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在經濟法里學到了什麼
我覺得你可以從經濟法的體系來談,像是經濟法的主體或者是經濟法的分類等等,談談你的認識或是你所理解的這樣就差不多了
㈡ 具體說明對經濟法這門課的講授內容及你的學習體會
這個不影響的。任何一門先開始都可以,或者同時開始。不過經濟法偏向於背誦的專多,會計屬需要理解,所以看你自己的時間,如果時間充裕,可以先開始會計,然後抽空看看經濟法,等到會計掌握差不多了,再正式開始經濟法,這樣距離考試比較近,記憶比較牢固。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㈢ 初級會計的經濟法基礎和注會經濟法內容上差別大嗎
有一定的差別。會計基礎是會計專業最基礎的課程,都是最基本的原理性內容。初級會計要比會計基礎難一些,會涉及更多的實務
會計基礎是會計的入門知識,都是會計方面最基本的介紹,考會計從業資格證要考的一門,會計基礎不僅僅會計專業的學習,經管類專業的一般都會學,初級會計學只有會計專業的學,比會計基礎更加細化,更有一個深度了,是初級會計職稱要考的一門。學了基礎會計只了解會計的一個基本框架,初級會計是更深入的學習做賬實務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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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經濟法概論》課程講什麼內容
《經濟法概論》是經濟管理類專業的一門公共課。 通過對本課程的學習,可以使學生比較全面系統地掌握經濟法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認識經濟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重要作用,培養和提高學生運用法律服務於經濟的能力,以便於今後能夠較好地適應經濟管理工作的需要。
㈤ 具體說明對經濟法這門課的講授內容及你的學習體會
按照考試大綱的要求,看書,要求掌握的多花些時間學習。書上的內容當然是越熟悉越好。其次就是做題,僅僅看書,覺得掌握了內容,可是一做題就不一定做對了,因為出題的角度不一樣,而且有許多干擾項,似是而非,通過做題才會對一些細節問題弄清楚。其實簡單的說就是:看書加做題。
㈥ 學習經濟法的收獲有哪些
經過幾周的學習,我們把經濟法這門課基本學完了,但我說的「學完」僅僅是指本學期我們不用再課堂上學習經濟法了,而真正掌握了多少、會應用多少,這是因人而異的。經濟法作為一門實用性較強的學科,我們不能僅停留在課本的理論知識上,先積累理論知識,以便以後能夠實際運用才是我們學習它的主要目的。這就要求我們不僅要珍惜課堂上的學習,還要在今後的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時刻關注經濟法。
以前,我們大多隻是簡單地學習了一些法律常識,了解到法律作為一種無形的「鞭子」無時無刻伴隨在我們身邊,它約束了我們一些權利並規定一些指責,但同時它賦予了我們很多權利,它促使著整個社會健康有序地發展。但是,真正第一次學習一門專業化的法律學科是從學習《經濟法學》開始的。
我認為學習《經濟法學》這門課的過程是一個愉快、享受的過程,原因有二:
第一, 個人興趣。說實話,對它產生興趣首先是因為我對學習法律知識一直有較濃的學習興趣,古語雲:「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雖然在封建社會,很多情況下這是一句空話,但是在民主制不斷完善的當今社會,法律已經成為真正的「王」,任何人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同時,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每天關注各種法律案件,看法律是如何打擊邪惡、維護正義的,法律的制定與實施是聯系國家與人民的橋梁,是維護個人及社會利益的「通行證」。《經濟法學》作為一門法的學科,並且貼近我們的工作與生活,這就更加讓我有信心學好這門課。
第二, 老師多樣的教學方法。法律是一種解決實際問題的工具,如果僅僅按照課本學習理論,我認為是極乏味的。而老師採用一節課講理論,一節課看相關視頻—《大國崛起》或《激盪三十年》的方法讓我感覺學習這門課既輕松又有意義。並且老師在講課本理論的同時,結合它自身經歷或我們身邊的一些案例來讓我們更好、更深刻地理解課本知識。
要把經濟法學好不是一個簡單的過程,因為對於我們來說它是一門新學科,它與我們以前了解的民法、行政法等有區別也有聯系,因此我們應該對經濟法的概念、作用范圍、具體實施等認真分析與比較。
㈦ 經濟法概論課程總結格式
經濟法概論是一門闡述經濟法基本理論和傳授經濟法具體知識的課程。它是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公共事業管理、會計等專業的基礎課程,簡單的說經濟法概論這門學科就是通向這些專業的敲門磚。
通過對經濟法概論的學習,能夠使我們更好的掌握管理領域內常用的經濟法律知識,了解和掌握我國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提高對中國特色經濟法理論的認識,增強法律意識;樹立法治思想,增強法制觀念;提高運用法學知識分析管理學領域的常見問題的能力;為今後進一步學習和研究經濟法學打下堅實的基礎。
更重要的是,在提高法律意識、增強法治觀念的同時,能夠正確運用法律手段處理和解決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更好地為加強經濟法制建設作出貢獻奠定堅實的基礎。
㈧ 如何理解經濟法和對經濟法課程的建議
中國傳統的社會道德中擔保人更多的是行俠仗義、舍己為人,但也不排除有其他的目的,雖然說這樣一個擔保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和承擔相應的責任,但不至於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時候非得擔保人履行全部的債務。雖然法律也要求擔保人要有這樣可以擔負債務人債務的能力,但說到這不禁的想起了社會現實中的許多例子,擔保人站在中間左右不是人。有些法律條款是與現實的社會道德是相沖突的,可能也是許多人無法接受的,就乾脆不承認這樣的法律條款。這只是個人在擔保中的一些疑問,呼籲立法機關應該平衡各方面的權益和合理的調整法律當事人之間的關系。
㈨ 學經濟法這門課程失去了什麼
經濟法這門課程失去了什麼學經濟法?這門課程沒有失去什麼,而是獲得了這門課程當中必不可缺的學習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