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法概論試題答案
1、狹義上的法律是指由( B )制定、頒布的規范性文件。
A 最高人民法院 B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C 最高人民檢察院 D 國務院、
2、我國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特定的( C )。
A 人身與財產關系 B分配關系
C 經濟關系 D人身關系
3、職工代表大會是指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中( D )。
A 企業的管理機構 B 企業的權力機構
C 企業的咨詢機構 D 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利的機構
4、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提取的公司法定公益金占利潤的( C )。
A 2-5% B 3-5% C 5-10% D 8-10%
5、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 C )行使撤銷權。
A 3個月 B 6個月 C 1年內 D 2年內
6、公司法規定,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 D )。
A 15% B 20% C 25% D 30%
7、合同生效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 B )。
A 返還定金 B 雙倍返還定金
C 返還定金並賠償損失 D 返還定金並支付違約金
8、工業產權實際上關於( A )和由商業信譽的標記權的總稱。
A 技術成果專有權 B 著作財產權
C 著作人身權 D 出版者權
9、下列不屬於不當低價銷售行為特點的是( B )。
A該行為發生在商品銷售環節 B該行為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
C 該行為採用低於商品成本價的方式進行銷售 D 該行為的目的在於排擠競爭對手,維持或者爭取自身的競爭優勢
10、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 ,消費者是指( C )。
A所有商品的消費者 B生產資料的消費者
C生活資料的消費者 D生活資料的消費者和主要生產資料的消費者
2. 關於經濟法的題目...挺多的...
1.合同成立。
本題涉及「交叉要約」的問題。所謂「交叉要約」指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同時向對方發出內容相同的要約。理論和實踐中,對「交叉要約」能否使合同成立尚存在爭議。但從鼓勵交易的角度出發,多數意見還是認為「交叉要約」可以使合同成立,條件是要約內容明確具體,且到達雙方。
本題中,甲乙雙方同日向對方發出了內容相同的信函(信函內容構成要約),且該要約已到達雙方,屬於有效的交叉要約,合同應成立。
2.該意思表示構成要約。
要約成立的要素中有一項為意思表示明確具體。所謂「明確具體」是指要約的意思表示中應當包括合同成立所必需的內容,一般需包括價格、數量。
本題中甲給出的意思表示中已有數量(100車)、價格(每車150元)的內容,構成要約。當然,對於本題意思表示中的數量(100車),即「車」的計量單位可能會有爭議,例如:「車」是指大卡車一車還是指小推車的一車。但這種爭議可以通過雙方的協商解決或根據交易習慣、合同內容推知,其不應妨礙該意思表示構成要約。
3.合同成立。
分析與第1題相同,屬於交叉要約的問題。且甲為履行該合同已採取了進一步的舉措,即「拒絕了其他客戶」,所以該合同應當判定成立,以保護甲的信賴利益。
4.要約邀請是:(1)甲問問售貨員乙:「這件時裝多少錢可以賣?」;(2)乙反問:「你出多少錢?」。
要約是:(1)甲回答:「400元,你賣不賣?」;(2)乙應聲回答:「至少800元,少了不賣!」。
要約邀請是指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希望對方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其內容並不要求具體明確,只要體現出希望對方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即可。
要約是指一方向特定方發出的希望與之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內容要求具體明確,一般需要包括合同的價格、數量等要素,且需要表示出發出要約方願意接受要約的拘束的意思。
5. 甲乙之間的合同成立。
根據我國合同法,合同於承諾到達發出要約方時成立。本題中,甲發出的傳真為要約,乙回復的傳真構成承諾,該承諾到達甲時,合同成立。
甲丙之間的合同是否成立需要根據甲丙之間是否存在其他交易習慣來確定。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22條:「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本題中,丙雖未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諾,且甲的要約中並未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但如果甲丙之間存在某種交易習慣(例如:之前一直都是甲發出傳真後,丙就自行發貨,無須丙再回復傳真),則根據該交易習慣,丙送出水泥的行為構成承諾,合同成立。否則合同不成立。
6.合同成立,甲構成違約。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36條:「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本題中,雙方雖然尚未以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但甲乙經履行了其主要義務(交付了9噸貨物),且乙予以接受,該合同成立。甲拒絕繼續交付的行為構成違約。
7.抵押合同於6月1日成立,於6月15日生效。
根據合同法第32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根據物權法第187條,不動產抵押自辦理抵押權登記時生效。
從法理上,本題涉及物權行為的理論問題。我國物權法的公布,標志著我國已承認物權合同與物權行為相分離,並由此更正了過去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的缺陷。根據相關法理及合同法、物權法的規定,抵押合同自簽訂時成立,自辦理抵押登記時生效。
3. 東奧會計在線經濟法機考題庫一本通怎麼樣
輕松過關2輔導書緊貼考試大綱要求,拒絕題海,題目質量高;含章節習內題、歷年真題、機考容試題、模擬題,對比辨析,深度講解。針對易錯易混、重難點,舉一反三,快速提分。全書共分為「引導篇」、「攻克篇」、「升華篇」和「沖刺篇」四大部分;為考生打造一套系統的習題寶典。
《機考題庫一本通》的適用人群:
1.工作較忙、學習時間較少的考生
2.自製力差、無計劃性導致備考不充分的考生
3.需要快速提分的考生
全書以海量的習題呈現,並以更明確的題型呈現,第一部分為每章節客觀習題庫;第二部分為每章節主觀題習題庫,以及重要知識點的匯總內容;第三部分為真題庫;第四部分為模擬測試題題庫。讓您有針對性,有階段性的進行練習,穩步提升。
4. 鄭州大學經濟法遠程題庫第二章
1C 2D 3B 4A 5D
1AB 2ABCD 3BCD 4ABCD 5ABCD
1錯 2對 3對 4錯 5對
5. 初級會計 經濟法 必刷300道題庫誰能給我一份,謝謝!
2018年初級《經濟法基礎》必刷300題
網路網盤分享。已經考試了,還有用嗎?
6. 經濟法案例分析題及答案
1、丁某負有償還借款的責任。
【依據】《擔保法》第18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第19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2、丁某應償還2萬元。
【依據】《擔保法解釋》第30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3、丁某可以向王某追償。
【依據】《擔保法》第31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7. 在中華會計網題庫做題經濟法每次都得60多分 考試能過么
能過
當初我做題是時候分數也不高,我經濟法考了76分,經濟法關鍵多背多練習,熟練了就行,沒什麼技術含量,不難!
8. 經濟法基礎有哪些考試題型誰有經濟法基礎題庫
經濟法基礎考試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綜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