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哪個學校的經濟法較好
經濟法較好幾所的學校一.關於經濟法較好的幾所學校關於經濟法的幾多較好的學校,我本來很早就想發表一下自己的意見的,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一直沒有實現願望。現在我就經濟法這個部門法來談一下我的拙見,從各種理由綜合考慮,我認為一下幾所大學的經濟法在全國佔有舉足輕重的地方:北京大學法學院經濟法、西南政法大學的經濟法、武漢大學的經濟法、廈門大學的經濟法、清華大學的經濟法。為什麼這幾所學校的經濟法比較好呢?理由如下:1、以上幾個學校有比較好的經濟法老師,西政有李昌麒以及其所屬的一幫人等,北大的楊紫烜以及其所屬一幫人等,武漢大學、廈門大學的漆多俊以及其所屬的一幫人等,清華有王保樹以及所屬的一幫人等,他們形成了一定的研究模式,對學生培養方面來說具有重要作用。2、從地域上說,北京、武漢、廈門地方都很不錯,稍微差一點就是重慶。3、從學術氛圍看,北京是全國最好的,其次是武漢,最後就是廈門和重慶。4、從群帶關繫上看,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的校友工作是全國做的最好的學校,這兩所學校的校友形成了「互幫互助,共同發展」的群帶關系,其影響力非常大。 下來就是武漢大學,武漢大學校友工作也是全國有名的,但是其影響力還在清華、北大之下,最後才是廈門大學和西政了,為什麼要把這兩所學校放在一起呢?因為廈門大學海外的校友非常多,校友的力量也非常大,在這個方面它具有非常大的影響力。西政憑借其底蘊,有著多年的歷史傳承,其校友遍布全國各地,尤其是珠三角地區、西南地區,其影響力也非常之大,廈大與西政兩所學校與清華、北大、武大相比還是具有差距的,但是兩所學校相比就是平分秋色,位於伯仲之間。5、從研究生培養方面來看,清華大學是實施精英教育最好的學校,每年的招生規模就能知道其培養學生的方式,其次是北京大學,北京大學以其獨具遙遙領先的文科優勢,法學院在培養學生方面也是非常獨到的,與清華不分伯仲。再次就是武漢大學,武漢大學以其深厚的法學積淀來培養學生,這樣可以讓學生感受到其強大的力量,但是武漢大學法學院不斷的擴招,招生的規模一定遠遠超過了法學院師資力量的承受能力,這個就有點入不敷出了。還次就是廈門大學,,廈大師資數量總體上比武大稍微好一些,但是廈門大學同樣有武漢大學的弊病,同時廈大師資質量暫時沒有武大的好,這個是其排在武大後面的一個重要原因,最後就是西政,西政雖然可謂是「中國法學的搖籃」,可是西政自恃枉大,不思進取,依仗其傳承的優勢在培養學生,招生規模非常大,其培養學生的方式更是以「批量生產」為其主要模式,因此其學生質量落後於全國一些好的法學院,但是其深厚的底蘊還是讓人贊嘆不以的。還有其他原因,在下就不再一一列舉了……..綜上,從綜合考慮的角度來說 ,我認為在這幾個學校中經濟法最好的是北京大學,其次是西南政法和武漢大學,再次是清華大學,最後到廈門大學。二、對經濟法考研提出的幾點建議考研的第一步就是先要明確目標,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我們可以從不同角度來選擇機子報考的學校:1、 為了以後有更大的發展,為了自己能學到更多的東西,我建議選擇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因為兩所學校的培養方式,讓你有更多的機會,同時兩所學校的師資力量絕對是一流的。尤其是清華法學的發展朝氣蓬勃,大有趕超第一的趨勢。2、 為了競爭力,為了以後有一個不錯的發展機會,為了一個不錯的學習環境,我建議選擇武漢大學和廈門大學,從地位位置上看,北京是全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這個區位優勢比武漢、廈門、重慶遠遠要好,但是在武漢、重慶、廈門三個城市裡選擇,三個學校不分上下,各有特色,但是從就業的區位上看,武漢和廈門還是稍微好一些,因此我覺得武漢大學和廈門大學是一個中等偏上的選擇3、 為了競爭力,為了發展,為了對經濟法的追求,我建議就選擇西南政法大學。西政招收的人數比上述幾所學校要多一些,因此競爭力相對平和一些,西政畢竟有其深厚的經濟法底蘊,在那學習一定是一種享受,不管是末端的感受還是前衛的感同,都是一個很好的選擇4、 如果我是考經濟法研究生的考生,我從綜合角度來說,我的選擇是(先後排序):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武漢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廈門大學。以上僅為拙見,請大家批評指正
Ⅱ 如何講好經濟法
我就猜到會有人去網路上提問這個問題,果然沒錯!
明天要交作業急了吧,哈哈哈哈
那老師能說好普通話就好了,其他我感覺無所謂
Ⅲ 怎樣才能學好《經濟法》
那麼,
,其中對教材的把握是學習方法中至關重要的,因為試卷的內容源於教材,答題准確也是有考生對教材的內容體系是否精通決定。網校的專家講授《經濟法》時也是張弛有度,講解精準。進而有些考生不願意看教材,寄希望於考前沖刺背背所謂的重點,而不是踏踏實實地掌握教材中的考點,只聽聽網上的課就想安逸待考。不要忘了,考題涉及的的客觀題有40道題左右,主觀題有4道左右,會涉及我們教材的每一章的相關重點內容,如果想急功近利、投機取巧似乎不太有效,還是要扎扎實實依託教材復習。
首先,對教材要進行通讀。
1.總論部分。即法律基礎知識部分。
2.組織法。包括個人獨資企業法與合夥企業法、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同時還包括破產法。
3.財產法。包括物權法、工業產權法和合同法(總則、分則)共四章內容。
4.行為規則法。包括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證券法、外匯管理法律制度、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票據法律制度和競爭法律制度。
並通過對教材的閱讀及解釋內容的理解,對每一個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有初步的認識。別忘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確實結合實際加以理解都可以把相關規定讀通。有了第一步的基礎,就可以進入第二步的學習。
第二,細讀。
我們復習的是法律條文而不是解釋,法律規范通常由假定、處理、制裁三個部分構成。假定,是指法律規范中規定的適用該法律規范的情況和條件。處理,是指法律規范中規定的允許人們做什麼,禁止做什麼或者要求做什麼的部分,實際上即為規定權利、義務的行為規則本身。在細讀時,考生要側重於法條的學習,並對其前提先明確,然後去尋找並記憶權利義務,當然主要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即義務部分的知識。
1.記憶重點為經濟法教材中,有關比例、時間、人數等數字化的法律規定較多,考生在復習的過程中應當注意,不但要掌握有關數字,還應連同數字的出處一同記憶。還有如法定情形、設立條件、特徵等也要重點復習。
2.理解的基礎上記憶。中國漢語的表達繁冗多意。比如說,條文中經常出現「以上」、「以下」、「以內」、「不滿」、「以外」等字樣需要我們更多的去理解、辨別,此時如僅僅單靠強行記憶顯然是不夠的,別忘了我們涉及的大多數考題是靈活結合實際出題,僅僅是記憶了法律規定很難應付大部分考題。通常「以上」、「以下」、「以內」是包括本數在內,而「不滿」、「過」則是不包括本數的。
3.應對綜合題要求考生不但要准確地掌握相關法律知識,還要具備分析能力,靈活運用能力,即將法律規定與題目所述事實結合起來。必須對法律規定正確理解,不能死記硬背,生搬硬套。
第三,精讀。
按其重要程度,一般可以分為三個等級。首先為最重要的章節,這個層次的內容所佔分值很高,往往單章內容就有十幾分,而且一般會出主觀題的。如公司法、證券法、物權法、合同法、競爭法。其次為相對重要的章節,有一定的可能會出綜合題,每章內容所佔分值在十分左右,如個人獨資企業法和合夥企業法、企業破產法、票據法、工業產權法、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的部分內容。其他章節屬於一般要求,所佔分值較低,以考客觀題為主。
?總之,要想學好《經濟法》一門,教材是關鍵。而要想做到通過通讀、細讀、精讀,打好基礎練好基本功,一定要做到通曉法理。如何達到學習目的,有些考生可以通過自學加勤奮做到。但對大多數考生而言,通讀、細讀、精讀要做到位是有一定難度的,一方面,人有惰性,如果沒有毅力和恆心連第一步都很難做到,總歸法律條文很枯燥,沒有小說精彩讓你欲罷不能,另一方面,如何理解,哪些是復習重點,有什麼學習技巧也並非每個人都能掌握。因此建議這類考生可以通過聽課達到學習目的。因為網校的專家通過多年的經驗已經把這門課程研究得比較透徹,可以把重點難點突出出來,並結合實戰要求明確學習目的,並辨別、避開一些知識陷阱。也能有效克服考生的惰性,通過按部就班的學習,循序漸進,真正對教材有深刻的把握,並學會游刃有餘的運用。
Ⅳ 哪本經濟法教材,口碑好
《高等院校法學本科應用型教材:經濟法》,由李玉基編著。
主要內容:經濟法學是一門比較年輕的法學學科,相較其他法學教材,經濟法學教材在介紹經濟法知識方面顯得個性有餘而共性不足。在近幾年的法學教學過程中,我們日益感受到司法考試對法科學生所具有的重要意義,但現有的經濟法教材幾乎沒有涉及司法考試問題。為了使學生對本學科知識所涉及的實踐性問題有初步的了解,並能夠為步入實踐操作打好基礎,李玉基的這本《高等院校法學本科應用型教材:經濟法》對理論內容的闡述以通說為主,盡量避免理論爭議對學生造成的誤導。
《高等院校法學本科應用型教材:經濟法》每章前設有知識結構圖,每節前以司法考試試題或者簡短而又較有啟發性的案例、事例提出問題;在介紹知識點的時候也插入一些歷屆司法考試真題,並附有答案和解析;個別重點章節後增設延伸閱讀部分,以彌補教材中理論性內容闡述較少的不足,為有學習興趣的學生的進一步學習提供指引。
Ⅳ 經濟法基礎好過嗎
恩,我考的是cpa的經濟法……感覺是好好學就不難不好好學什麼都難...經濟法基礎應該很簡單的吧,想考試就不要想太多,好好看書做題吧!
Ⅵ 《經濟法》好過嗎
好過。
首先,對教材要進行通讀。
1.總論部分。即法律基礎知識部分。
2.組織法。包括個人獨資企業法與合夥企業法、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同時還包括破產法。
3.財產法。包括物權法、工業產權法和合同法(總則、分則)共四章內容。
4.行為規則法。包括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證券法、外匯管理法律制度、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票據法律制度和競爭法律制度。
並通過對教材的閱讀及解釋內容的理解,對每一個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有初步的認識。別忘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確實結合實際加以理解都可以把相關規定讀通。有了第一步的基礎,就可以進入第二步的學習。
第二,細讀。
復習的是法律條文而不是解釋,法律規范通常由假定、處理、制裁三個部分構成。假定,是指法律規范中規定的適用該法律規范的情況和條件。處理,是指法律規范中規定的允許人們做什麼,禁止做什麼或者要求做什麼的部分,實際上即為規定權利、義務的行為規則本身。在細讀時,考生要側重於法條的學習,並對其前提先明確,然後去尋找並記憶權利義務,當然主要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即義務部分的知識。
1.記憶重點為經濟法教材中,有關比例、時間、人數等數字化的法律規定較多,考生在復習的過程中應當注意,不但要掌握有關數字,還應連同數字的出處一同記憶。還有如法定情形、設立條件、特徵等也要重點復習。
2.理解的基礎上記憶。中國漢語的表達繁冗多意。比如說,條文中經常出現「以上」、「以下」、「以內」、「不滿」、「以外」等字樣需要更多的去理解、辨別,此時如僅僅單靠強行記憶顯然是不夠的,別忘了涉及的大多數考題是靈活結合實際出題,僅僅是記憶了法律規定很難應付大部分考題。通常「以上」、「以下」、「以內」是包括本數在內,而「不滿」、「過」則是不包括本數的。
3.應對綜合題要求考生不但要准確地掌握相關法律知識,還要具備分析能力,靈活運用能力,即將法律規定與題目所述事實結合起來。必須對法律規定正確理解,不能死記硬背,生搬硬套。
第三,精讀。
按其重要程度,一般可以分為三個等級。首先為最重要的章節,這個層次的內容所佔分值很高,往往單章內容就有十幾分,而且一般會出主觀題的。如公司法、證券法、物權法、合同法、競爭法。其次為相對重要的章節,有一定的可能會出綜合題,每章內容所佔分值在十分左右,如個人獨資企業法和合夥企業法、企業破產法、票據法、工業產權法、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的部分內容。其他章節屬於一般要求,所佔分值較低,以考客觀題為主。
Ⅶ 經濟法哪個老師講的好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要從以下三點把握這個概念:(一)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 (二)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三)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范圍的經濟關系。
經濟法最早產生於資本主義國家。資本主義國家學家關於經濟法的概念,主要見於德國,日本等大陸法系國家的學術文獻中。英美法系國家盡管存在我們看來屬於經濟法的法律規范,但它們不注重法律部門的區分,沒有民法的概念,更沒有經濟法這一概念。因此,要說明大陸法系國家,尤其是德日學界對經濟法的界說。
a.認為經濟法就是和經濟有關的法律的總稱。比如德國的艾斯特豪思認為經濟法就是有關經濟的法。德國的努斯鮑姆認為經濟法是以直接影響國民經濟為目的的法律規范的綜合。日本學者美濃部達吉也持此說。這一學說是經濟法產生初期學者對經濟法概念的嘗試性定義,現在基本已經沒人認同了。
b.認為經濟法是對市場進行規制的法,以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為中心內容。日本的丹宗昭信認為:「現代經濟法的核心是壟斷禁止法」,「是國家規制市場支配的法」;日本學者正田彬也認為:經濟法是規制壟斷資本主義階段固有的以壟斷為中心的經濟從屬關系法。經濟法的認為在於糾正這種壟斷主體與非壟斷主體之間顯著的不平等關系。
c.認為經濟法是經濟公法,有學者認為這是德國經濟法學界的主流學說。這一觀點認為應該堅守羅馬法關於公法和私法的劃分,規定國家公務的法律為公法;規定個人利益的法律為私法。經濟法是國家對經濟施加直接影響的法律,是官方組織和管理經濟的措施。有一種比較狹隘的觀點把經濟法等同於經濟刑法,理由在於經濟法的規定大多包括了刑事責任的內容。這一觀點已經隨著經濟法的發展而被摒棄。
d.認為經濟法是社會法。與『經濟公法論』不同的是,此學說雖然也以公私法的劃分為認識論基礎,但認為在公法和私法之外存在一個獨立的第三領域,即社會法。我國很多學者同意這一學說。
e.認為經濟法是企業法。德國的卡斯凱爾和庫拉烏捷,日本的西原寬一等,主張以企業為中心來把握經濟法的定義,認為經濟法是關於企業的法,企業的概念構成了經濟立法的出發點。法國有學者認為,經濟法是對傳統商法的擴展,人們更多的用經濟法概念來代替傳統的商法。這也可以歸於「企業法說」的范圍。
「經濟法」的概念是1755年法國空想共產主義者摩萊里(Morelly)出版《自然法典》時首先提出。在我國,「經濟法」的概念是從1979 年以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文件中開始使用。
以簡練的語言說明經濟法概念的內涵,即揭示經濟法的本質屬性,重要關鍵是概括經濟法的調整對象。那麼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什麼呢?
1.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特定的經濟關系。特定經濟關系不是一切經濟關系,也不是經濟關系以外的其他社會關系。特定經濟關系是通過物而形成的人與人之間的物質利益關系。
2.經濟法調整的特定經濟關系是在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國家經濟協調關系由經濟法調整,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經濟法調整市場主體組織管理關系。企業是市場經濟體系的主體。企業在設立、變更、終止和企業內部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稱為市場主體組織管理關系。調整市場主體組織管理關系的法律主要由企業法構成。
(2)經濟法調整市場管理關系。市場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稱為市場管理關系。經濟法調整市場管理關系有利於完善市場經濟機制,規范市場行為,有效反對壟斷,制止不正當競爭,維護市場經濟秩序。調整市場管理關系的法律主要由規范市場秩序方面的法律構成。
(3)經濟法調整宏觀調控關系。國家實現經濟總量的基本平衡,促進經濟結構的優化配置,推進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對國民經濟總體活動進行的調節和控制,稱為宏觀調控關系。宏觀調控體系以間接手段為主,彌補市場調節的自發調節缺陷,消除經濟總量失衡和結構失調。調整宏觀調控關系的法律主要由國家宏觀調控方面的法律構成。
(4)經濟法調整社會保障關系。社會保障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稱為社會保證關系。經濟法調整社會保障關系有助於充分開發、合理利用勞動人力資源,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權利,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調整社會保障關系的法律主要由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構成。
根據經濟法調整對象的理解,我們可以對經濟法定義為: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Ⅷ 怎樣學好經濟法
理論聯系實際學好經濟法概論:
1.由於經濟法概論主要涉及的是經濟部門法的內容,盡管我們也介紹了一些法理的基本知識,但我們的介紹對於內容豐富的25部經濟法律來講還是遠遠不夠的,因此建議同學在學習經濟法概論之前要翻一翻民法學等教材,了解民事法律關系、民事法律行為、公民、法人、代理、時效、物權、財產權、債權等內容,為學好經濟法奠定法理知識。
2.經濟法概論是一門理論性較強的課程。因此在學習過程中,同學們要理解每一部法律的立法理論基礎、立法的目的和宗旨、立法的基本原則,這是理解掌握每部法律精髓的前提,同時對於成千上萬的法條沒有必要死記硬背,也不可能背地下來,即使是法官斷案、律師辯護也不可能對每一部法律的法條全都記下來,但也不能一點都不知道,怎麼辦呢?關於需要記憶的內容請大家以經濟法概論期末復習指導或考核說明規定的為依據進行。
3.經濟法概論是一門實踐性較強的課程。因此在學習過程中,大家在掌握每部法律立法宗旨和精髓的基礎上,要時時刻刻關注我們國家火熱的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法律現象,能夠運用法律理論進行分析,提出解決的方案。這樣既可以加深對法律的理解,即知法,又可以運用法律來指導自己的行為,即守法,還可以減少學習過程中的枯燥,提高學習興趣,鍛煉聯系實際、提高運用法律的能力,即用法。
4.制定一個學習計劃。認真閱讀本課程的教學實施方案,根據實施方案的安排,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一個學習計劃。計劃包括學習目標、時間安排、學習方法、學習內容和學習效果。堅持課前預習、堅持上課聽講習、堅持課後鞏固練習(以經濟法概論概論學習指導上提供的練習為主)。
5.充分利用學校提供的各種資源。在以文字教材為學習的基本資源外,還要看錄像講座(18講)、瀏覽網上提供的教學輔導、發電子郵件與老師和同學交流、打電話進行垂詢。
總之要業余時間抓緊學,老師授課認真學,同學交流互相學,工作忙時抽空學,與時俱進勤奮學。這樣才能達到較好的學習效果。
Ⅸ 國際經濟法和經濟法哪個好
兩個屬於不同的性質,一個是對外國際經濟,一個是對內國民經濟。內
國際經濟法容是指調整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他國私人之間;國際組織與私人之間以及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是隨著各國之間貿易和經濟往來日益增長以及國家對貿易和經濟活動的干預日益加強而形成和發展的。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要從以下三點把握這個概念:(一)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 (二)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三)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范圍的經濟關系。
Ⅹ 如何學好經濟法
一、你要確實明白經濟法的理念,特別是經濟法與行政法、民商法的區別,這三者在理念上有著質的區別。理念上都分不清楚,雲里霧里,背再多法條,沒有意義,反而是越學越糊塗。
二、你要明白經濟法大致的框架,有哪幾大部分組成。盡管學界意見不一,但是基本的構成都應該明白。
三、你要對國務院涉及到經濟管理部門或曰機構的組成和職能內容有明確的認識,他們都是經濟管理第一線的機構,學經濟法必須得掌握好這一點。
本人專攻經濟法三四年了,當然,才剛入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