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促進民營經濟實現新發展,新提升
一要全面落實國家扶持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扶持力度。要按照中央部署,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財稅扶持力度,繼續擴大中央財政安排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進一步落實民營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加快出台政府采購扶持民營企業政策,提高政府采購民營企業生產提供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比例;進一步減輕民營企業負擔,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清理、減少和合並行政審批事項。
二要積極引導民營企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首先,要通過支持吸納就業和科技型的小微企業發展,進一步加大技術改造支持力度,加強節能減排,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其次,要加快信息技術在民營企業的普及推廣和深化應用,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為大企業提供配套,走「專精特新」和產業集群的發展道路。此外,還要堅持把民營企業結構調整作為提高成長質量的主攻方向,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力爭到「十二五」末在優化產業分布結構、優化企業規模結構、優化企業產品結構,以及加快淘汰落後產能等方面取得重大進展。
三要加強服務體系建設,著力突破服務瓶頸。要發揮政策引導和市場機製作用,調動和優化配置服務資源,推動形成以民營企業服務機構為核心,以行業協會和專業服務機構等為依託,各類服務資源開放共享的民營企業服務體系。
❷ 國家應怎樣促進民營經濟發展
近年來來,我國民營經濟自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但總體上看還存在著融資難、用工難、用地難、審批難和辦事難五大難題,加快民營經濟發展還需政府及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切實解決民營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幫助民營企業走出困境。
一是加大信貸支持、改善金融服務、拓寬融資渠道、完善信用擔保體系入手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
二是破解民營企業用地難。要求各區、縣確保每年批準的民營企業用地不少於當年批准建設用地面積的50%。鼓勵民營企業工業項目通過租賃、入股等方式,使用經依法批準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
三是破解民營企業審批難和辦事難,推行無障礙准入、無刁難審批、無歧視辦事、無拖延辦結,促進民間資本投資便利化。
此外,還要從稅收優惠、財政資金扶持、政府采購支持等方面加大對民營經濟的扶持力度,堅決治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現象,政府要扶持社會培訓機構為民營企業培訓員工,加強行業、市場信息指導,著力減輕民營企業負擔,降低民營企業稅負水平,為民營經濟和國有經濟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❸ 人大如何支持民營經濟發展
人大可以行使立法權和決定權。,制定有關民營經濟發發展方面的相關法律政策。支持民營經濟的發展。
人大可以行使監督權。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促使行政機關履行經濟職能。為民營經濟的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希望能採納一下。
❹ 鼓勵民營經濟發展應採取哪些政策支持
要運用好各地的支持政策。
財政支持方面,我省將逐步擴大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加大政府采購支持,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嚴禁通過設定附加條件變相對民營企業設置門檻。為充分發揮財政杠桿作用,我省將完善國庫現金存款資源配置機制,將參與國庫現金管理的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的信用貸款額度作為計算分配國庫現金存款額度的重要因素。省級財政將建立小微企業信用貸款風險補償金,對符合條件的銀行類金融機構給予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或費用補貼。
針對融資難題,大力發展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適當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鼓勵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投資入股金融機構和參與金融機構增資擴股、重組改造;支持中小企業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利用「區域集優」模式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通過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等方式融資;探索開展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試點。積極推動民營企業成為創新主體。對民營企業建立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和院士工作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等,最高給予50萬元的資助或獎勵;資助民企開展省級以上技術標准制定,對主導制定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的民營企業,省政府予以通報表揚,並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於企業引進急需緊缺的高層次外國專家或高技能外國人才以及外省「兩院」院士的,將給予資金補助。
針對用地和用工難題,《措施》指出,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對工業項目在原土地上增加廠房建築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不再增收或調整土地出讓金。對企業緊缺的技術工種,如技師、高級技師和工藝美術大師培訓並取得資格的,當地政府給予培訓補貼;小微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延至2014年底。
❺ 關於促進民營經濟大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共多少條
國務院公廳關於印發加快西藏發展維護西藏穩定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國函[2006]91號發布時間:2013-05-2709:50【文號】國函[2006]91號【發文日期】2006.8.7【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發文單位】國務院【有效性】全文有效【正文】中央歷來高度重視西藏工作。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先後召開了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制定了一系列特殊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對加快西藏發展、穩定西藏局勢起到了巨大推動作用,目前西藏正處於發展與穩定的最好時期。但由於特殊的地理環境和歷史原因,西藏仍屬於我國欠發達地區,長期面臨著尖銳復雜的反分裂斗爭,要鞏固和發展己有的大好形勢,實施好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為西藏確立的跨越式發展戰略,加快推進西藏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仍需要中央繼續予以特殊扶持和幫助。《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西藏發展穩定工作的意見》(中發[2005]12號)明確指出:「繼續執行和完善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定的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同時根據西藏發展的需要,在財稅金融、投資融資、工資、產業建設、對外開放、社會保障、農牧業、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和人才資源開發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或研究出台新的扶持政策。」根據上述精神,現制定加快西藏發展維護西藏穩定的若干優惠政策。一、農牧民、農牧區和農牧業(一)圍繞改善農牧民生產生活條件、增加農牧民收入這項首要任務,以加強農牧業基礎設施、農牧區公益設施與農牧區社會化服務體系、農牧業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和發展特色農牧業為重點,加大中央投資和援藏資金對西藏」三農」的投入力度。(二)繼續把西藏作為特殊集中連片貧困區域,逐步加大扶貧力度。對西藏農業綜合開發予以積極扶持,投資增長比例高於中央財政農業綜合開發預算增幅。將西藏退牧還草和牧區建設工程列入全國重點實施范圍,提高項目資金投入比重。積極實施飲水安全工程,到2010年基本解決人畜飲水和飲水安全問題。(三)逐步加大對西藏興邊富民行動的扶持力度。對西藏邊境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予以重點傾斜。加大對西藏人口較少民族地區的建設投入,重點改善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四)國家對牧民定居給予支持,到」十一五」末,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基本解決西藏牧民定居問題。加快西藏農村通水、通電、通路、通訊、通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建設,到「十一五」末,基本解決農牧民用電問題,力爭80%以上的縣通瀝青路,鄉鎮和80%的建制村通公路。(五)對西藏農牧民購買化肥、農用柴油、農機、獸用疫苗等農用生產資料實行補貼。加大扶持力度,鼓勵牲畜出欄。支持西藏建立健全農牧業科技推廣服務體系。二、基礎設施(六)構建西藏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十一五」期間,確保青藏鐵路及配套工程按期完成,建設青藏鐵路延伸線;重點整治改建青藏、川藏、滇藏、新藏、中尼等干線公路,基本建成瀝青路;加快重要經濟干線、口岸、國防和邊防公路建設。加快西藏區內機場建設,特別是阿里機場的建設。加快區內輸油管道和格爾木至拉薩輸氣管道的規劃研究和建設。(七)建設完善西藏綜台能源體系。」十一五」期間,繼續發揮中央投資在西藏電力建設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快雪卡、老虎嘴、藏木等骨幹電源點的勘測、設計、論證和建設,擴大電網覆蓋范圍.完善供電網路設施,保障電網安全穩定和經濟運行,加快農網建設和改造,確保西藏經濟社會發展對電力的需求。盡快開展雅魯藏布江和藏東南「三江」流域等水電資源開發規劃和前期工作,論證「西電東送」接續能源基??利基礎設施建設。繼續搞好西藏重點江河流域綜合開發,加快骨幹水利工程及配套設施建設,提高灌溉能力,增加保灌面積。加強西藏主要江河綜合治理,鞏固和提高防洪能力。加大對西藏小水電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九)加大西藏郵政、電信設施建設力度。建立健全西藏鄉村郵政體系.「十一五」期間,基本實現鄉鄉通郵,並逐步拓展行政村通郵工作。對於西藏開展鄉村通郵普遍服務所發生的虧損,在郵政企業自身努力降低服務成本的前提下,由國家給予適當補貼。在電信普遍服務基金建立前,繼續通過「村村通電話」工程推進西藏電信普遍服務;基金建立後,根據實際情況,在補償政策和資金使用方面對西藏給予傾斜,到」十一五」末基本實現村村通電話。加大對西藏信息化建設的支持力度,加快建設覆蓋西藏區域內的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網路和應急管理信息網路。(十)加快西藏城鎮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提升服務功能。逐步解決西藏居民的燃料和取暖問題。三、基層基礎建設(十一)繼續對西藏地(市)、縣機關周轉房和危房改造工程以及鄉村黨組織活動場所建設給予支持。(十二)幫助西藏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提高處理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十三)鑒於西藏幅員遼闊、公共服務半徑大,適當增加西藏的行政事業編制和公安現役部隊編制,重點向基層傾斜。對西藏確需增加的機構編制事項,及時研究,單獨。(十四)加大對西藏政法基礎設施和裝備的投入。加強西藏政法部門建設.建立健全縣和重點鄉鎮政法機構,增設公安派出所。四、人才和教育(十五)加大對西藏人才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對各類人才的需要,將緊缺專業高層次人才納入援藏范圍。幫助西藏逐步建立自治區、地(市)兩級人才市場。(十六)繼續加大對西藏義務教育和掃盲教育的支持力度,以農牧區為重點,加強西藏初中和小學學校(含教學點)特點是寄宿制學校的建設,全面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對西藏農牧區中小學生,繼續實行「包吃、包住、包學習費用」的政策,適當提高標准。強化「雙語」(藏語、漢語)師資培訓,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十七)積極發展職業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遠程教育。對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貧困農牧民家庭子女實行助學金制度。加強高中教育,提高高中入學率。鞏固完善高等教育。繼續好內地西藏班(校),擴大招生規模,優化招生結構。繼續採用「單獨招考、定向培養」的方法,為西藏培養急需人才。進一步加強內地省市和高校對口支持西藏教育工作。(十八)加強基層幹部隊伍建設,建立農牧區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網路。繼續幫助西藏大規模培訓幹部,加強西藏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和地(市)級黨校基礎設施、配套設施建設,好中央黨校、中國浦東幹部學院及內地重點高等學校設立的西藏幹部培訓班。五、科學、衛生、文化和社會保障(十九)加大對西藏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與科普宣傳方面的支持力度。對具有發展前景的特色產業的研究開發給予重點扶持。支持西藏建立農牧產品、藏葯及藏葯材等本地特色產品質量標准體系和食品葯品安全監督檢驗檢測體系。推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加強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信息網路建設,加快科技人才隊伍建設。(二十)加大投入,強化藏醫葯基礎研究、臨床研究和葯物研究,加強藏醫葯文獻整理和適宜技術推廣。加強藏醫醫療機構建設和藏醫葯專業人才的培養,改善藏醫醫院服務條件,完善藏醫醫院綜合服務功能。(二十一)加大對西藏文物保護工作的投入力度。繼續加大對「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縣級圖書館、文化館及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農村電影放映工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等文化建設方面的投入力度。(二十二)繼續對西藏農牧民實行免費醫療,適當提高國家補助標准。幫助西藏建立和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體系和優生優育服務體系。以縣、鄉為重點,加大對公共衛生設施建設和人員培訓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覆蓋全西藏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二十三)繼續幫助西藏建立和完善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幫助西藏健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特困群眾生活救助制度,有條件的地區逐步探索??建設。加強流浪未成年人保護設施、兒童福利院、農村敬老院、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六、對外開放和市場環境(二十四)健全涉外管理措施,完善軍事設施保護措施,加快開放區域報批審批,進一步擴大西藏對外開放范圍。(二十五)國家管理的進出口商品計劃或配額.根據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繼續予以傾斜和照顧。繼續支持西藏內外貿事業發展,結合外貿發展基金收支情況,統籌安排西藏外貿發展資金。積極支持西藏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利用國外優惠貸款。加大西藏口岸建設力度,加快建設連接南亞地區的陸路大通道。(二十六)幫助西藏建立和完善農牧區產品交易市場體系、重要商品(邊銷茶、葯品、石油等)與救災物資儲備設施及應急體系。七、財政稅收(二十七)中央對西藏繼續實行「收入全留、補助遞增、專項扶持」的財政補貼政策。即除關稅干口進口消費稅、增值稅外,在西藏徵收的其他各項稅收全部留給西藏;中央財政適當增加對西藏的定額補助基數,並逐步遞增;繼續執行全國統一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少數民族地區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的規定。中央政府出台的重大調價措施在西藏形成的漲價影響,繼續由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利用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加大對西藏具有民族特色、地區特色項目的支持力度。(二十八)對西藏繼續實行「稅制一致,適當變通」的稅收政策。除關稅和進口消費稅、增值稅外,目前,中央在西藏徵收的其他各項稅收的具體管理法,仍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擬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實行。今後開征新的稅種,按全國統一的稅制執行,如需要變通,報國務院批准。西藏在內地所企業,其所得稅仍回西藏繳納。「十一五」期間,繼續保留西藏自用物資關稅返還政策,並對返稅商品范圍進行微調。具體政策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負責落實。八、金融(二十九)繼續對西藏實行貨幣、信貸指導性計劃。由人民銀行拉薩中心支持統一編制全自治區年度貨幣、信貸計劃草案,報人民銀行總行批准後執行,同時抄報有關國有金融機構備案,人民銀行拉薩中心支行負責組織實施。繼續執行現行的再貸款政策和現金管理政策。實行寬松的外匯管理政策。繼續實行有區別的加罰息政策。試行有管制的貸款利率浮動政策。(三十)在西藏執行有區別的優惠貸款利率政策。各類金融機構在西藏的分支機構貸款利率(不含外匯貸款),統一執行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的優惠貸款利率。將西藏游牧民定居、地方病病區群眾搬遷納入扶貧貼息貸款范圍。各類金融機構因在西藏執行優惠貸款利率形成的利差損失,由中央財政給予利差補貼。(三十一)對中國農業銀行西藏分行繼續進行特殊費用補貼。(三十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服務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在西藏繼續執行低於全國統一費率政策,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報財政部核定後予以補貼。(三十三)鼓勵設立國家政策性銀行和各類人壽保險公司的西藏分支機構,積極引導銀行和保險公司將西藏的業務納入全國統一規劃,積極開發適合當地群眾的金融產品。九、投資(三十四)中央對西藏實行投資傾斜政策。「十一五」期間,圍繞改善農牧民生產生活條件、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加強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加強國防交通和邊防設施建設、加快發展特色產業、改善基層工作生活條件等方面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有力保障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三十五)考慮西藏自我積累能力差,在西藏安排的農林水利、社會事業、政權建設等投資項目,一般不要求西藏安排配套資金。在做好建設項目論證、決策工作的基礎上,考慮西藏實行,加快下達投資計劃和資金預算。(三十六)採取直接投資、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以特色旅遊業、優勢礦產業等特色優勢產業為重點,加大對西藏特色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創新電力、採掘業等投資模式,鼓勵大型企業和其他社會資金到西藏投資,為這些行業的發展創造條件。(三十七)根據規劃部署,國土資源大調查項目和國家地質勘查資金適當向西藏傾斜,提高西藏地質工作程度,加強優勢礦產資源調查與勘查。繼續搞好水土保持、小流域綜合治理和地質災害防治。(三十八)加大對西藏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的投入力度。將西藏納入國家生態環境重點治理區域,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防沙治沙、荒山荒地造林等重點生態建設工程,加強自然保護區管護,構建西藏高原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對西藏在保障國家生態安全、維護重要生態功能和預防污染等方面的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給予重點指導。十、幹部職工生活待遇(三十九)繼續執行中央第三次和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定的「要使西藏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工資水平達到全國平均工資水平2.5倍」工資政策。進一步完善西藏特殊津貼實施法。對在西藏工作的幹部職工,從優處理析算後工齡涉及的有關待遇政策問題。(四十)充分考慮西藏高寒缺氧的特殊情況,進一步完善西藏幹部保健制度和冬季取暖制度。幫助西藏在內地建立千部療養基礎。在保持進藏幹部隊伍穩定的前提下,定期組織進藏縣以上幹部交流和科以下幹部內調,並妥善安置。
❻ 濮陽市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十五條」措施的通知,這條措施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進一步開放民間投資領域,市場准入對各類投資主體一視同仁」「推進『七個一』並聯審批機制,全面實行網上審批和網上辦理」「市、縣(區)財政預算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在12月9日召開的濮陽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大會上,該市正式公布了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十五條」措施,對民營經濟發展給予「真金白銀」支持。
近年來,濮陽市民營經濟發展較快,已成為支撐和推動該市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2015年,濮陽市民營經濟佔GDP的比重達68%,今年上半年達到68.2%。目前,該市民營經濟組織有14.8萬戶,其中規模以上民營企業2365家,佔全市規模以上企業的96.4%,有上市企業5家、「新三板」掛牌企業9家。
此次出台的15條支持措施,涉及擴大民間投資領域、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加強企業用地保障、鼓勵企業拓寬融資渠道等方面。同時,該市還將進一步完善市級領導和市直部門聯系分包企業制度,每位市級領導、每個市直部門各聯系1至2家民營企業,主動深入企業調研、現場辦公,落實「企業服務日」制度,開通服務民營企業「直通車」,重構「親」「清」新型政商關系。
「濮陽將更加重視民營經濟,放手發展民營經濟。」濮陽市委書記何雄表示,「要讓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本領成為各級黨委、政府的最大絕招,真正把民營經濟培育成為濮陽趕超發展的強大優勢。」
❼ 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十五條措施是什麼政策
十五、加強民營經濟政策落實的督查。在省政府門戶網站建立民營經濟政專策信息服務平屬台,滾動發布民營經濟促進政策,建立完善政策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建立《非公有制經濟和民營經濟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及時研究民營經濟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定期開展民營經濟政策落實工作的檢查和督導,對檢查和督導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牽頭單位:省工商局(省民營辦)〕
❽ 如何激發民營經濟發展活力
1、匯聚加快發展民營經濟的力量。
廣泛動員、引導和鼓勵更多的人積極參與發展民營經濟,謀發展、創大業,讓先乾的越干越有勁,沒乾的下定決心干,形成爭先恐後幹事創業的氛圍。
2、建立為民營企業全方位服務的機制。
進一步加快民營經濟發展,需要著力破解資金、技術、稅收等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瓶頸問題。擴大民營企業融資渠道。通過建立和完善民營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銀企聯手、吸引社會投資等手段,不斷拓寬民營經濟的融資渠道。
3、進一步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投資環境的好壞是民營經濟發展快慢的關鍵性因素之一。因此,必須加快轉變政府職能,著力改進政府部門的工作,理順行政管理體制,改變對民營企業管理政出多門、權責不清的狀況,進一步清理對民營企業的收費檢查和審批項目。
切實抓好政務公開和服務承諾制度,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提高政策透明度,做到用市場經濟手段促發展,重引導不越位,善管理不錯位,抓服務不缺位,真正使民營企業感到「安全、實惠、可靠、方便」。
(8)民營經濟發展措施擴展閱讀:
民營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必須走綠色發展之路。要注重在發展中合理配置和節約使用資源,防止以自然環境污染為代價發展民營經濟,對已經發展起來污染較大的產業,要搞好配套設施,降低能耗和污染。把加快推進民營經濟發展的重點,放在提升產業和集約化程度、優化產品結構、擴大對外開放、提高經濟質量上來。
❾ 從哪些方面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最近關於民營企業的發展問題成為各方熱點關注的問題,關於民營企業發展的爭議也在逐漸增多,不可否認,民營經濟是公有制經濟的有益的補充,同時對中國GDP的增長、市場經濟的活躍以及國家稅收的增長有著不可磨滅的貢獻。同樣不可否認的是,由於歷史、文化、社會、法制等客觀條件的限制,同時也由於民營企業自身的局限性,尤其是管理體制和公司機制的不成熟,導致民營企業在發展壯大的同時,也給社會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民營企業的現狀究竟如何?產生的問題的深層次原因是什麼?中國的民營企業適合怎樣的管理模式和發展模式?民營企業想要做大做強,最關鍵的因素是什麼?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大背景下,中國的民營經濟怎樣做才能真正走出去,並在國際經濟舞台上佔有一席之地?敬請關注本期財經聚焦。
更大的背景從上個世紀開始講起,上世紀我們做了兩件事,第一件事就是革命,第二件事就是改革,建國以前都是革命,1949年建國以後主題還是革命。1980年以前,一直在革命。以後就是改革。
開始是民族資本工業化運動,在農村搞公社,其主題,就是把私變成公,把民族資本改革到國有企業,農村裡面搞人民公社,所謂變成公就是兩種所有制,一種叫全民所有制,一種叫集體所有制。1980年兩種公有制佔中國經濟幾乎是百分之百。經濟很不景氣,問題很多,我們與一些發達國家的差距越來越大。就企業本身來講,大量企業都是虧損的,維持不下去。在這樣一個背景下,我們從80年代開始慢慢改革,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改革。 就是把公的變成私的。
首先是提倡個體戶的發展,後來慢慢允許私人辦工廠。中國的民營經濟是這樣一步一步發展起來的。當然還有很多下放青年到農村沒事干,很多待業青年,還有下崗職工沒事干,這樣不得不允許他們干一些個體私營,這樣是發展增量,按照公有制的存量不變,發展個體、私有增量。80年代後半期,主要是90年代,公有制的存量慢慢開始改革,把集體所有制賣給職工、廠長,分給大家,到後來把國有企業或者賣一個車間賣給職工、廠長,這樣使得存量改革。民營經濟發展分兩塊,一塊是存量,後來增加了一塊私營的,個體戶、私營企業。除此之外,80年代後期特別是90年代以後,是存量改革,即把國有制企業逐步改為私有制,因此中國的民營經濟是通過這兩個辦法發展起來的
民營企業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應該這么講,現在已經發揮了很大的作用,在某些領域當中起到支柱作用,有一些產業逐漸起到骨幹作用。這是從靜態來看。從動態來看,在各個方面的作用越來越大,包括我們創造財富,包括我們提供就業。這20年來,民營企業提供了很多就業機會。民營企業無論在增加就業、創造稅收、提供財富、社會穩定方面都起到很大作用,而且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民營企業的問題一個是資本的問題,幾十個億、幾十個億的錢怎麼掙那麼快?民營經濟資本原始積累的來歷,我有兩個判斷。第一個判斷,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的財富是合法的。第二個,絕大多數民營企業是通過自己的正常經營賺的。有兩個少數,真正靠非法所得是少數。真正靠投機炒股票、炒地發家的是少數。
對少數人的暴富怎麼看?要分兩個方面來看,政府要檢討自己,為什麼能夠暴富?政府的政策漏洞太多,政府的政策就像企業的產品一樣,產品質量太差,政策漏洞太多。一個不好的政策,漏洞很大的政策長期得不到修正,影響是很大的。很多人靠房地產暴富,比如北京或者上海一塊地是這個單位的這個工廠的這個企業的,這個地明確規定是國有資產的,企業有什麼權利把這個地拿出來賣?
對民營企業來講,最棘手的問題一個是融資問題,民營企業發展到現在靠自有資金是不夠的,我們現有的金融體系對民營經濟無論從觀念上、體制上還是技術上,對民營經濟融資支持力度不如國有企業。怎麼解決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我有一個看法,發展中國的民營經濟需要三「小」。一個是需要小銀行,股份制的民間銀行,由小銀行為小的民營企業服務。第二個是小的擔保公司。第三,發展小型的交易所到現在為止,我們所經歷過的企業制度有這么幾種,有國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股份制包括上市公司、家族企業。我個人看法,這幾種企業模式裡面最有優勢的要算家族模式,當然每個行業不一樣。中國這幾年比如浙江、廣東、福建經濟發展很不錯,浙江、廣東、福建成了老闆省,家家戶戶當老闆。湖北、湖南、四川、東北、江西成了打工省,家家戶戶去打工。為什麼有這么大的差別?差別來自體制。家族模式要不要改?要不要搞職業經理人?要考慮幾個因素。第一個,要考慮企業的產業特徵。第二個,要看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第三個,看產業的外部環境。中國民營企業怎麼做強有一個絕招,向格蘭仕學習。中國企業最應該學習的是格蘭仕。有幾個特點,一個是專注,就搞微波爐,搞了十年的微波爐,把微波爐搞透再去搞空調。在眾多產品裡面,眾多產業裡面不是什麼都干。不要高看自己,應該小看自己。
補充:
民營企業是在我國改革開放後產生的非公有制企業,始於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自黨的「十三大」召開以後,「鼓勵、支持、引導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使民營企業步入蓬勃發展時期,特別是自黨的十五大明確提出「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後,民營企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據統計,我國目前以中小型民營企業為主的各類中小企業已超過800萬家,占我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其工業產值、實現利稅和出口總額分別佔全國的60%、40%和60%左右,並提供了75%的城鎮就業機會。1976年至2006年,從農村轉移出的2.3億勞動力大多數在中小型民營企業就業。
利大於弊。
對國家,利處在於:
1 增加稅收,增加國民生產總值,從而增強國家綜合實力,我國目前一般以上的稅收是民企繳納的。
2 解決就業,尤其是鄉鎮企業和第三產業,將大量的農村人口實現了產業的轉移,獲得了比農業更高的收入
3 增強了整個國民經濟的競爭力。在計劃經濟時代,企業缺乏競爭,沒有活力,現在競爭條件下,迫使他們改進技術,降低成本。
正是中國實行市場經濟,鼓勵私營企業的發展,才創造了20多年兩位數的增長奇跡。
問題:由於國家在轉軌期體制的不完善,出現了樓上所說的貧富分化、資源掠奪性開發,童工、包身工出現,假冒偽劣產品橫行等等,這是由於企業的趨利性造成的。但是根子還在於市場監管不力,官員腐敗,這些現象在市場體系完善的地方已經得到了比較好的遏制。
解決辦法:進一步完善各種和市場相關的法規,加強政治體制改革,懲治貪官,加大對違規企業的懲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