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經濟學與法律學哪個好謝謝
那看你學到什麼程度
經濟學你學到了大師級人物,而學法律你只是一個普通律專師,屬當然學經濟學好;
同時學法律你成了法官,而學經濟你只是一個普通的基金經理,當然學法律好。
所以關鍵還是看自己,看自己哪方面比較有興趣,哪方面可以長期發展下去。
B. 法學與經濟學哪個發展前途更好
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才能在某一領域有所作為,既然喜歡經濟那就學經濟,不一定不學法學專業就不能從事法律行業。首先,在大學可以輔修第二專業,根本不沖突,而且具有經濟學又具有法學能力的人才是非常少的的。如果不想輔修第二專業也可以單獨考個律師從業資格證,也就是國家司法考試,司法考試和任何專業都沖突。我建議學經濟學再考個司法證,因為就算是法學專業也是必須要考司法證的。如果這樣安排你的大學,你的父母是不會有異議的。只不過這樣會讓你稍微累點。
C. 經濟學專業和法學專業哪個好就業
1、會計專業就業面廣一些,法學專業在企業中相對要的少一些,這僅是從就業面來看的,如果從專業的角度兩個專業各有特色,就看考生更喜歡哪一個,更擅長哪一個。
2、會計專業是研究企業在一定的營業周期內如何確認收入和資產的學問。會計師除了准備財務報表以及記錄企業交易行為外,更重要的是能夠參與企業間的合並、質量管理、信息技術在財務方面的應用、稅務戰略以及很多企業的管理決策活動,會計專業領域涉及面廣:鑒證,審計,稅收,公司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破產清算,法務會計,預算制定,商業咨詢等等都是會計專業將要涉及的領域。
3、法學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D. 的經濟學和法學哪個好一些
看要什麼怎麼個就業法。若考公務員經濟學好一點,法學偏法律那邊,經濟學偏理論,考的職位都是好單位,這個專業偏。若不考慮考公務員直接就業的話明顯就是法學了,可以考司法證,但是也是超級難的。
E. 法律與經濟學有沒有聯系
您的問題描述不夠清楚,先看看下面內容:
(一)法與經濟基礎的關系
1、法與經濟的聯專系屬是最根本的聯系。
2、經濟基礎決定法的性質,經濟基礎的發展變化決定著法的發展變化;法又反作用於經濟基礎。
3、生產力發展的水平直接影響法的發展水平。
4、法在市場經濟宏觀調控中的作用:引導作用;促進作用;保障作用;制約作用。
5、法在規范微觀經濟行為中的作用:確認經濟活動主體的法律地位;調整經濟活動中各種關系;解決經濟活動中的各種糾紛;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
(二)法與政治、政策的關系:
1、法受政治的制約。體現在:政治關系的發展變化是影響法的發展變化的重要因素;政治體制的改革也制約法的內容及其發展的變化;政治活動的內容更制約法的內容及其變化。法又服務於政治。
2、法與政策的關系:黨的政策是法律的依據和指導,法律是政策的規范化、法律化,是實現黨的政策的重要工具。
F. 法學與經濟學的關系
經濟學與法學的關系是:
經濟學與法學相互促進,相輔相成,不可偏廢,缺一不可。認真學習經濟學和法學,才能實現全面發展。
英國文豪肖伯納說過一句經典的話:經濟學是一門使人生幸福的藝術。通俗的說,經濟學更是一門幫助你思考的學問,它有助於你作出更好的個人決策,因為,從你每天早上醒來的一刻到你每天晚上睡下的一刻,你的生活充滿了選 擇。……例如對於准備上學得學生,利用機會成本你知道高中畢業時應該選擇讀大學還是讀中專,成本收益分析會告訴你該出國還是在國內讀大學,邊際效用理論能 幫你分析出該讀幾年,比較優勢理論則能幫你決定讀什麼專業並如何找到自己最合適的工作。
最直觀的也是最密切的就是與錢有關的各種經濟決策,經濟學能幫助你成為一個最好的消費者,可以讓你在商場、超市中清醒的根據自己的意願消費。宏觀經濟和金融學知識則能幫助你在股票、基金投資中提高獲勝的概率。即使這些你都不關心,作為合格的公民,在你掌握了經濟學基本原理之後,你就能夠對政府赤字、稅收、自由貿易、通貨膨脹以及失業等問題作出判斷。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全面建設小康、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一項重大任務,適應了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 的根本利益和共同願望。在歷史上,有過各種各樣關於和諧社會的構想和實踐,我們所要構建的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其基本特徵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 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這些基本特徵是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和諧社會絕不會自發地生成,也不會自然地實現。和諧 社會的構建必須藉助於法律制度的推動與保障。如果法律制度完善而且合理,社會成員就可能和睦相處,社會關系就可能和諧順暢。反之,如果法律制度欠缺失當, 社會成員之間則可能沖突頻發,社會關系必然扭曲動盪。因此,法律是整個社會關系調節器的中心,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居於支配地位,起著關鍵作用。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經濟學作為經濟發展的指導性原理,其作用日益突出,為經濟的發展指引方向,提供充足動力。社會主義法治社會高度重視法律的作用,法律維權意識在人們的心中不斷增強,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法律作為經濟發展的強有力保障,需要不斷完善和發展。因此,經濟學與法學的關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效率與公平的關系。
公平與效率的關系,有人認為是對立的,有人認為是一致的,我個人認為從大的趨勢來講,總的說來,公平與效率是一致的,公平促進效率,不公平導致低效率。 公平與效率的關系是:
制度、政策公平促進效率。政策、制度屬於上層建築領域,它的公平與否直接影響到效率。政策制度的公平有利於效率的提高,最典型的莫過於資本主義制度的確立對生產效率的促進。政策的公平合理促進效率的提高,反之,政策制度的不公平,不合理則導致低效率。
人類的任何活動也都有效率問題。經濟效率,是指經濟資源的配置和產出狀態。對於一個企業或社會來說,最高效率意味著資源處於最優配置狀態,從而使特定范圍內的需要得到最大滿足,或福利得到最大增進,或財富得到最大增加。經濟效率涉及到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各個領域,涉及到經濟力、經濟關系和經濟體制各個方面。
效率與公平的關系是辯證統一的。一個有效率的社會,其資源配置、管理體制、運作機制應該是合理的、公正的;同樣,一個公正的社會,其資源一定能得到合理的配置,人的積極性、創造性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發揮。效率的提高有助於公平的實現,社會的公平也有助於效率的提高。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效率與公平沒有能夠很好地協調起來,相反,矛盾突出。追求公平,效率就打折扣;追求效率,公平便有失公允。其結果,必將影響經濟的發展,社會的穩定。因此,強調堅持注重效率與維護社會公平相協調顯得非常重要。
總之,兼顧公平是非常必要的,因為由於種種原因,社會上存在著弱勢群體,對這些弱勢群體,出於人道主義關懷,政府應當兼顧公平,通過種種措施,如向高收入者徵收個人所得稅,把這部分資金轉移給弱勢群體,如發放失業救濟金,幫助下崗職工再就業,幫助失學兒童重返課堂。只有這樣,才能使這部分人得到應有的幫助,以獲得應有的教育機會和參加職位競爭的機會,挖掘這部分人的潛力,避免人力資源的浪費,提高效率。
公平促進效率,有利於效率的實現,效率為公平的實現提供了物質基礎,二者是一致的,在我們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今天,要使每個人都享有平等的參與競爭,平等的勞動就業機會,在同一起跑線上開始競爭,而個人的分配、收入要與個人所投入的努力達到一種比例上的動態平衡--多勞多得。反對那種小生產者的絕對平均主義的平等觀,提倡多勞多得,國家在實施政策時要以效率為先,以發展生產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為最終目標,但要兼顧公平,國家通過各種辦法,用政策加以調節,傾斜於弱勢群體,給其以平等的機會參與競爭,參與國家的經濟建設。以提高經濟效率,總之,在公平與效率之間,即不能只強調效率忽視了公平,也不能因為公平而不要效率。應該尋求一個公平與效率的最佳契合點,實現效率,促進公平。
綜上所述,經濟學與法學相互促進,相輔相成,不可偏廢,缺一不可。認真學習經濟學和法學,才能實現全面發展。
G. 經濟學和經濟法有啥區別
一、性質不同
1、經濟學是研究人類經濟活動的規律即價值的創造、轉化、實現的規律——經濟發展規律的理論,分為政治經濟學與科學經濟學兩大類型。
2、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
二、起源不同
1、人類經濟學起源於中國古代以經世致用為代表的價值觀,均富、損有餘而補不足為代表的平等觀,交相利、義利統一為代表的生產關系觀,通功易事為代表的貿易觀,農本工商末為代表的產業觀等等早期經濟思想。
2、經濟法最早產生於資本主義國家。資本主義國家學家關於經濟法的概念,主要見於德國,日本等大陸法系國家的學術文獻中。
(7)經濟學與法律擴展閱讀
經濟法作為一個獨立的、新興的法律部門,與傳統的相鄰法律部門相比,其主要特點有:
一、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的法
經濟法的產生是國家干預經濟的必然結果,它把調整的重點始終放在引導各類經濟主體依法進行經濟活動,保證經濟關系的正確確立和有序的進行上,以形成本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環境和經濟秩序。
二、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
經濟法與民法、行政法相比較,在調整社會整體與社會個體的關繫上,各有自己的主導思想。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它以社會利益為基點,無論是國家機關,還是社會組織或個人,都必須對社會負責,在此基礎上處理和協調相互之間的關系。
三、經濟法是商品經濟發達的法
只有當商品經濟成為社會的主導,經濟法才會伴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因而經濟法是商品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
四、經濟法是以經濟為目的的法
經濟法始終調整經濟關系,調整的目的就是使社會的整體經濟能持續、穩定的發展,提高社會生產力水平,而且在這個調整過程中甚至會有意使局部利益或個體利益有所損失。
五、經濟法是綜合調整的法
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關系是縱向經濟關系,但對橫向經濟關系會產生明顯的影響;採取的手段既有懲罰性的,也有補償性的,既有鼓勵類的,也有禁止、限制類的,體現了明顯的綜合調整的特徵。
H. 經濟法與經濟法律是一回事嗎二者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經濟法是與市場經濟活動聯系最為密切的法律部門之一經濟法律是研究經濟法的產生、發展和演變,經濟立法、經濟執法、經濟守法活動,以及經濟法學基本理論和實務操作的學科,應當全面、完整反映調整特定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重要作用、立法意義和理論依據。經濟法與經濟法律經濟法與經濟法律,是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的概念。經濟法及其發展規律是經濟法學的研究對象;經濟法學的產生和發展為經濟法的完善發展創造了條件,經濟法學所提出的各種經濟法學說、概念、理論、原理及對各種經濟法制度建設的探討為經濟法的完善提供了理論支撐和可借鑒的建議。經濟法與經濟法學有著不同的內涵和外延,屬於不同的范疇。不過,有學者在重新考察了經濟在我國初始使用的含義之後,又發現,經濟法被分化出了新的語義,這一語義使經濟法在某些時候等同於經濟法學。二、經濟的法與經濟法「經濟的法」的觀點所要解決的問題是經濟活動中的法律問題,因而凡是與經濟有關的法統統可稱之為經濟法。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廣義上的經濟法,其法域幾乎涉及部門法體制下的所有部門。「經濟法」則是更多地從狹義的角度講的,這一語義被嚴格限定在經濟法作為部門法的特定范疇之內,即只有反映國家作為社會的代表干預、參與及調節經濟,以及社會公益等經濟法本質屬性,且調整特定經濟關系的法,才屬於經濟法的范疇。三、經濟法學與法經濟學法學和經濟學的相互滲透和交叉,是現代社會科學發展的重要表現之一,集中體現在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的產生和發展。法經濟學是以經濟學的理論、模型、方法來解構法律的成長規律、結構、效益及創新的學說,核心思想是「效益」。它側重於用經濟學的准則和價值觀來評判法律問題,認為一切法律都應以有效地利用資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會財富為目的。經濟法學是以經濟法為研究對象的一個部門法學,探討經濟法理論問題並揭示經濟法規律的法學學科。它側重於用法學的准則和價值觀分析經濟問題,研究對特定經濟社會關系的法律調整或規制。二者既有聯系,又存在區別。(一)兩者的聯系兩者的聯系體現在,都是對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法律現實和法律現象進行研究的理論,都涉及法學和經濟學理論,都研究法律制度與經濟運行相互之間的關系。
I. 法律經濟學屬於法學還是經濟學
經濟學與來法學交叉的邊緣學科。自法律經濟學定義是:「用經濟學闡述法律問題」的學科。具體地說,法律經濟學採用經濟學的理論與分析方法,研究特定社會的法律制度、法律關系以及不同法律規則的效率;其研究的主要目的僅在於「使法律制度原則更清楚地顯現出來。
從法律經濟學的研究范圍來看,法律經濟學對法律制度問題的研究基本上覆蓋了整個法律領域,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程序;懲罰理論及其實踐、立法和管制的理論及其實踐;法律的實施和司法管理實踐;以及憲法、海事法、法理學等各個方面。但是,法律經濟學的研究重點是「普通法的中心內容――財產、合同和侵權」。
所以沒有很明確的定義,應該屬於法學的范疇吧。
J. 經濟學好還是法學
經濟法學是一門法學學科。它與法理學、憲法學、行政法學、民法學、刑法學等同屬於法學體系的其他學科,也是有共性,有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