上述的文獻類型,採用字母「Z」標識。 參考文獻一律置於文末。其格式為: 1、專著 示例[1] 張志建.嚴復思想研究[M]. 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1989. [2]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3] [英]藹理士.性心理學[M]. 潘光旦譯注.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 2、論文集 示例[1] 伍蠡甫.西方文論選[C]. 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79. [2] 別林斯基.論俄國中篇小說和果戈里君的中篇小說[A]. 伍蠡甫.西方文論選:下冊[C]. 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79. 凡引專著的頁碼,加圓括弧置於文中序號之後。 3、報紙文章 示例[1] 李大倫.經濟全球化的重要性[N]. 光明日報,1998-12-27,(3) 4、期刊文章 示例[1] 郭英德.元明文學史觀散論[J]. 北京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95(3). 5、學位論文 示例[1] 劉偉.漢字不同視覺識別方式的理論和實證研究[D]. 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心理系,1998. 6、報告 示例[1] 白秀水,劉敢,任保平. 西安金融、人才、技術三大要素市場培育與發展研究[R]. 西安:陝西師范大學西北經濟發展研究中心,1998. 7、對論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性的注釋,置於本頁地腳,前面用圈碼標識。 8、其他要求 (1)文字 論文中漢字應採用嚴格執行漢字的規范。所有文字字面清晰,不得塗改。 (2)表格 論文的表格可以統一編序,也可以逐章單獨編序,採用哪種方式應和插圖及公式的編序方式統一。表序必須連續,不得重復或跳躍。表格的結構應簡潔。 表格中各欄都應標注量和相應的單位。表格內數字須上下對齊,相鄰欄內的數值相同時,不能用『同上』、『同左』和其它類似用詞,應一一重新標注。 表序和表題置於表格上方中間位置,無表題的表序置於表格的左上方或右上方(同一篇論文位置應一致)。 (3)插圖 插圖要精選。圖序可以連續編序,也可以逐章單獨編序,採用哪種方式應與表格、公式的編序方式統一,圖序必須連續,不得重復或跳躍。僅有一圖時,在圖題前加『附圖』字樣。畢業設計(論文)中的插圖以及圖中文字元號應列印,無法列印時一律用鋼筆繪制和標出。 由若干個分圖組成的插圖,分圖用a,b,c,……標出。 圖序和圖題置於圖下方中間位置。 (4)公式 論文中重要的或者後文中須重新提及的公式應注序號並加圓括弧,序號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序,或逐章編序,序號排在版面右側,且距右邊距離相等。公式與序號之間不加虛線。 (5)數字用法 公歷世紀、年代、年、月、日、時間和各種計數、計量,均用阿拉伯數字。年份不能簡寫。數值的有效數字應全部寫出。 (6)軟體 軟體流程圖和源程序清單要按軟體文檔格式附在論文後面,特殊情況可在答辯時展示,不附在論文內。 (7)工程圖按國標規定裝訂 圖幅小於或等於3#圖幅時應裝訂在論文內,大於3#圖幅時按國標規定單獨裝訂作為附圖。 (8)藝術設計作品 無法用紙質文檔保存的藝術設計作品應用光碟或照片保存。 (9)計量單位的定義和使用方法按國家計量局規定執行。 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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