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完善經濟效益審計
應選擇好抄開展效益審計的最佳切入點。選擇切入點時,應充分考慮到審計機關和人員的勝任能力,被審計單位的可接受程度和社會的需要。
審計機關應加強對審計人員效益審計的學習與培訓。效益審計是一項專業性強、難度很大的全新工作,與傳統的財務合規性審計相比,具有目標多樣化、標准模糊化、方法靈活化和評價主觀化、結論非強制化等一系列特點,對審計人員的素質要求更高。
要做好效益審計的「三化」建設,力爭高起點開展效益審計。我們應避免走「先自由發展,然後再去慢慢規范」的老路,從一開始就必須重視效益審計的「法制化、規范化和科學化」建設。
要改變審計觀念,在效益審計中應重揭露問題,輕處理處罰。在傳統審計中,對審計發現的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審計機關必須依法進行審計處理和處罰。
B. 基層審計機關如何開展效益審計
一、效益審計的含義根據我國《審計法》第二條「審計機關對財政收支或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依法進行審計監督」,所以,目前對於我國的國家審計來說,在現行法律框架范圍內只能稱之為「效益審計」。國外與之相類似的為績效審計,績效審計內容主要包括:「3E」即經濟、效率、效果性和「5E」在三者之加上、經濟活動的適當性和環境性。筆者認為《審計法》中所稱的效益審計是由審計機關進行的,通過對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經濟活動進行綜合的、系統的審查分析,根據一定的標准,確定其經濟管理的效率性、效果性和經濟性,並提出合理化建議以促使其改善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一種審計活動。效益審計實質上是真實合法性審計與管理制度(法規)審計的統一體。 真實合法審計就是目前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等等,主要是審計財政資金的支出使用情況。會計則是反映經濟活動全貌的信息系統,審計通過審查會計資料,對生產要素、設備資源的利用效率以及生產流程等進行評價鑒證,促進會計信息真實合法,最終達到確定或解除經濟責任的目的,主要側重於「物質層面的審計」。目前的真實合法審計,在項目計劃管理、審計成果考核、審計程序管理和審計質量評價體系等方面還明顯帶有計劃經濟體制色彩,只注重審計任務和程序,忽略了審計的目的和效率。使各級審計機關把大部分精力和時間都用在完成審計項目計劃數量和查處違紀違規問題上,缺少從管理體制和管理機制的角度來發現問題、分析問題,以及提出解決的辦法和建議。從而出現了違紀金額居高不下,重復違紀經常發生的不正常現象。所以審計機關如果只檢查政府機構及項目的財務收支和預算執行情況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只關注預算安排的資金是否被「真實」、「合法」地花掉了,而不檢查政府機構的工作目標,評價其工作的效果、效率和效益,那麼,這樣的審計活動就偏離了審計的根本目的,違背了審計的基本性質。 管理制度(法規)審計就是跳出可見的物質層面,對被審計單位現行的管理制度進行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對審計對象管理制度或相關法規的科學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價鑒證,在此基礎上,對管理制度或相關法規提出修改完善建議,推動有關制度規定的出台,主要側重於「管理層面的審計」。隨著經濟的發展,對於新的公共管理理念更加重視政府的效益和責任。注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是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目前依靠市場來配置資源的效率還比較低、許多問題還不能完全靠市場的機制來解決,政府強化社會管理、強化公共服務是非常必要的。審計作為政府的組成部門,就必須強化對公共資金流轉過程及使用效果的監督與評價,從而實現由傳統審計向現代審計的轉變。 經營戰略審計(或管理審計的一部分)就是認真分析國內和國際市場形勢,對審計對象的發展方向、發展潛力以及發展規劃等進行審計,逐步解決盲目決策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遠遠大於財務管理損失浪費的不正常現象。如:為了片面追求「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盲目決策,出現「半拉子」工程等,造成嚴重投資浪費。這樣的就應屬於「經營戰略審計」范疇。 總之,經濟效益審計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真實合法審計、管理制度審計、經營戰略審計三者的界限不十分嚴格,因此說經濟效益審計是一種動態的審計,以可持續發展為前提,不僅要評價工作成果,更重要的是提出合理化建議和發展戰略,以促進其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二、開展效益審計的必要性(一)基層審計機關開展效益審計是民主法制發展的要求。 隨著民主與法制的進程加快,人們對政府管理、利用公共資源的效益日益關注,並逐漸從關注過程到關注結果、從關注投入到關注產出,對管理利用公共資源的經濟性、效率和效果將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核心。因此國家審計不能僅僅在評價財務控制、停留確定財政財務收支是否合法、合規的層面上,而應從評價政府運用其資源效益的角度審查其內部管理系統和管理制度。通過審計檢查其是否達到法律要求及法定工作目標,評價其工作效果與成效。 (二)效益審計是法定的要求。 《審計法》確定了審計工作的三大目標,真實、合法、效益。從世界范圍來看,效益是審計的重點,尤其是發達國家,真實合規性問題已經解決得比較好,發現的問題比較少,所以審計機關重點就是關注效益問題。我們目前的審計工作目標大多局限於真實性和合法性,側重於評價和確定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或預算執行情況是否真實、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對管理和利用公共資源的經濟性、效率和效果方面評價較少。就拿基本建設投資來講,出問題的爛尾工程、腐敗工程,看似基建程序形式基本合法,究其實質決策階段的可行性論證只是履行個程序(政府在此之前已經基本定好調子),導致決策不符合地方實際,使項目形式上合法,而實際效益經不起檢驗。因此,為了更好地履行審計法,更加全面、客觀地評價審計項目,必須使真實、合法、效益審計三足鼎立,效益審計勢在必行。 (三)效益審計有利於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 十六大提出,審計工作要加大對權力的監督和約束。經濟責任審計是基層審計機關履行這一職能的重要手段,也日益成為基層審計機關的一項重要工作。然而目前基層審計機關的經濟責任審計仍局限於財務收支和資產管理,對效益方面涉及不多,因此確切地說這只能是領導幹部的財務責任。而作為一個地區或一個部門的領導幹部來說,利用財政資金或公共資源服務社會的效果性、經濟性和效率性才是其主要的經濟責任。經濟責任審計要深入開展,要真正成為監督和制約權力的工具,必須將經濟活動和行政責任聯系起來,將領導幹部能夠掌控的財政資金、公共資源與其所承擔的具體業務職責結合起來審計,這就需要關注其職責范圍內,由其決策的事業、項目的效益情況,從重大決策如何做出、花了多少成本、效果如何等方面著手,判斷領導幹部是否具有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這樣才能真正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 (四)效益審計是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 科學發展觀的提出,不僅會帶來經濟發展模式和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也勢必帶來各級政府執政理念、執政方式、工作思路和工作重點的根本性轉變,各級政府在資源配置、要素流動、資金分配等方面將進一步突出重點,統籌兼顧,提高效益。審計工作要適應這一根本轉變的需要,更高層次地發揮審計「服務經濟、服務大局」的作用,就必須根據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及時更新、調整審計理念,轉變原有的思維定式和思維方法,打破原有的一些不適應形勢發展的習慣做法,大力推動效益審計,監督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門「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無為行政」,製造表面政績工程的「表象行政」和不惜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財力資源及生態環境進行粗濫開發的「短期低效行政」,使一方經濟不斷朝著科學、高效、可持續的方向發展。 三、我國基層審計機關開展效益審計存在的難點(一)效益審計的評價標准模糊,操作難度大。效益審計的對象千差萬別,衡量審計對象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標准難以統一。效益審計的評價標准按其性質的不同可以有多種,包括國家的經濟產業政策、計劃目標、技術經濟定額、國際標准、國內標准、地區或行業標准、管理效率標准、資源利用效率標准、經濟效益標准、社會效益標准、生態環境效益標准等等,尤其是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標準是一個較為模糊的概念。在具體操作上對不同的項目、不同的行業部門有不同的標准,甚至是同一項目,會有多種不同的衡量標准,採用不同的衡量標准,得出的結論會有天壤之別。評價標準的模糊性、多樣性使審計人員難以適從。 (二)效益審計的法律、法規依據缺乏。由於效益審計在我國還處於起步階段,相關的法律規范的制定未能及時出台,致使審計執法依據不充分。如審計法對審計機關開展效益審計的授權、效益審計報告的報送對象和法律地位等方面缺乏明確規定;在審計署頒布的38個規范中基本不涉及效益審計。審計署最近頒布的審計長5號令通過的《審計機關審計事項評價准則》也只對審計事項效益性的評價原則作了簡單說明,無具體的規定和要求。效益審計法律法規和規范的滯後,使得我們審計人員在調查取證,收集資料過程中面臨不少尷尬。 (三)效益審計專業人員不足。效益審計涉及面廣,既要從微觀去計算分析又要從宏觀去判斷和評價,常常用到數學分析方法包括回歸分析法、線性規劃法、投入產出法等,以及現代管理方法包括量本利分析法、預測分析法、決策分析法、價值工程和成本效益分析方法等,需要多學科的知識。傳統的財務審計人員具備財務收支審計專業知識但缺乏評價政府工作效益的意識、知識及技術技能。 。一般說來,政府投資項目、財政專項資金、縣市長經濟責任等審計項目可成為效益審計的突破口。 (一)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對外開放的擴大,要求政府使用有限的資源最大限度地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縣市審計工作不僅在查處違紀違規方面履行職責,還要在促進提高財政財務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上發揮更大的作用。 投資效益審計是審計機關對有政府資金參與的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所進行的檢查和評價。效益審計是審計工作的發展方向,投資效益審計在縣市級審計機關的開展,對於更好的發揮基層審計機關的監督職能,促進加強項目管理,提高投資效益,並為以後相關投資決策提供依據。 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縣市政府審計部門及相關單位,或藉助社會中介機構,定期對政府投資項目舉債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嚴格政府投資管理,根據不同類型政府負債的形成規律,積極探索規范政府行為的途徑,並相應加強對政府行為的約束機制建設,加強對縣市債務和財政風險的審計監督工作。把投資項目政府負債特別是顯性的直接負債和或有負債的相對嚴重程度,作為考核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領導人政績的重要考核指標。 (二)在財政專項資金的效益審計中,首先,要明確審計目標和范圍。財政專項效益審計不同於以往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不能僅僅局限在財務收支審計思維上,要跳出長期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模式,在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性基礎上,主要側重於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三者必須統籌兼顧,依此來確定具體的審計目標和范圍。其次,要選准切入點,明確審計內容和重點。每一個項目的效益審計側重點不一樣,這就要根據具體目標和審計范圍來確定審計重點內容和重要方面,做到突出重點,有的放矢。再次,要選擇恰當評價依據和標准,慎重評價審計事項。效益審計的評價依據和標准主要為國家法律和規章、各種計劃、定額標准以及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社會效果、環境影響等,審計不能局限於項目的完成或立項時的效益預測評估情況等,要全面分析其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 評價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杜絕損失浪費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果是專項資金審計的核心問題。效益審計應緊扣資源配置是否合理,財務支出范圍是否過大、管理是否規范科學,有無損失浪費等主線,來開展。通過評價資金使用效益,優化支出結構,提高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率。 (三)從廣義上來看經濟責任審計也屬於效益審計的范疇,對領導幹部在任職期間對其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目前基層經濟責任審計在評價經濟責任時,主要是從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來劃分。直接責任:即被審計人在其工作職責范圍內,由於領導的原因導致工作上的失誤並違反了財經紀律而應當承擔的責任。主管責任:即在職權范圍內,因管理上的疏忽而導致工作上的失誤並違反了財經紀律而應當承擔的責任。而不能反映其對資金使用效益應承擔的責任。應突破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模式,從根本上改變「就賬論賬」的傳統方法。重大經濟決策情況,包括重大的對外投資、基本建設、引進外資等宏觀經濟管理措施及制度建設等。審查投資的程序是否合規合法,有無盲目投資、管理混亂,造成重大損失的。從而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進行全面客觀的評價。
C. 經濟效益審計是一種基於財務審計之上的高層次審計嗎
是的,經濟復效益審計是一種基制於財務審計之上的高層次審計。
經濟效益審計的目的在於,健全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企業的管理素質和管理能力,促進企業經營管理的改善和經濟效益的提高。所以它與財務審計相比,是一種較高的層次的審計。
經濟效益審計,是以審查評價實現經濟效益的程度和途徑為內容,以促進經濟效益提高為目的所實施的審計,是政府審計的一種形式。經濟效益審計的主要對象是生產經營活動和財政經濟活動能取得的經濟效果或效率,它通過對企業生產經營成果、基本建設效果和行政事業單位資金使用效果的審查,評價經濟效益的高低,經營情況的好壞,並進一步發掘提高經濟效益的潛力和途徑。
經濟效益審計是審計組織對被審對象有關經濟效益方面的情況所實施的審計監督。通過理順審計理念,大力加強推行經濟效益審計的基礎建設。通過公示與比較等交流促進經濟效益審計的開展。將提高審計人員素質與建立專家信息庫,建立引智工程的制度化運行機制結合。在財政財務審計工作中適當向經濟效益審計延伸,對各項審計工作通過經濟效益審計去深化,經濟效益審計工作在綜合性實施中將會得到很好的發展。
D. 如何理解經濟效益審計的理論基礎
經濟效益審計的概念
研究經濟效益審計概念,首先要從經濟效益問題談起。經濟效益審計就是審計人員根
據審計標准,運用專門的審計程序和方法,對被審單位經濟活動的效益性進行評價,並就
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設性意見,幫助被審單位尋找提高經濟效益的途徑。它包括效益額
和效益率兩個方面的內容.所謂效益額審計是以自益性效益決策作為主要目標,對被審單
位經濟活動中實現的效益額是否穩步增長進行審查。只要效益額在顯著增加,則表明扣除
消耗以後的社會財富凈增長加快,綜合權衡利弊得失,應該說經濟效益是提高的。所謂效
率審計是指被審單位的經濟活動,是否以盡量少的勞動消耗或勞動佔用,生產出更多符合
社會需要的產品,如對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總產出效益率〔其公式為:工業總產值(現
價)於(固定資產凈值+定額流動資金)〕的審計,均屬於效益率審計。
為r准確界定經濟效益審計概念的內涵,有必要對目前下列較流行的效益觀念加以
《江淮論壇》1993年第5期
澄清。一是重產出,不計投入,忽視高投入,低產出的傾向,過於注重效益額的作用;二是重
微觀,輕宏觀,忽視改革時期效益結構的巨大變化。三是重上繳,不重實績,忽視了「三角
債」急劇增長,形成纏繞企業沉重債務鏈和「拖欠經營」;四是重眼前,不重長遠,忽略固定
資產補償、更新、增殖,等等。這些長期已定型的錯誤的效益觀念,說到底是困擾效益審計
的症結。
三、經濟效益審計的評價標准
經濟審計的標准,是在企業生產過程中對經濟效益諸多因素綜合影響的基礎上進行
的,其指導思想就是從生產關系諸多因素適應性上去尋找解釋經濟效益問題產生的條件
及其成因。從微觀上,影響經濟效益的因素主要是企業管理機制和內部經營管理。目的是
要運用投入產出和資源配置的原理,說明經濟效益在生產發展諸因素上的合理方面與存
在問題,為改革和完善企業管理機制,搞活企業和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1.目標化標准。就是要求以提高效益為中心的效益和速度的有機統一,這種有機統一
既具有企業目標與提高經濟效益兩者發生矛盾時,使速度服從效益的「主次感」,又具有當
企業目標創新時警惕重速度和輕效益再現的「清醒感」,還具有在提高經濟效益的赫然前
提下保持企業目標適當增長的「速度感」。其具體表現是全部要素生產率、勞動要素生產
率、資金要素生產率三方面共同持續、穩定地提高。
2.資源有效利用標准.就是要求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不斷提高科學技術在企業經
濟增長中的作用以充分利用人力資源;不斷降低物質消耗水平和不斷降低產品成本以充
分利用物力資源;不斷提高資金流向的經濟效果,提高資金利稅率和降低資金佔用率以充
分利用財力資源;還特別要求不斷提高能源的利用效果和降低單位產品的能耗以充分利
用能源資源。其主要表現在實際生產率與潛在生產率之間缺口不斷縮小,並控制在正常界
限之內,根據國內外實證研究的數據,資源有效利用的正常上限為97%,下限為92%。這
也就是要求實際生產率與潛在生產率之間正常缺口界限應在5%左右。
3.技術進步標准。技術進步的實質在於不斷提高生產要素的素質,從而能夠在一定的
生產要素組合下,使企業發揮更大的效率,得到更多的產出。從廣義上講,技術進步應該是
勞動素質水平和資金技術水平提高,並且在要素生產率提高中占據較大比重。流動資金技
術水平提高應體現在原材料的質量水平提高和原材料、半成品、產品庫存佔用水平不斷降
低,以及資金周轉速度加快上;固定資金技術水平提高,具體表現在設備和工藝技術水平,
工效和產品質量的提高上。企業技術進步的考核指標體系包括新產品產值率、生產性固定
資產凈增長率和凈值率、技術改造投入產出效果、職工文化和技能水平、技術改造還貸額、
技術裝備和工藝水平等等。
4.要素代替標准。鑒於勞動要素和資金要素是企業發展的二個基本內因,因此,這一
標准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根據生產發展的一般規律,資金要素不斷代替勞動強度是技術
進步由點向面、由低向高循序漸進發展和提高經濟效益的根本途徑。要素代替標準是指無
論在那個方面或環節上,或資金替代勞動.或勞動替代資金,都應帶動勞動要素生產率和
資金要素生產率以及全部要素生產率的不斷提高。
試論具有中國特色的經濟效益審計理論
5.規模合理變動標准。就是要求企業克服「規模障礙」,向著經濟效益好的合理規模方
向發展,各產品之間質的組合和量的比例要做到服務方向正確、適銷對路、物美價廉、適應
性強、經濟合理和具有特色等,特別是要使技術先進的產品和加工深度高的產品所佔比重
不斷增大,企業既不存在局部閑置的生產能力,也沒有局部性生產能力的超負荷運轉,即
規模經濟有利於技術進步,使勞動要素生產率與資金要素生產率得到充分發揮。其具體表
現在:a.有利於企業之間的分工協作,生產效率不斷提高,即以不同時期統計數據比較,各
種規模的要素生產率呈上升態勢;b.有利於勞動與資金的結合,勞動要素生產率和資金要
素生產率呈上升態勢;。.有利於資源充分利用,各種規模的實際生產率與潛在生產率之間
的缺口趨向變小或合理。
對企業經濟效益作出正確的評價,必須遵循經濟效益審計的評價標准,從勞動要素開
始,按系統聯系逐一對要素作出評價,評價中除要處理好宏觀效益—微觀效益的關系、社會效益與企業效益的關系,長遠效益與眼前效益的關系外,還應採用適宜的各種數量分
析方法,將取得的審計證據予以對照、檢查、衡量,從而作出客觀公正的結論。評價中主要
採用的是比較的方法,即靜態比較和動態比較。作為靜態比較的評價方法,可以作同類各
因素效率比較,也可以進行不同類因果關系之何的比較,比如對企業經濟效益和各項技術
經濟指標的評價。動態比較是不同時間上相同因素的比較,比如將資金利稅率本期實際指
標與上年同期指標比較,可以看出,本年資金利稅指標的升降變動,分析變化原因,找出效
益下滑的症結;也可以作橫向比較,比如同行業各項經濟指標的比較,可以直觀地看出本
企業與同行業其他企業之間的差距,從而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加強綜合管理。但是不管
那種比較,都應說明兩方面的結論,一是現實中合適或合理的數量關系;一是現實存在問
題中的非正常數量特徵等。
E. 如何提升經濟效益審計
經濟效益審計是由審計機構或人員,依據有關法規和標准,運用審計程序和方法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項目的經濟活動的經濟、效率、效果進行監督、評價、提出改進建議,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標的一種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簡言之是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直接目標」的一種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
運用審計評價標准將通過審計查證和分析取得被審計單位經濟效益評價指標所達到的實際水平進行對照、檢查,從而做出客觀、公正結論所採取的措施和手段。評價是效益審計的重要環節,是審計結論的基礎。經濟效益審計評價主要分為三種方式和兩類方法。經濟效益審計評價的三種方式是指一事一評、局部評價和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是對前兩種方式的綜合和概括。這三種方式互相補充、密切配合,能夠達到全面評價的目的。兩類評價方法是指定性方法與定量方法。因為經濟效益審計會受到主客觀因素影響,很多時候要徵求專家的評價意見,所以定性方法是不能忽視的。而評價中運用的重點是定量方法。綜合評分法和綜合指數法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綜合評分法根據各項指標的地位和作用分別賦予相應權數,然後根據指標實際完成情況打分,最後加權計算總分,做出評價結論。這里的權數賦值是關鍵,需謹慎處理。綜合指數法是種動態評價方法,它反映不能直接加總的多因素組成的經濟效益的綜合變動情況,能概括反映總體效益變動相對程度。綜合評分法與綜合指數法相輔相成,共同對經濟效益審計做出適當的評價。
總而言之,經濟效益審計由於其自身特性,決定了經濟效益審計方法具有綜合多樣性和融合創新性等特點。我們使用各種審計方法的根本目的在於收集足量、可靠的審計證據,從而進行適當的分析和評價,所以無論什麼樣的方式、方法、技術和手段,只要對於採集審計證據有用,我們就可以採用。經濟效益審計的方法是有機整體,是個完整的綜合體系,不能將它們孤立起來,而應根據審計對象、審計目的和要求,綜合運用各種審計方法,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F. 如何對企業進行效益審計
經濟效益審計是指由審計機構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或經濟活動的效益性所進行的審計。其目的在於對經濟活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對實現經濟效益的程度和途徑做出評價,藉以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一.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基本程序
與其他審計程序一樣,企業經濟效益審計也包括准備、實施和結束三個階段。但是,在這三個階段中,經濟效益審計所進行的具體活動,與財務審計和財經法紀審計是有所不同的。首先,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在准備階段要搜集更為全面和內容比其他審計更多、更復雜。其次,企業經濟效益審計需要編制更具體和細致的審計計劃及其實施方案。因此經濟效益審計工作實際操作難度更大。第三,企業經濟效益審計不採取突擊審計的方式,在實施審計工作前,要給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通知書。第四,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報告採取詳式報告,審計報告所反映的內容與其他審計有較大的區別。審計報告中要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效益狀況進行系統分析,指出制約經濟效益提高的因素,提出具體的建議和措施。
企業經濟效益審計除了要運用財務審計和財經審計的方法外,還要運用其他方法。專門運用於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工作中的方法包括經濟活動分析方法、經濟預測方法、現代管理方法等等。經濟活動分析方法是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定量分析和評價的一種方法,它運用運籌學的原理和方法,分析企業經濟活動的數量和質量指標,並透過各項指標及其關系,分析經濟活動的各個環節及各環節之間的內在聯系,評價企業的經濟管理狀況,擬定挖掘企業內部潛力和改善經營管理的措施。經濟預測方法是運用統計分析的方法,分析預測經濟效益的狀況。此外,企業經濟效益審計所運用的現代管理方法還有決策管理法、統籌法、價值工程等。
二、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主要內容
1、總體經濟效益評價
總體經濟效益評價主要是考察被審計單位是否取得了預期的經營成果、完成了計劃任務等。總體評價主要審查內容:(1)確定已實現的經營成果水平。主要是確定所實現的營業收入、營業利潤、利潤總額、社會貢獻總額、上繳利稅總額、資金利潤率等各項經濟指標水平。(2)審查計劃目標的完成情況。主要是將被審計單位實際數與計劃數、目標數相比較,確定完成程度。(3)與相關指標進行比較,進而總結其成績並揭示其存在的差距。通過與被審計單位不同歷史時期經濟指標的比較,或者與其它單位、同行業先進水平等進行比較,可以發現存在的差距與不足和取得的成績,為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明確方向。
2、主要業務經營活動審計
業務經營活動直接影響經濟效益。業務經營活動的審計主要是將有關指標的實際水平與計劃、定額、先進水平等進行比較,作出評價。具體包括:常規經營活動的審計,即對采購、存儲、生產和銷售等業務的審查。(1)采購業務審計。主要審查采購計劃制定的正確性,采購計劃的完成情況,采購方式的合理性,采購批量確定的科學性,采購成本水平的變化以及采購費用水平的高低等。(2)存儲業務審計。主要審查儲備定額制定的科學性,儲備計劃的完成情況,儲備場地的利用情況,倉庫管理制度的健全與有效性,材料物資的保證程度等。(3)生產業務審計。主要審查生產計劃制定的科學性及其完成情況,生產任務與生產能力的平衡狀況,生產過程的組織與管理水平,產品質量水平,生產成本水平等。(4)銷售業務審計。主要審查銷售計劃制定的科學性及其完成情況,銷售方式的合理性,銷售費用的高低,銷售收入水平等。 3、專項經濟活動的審計
專項經濟活動的審計包括對外投資、固定資產購建與改造、新產品開發、市場開發等活動的審查。
4、主要經濟資源利用的審計
企業經濟效益是指投入與產出的比例關系。考察效益水平的高低,既要看產出的多少,也要看投入的高低,而經濟活動中的投入主要是指企業所佔用和耗用的經濟資源。所以資源利用效益的高低也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重要內容。審查資源利用效益主要是分析各種經濟活動中所消耗資源的大小,計算資源利用效益的指標並與相關標准進行對照,從中找出資源利用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利用資源及提高資源利用效益的措施。經濟資源利用效益審查的內容主要有:原材料利用效益、勞動力利用效益、固定資產利用效益、資金利用效益、能源利用效益等。
G. 經濟效益審計的特徵
經濟效益審計的特徵,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經濟效益審計是一種基內於財務審計之上容的高層次審計
經濟效益審計的目的在於,健全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企業的管理素質和管理能力,促進企業經營管理的改善和經濟效益的提高。所以它與財務審計相比,是一種較高的層次的審計。
(二)經濟效益審計是一種著眼於未來的積極性審計
由於經濟效益審計的目的在於幫助被審計單位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為企業的經濟發展服務,它起的是促進作用,而不是制約作用。所以經濟效益審計是一種積極性審計。
(三)經濟效益審計是一種突出評價職能的建設性審計
審計的基本職能是監督,但在經濟效益審計中,著重突了的是評價職能。所以,經濟效審計不是一種以監督為主的強制性審計,而是一種以促進為主的建設性審計。
(四)經濟效益審計是一種以考核被審計單位全部經濟活動為對象的綜合性審計。
(五)經濟效益審計是一種有賴於被審計單位積極配合的聯合性審計。
H. 經濟效益審計的審計內容
我國的經濟效益審計,類同於國外的績效審計或三審計,包括了經營審計和管理審計部分內容。三E審計,是指經濟性審計、效率性審計和效果審計。對財務支出是否節約或浪費所進行的審計,為經濟性審計。所謂經濟性,是指以最低的支出和耗費開展經營活動,盡量節約,避免浪費。通過經濟性審計,可以揭示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活動的恰當程度及其遵紀守法情況。效率性審計,主要是指對投入與產出之間關系所進行的審計。通過該種審計,藉以評價成本與盈利的情況,判明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是否經濟有效。其審計的主要內容是:判明被審計單位在管理和利用資源上是否經濟有效;查明不經濟、效率低的原因;檢 查是否遵守有關提高效率的法規等。效率審計,最終要揭示被審計單位管理結構的合理性和管理職能發揮的有效性,進一步尋求有利於提高效率的辦法和措施。由於該種審計主要採用貨幣計量單位,以價值的形式計算比較,所以也稱為價值審計。效果性審計,是指對計劃目標完成情況所進行的審計,即審查產出是否達到了預期的效果,是否獲得了理想的效益。效果性審計也稱經營 審計或經濟效果審計。經營審計一般稱為業務經營審計,是對企業供、產、銷等業務經營活動進行的審核檢查,以進一步挖掘潛力,提高經濟效益的一種審計。管理審計,則是審核檢查管理能力和水平,評價管理素質的一種經濟效益審計。雖然業務經營審計和管理審計其根本目的是一致的,甚至不少人認為它們是一回事,實踐中無法分別,其實它們有不同的側重點了業務經營審計,主要是審查業務經營活動和生產力各要素的利用情況,也即是對企業的物質條件和技術條件的審查,具有直接性;管理審汁,則主要審查管理組織機構的合理性、管理機能的有效性,以促進生產力各要素的有效配合,具有間接性。經營審計一般是由內部審計發展來的,它是業務審計的擴大化形式;管理審計產生於20世紀30年代,應用於60年代至70年代,它是從財務審計和內部審計發展而來的,其范圍和技術更趨於綜合性、績效性與管理性。
I. 經濟效益審計的概念
經濟效益審計,是以審查評價實現經濟效益的程度和途徑為內容,以促進經濟效益提高為目的所實施的審計,是政府審計的一種形式。經濟效益審計的主要對象是生產經營活動和財政經濟活動能取得的經濟效果或效率,它通過對企業生產經營成果、基本建設效果和行政事業單位資金使用效果的審查,評價經濟效益的高低,經營情況的好壞,並進一步發掘提高經濟效益的潛力和途徑。
審計是一項具有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經濟效益審計是審計機構對被審單位有關經濟效益方面的情況所實施的一種審計」。這是我國對經濟效益審計的長期認識,我們將其歸類為「種類論」。
經濟效益審計,不僅是國家審計的一項重要目標,更重要的是內部審計的主要目標和日常工作的內容。根據我國國情的需要,實施效益審計,有利於促進國民經濟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以及各級政府機關和科研單位圍繞提高經濟效益和工作效益改進自己的工作,加強內部控制,實現最佳管理;有利於改善社會主義經濟各方面的關系,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同時也利於提高財務審計的質量和鞏固財經法紀審計的成果。
審計內容
我國的經濟效益審計,類同於國外的績效審計或"三E"審計,包括了經營審計和管理審計部分內容。"三E"審計,是指經濟性審計、效率性審計和效果審計。對財務支出是否節約或浪費所進行的審計,為經濟性審計。所謂經濟性,是指以最低的支出和耗費開展經營活動,盡量節約,避免浪費。通過經濟性審計,可以揭示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活動的恰當程度及其遵紀守法情況。效率性審計,主要是指對投入與產出之間關系所進行的審計。通過該種審計,藉以評價成本與盈利的情況,判明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是否經濟有效。其審計的主要內容是:判明被審計單位在管理和利用資源上是否經濟有效;查明不經濟、效率低的原因;檢 查是否遵守有關提高效率的法規等。效率審計,最終要揭示被審計單位管理結構的合理性和管理職能發揮的有效性,進一步尋求有利於提高效率的辦法和措施。由於該種審計主要採用貨幣計量單位,以價值的形式計算比較,所以也稱為價值審計。效果性審計,是指對計劃目標完成情況所進行的審計,即審查產出是否達到了預期的效果,是否獲得了理想的效益。效果性審計也稱經營 審計或經濟效果審計。經營審計一般稱為業務經營審計,是對企業供、產、銷等業務經營活動進行的審核檢查,以進一步挖掘潛力,提高經濟效益的一種審計。管理審計,則是審核檢查管理能力和水平,評價管理素質的一種經濟效益審計。雖然業務經營審計和管理審計其根本目的是一致的,甚至不少人認為它們是一回事,實踐中無法分別,其實它們有不同的側重點了業務經營審計,主要是審查業務經營活動和生產力各要素的利用情況,也即是對企業的物質條件和技術條件的審查,具有直接性;管理審汁,則主要審查管理組織機構的合理性、管理機能的有效性,以促進生產力各要素的有效配合,具有間接性。經營審計一般是由內部審計發展來的,它是業務審計的擴大化形式;管理審計產生於20世紀30年代,應用於60年代至70年代,它是從財務審計和內部審計發展而來的,其范圍和技術更趨於綜合性、績效性與管理性。
實施問題
我國審計工作中經濟效益審計開展較少,基本處於初步償試階段,導致其形成這一情況的問題是多方面的,既有基本的認識問題,也有深層次的理論問題,還有具體程序中的問題。筆者將其整理為如下幾個主要方面。
1.經濟效益審計單獨地實施缺乏效率 經濟效益審計被孤立地看成一個審計種類,單獨地去實施不僅認識不準確,也是缺乏效率的。缺乏效率的審計工作在人力、物力既定的條件下必然難於大范圍推行。我們在調查中發現效益審計開展的難點主要在這方面。
現實中進行的許多審計工作都可以歸為財政財務審計這一大類中。在財政財務審計中,對賬簿資料的查證其實已經走到了再進一步就可以核實分析經濟效益問題的邊界了,對信息資料失真的追究也基本走到了再進一步就可以明確經濟效益問題的邊界了。
專門進行經濟效益審計也必然涉及到查實賬簿資料這一工作環節。只有對賬簿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合法性查實後,對節約、效率、效果所進行的分析認定才有意義。
除財經法紀審計以外的審計工作,其工作計劃中沒有必要不將經濟效益審計與財政財務審計合並一起綜合實施。經濟效益審計不採用綜合實施方式,既阻礙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也阻礙經濟效益審計經常性地開展,也不符合審計本身就是對真實性、合規性、合法性、節約性、效率性、效果性進行監督的基本原理。將經濟效益審計與財政財務審計結合進行綜合性的整體性的審計監督應該是今後政府審計工作的發展方向。
2.經濟效益審計實施中准確把握理念的問題
經濟效益審計被孤立地看成一個審計種類,單獨地去實施不僅有基本定義的認識問題,還有審計理念不清楚的問題。我們在調查中發現效益審計開展不理想也有這方面的認識原因。
經濟效益審計在認識上的准確與否會影響到實施效果中來。審計中真實性、合規性、合法性的認定過程中,許多分析是與經濟效益的判斷交織在一起,不可完全截然分開。例如政府審計中廣為開展的基本建設投資審計,如果僅就開支的真實性、合規性、合法性方面進行審查,不分析項目的經濟性,不分析項目的開支與效果是否合理,這樣的分開就會有意無意地形成審計監督的缺口。如果誰執意要將真實性、合規性、合法性與節約性、效率性、效果性割裂開,其實就是不重視或否定真實性。
對經濟信息真實性的任何迴避,都將帶來不可估量的問題溫床。美國迴避「真實和公允」,強調「公認」形成的安達信袒護安然的現象決非偶然,這與其長期的隨意性處理風潮和理論上的會計藝術論有緊密聯系。可見規范上的正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理論上的旗幟鮮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作為經濟監督的審計,對經濟監督的廣度和深度是理順審計運行機制的關鍵。
3.經濟效益審計標准缺乏
經濟效益審計的評價標準是實施中的一個重要問題。在發達國家有公共部門等的資金使用效益衡量指標體系。我國目前還沒有較為成熟的東西可供使用。我們在調查中發現經濟效益審計開展有難度,缺乏經濟效益審計標准也是一個重要方面。例如建造一項工程,既有它的開支是否真實、正確、合理、有效,也有它建成後產生的效益是否合理或者其在社會范圍內的效益是否及時、合理、有效。我們在這方面尚無切實可行的東西,其交流也比較欠缺。在沒有形成適用的指標體系之前,對這方面的監督工作多少都會有所影響。這是我們應該逐步建立健全的。否則就有可能對效益審計的開展產生極大的阻礙作用。給審計監督的效果造成沖擊。
4.缺乏經濟效益審計操作模式 2006年修改後的審計法中對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內部審計甚至於社會審計都有條款專門規定。但是依然對經濟效益審計或政府審計中的效益審計沒有具體條款的規定,這本身說明經濟效益審計理論尚不成熟,缺乏現存操作模式。調查中也發現沒有現存操作模式的困難阻礙著效益審計的開展。筆者發現基層審計工作者在審計工作的規范化方面比以前有了巨大的進步,目前正在嘗試爭取在經濟效益審計方面取得突破。可見這是十分值得注意的應該深入研究的專門問題。
通過對經濟效益審計問題的深入研究,探討出適當的對策是推動經濟效益審計有效開展的關鍵。
結論
綜上所述,經濟效益審計是審計組織對被審對象有關經濟效益方面的情況所實施的審計監督。通過理順審計理念,大力加強推行經濟效益審計的基礎建設。通過公示與比較等交流促進經濟效益審計的開展。將提高審計人員素質與建立專家信息庫,建立引智工程的制度化運行機制結合。在財政財務審計工作中適當向經濟效益審計延伸,對各項審計工作通過經濟效益審計去深化,經濟效益審計工作在綜合性實施中將會得到很好的發展。[
J. 經濟效益審計的加強對策
審計法中一直有「審計機關對前款所列財政收支或者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依法進行審計監督」的規定。今年2月28修訂的審計法第一條「為了加強國家的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開宗明義,四個要點中無一不與經濟效益審計掛鉤,使國家的審計監督貫穿了經濟效益審計。其中專門增加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強調實施經濟效益審計的重要性。這對有效地實施經濟效益審計指出了方向。
為了加強經濟效益審計,針對前述問題,應該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正確處理審計工作計劃與審計工作實施的關系
審計工作計劃應該有所側重。審計工作與其他工作一樣,需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這樣才能發揮審計監督的職能作用。審計工作也應該針對上級審計機關的工作布置和本級政府工作安排而在不同時期有所側重。但是這樣的工作安排不應當排除審計工作的綜合性實施。
審計工作實施中應當有綜合實施的觀念。首先,審計工作中應當既講求完成任務,又要有發揮監督職能的意識。即在完成主要任務的同時,兼顧充分發揮審計監督職能。即完成審計任務中應該進而思考審計監督到位了嗎?使審計監督盡到職責。其次,應當以民間審計的風險導向審計理論為借鑒,分析被審事項可能存在的情況,在效益方面的情況也不能忽視,避免審計線索被機械地割裂。再次,實現審計工作的高效率應當作為審計工作的基本目標之一。整體地組織,高效地實施審計工作,可以有效地實現審計監督的職能作用。可見,審計計劃有側重,審計工作強調高效率,審計實施綜合化,將能夠正確處理審計工作計劃與審計工作實施的關系,為經濟效益審計的有效實施打開通道。
2.根據審計工作規律組織審計工作
審計是不同於財政、稅務等經濟監督的經濟再監督,具有更加綜合的性質。審計監督的深度和廣度是審計監督到位的關鍵。這關繫到建立和諧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大局。根據審計監督本身就是綜合性的再監督的性質,將各種審計綜合起來實施,實現遵循以查什麼的分析為龍頭,具體查實帳目為基幹,分析存在問題為進一步導向,評價被審對象業績為目的等的基本審計規律,去合理地組織、綜合地實施審計工作,可以極大地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審計監督的范圍。可以肯定地說,如果在財政財務審計工作中適當向經濟效益審計延伸,經濟效益審計的普及就基本形成了。
許多審計工作任務也需要通過經濟效益審計去深化。比如審計工作中的基本建設投資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如果審計工作停止於財務審計上,那麼這樣的審計也是不完整的,對被審單位的評價也是有欠缺的。如果審計檢查從財務再適當深入到效益,則基本建設支出合規、合法與合理、有效的全面評價才會在社會上產生促進作用,對經濟責任的履行具有更加有力的促進作用。因此,許多審計工作需要將其監督內容從對財政財務的監督深入到對效益的監督方面。
3.推進經濟效益審計與做好基礎工作並重
提高經濟效益審計在整個審計工作中的比例是有必要的。我們還主張這是深化審計監督的基本任務。也即開展經濟效益審計不僅僅是做一項審計工作的問題,做好這項工作還是加強審計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經濟效益審計工作,經濟效益審計的標准建設是當務之急。進行經濟效益審計中,有關業務效用等標准難於取得,沒有業務方面的效用標准,審計標准就存在巨大的缺口。政府審計涉及工程效益牽涉面廣,審計標准更是缺乏。如治理環境工程的效益,既涉及工程建造的經濟效益既投入產出比,也涉及工程發揮效用的問題。在工程發揮效用方面,既涉及治理前的測量,也涉及治理後的測量。在沒有現成經濟效益審計標準的情況下,進行系統的經濟效益審計標准建設十分有必要。同時,在當前情況下,為了推動各地的效益審計,可以採用公布於眾,與其他地區有關該類工程進行橫向對比的辦法嘗試解決。每進行一項審計工作就前進一步。將已經評價的審計效果進行橫向交流,可以取得逐步完善審計標準的功效。這在計算機網路發達的今天,交流已經不再是難事,應該說效率還很高。而每次審計探索中,我們針對審計項目採用的部分標準的使用如環境治理前後的及時觀測、治理工程的投入、工程性質與規模、不同工程解決的問題的計量、評價等,可以逐步積累、比較、充實、完善。公示與比較可以促進政務更加有效。這也是在沒有形成全面指標體系之前的積累與建設過程。這樣將推進經濟效益審計與做好基礎工作並重,既可以使審計監督工作在逐步完善中及時展開,避免可能的放鬆審計監督給事業造成危害,也為審計工作走上更好的發展階段創造條件。 積極努力建設經濟效益審計的審計操作模式。通過開展工作,公示情況,比較效益的方式,可以逐步完善經濟效益審計工作步驟。公眾對審計工作成績的認可之時,就是經濟效益審計操作模式成熟之時。在這之前,筆者認為可以財政財務審計的基本操作為基礎,進行適當的嘗試。比如政府擬定實施某治理環境工程,就可立即啟動為經濟效益審計的觀測工作,責成勘探設計部門必須報資料給有關審計機構。工程實施完成報送政府審計進行工程的基本建設投資審計時,首先分析查什麼,進而具體查實帳目。再則分析存在情況並跨地區請工程專家觀測、分析、鑒定工程效果並提供該專家所在地區同類項目資料,最後審計機關評價被審對象業績,網上公布評審結果。
至於企業單位的經濟效益審計標准與程序,比政府審計簡單。此不贅述。
4.提高審計人員素質
政府審計中審計人員如何適應開展經濟效益審計是個基本問題。政府審計人員長期主要從事財政財務審計及經濟責任審計,缺乏進行效益審計的經驗。至於深入到進行有關業務審計和管理審計更加缺乏技術與知識儲備。這一方面需要審計人員自身加強學習,提高業務水平。另一方面需要組織系統的培訓,有針對性地提高審計隊伍的業務能力。此外,要認識到進行經濟再監督的審計機關與其他政府機關等有較大區別,應該有針對性地引進人才,滿足開展審計工作特別是經濟效益審計工作的基本需要,禁止非國民教育的非專業人士進入審計機關。如果不從源頭上把好審計人員的質量關,提高審計人員從事經濟效益審計的能力就是一句空話,將從根本上影響經濟效益審計的有效實施。此外,還應將針對項目引進智力也應納入工作軌道,及早建立專家信息庫,建立引智工程的制度化運行機制。
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因為在本企業范圍內開展,審計人員熟悉經營業務與管理工作,所需專業人事還可以就近方便地解決,因人員因素而產生影響經濟效益審計工作開展的情況較少。此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