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注會和初級,中級,高級會計師有什麼區別哦。。
我就給你說說注會和初級會計師之間的區別。
一、證書性質不同
在財會領域,主要包括兩類證書,一是職稱類證書,二是資格類證書。像初級會計師就屬於職稱類證書,而注冊會計師就屬於資格類證書。職稱和資格的區別主要是在於,前者只能做賬,而不能進行審計;後者既能做賬又能審計。
二、發展方向不同
注冊會計師和初級會計師是屬於兩個不同的行業,初級會計師從事的是會計行業,注冊會計師從事的是審計行業。
對從事會計行業的人員來說,薪資和學歷、經驗和職稱級別有密切相關的聯系。對會計人員來說,提升自己的能力,考考個高級別的職稱證書,比如中級會計師、高級會計師,對之後的升職加薪將會更有幫助。
對打算從事審計行業的人員來說,注會證本身就具備了較高的含金量,能考取注冊會計師證書,這在財會領域將更容易得到同行人的認可。注冊會計師在我國仍屬於稀缺性的人才,不少會計師事務所很歡迎持有注會證書者的加入。
三、考試難度不同
注會考試有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我們需要先在連續5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專業階段6門考試科目後,再來報考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實行的是「6+1」模式,是指專業階段考試6門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和綜合階段1門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初級會計職稱的考試科目為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要求考生一次通過考試。
不管是從知識點的理解上,還是從考試科目的難度情況來看,注冊會計師考試要更難於初級會計師。
在現實中,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之後,初級就被視為進入財會行業的「最低門檻」,但是要想獲得更為長遠的職業發展。
B. 關於北方工業大學的法律研究生
應該說是不難考,但這個前提也必須是過國家線!過了國家線問題基本不大。
經濟法學
碩士點介紹
一、歷 史沿革(包括批准時間、招生時間、招生數量、生源情況)
北方工業大學經濟法學碩士點 1998 年批准設立, 是我國工科院校設立經濟法學碩士點並招收研究生較早的學校之一。 1999 年招收第一屆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至今已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八屆, 培養碩士研究生 125 名。另外還招收同等學歷學生 名。
二、碩士點的主要研究方向
1 . 企業法、公司法;
2 . 會計法、審計法;
3 . 金融法。
三、導師組成員介紹(見後面)
田曉雲 吳 邲 光 王素娟 王 瑞 趙賀春 劉曉春 胡立新 徐 岩
榮國權 王斐民 陳興華 董慧凝 胡 平 韓紅興
四、碩士點的科研項目、成果、獲獎情況;(略)
一、培養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關於培養碩士研究生的規定和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要求,結合本專業特點,經濟法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是:為國家造就有理想,有社會主義覺悟 ,有健全體魄,具有系統的堅實的法學、經濟法學的理論和知識,畢業後能獨立從事經濟法理論研究和教學,從事經濟法實際工作的高級復合型專門人才。具體要求是:
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方針,熱愛祖國,具有較高的社會主義法制觀念和良好品德,並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而服務;
2 .較好地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以及辨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科學方法,具有理論聯系實際的優良學風;
3 .系統地掌握法學、經濟法學的基礎理論知識,比較熟悉有關的部門經濟法學知識,對自己研究方向的特定領域有較深的研究,在學期間應通過國家的律師資格考試或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
4 .應具備獨立開展學術活動和學術研究的能力,畢業時應寫出有較高水平、觀點正確、資料翔實、邏輯性強、文筆通順,且具有一定創見性的學位論文;
5 .必須熟練地掌握一門外語,具備聽、說、寫、讀的能力;能熟練地運用計算機,掌握並熟練使用資料庫管理系統。
6 .有健全體魄。
二、研究方向:
根據本學科的研究基礎和當前法制建設的實際需要,目前擬設 3 個研究方向:
1 . 企業法、公司法;
2 . 會計法、審計法;
3 . 金融法。
三、學習年限: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其中課程學習和論文工作時間各為一年半。
第一學年:學習公共課、專業基礎課,並學習一至兩門專業課,一至兩門選修課;非法學專業畢業生,視情況補修兩門專業課;
第二學年:重點學習專業課及相關選修課,並對自己選定的研究方向深入學習,確定學位論文選題,參加教學實踐,提出開題報告,並寫出論文大綱。
第三學年:安排社會調查,撰寫論文,並進行答辯。
凡按本學科培養方案和學分的要求,修滿課程和學分的,可提前申請碩士論文答辯。
四、培養方式:
1 . 導師應根據培養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原則,在研究生入學後,從研究生的具體情況出發,制訂出每個研究生的培養計劃。
2 . 對研究生的培養,採取課程學習和論文工作相結合的方式,兩者均為一年半,可交叉進行。
3 . 在整個培養過程中應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方針,在打好堅實基礎理論的同時培養研究生掌握科學研究的基本方法,並具有一定的實踐知識和能力。
4 . 在指導方式上,採取導師負責和學科集體培養相結合的方式。
5 . 研究生的學習以導師指導下的自學為主,強調在學習中研究,在研究中學習,努力培養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6 . 加強碩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質、文化素質的教育,要求研究生認真參加政治理論課和文化素質課的學習,積極參加公益勞動。
7 . 研究生都應自覺參加體育鍛煉。
五、課程設置及學分要求:
研究生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一般每完成 16 學時的學習量,可獲得 1 個學分。經濟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最低課程學分要求為 27 學分。其中要求學位課 12 學分左右。
田曉雲 :女,碩士,教授。 本科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研究生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國際私法學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1987 年 7 月至今在北方工業大學從事教學與科研工作。現任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副主任,經濟法學碩士點責 任 教授,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國際經濟法研究會理事、北京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 2006 年北京市中青年骨幹教師。
中國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業大學
Tel:86-10-88803531
E-mail: [email protected]
講授課程:國際經濟法專題研究 國際經濟法學 國際私法
研究方向:國際經濟法 國際私法 國際商法
學術成果:《國際經濟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4 年)、《國際商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5 年)《加入 WTO 與中國冶金工業》(冶金工業出版社 2003 年)
在《法學雜志》、《河北法學》、《政法論壇》、等法學類核心期刊發表《國際私法中「直接適用的法」性質探討》、《我國涉外民商事審判中實體私法條約的適用》、《我國仲裁的司法監督若干問題探討》等論文,在《西南政法大學學報》、《甘肅政法學院學報》以及相關法學學術刊物上發表《意思自治原則確定合同准據法比較研究》、《「直接適用的法」與合同准據法的確定》、《試論 WTO 反傾銷協議的功能平衡》、《國際商法地位問題研究》等學術論文近 20 篇。
主持完成 「 商法的定位與體系研究 」( 2000 年北京市教委人文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主持或參與承擔「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國際化經營中的國際慣例及國際法規范研究」等省部級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主持承擔「 國際條約在我國涉外民商事審判中的適用 」等學校科研基金項目;主持或參與「 加強實踐環節,培養和提高法學專業學生的實際工作能力 」、「 國際私法課程建設教學案例 」等 5 項教改課題,「 加強實踐環節,培養和提高法學專業學生的實際工作能力 」課題獲北方工業大學 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 。
在研項目:《我國區際司法協助中民商事判決的承認與執行問題研究》( 2006 年北京市教委人文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中國貿易救濟制度的成就、貢獻與不足專題研究》( 2006 年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吳 邲 光 : 男,漢族, 1957 年 4 月出生,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北京人,中共黨員。高中畢業後在河南省臨潁縣插隊六年, 1984 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專業。 1994 年研修北京大學刑法學碩士研究生課程。先後任教於鄭州大學法學院、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從事刑法學教學和研究。現任法律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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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業大學
Tel : 86-10-8880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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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授課程: 吳邲光 教授系北方工業大學經濟法研究生導師,曾任北京市法學會理事、北京市法學會刑法學會理事, 1997 年獲 「 北京市優秀教師 」 稱號。執業律師(兼職),大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
研究方向:刑法學、經濟犯罪、公司犯罪。
學術成果: 《 共同犯罪理論及其運用》、《故意犯罪過程中的犯罪形態論》、《國家安全法教程》、《經濟法律通論》、《金融詐騙識別與防範百答》、《防範保險業違法違規行為問答》、《防範證券業違法違規行為問答》、《防範銀行業違法違規行為問答》、《新刑法金融犯罪百問》等刑法、經濟犯罪理論專著和教材。
主要代表論文有: 《論刑事訴訟中青少年保護的延伸》、《稅收刑事立法比較與我國稅收刑事立法的完善》、《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客觀方面的認定》、《論著作權的刑法保護》、《商業秘密的刑法保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法律規制的探討》等。近幾年來,主持和參與了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安全局、中國人民銀行監察局和北方工業大學多項科學研究課題。
王素娟 女,民商法學教授。 1987 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民法學碩士學位。現為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責 任 教授,從事民法學教學與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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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業大學
Tel : 86-10-8880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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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授課程:民法學 知識產權法 民商法學專題研究
研究方向:民商法、知識產權
學術成果:主要科研項目:
曾先後承擔過部委級科研課題:《有色大中型企業專利實施狀況分析及其法律對策》;北京市教委科研項目《網路經濟發展中的法律問題及法律調整》 (2001 年 ) 以及《網路游戲的法律保護》 (2004 年 ) 科研課題。目前在研項目為司法部科研課題《網路虛擬財產的法律性質及法律保護》、北京市法學會《網路個人信息的法律保護》科研課題
主要學術成果:
近年圍繞知識產權的理論與實踐問題,發表論文數篇,其中《假冒商品行為的表現形式——假冒、逆假冒》、《對原產地名稱立法保護問題的探討》、《對我國已出現的網路著作權侵權案件的法律分析》、《由人類基因圖譜的公布引發的對隱私權問題的思考》、《論「黑客行為的法律性質和法律調整》、《網上拍賣法律問題初探》等論文發表於《法律適用》、《法商研究》、《法學雜志》、《河北法學》等法學類核心期刊;《人類遺產資源的知識產權保護》、《網上鏈接的法律責任》《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主要區別及其法律調整》、《不使用、不依法使用注冊商標對企業商標專用權效力影響》、《特殊標志的登記、使用和法律保護》登載於《人民法
院報》和《中國知識產權報》以及《電子知識產權》等重要刊物。在發表的論文中曾有多篇論文獲獎:《論人類遺傳資源國際合作研究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 2004 年獲中國法學會知識產權研究會年會「優秀知識產權成果獎」、《論假冒商品行為的認定假冒商品行為的認定標准》獲中國高校知識產權研究會北京分會第六屆學術年會優秀論文獎、《商標被他人搶注的成因及其法律對策》獲中國高校知識產權研究會第八屆年會優秀論文獎等。 王 瑞 :男,副教授,法學博士,漢族, 1968 年出生,原籍河北。 2003 年畢業於清華大學法學院,獲博士學位。 2003 年 7 月至今在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從事教學與科研工作。
中國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業大學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講授課程:民法學基礎理論 公司法專題 知識產權與合同法 商法學
研究方向:公司法 證券法 知識產權
學術成果:主持北京市優秀人才資助基金項目 1 項,主持學校科研基金項目 2 項。
在《河北法學》《法學雜志》等法學期刊發表 《論商法的國際性特徵》 《隱私權的法律保護》 《股份轉讓行為的法律分析》等論文 10 篇。參編教材 3 部。
趙賀春 :男,教授,經濟學碩士,漢族, 1983 年 8 月參加工作。現任北方工業大學會計研究所所長,北京市會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平身委員會評審專家、中國會計學會理事。
中國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業大學
Tel : 86-10-88802622
E-mail : zhhch @ncut.e.cn
主要研究方向:管理會計學:環境會計學。
承擔的主要課程:成本會計學、管理會計學。
主要經歷:無後就讀於北方工業大學和中國人民大學,分別獲:工學士和經濟學碩士學位。自 1983 年 8 月以來一直任教於北方工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會計系, 1998 、 2006 年被評為「北京市高等學校優秀中青年骨幹教師」。
科研情況:出版專著《環境會計專題研究》、《管理會計學》、《現金流量表及其編制方法》;
主編《成本會計》、《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學》、《新稅制與會計處理》等教材和專業書籍十餘部;在《財務與會計》、《財會通訊》、《冶金經濟與管理》《北方工業大學學報》等刊物上發表「符合可持續性的會計新體系研究」、「環境會計對象探究」、「價值鏈會計管理體系研究」、「旅遊飯店內部轉移價格問題研究」、 「企業內部激勵與約束機制研究」等論文多篇;主持北京市教委人文社科項目——「環境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問題研究」、「北京市區域環境成本層級管理體系的構建研究」以及「企業集團層級績效評價系統」、 「會計管理機制研究」、 「區域環境成本管理系統」等多項橫向研究課題。
劉曉春 :女,教授, 1956 年產生,漢族, 1975 年參加工作。先後就讀於北京經濟學院 ( 現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 會計學專業,獲經濟學學士學位;會計助教進修班,學完會計學專業碩士課程,取得畢業證書。從 1982 年起在北方工業大學從事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曾任北方工業大學會計學學科主任、經濟管理學院黨總支書記、經濟管理學院常務副院長,現任北方工業大學成人教育學院院長。中國注冊會計師 ( 非執業會員 ) ,執業企業法律顧問。曾被評為「北京市高校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北京市優秀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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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業大學
Tel : 86-10-88803283
E-mail : [email protected]
主要研究方向:會計法 審計法等
教授課程:財務管理學 財務會計報表分析 會計學
科研情況:
1 .主編、參編《企業財務報告分析》 ( 機械工業出版社 ) 、 《企業財務管理》 ( 地質出版社 ) 、 《財務管理》 ( 機械工業出版社 ) 、 《公司財務會計》 ( 經濟科學出版社 ) 、 《工業會計教程》 ( 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 ) 《基礎會計學》 ( 地質出版社 ) 等教材。
2 ,主持、參與完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與經營業績評價研究」、「證券組合投資管理方法的研究與應用」、「環境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問題研究」等北京市教委社科基金項目 4 項;主持、參與 「黃河鋁業公司預算體系」等橫項研究項目 2 項;承擔「我國上市公司再融資有關問題研究」等校科研基金項目 3 項;先
後主持、參加教改研究項目 8 ,其中「證券與期貨課程教學與實踐」課題獲北京市教育教學成果 ( 高等教育 ) 二等獎、北方工業大學教學成果一等獎。
3 .在「財務與會計」、「財會月刊」、「財會通訊」、「會計之友」、「北方工業大學學報」等期刊及會議上發表《 ( 小企業會計制度 ) 與 < 企業會計制度 > 的比較》、《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在我國的實施》、《克服資本多數決適用中缺陷的法律對策》、《傳統與現代審計風險模型比較》、《資產減值准則與現行資產減值制度的比較》、《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優化的探討》、《關於我國上市公司再融資問題的探討》、《我國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行為研究》、《國金融期貨市場風險的法律控制》、等論文 20 余篇,其中「我國』『『市公司現金分紅行為研究」一文獲中國發展與西部開發社科研究成果一等獎。 胡立新: 女,副教授 經濟學碩士, 1988 年 7 月開始從事高等學校會計學教學與研究工作。
中國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業大學
Tel : 86-10-88804120
E-mail : [email protected]
主要研究方向:財務管理學;環境會計學。
承擔的主要課程:會計學、財務會計學等。
徐 岩 :
副導師:
榮國權 :男,講師, 1972 年生,漢族,內蒙古人,中共黨員。 1998 年畢業於鄭州大學法律系,獲經濟法學碩士學位。 1998 年 7 月至今在北方工業大學從事法學教學與科研工作。
中國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業大學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主要研究方向:經濟法基礎理論、競爭法 ,
講授課程:經濟法學 競爭法
王斐民 : 王斐民,男,漢族, 1970 年生,講師,河南人,中共黨員。 2002 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經濟法學碩士學位。 2005 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經濟法學專業法學博士學位,從 2005 年 7 月開始在北方工業大學工作,從事經濟法教學與研究至今。
中國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業大學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主要研究方向:競爭法 公司法 稅法 金融法 知識產權法
教授課程:經濟法學 經濟法基礎理論 金融法
學術成果:
主要代表著作有:《競爭法案例·學理精解》國家級十五規劃教材《經濟法》等
理論專著和教材;
主要代表性論文有: 1 . 《淺析公益訴訟》,發表於 2002 年 1 月 18 日 《檢察日報》理論版;
2 .《我國外資企業稅收優惠法律制度改革》,載《中州學刊》 2003 年第 l 期;
3 .《論公司資本制度變革》,載《法學雜志》 2004 年第 6 期,為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 2005 年第 2 期全文轉載;
4 .《中國反壟斷法調整范圍的立法思考與建議》,載《法學雜志》 2005 年第 1 期,為《新華文摘》 2005 年第 9 期全文轉載;
5 .《論公司治理與公司控制人侵權責任的追究》,載《政法論叢》 2005 年第 6 期;
6 .《論社會自治領域的競爭與合作》,載《經濟法學家》,法律出版社 2005 年。
主要科研項目有: 2003 年 1 — 6 月,主持並獨立完成國務院法制辦課題《我國反
壟斷法調整范圍立法研究》; 2003 年 6 月一 2004 年 11 月參加 史際春 教授主持的
教育部課題《社會法暨經濟法一般原理》的研究; 2006 年 2 月— 6 月,參與張忠
軍教授主持的國務院法制辦課題《世界主要國家 ( 地區 ) 金融立法狀況的比較研究》; 2006 年 6 月—至今,參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吳季松 教授的課題《北京市循環經濟立法體系的研究》。
董慧凝 :女, 1977 年出生,講師, 2006 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6 年 7 月起在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從事法學教學與科研工作。
中國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業大學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主要研究方向:經濟法學 公司法
講授課程:合同法 國際商法
學術成果: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現代法學》《行政與法》等法學刊物發表《公司章程修改的法律限制》《略論日本循環經濟立法對我國環境立法的啟示》《國有商業銀行轉制中的法人治理結構問題》《試論建設工程優先權的立法基礎與立法構想》《論商法中商業登記的效力》《新公司法鼓勵和保障公司自治》《董事會決議侵害債權人利益應如何救濟》《公司僵局的救濟》《公司自治為公司提供了更人的發展空間》等學術論文。
胡 平 : 女,講師, 1969 年出生,原籍黑龍江。 1995 年 7 月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或經濟法學碩士學位。畢業後,在公司擔任法律顧問,從事法律實務工作。 2006 年 7 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現任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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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方向: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
主講課程:民法 ( 分論 )
主要學術成果:
參編著作:《吉林老年人口研究》 ( 中國社會科學「七五」計劃重點項目 ) ;《資外外貿法律》;《經濟法原理》;《行政法》;《中外財政制度比較研究》。
發表論文:《逾期貸款的成因及對策》;《精神損害賠償適用的權利范圍》;《資外並購的反壟斷規制》;《論農村土地所有權的完善》等。
陳興華 :女,講師,漢族, 1978 年生,河南新鄉人,中共黨員, 2006 年畢業於中國海洋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6 年 7 月起在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從事法學教學與科研工作。
中國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業大學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主要研究方向:能源法 自然資源法
講授課程:經濟法學
學術成果:
在《環境資源法論叢》第 4 卷《中國海洋大學學報》科學版 ) 、《水資源稅法律初探》, 2004 年 4 月 ( 法律出版社 ) 、《柳州師專學報》《中國海洋大學學報》 ( 社會
科學版 ) 《中北大學學報》 ( 社會科學版 ) 《中國教育報》 ( 理論版 ) 發表《 2003 年度國內環境法學研究綜述》《中國海洋資源的產權制度研究》《海洋世紀與中國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淺議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投資制度及其完善》《資源節約利用法律意識教育》《「春曉」事件的國際海洋法思考》等論文。
發表。
《環境權:環境法學的基礎研究》 ( 專著 )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4 年 10 月版,合
著。《環境資源法學》 ( 教材 )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5 年 9 月版,合編。
《海洋資源的法律保護研究》 ( 專著 ) ,中國海洋大學出版社 2006 年版,合著。
2004 年至 2006 年,參與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中國
海洋發展戰略研究」的研究工作;
2006 年 3 月至今,參與國家《能源法》立法工作,擔任《能源法》起草組秘書處秘書;
韓紅興: 男,講師,中共黨員,河南人, 2000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分別獲法學碩士學位、法學博士學位。 20006 年 7 月起在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從事法學教學與科研工作。
中國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業大學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研究方向:訴訟法學 司法制度 證據學 律師制度
講授課程:民事訴訟法學
學術成果:
參加項目:參加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司法部課題、英國大使館文化處資助項
目、歐盟主任機動基金項目等多項國內外科研項目。
主要代表著作:《外國司法體制若干問題研究趴《模範刑事訴訟法典》《刑事訴訟法資料匯編》《公訴教程》等多部論著和教材。
發表論文:在《政治與法律》《人民司法》、《當代法學》、《中國律師》等法
學類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 20 余篇,其中多篇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
料全文轉載。
獲獎情況:
《以法官獨立為核心,推動我國法官職業化建設》,獲《人民司法》「春城杯」
優秀論文一等獎。
法理學
導師介紹
朱蘇人 ,男,漢族, 1954 年 2 月出生,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籍貫江蘇東台,中共黨員。 1982 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 1985 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碩士學位, 1990 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博士學位,先後任職於中共中央統戰部、深圳中深國際公司, 1994 年 9 月調深圳大學法律系任教, 1997 年 5 月調北方工業大學,從事法制史、法理學教學和研究。現為北方工業大學法理學碩士點負責人,中國經濟法學會理事。
主要研究方向 :法理學、中國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
主要科研項目 :
2002 年承擔本校「中國法制史教改」科研項目,研究課程改革,提高教學效果等問題;
2000 年從原有色冶金總公司申報「公司法理論研究及改革實踐」,獲得二等獎;
2003 年承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及法律防範」。
主要代表論文 :
1 、《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研究》,發表於《傳統中國法理探源》,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4 年第一版,第 232-330 頁;
2 、《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的現狀及規范發展的法律分析》,發表於《北方工業大學學報》, 2004 年第四期, 33-36 頁。
劉澤軍 ,男, 1966 年出生, 原籍河北。北京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學專業研究生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現任經濟管理學院黨總支書記,副院長,法學教授,碩士生導師。
學術研究方向 :
憲政、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法社會學。
講授課程 :
1 、 研究生課程:憲政理論與實踐、行政法學專題 、法社會學
2 、本科課程: 憲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
學術成果 :
主持、參與承擔北京市教委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2 項,教育部委託項目 1 項,學校科研基金項目 5 項;曾在法學核心期刊等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近 30 篇;主編、參編學術著作 3 部。
王愛民 , 男, 1965 年生,江蘇人,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專業畢業,獲法學博士學位,現為法學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
學術研究方向:
立法學,比較法學
講授課程:
1. 研究生課程:立法學,比較法學
2. 本科生課程:法律英語,行政法學
學術成果:
主持或參與北京市教委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和北京市優秀資助項目三項,校科研項目兩項,法學核心期刊等各類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二十多篇,編著作兩部。
民商法學
本人能查到的也就這么多了!具體可以參考以下鏈接。祝你好運!
C. 國際經濟法方向的碩士畢業論文該選什麼題目好
如何找到一個比較合適的題目 有人說:選對了題目,等於論文完成了一半。這話可能有些極端,但也不無道理,因為選題確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論文的價值,也關繫到研究的成敗。所謂「選對了題目」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指課題有研究的必要性,二是指課題有研究的可行性。關於前者,各位老師的文章中也有較多涉及,這里主要談談後者,而且所談的只是一些比較具體的細節問題。 一個課題無論多麼有意義、有價值,如果不具備研究的可行性,也就是說自己不具備研究的條件,也是不能選作畢業論文的題目的。在畢業論文的寫作中,考慮一個題目是否合適,是否可以選取,主要應當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條件。 首先,資料條件是最為重要因而也是最值得重視的條件。 資料是進行科學研究的憑借,是學術見解產生的基礎。撰寫論文,從事研究,不能沒有資料,而資料又不是隨手可取的,資料條件並不是對於每個人都相同的。科學研究資料的種類很多,而對於漢語言文學專業的學生來說,最常用的資料就是文獻資料。每個人都處於特定的生活環境之中,可以經常利用的圖書情報機構有限,而任何一個圖書情報機構都不能無所不包,為此,選題時就要考慮能否拿到自己所需要的文獻資料,經過努力之後,得到的資料是否齊全、夠用。 其次,時間條件和導師指導條件也是選題時需要考慮的因素。 論文的寫作是一個過程,是否具備充足的時間條件,直接關繫到論文能否完成及完成的質量。畢業論文通常要求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這就更要求作者在選題時充分考慮時間條件,根據時間條件,衡量課題的大小是否適中及難易程度是否恰當。 為使論文寫作的時間盡可能充裕一些,選題應當盡可能早一些,但是,這也並不是說越早越好。選題過早,對自己所學專業缺乏深入的了解,專業知識的儲備沒有達到一定的程度,選題就會帶有一定的盲目性,也就很難找到一個真正理想的題目。究竟在什麼時候選擇並確定論文的題目為妥,要視作者的專業課學習情況而定。以大學本科生為例,大多數人應從二、三年級開始考慮論文題目,至少應當先有一個大致的研究方向,然後在學習的過程不斷思索、不斷積累,待准備工作成熟之後,再用二、三個月時間集中撰寫、完成論文。很多高校都把大學生的畢業論文寫作安排在最後一個學期,而且僅給十周左右的時間,如果從選題到寫作的全部工作都在這段時間內完成,顯然是不夠現實的。另外,論文題目的選擇並不都是一次到位的,有時會有變動或調整,這就更需要在時間上留出餘地。 導師指導條件對於青年學生及所有缺乏研究經驗的人來說,都是在選題時所應考慮的一項非常重要的條件。如果感到自己缺乏研究經驗,沒有獨立完成課題研究的把握,就必須格外重視導師的條件。任何一個學科的專家都不可能樣樣皆通,無所不能,在導師所熟悉的專業領域內選題,容易得到更為具體、細致的指導。 畢業論文指導教師的主要任務是引導學生確定論文題目,開列參考文獻目錄,幫助學生制定寫作計劃,審閱開題報告及論文提綱,解答疑難問題,評審論文等等。有經驗的指導教師總是能夠非常到位地指導學生作好每一個階段的工作,使學生的潛能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 最後,駕馭問題的能力更是選題時不可忽視的因素。這里所說的駕馭問題的能力主要是從研究題目的大小是否適中的角度著眼的。對不同級別的畢業論文的篇幅,通常有著不同的規定。而從總體上看,畢業論文的篇幅相對較長,為此,如果研究的問題太小,則難有展開的餘地,寫出的論文常會給人一種繁冗、龐雜,「小題大作」之感。相反,如果題目過大,而作者的研究能力及研究經驗不夠,則無法把問題研究得非常深入、透徹,寫出的論文常會流於膚淺、空泛,給人一種「大題小作」之感。應當說,畢業論文的題目過大過小,都是不利於寫出高水平的文章的。相比較而言,對於青年學生特別是大學生甚至碩士研究生而說,「小問題」要比「大問題」更容易駕馭,「小題大作」要比「大題小作」更好一些。 為防止「大題小作」,作好課題的限定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通過課題的限定,把所要解決的問題集中到一點上,有利於深入分析、廣征博引,把問題談深談透,把文章寫得更有深度。 清人魏禧說過:善作者能於將作時刪意,未作時刪題。在論文寫作中,「刪題」就是刪掉可有可無的問題,把全部研究和論證都集中到一點上。有些缺乏研究經驗的學生不懂得如何限定題目,常把一個大得驚人的問題作為論文題目。譬如,有一位學生只是對魯迅散文的某一方面的特點感興趣、有見解,但寫出的文章卻叫作《魯迅創作論》,顯然,在一篇大學生的畢業論文中,完成這么大的一個題目是很不現實的。既然是《魯迅創作論》,文章內容就要面面俱到,對有關魯迅創作的各個方面的問題都進行論述,至少要有所涉及,結果自己對問題的某一方面的獨到見解反而得不到充分闡釋,甚至被完全淹沒,文章內容顯得非常平庸。假如作者能對課題逐層加以限定,就可能會得到一個較為合適的題目:魯迅創作論--論魯迅散文--論魯迅散文的藝術特色--論魯迅散文深沉含蓄的藝術特色,假如覺得魯迅所有的散文作品作為研究對象仍有一定的困難,還可以只把突出地表現這一藝術特色的散文集《野草》作為研究對象,最後把研究題目定為「論《野草》深沉含蓄的藝術特色」,便於作者集中研究,寫出有有見解的文章。
D. 求一篇經濟法的課程論文(2500字)
經濟法課程論文經濟法課程教學論文:
提高經濟法學碩士學位論文
摘要: 經濟法學碩士學位論文是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在從事專業研究中撰寫的用以申請碩士學位的學術論文。碩士學位論文集中體現了碩士研究生在二年或三年的學術訓練中積累的科研能力和學術成果,在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中居於十分重要的地位。選擇學位論文題目是撰寫學位論文的前置性工作,選題的科學與否直接影響著學位論文本身質量的優劣。在經濟法學科的發展歷史上,具有卓越學術能力的研究者往往都在選題上獨具匠心,所選論題大多既能夠契合時代發展的脈搏,又符合知識生產的自身規律。碩士學位論文選題能否取得預期的績效,主要依靠碩士研究生自 盧代富,西南政法大學經濟貿易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張國華,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專業zoos級碩士研究生。身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但與學科點對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選題的規劃工作也是緊密聯系的。選定起點高、有創新、有意義、難度適中,符合經濟法學專業碩士學位論文基本要求的論文題目,是學科點選題規劃工作的總體目標。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科是我國法學類國家級重點學科,擁有中國農村經濟法制創新研究中心、經濟法研究中心等重要學科基地,長期以來,在李昌麟教授的帶領下,一直十分重視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工作;碩士學位論文的選題規劃作為研究生培養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業已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近年來,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工作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如,隨著法學碩士研究生的不斷擴招,導師人數與學生人數的比例逐漸拉大;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之間的學術能力差別較大;讀研的功利目的凸顯等。因此,經濟法學碩士學位論文的選題規劃工作也需要直面現實,不斷探索新的完善路徑。
關鍵詞:提高;經濟法學;碩士學位論文
一、經濟法學碩士學位論文選題中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選題倉促
由於一些碩士研究生平時對學位論文選題的重要性缺乏認識,認為開題只是「走形式」,不認真對待,因此,相當一部分碩士研究生平時不注意專業論題資料的搜集和整理,更談不上認真思考,待到研究生二年級第二學期末准備開題時,才感到時間倉促,只好「臨陣磨槍」,倉促選擇一個論題,而對所選題目的研究現狀以及是否還有研究價值缺乏應有的了解。一些學生稱:「選什麼題目在效果上實際上是一樣的,因為研究生期間的學習並沒有重點,所以選什麼題目都無所謂。」
(二)消極選題
一部分學生不善於自己發現問題,仍然固守舊的學習模式,消極等待導師向其提供論文題目,在選題上喪失了主,充分調動碩士研究生的主動性是選題成功與否的關鍵。學者王國維曾有過「善自命題」的佳話。他在《爾雅草本蟲魚鳥獸釋例》自序中,記載了大學者沈曾植與自己的一段對話:「方伯莞然日:『君為學,乃善自命題。何不多命數題,為我輩遣日之資乎?』因相視大笑。」可見,「善自命題」就是要善於發現問題,要在廣泛的閱讀和比較中,發現現實中存在的真問題,從而通過研究此類問題取得顯著的成果。但反觀目前的一些經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他們在學位論文選題中連起碼的主動性都沒有,逞論「善自命題」。
(三)選題不當
一部分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在選題時容易出現兩種較為極端的傾向:一是盲目求大、求新,忽視了自身學術能力的局限。如,並沒有系統的經濟學知識訓練,而以經濟學分析為論文主題。二是選題過於平淡,拘泥於舊有的理論框架,不敢創新,無法體現開拓性。如,在既沒有研究方法創新,也沒有研究內容創新的情形下,把經濟法學界已有定論的某些經濟法問題作為論題進行探討。
(四)態度不端
某些碩士生在選題時馬虎應付、態度浮躁,抄襲嚴重,缺乏應有的學位論文寫作態度。還有些學生對所選文題熱情高漲,但往往是一時興趣所致,由於對困難估計不足,最終敗興而終,臨近畢業時往往還倉促改題。這也是一種不嚴謹的學術態度。
(五)師生之間欠缺溝通,缺乏對於學位論文的長遠規劃 對於科研能力和主動性較強的碩士研究生而言,通過與導師的主動接觸,有助於其選題的形成,但相當一部分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的科研主動性較差,對導師的研究領域缺乏了解或只是泛泛知曉。師生之間欠缺溝通的總體情形直接影響到了學位論文選題的長遠規劃。
造成以上問題的原因很多,包括社會外界的影響因素、學術 640評價體制自身因素、導師和學生個人的因素,等等。因此針對上述問題,不能幻想在整體上和短時間內完全根治。但是,為了提高經濟法學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我們仍可以在經濟法學專業碩士學位論文的選題規劃工作上探索出一些切實可行的辦法,以彌補制度上的缺漏。、加強經濟法學碩士學位論文 選題指導工作的途徑
(一)建立導師組制度 目前,我校碩士研究生導師制是一位碩士生導師指導和管理多名學生,這是歷史延續下來的導師制度,在較長的歷史時期有其合理性。如,有利於強化導師的責任以監督碩士生自主學習,導師可以帶領學生有針對性地開展相關學術研究,學生能夠更加熟悉導師的研究領域。但這是與當時的歷史情形相適應的;在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擴招之前,一位導師一屆招收三四名學生,而如今一位導師每屆多則招收十幾名學生,少則也要帶八九名學生,部分導師還要指導博士研究生,還要承擔教學和科研工作,主觀上雖希望提高能動性,但客觀上卻沒有精力像以前那樣與碩士生緊密聯系,傾注大量精力指導研究生開展經濟法學術研究。因此,可以考慮將「一對多」的導師制改革為導師組制度,即由多位導師組成導師組,對研究生的學習進行指導。對於學科方向劃分較少的院校的學科點,可以將碩士生導師組合為經濟法專業導師組;對於學科方向劃分較多的院校的學科點,如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科點,可以將不同大類研究方向的導師成立多個導師組,由導師組集體管理碩士生。當然,為了防止出現集體的「不作為」,還需要輔以工作量登記和考核等相關具體制度的協調配合。這種導師組制度既有助於學生開闊學術視野,在多位導師的指導中博採眾家之長,也有利於形成開放式的學術研究樣態和研 641究生培養方式,還可避免導師重復指導學生而造成的學術資源配置中的低效率。
(二)盡早開展選題規劃工作 選擇一個適當的學位論文題目非一日之功,需要在平時的學習中一點一滴地積累。盡早確定選題方向,將有助於學生在較長時間內搜集和積累相關研究資料,形成自己的觀點。因此,提前開展選題規劃對學位論文的撰寫的順利進行有重要意義。我認為,在經濟法碩士研究生一年級下學期,即可要求學生確定選題的大體方向,再經過近一年時間的學習積累,在研究生二年級下學期初即可在之前的選題方向中確定一個更為具體的最終選題。這樣就可使經濟法碩士學位論文選題成為一項有的放矢的工作。
(三)導師組及時向學生推薦可選論題 一般而言,受學力和知識面等因素的限制,只有較少的碩士研究生具有自主恰當選擇學位論文題目的能力。加之經濟法學研究往往涉及經濟學、政治理論和社會學等其他學科領域,一些碩士研究生在選題時容易誤入其他學科範疇。為避免這一情況的出現,有必要結合大多數經濟法碩士研究生的特點,由導師組根據學科研究方向,盡早向學生推薦可選學位論文題目。這可以避免研究生選題的盲目性,有助於引導學生向未知領域探索。當然,這項工作的目的只是輔助經濟法碩士研究生自主選題,並不能否定研究生在學位論文選題中的主體地位;之所以強調這一點,僅僅是著眼於從規劃的角度為碩士生的自主創新提供必要的學術指導。這也是導師組制在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的一種體現。
(四)組織學生讀書小組
在經濟法學專業領域及相關領域內,要提倡讀經典、讀論文、讀時事,讀多了自然就會提高學術素養,產生學術自覺性,找到合適的選題也就不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了。經濟法碩士研究生可在研究生一年級成立讀書小組,由導師組確定推薦閱讀書目。通過閱讀,可以使學生掌握相關研究領域的重點和熱點、難點,以此在學科點形成良好的學術氛圍,激發學生創作靈感,為學位論文的選脫規劃提供豐富的知識儲備。
(五)舉辦經驗交流會
經過選題、開題以及撰寫學位論文等一系列程序的即將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在學位論文的准備和寫作中既有成功的經臉,也有失敗的教訓。對於尚未開始選題的一年級和二年級碩士研究生而言,這些都是寶貴的可以吸取的經驗和教訓。因此,要發揮高年級學生對低年級學生的「傳、幫、帶」作用。可以考慮通過舉辦經驗交流會等形式,請高年級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講述自己在選題過程中的經驗教訓,與下屆研究生進行選題方面的交流。
(六)充分利用網路集道
隨著教學科研技術手段的不斷改進,如今網路已進人學校尤其是學生宿舍。網路成為教師和學生聯系、溝通的盆要集道;應充分利用網路在信息傳遞中的作用,為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選題提供交流的渠道。西南政法大學經濟貿易法學院的「師生互動平台」就是一個很有特色的教師與學生、學生與學生交流的網上平台。鑒於碩士學位論文選厄的重要性,可以在「師生互動平台」BBS上增設「學位論文選題探討」欄目。經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對於選題的各種問題可以發表在該欄月中,導師和學生能夠通過它共同探討某一選題的可行性,以此形成師生間的教研互動機制。
(七)開展學生課題研究計劃 學位論文選題作為碩士研究生在校學術活動的一部分,必須與其平時所受的學術訓練相聯系。為激發碩士研究生的學術熱情,提高他們的自主創新能力,為學位論文選題提供充分的准備條件,經濟法學科點可以在經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中鼓勵開展自主申報學生課題的計劃,支持研究生團結協作,優勢互補,申報 「了聖濟i清氣It I與自身研究方向相吻合的課題進行學術研究。此類學生課題由導師組盲審後批准立項,學科點提供適當的研究經費。這項活動可以為碩士研究生的學位論文選題提供「孵化器」的作用。我院學科點已於今年初首次嘗試了該項計劃,已初步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受到了學生們的普遍歡迎;在2005級碩士研究生中,就有近10名碩士研究生將其獲准承擔的課題作為了其學位論文選題。
(八)提倡調查研究 經濟法研究不能脫離實際,選題要和學科發展的現狀相聯系。為了促進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選擇契合時代脈搏的真問題展開研究,應提倡開展調查研究的學術風氣。這里所說的調查研究是廣義的,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通過閱讀專業理論書籍獲得間接的知識積累;二是通過外在的社會調查實踐取得第一手資料。在經濟法學研究工作中,這兩者都具有重要意義,不可偏廢。當然,對於不同的研究方向,學生在上述兩者間的著力點可以有所不同,如對於經濟法基礎理論的選題,更需要通過閱讀大量的理論書籍,在前人的知識生產積累上進行學術創新;而對於十分強調應用性的經濟法分論選題而言,不僅要閱讀相關理論書籍,更需要結合實際,發現真問題。經濟法學科點應當鼓勵研究生根據自己選題的大致方向,進行廣泛而且深人地調查研究活動,如,鼓勵學生參加學科點組織的經濟法學術會議,或與導師一同進行社會實踐,或提倡研究生在學生課題中增加實踐環節的內容,等等。
E. 法學碩士論文有關國際經濟法的較容易寫的論題求推薦
OK ,可以幫忙選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