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初級經濟法中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有哪些
個人所得稅稅率和稅目
(1)工資、薪金所得適用5%-45%的9級超額累進稅率。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適用5%-35%的5級超額累進稅率。
(3)稿酬、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財產租賃、財產轉讓、利息、股息、紅利和偶然所得及其他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㈡ 從個人所得稅法看經濟法的價值
一、我國經濟法原則的基本內容概括
經濟法原則是貫穿在經濟法律、法規之中,用於指導經濟行為的准則。據此,構成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要素:(1)普遍性,即經濟法基本原則必須貫穿於經濟法的全部實踐過程,能夠指導經濟立法,規制經濟執法和司法,並保障和促進經濟守法;(2)法律性,作為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應當是具有規范性的內容和可以作為執法和適法之依據,即任何違反經濟法基本原則的行為,均會導致一種直接的法律後果,其行為被確認為無效,不會導致上述法律後果的原則,不應作為經濟法的基本原則;(3)經濟法特性,經濟法基本原則應是經濟法所特有的原則,而且能從現有法律規范中抽象和概括出某一類社會經濟關系的共同本質特性;(4)可操作性強,原則雖然抽象,但原則一經確定總是要為經濟活動的參與者提供明確的行為導向。
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1.計稅手段缺乏調節性:在我國諸多稅種中,個人所得稅是唯一直接擔任個人收入調節重任的稅種,對縮小貧富差距、緩解收入的兩級分化意義十分重大,現在一些人的收入不僅包括合法收入,還包括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但是個人所得稅只調節個人合法收入,那些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還得靠公安、司法、紀檢、監督等部門去處理,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增收成本。
2.計稅內容缺乏公平性:2007年1月1日實行的新企業會計准則中明確規定了職工薪酬的內容,不僅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還包括免費用車、免費住房等費用,而稅法中的計稅內容是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並沒有明確指明免費用車、免費住房等費用屬於個人所得,從而沒有納稅,目前來看這對於一般沒有享受此待遇的人來說是不公平的。
3.計稅單位缺乏科學性:個人所得稅以個人為計稅單位缺乏科學性,而以家庭為計稅單位的徵收方法更為合理,也更為經濟,因為它不僅充分地照顧到納稅人的納稅能力,而且還能有效地減少納稅人數,提高征管效率。
4.計稅標准缺乏適應性:從今年3月開始,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免徵額)提高到2000元,僅僅幾個月後,建議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的呼聲再次響起。原因何在?主要是目前全國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工資收入水平和物價水平也參差不齊,「一刀切」的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不能適應各地的具體情況。
三、個人所得稅法如何體現經濟法原則
(一)個人所得稅法應符合經濟法國家干預原則的基本要求
國家干預原則作為經濟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具體要求有二,即正當干預和謹慎干預。
1.正當干預:正當干預是國家干預的最基本要求。必須做到:(1)國家干預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國家只能在經濟法事先確認的市場失靈的范圍內干預經濟,不得隨意擴張。(2)國家干預必須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現代經濟法十分關注程序的法制化建設,強調國家干預之程序化運作。(3)國家干預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國家干預經濟往往要綜合運用多種手段,需要在運用法律、貨幣、財稅、金融等通用手段的同時,兼用經濟計劃、產業外貿政策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因此,個人所得稅在修訂中就應該充分借鑒外國經驗,實施正當干預,既可以照顧到各地的實際情況,又不會發生地方制定政策影響中央稅收利益的現象。
2.謹慎干預:謹慎干預是對國家干預更高層次的要求。具體講,這主要是指:(1)國家干預不可取代市場的自發調節成為資源配置的主導型力量。(2)國家干預不可成本大於收益。(3)國家干預不可違背經濟法所追求的經濟自由、經濟公平、經濟效率、經濟安全等價值目標。由於我國工薪所得中的高收入者大多是掌握最新科技知識並能帶來大量資金的高層次人才,他們是推動新興的高科技產業發展,維持經濟長期增長的重要因素,故為提高效率、增強國家競爭力,我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改應當考慮把有關工薪所得適用的稅率降至與其他國家大體相當的水平,以免由於稅負過重而造成人才和資金的外流,危害我國經濟發展後勁。
(二)個人所得稅法應符合經濟法優化資源配置原則的基本要求
國家征稅有二個目的:一是增加財政收入,二是實行社會宏觀調控。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是最主要的任務,而要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就必須講求效率。因此,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必須注重效率和公平的有機結合,在效率和公平的矛盾中,效率是我們關注的主要方面。把效率放在優先地位,就是要求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應當以能夠刺激納稅人對效率的追求為前提,把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放在優先地位考慮,讓勤奮努力者因其工作或經營具有較高的效率而取得較多的收益,這樣就不會出現計稅內容上所謂的不公平了。
(三)個人所得稅法應符合經濟法維護社會整體利益原則的基本要求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開征並不是要讓富人向窮人看齊,而是首先要允許和鼓勵人們致富,然後讓先富起來的人通過向國家納稅來幫助窮人致富。而伴隨「平均主義」的收入分配機制的打破,收入檔次的拉開,兩極分化現象日益嚴重,貧富差距的拉大,特別是憑借勤勞和才智獲得的所得遠遠不及那些非勤勞所得,不僅挫傷了人們發展經濟的積極性、影響國民經濟健康穩定發展,還有可能激化社會矛盾,引起社會不穩定。如果全體社會成員都長期處於貧困狀態,那麼即使收入分配再公平也是毫無意義的。所以只有先建立鼓勵人們致富的激勵機制,才能實現共同富裕的美好理想。此外,針對一些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依靠假合同、假協議,少報經營、資本或勞務報酬等收入,共同實施偷逃個人所得稅的行為,個人所得稅法有必要引入企業所得稅法中的作法,以防止關聯交易損害稅收公平公正,同時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最大限度的減少灰色和黑色收入。
因此,根據我國國情及世界各國個人所得稅法改革的趨勢,現階段我國開征個人所得稅的主要目的,是要通過對納稅人、稅基、稅率、減免等方面的設計直接調節社會成員的收入水平,以此縮小貧富差距,維護社會公平,實現社會收入的宏觀調控!
㈢ 中級經濟法里個人所得稅怎麼記,老是混淆 記不住
對個人所得稅的學習給您幾點建議:
1、先做一個自己的總結,比如工資薪金、勞務專報酬、股屬息紅利、稿酬、財產租賃、財產轉讓等項目個人所得稅之間他們的共同點是什麼,在抓住共同點的情況下,再注意各個收入的區別在哪裡,通過這樣的方式進行記憶,會更印象深刻。比如共同點:稿酬、勞務報酬、工資薪金、財產租賃等都會有一個成本的扣除,那麼成本扣除分為哪幾種,如工資薪金的3500標准,勞務報酬4000以下扣800,4000以上扣20%,那麼還有哪些是扣20%的,然後總結,哪幾種是一致的,哪幾種有差異;
2、對於勞務報酬需要對加成徵收有一個概念,對於其速算扣除數,建議通過稅率的對比推算來自己做一下,會對這個速算扣除數有一個更深的認知,在學習的時候會更清晰明了;
3、建議多做類似的題目,中級考試時對速度有一定的要求,需要熟悉程度較好,否則考試時間安排上會比較吃虧。
中級經濟法的個人所得稅相對是比較粗淺的,如果通過對比記憶,效果應當不錯,可以試用一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㈣ 經濟法中,關於個人所得稅部分,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財產租賃所得中收入是不超過還是不足4000元的,
是按超額累進稅率計算,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勞務報酬的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每次勞務報酬不超過4000元的,可減除800元的費用;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減除20%的費用,以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適用20%的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但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要實行加成徵收:
一次取得勞務報酬收入,減除費用後的余額(即應納稅所得額)
具體如下:
對於勞務收入小於4000元/次的,扣除800元;
對於勞務收入大於4000元/次的,扣除20%;
扣除後金額在2萬元以下的,以「扣除後金額*20%」代扣代交個人所得稅;
扣除後金額在2萬至5萬元之間的,以「扣除後金額*30%再減去2000」代扣代交個人所得稅;
扣除後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以「扣除後金額*40%再減去7000」代扣代交個人所得稅。
比如:
某作家一次取得收入6萬元:
1.超過4000元,所以減除20%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60000*(1-20%)=48000元。
2.應納稅所得額48000元在2萬元至5萬元的按30%的稅率繳納。計算時扣除2000元的速算扣除數。
所以應納稅額為60000*(1-20%)*30%-2000=12400元。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㈤ 初級會計經濟法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這題怎麼算
初級會計經濟法和初級會計實務,判斷題打錯了,要倒扣分的,一題倒扣0.5分,最高扣分是該判斷題大題的總分數。
㈥ 經濟法哪些個人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個體工商業戶所得稅暫行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相關規定。
個人所得稅(Indivial Income tax),是以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為對象徵收的一種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雖無住所但在境內居住滿一年,以及無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滿一年但有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戶、外籍個人等。
適用稅率
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征稅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比例稅率。對個人的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中,對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應納稅額減征3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稅外,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後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徵收管理
中國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實行源泉扣繳與自行申報並用法,注重源泉扣繳。
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可分為按月計征和按年計征。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實行按年計征應納稅額,其他所得應納稅額實行按月計征。
計算方法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後月收入-扣除標准
㈦ 行政法的稅收和經濟法的個人所得稅是一個概念嗎
稅收和個人所得稅怎麼能是一個概念呢?
但如果你問的是經濟法中的個稅和稅法中的個稅是否是一個概念,我可以告訴你:是的。他們是相同的
㈧ 關於自考經濟法概論中個人所得稅計算題
考試的時候如果涉及到個人所得稅計算問題,題中肯定會有是某人哪年的個人所得稅,如果是2011年9月(不含9月)以前你按2000元,如果是以後你按3500,如果2011年9月在中間位置,你就要分別計算了,2012年注冊會計師就是這樣要求的,如果是自考的話,估計題中會有假設條件的,好好看題目要求就好了。
希望可以幫到你。
㈨ 關於經濟法中個人所得稅問題,誰能幫我解一下。謝謝~~
如果抄是答案B,那麼計算過程如下:每月租金收入小於4000,7月(3000-800-1600/2)*10%=140,其中一個800是小於4000每月的扣除數,第二個800是維修費每次允許扣800,8月同7月;其餘7個月(3000-800)*10%*7=1540,合計2009年應納個稅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