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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青島經濟適用房

發布時間:2021-01-26 10:29:23

A. 青島經濟適用房怎麼買

購買經濟適用房和普通商品房———

購房資格明確核定辦法購房程序確保公正透明

■購房資格

一、家庭成員的核定:家庭成員由夫妻雙方及其單身子女構成,其中,申購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本人必須具有市內四區常住戶口五年以上。

二、住房建築面積的核定:住房建築面積以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擁有的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核定,已轉讓的住房應合並計算。無房戶由家庭成員所在單位出具證明,無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

三、年收入的核定:年收入是指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上年度收入總和,包括:工資年薪所得(含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獎金及臨時性補貼所得;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其他所得。收入證明由所在單位出具,無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上年度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政府統計公報公布數據為准,收入審查的年度標准調整日期以政府統計公報公布之日為准。

政策鏈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具有市內四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0平方米;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可以申請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具有市內四區常住戶口;沒有住房或住房面積未達到政府規定標准;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銷售和購買程序

一、申購登記: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項目銷售公告發布後,申請人應在規定的申請期限內按照《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申購手續,申請期限原則上不少於15個工作日。有關職能部門將對申請人的申購條件嚴格進行審查,並公示其基本情況,公示期為15個工作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由市住宅發展中心核發符合經濟適用住房或普通商品住房申購條件通知書;不符合條件的,將發放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或普通商品住房申購條件通知書。

二、按困難程度排序:市住宅發展中心依據申請人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按照住房困難程序進行排序,並將排序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5個工作日。

三、確定入圍名單:當申請人數量大於房源數量時,將按照排序順序分別確定正式入圍名單和候補入圍名單,正式入圍申請人數量按照房源實際數量確定,候補入圍申請人數量原則上按照不低於房源數量的20%確定。按照困難程度排序確定入圍申請名單,當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相同的申請人數量多於排序後剩餘房源數量時,將通過搖號等公開方式確定,當申請人數量少於房源數量時,全部申請人均可入圍。

四、確定選房順序:以公開搖號等方式分別確定正式入圍家庭的選房順序號。公開搖號將依法公證,並在市監察部門及入圍市民代表的監督下進行。

五、核發購房證明:市住宅發展中心將全部入圍名單和選房順序進行公告,公告無異議的。申請人必須於5日內持身份證明、《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條件通知書》或《符合普通商品住房申購條件通知書》到市住宅發展中心辦理購房證明。

六、輪候選房:正式入圍申請人持選房順序號和有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開發建設單位按順序選房。正式入圍申請人放棄選擇的房源,由候補入圍申請人按順序遞補選房。

■購買標准和銷售價格

一、以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部分的面積標准,按照65平方米與申請人家庭住房建築面積的差額進行核定,差額不足20平方米的,按照20平方米核定。

二、超出以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部分的市場價格,應當包含土地收益、減免的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半徵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這些費用需在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批復文件上予以載明。

三、根據我市大多數居民家庭收入水平,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應控制在周邊商品住房平均價格以下水平,並與之保持不低於10%的合理差價。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由市國土資源房管局會同市物價局在土地出讓前擬定,報市政府批准實施。

政策鏈接:申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原有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65平方米的部分,以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超出部分,按照市場價格購買。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只能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不得申購普通商品住房。

■上市交易和產權登記

一、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必須按規定辦理交易手續、繳納有關稅費,並進行產權登記,房地產權證上應當分別標注「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

二、已購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限制上市交易年限自發放《房地產權證》之日起計算。

三、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時,以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部分應該按照屆時上市成交價格與當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差價向政府補繳收益。

四、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對集資建房項目的預售批准文件,作為辦理《房地產他項權證》和《房地產權證》的要件。

五、公開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辦理房地產權證時,房屋權屬登記部門根據市住宅發展中心確認的名單辦理房地產權證;集資建房項目根據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出具的批准文件辦理房地產權證,建設單位違規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權屬登記部門不予辦理房地產權證。

政策鏈接:經濟適用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登記之日起10年後,方可上市交易;普通商品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登記之日起5年後,方可上市交易。

■新舊政策的銜接

一、2004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且已開工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按照新辦法規定的銷售程序,採取搖號輪候等公平方式,公開銷售給2004年10月1日前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證明》的居民,其申購條件、購買標准、上市交易、銷售價格仍按照原規定執行。

二、其他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其申購條件、購買標准、上市交易等按新規定執行。持有《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證明》的居民申請購買,需按照新辦法的規定重新進行審核。

B. 在青島有套經濟適用房十年了,還能購買商品房嗎

可以購買商品房。

國家一直有政策,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購買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經濟適用房取得房產證5年以後,向房管局繳納土地收益金,將你的經濟適用房變成全產權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買賣了,也就不用受經濟適用房相關政策的約束了。

經濟適用房的出賣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①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②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以上是經濟適用房的出賣政策。

C. 青島市2011年經濟適用房在哪裡還有

在你們街道就可以申請,申請成功後憑回執單,市內4區的經濟適用房都可以買

D. 2011年青島市經濟適用房搖號結果

你可以登錄青島房地產資源網查看結果,應該明天就可以看到了。

E. 在青島買經濟適用房要符合什麼條件

根據《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一)符合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

(二)沒有住房或住房面積未達到政府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擁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5年以上的。

經濟適用住房可以按規定優先出售給符合前款條件的無房戶、危房戶、住房困難戶以及烈軍屬、教師和政府公務員。本市軍隊轉業幹部和引進的專業人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經批准可不受本條規定的條件限制。

(5)2011年青島經濟適用房擴展閱讀:

根據《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持家庭收入證明、住房情況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向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出申請;

(二)經審查、核定符合條件者予以登記,並按照登記順序等條件進行排序,分批開據購房證明;

(三)購房人持購房證明到市住宅中心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單位選購經濟適用住房。

第十五條申請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政府規定的居住標准內的面積,按批準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超出部分,按政府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所在地商品房售價購買。超過經濟適用住房價格以上的價款,由市住宅中心收取,專戶儲存,專款專用。

F. 青島市的經濟適用房有需要什麼條件

可以咨詢當地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回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至答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G. 青島經濟適用房多少年可以賣

經濟適用房一般情況下是5年後可以自由買賣(因地方差異有所區別),但有相應條件限制。因為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而非轉讓。開發商在建設時部分稅費有所減、免,銷售價格、利潤、人群···都有控制(允許開發商有合理利潤的)。另外引用網路關於經濟適用房銷售事宜供參考:
以下情況是不得出售二手經濟適用房的:
1以低於房改政策規定的價格購買且沒有按照規定補足房價款的經濟適用房[4]。
2住房面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控制標准,或者違反規定利用公款超標准裝修,且超標部分未按照規定退回或者補足價款及裝修費用的。
3處於戶籍凍結地區並以列入拆遷公告范圍內的經濟適用房。
4產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經濟適用房。
5已經抵押且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的經濟適用房。
6上市出售後形成新的住房困難的經濟適用房。
7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8法律、法規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H. 2012年青島經濟適用房 計分規則

你加的房子34,平方,三口人,先一除每人11.3平方,不足20平方加3分每人,你這個還要算收入,年齡,困難程度。建議你在找個老婆落戶你家 ,你可以申請廉租房了

I. 山東青島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2011年新標准,青島市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將調整為:

(1)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年滿35周歲單身人員應具有市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五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過76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准上限的4倍;
(2)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含年滿35周歲單身人員),應具有市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五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過1864元,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准上限的6倍;
(3)申請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滿35周歲單身人員應具有市區常住戶口,人均月收入不超過2796元,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准上限的6倍。

新政策要求市南、市北、四方、李滄、嶗山、城陽、黃島申請保障性住房統一執行新標准。符合條件者可在新標准執行後,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資格申請。申請表格的填寫,市民可直接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咨詢,街道辦事處將結合實際情況給予指導。

J. 青島經濟適用房5年後怎麼買賣看不懂誰給具體分析一下

建設標准:經濟適用房按規定標准,現階段每套住房一般控制在60-110平方米。

銷售對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資收入3萬元以下的住房困難戶,同等條件下優先銷售給教師和離退休職工。

購買程序:凡購買經濟適用房,須由職工所在單位(無固定職業者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住房、收入情況調查和審查證明,由經濟適用房項目建設單位進行審核,符合條件後方可購買。

銷售價格:經濟適用房銷售的價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最低基準價為每平方米1500元,根據地段等方面情況不同,各處的房價有所不同。其銷售價格由以下因素構成:征地和拆遷補償、安置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以上4項之和為基數的2%以下的管理費;貸款利息;稅金等。

1、什麼房子能賣

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

①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②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2、賣了房子後的結果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者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

3、怎麼購買

① 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購買此類經濟適用房不需要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特殊條件,任何購買人群都能購買。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除正常繳納1.5%的契稅、5‰的印花稅外,不需要再繳納成交價3%的土地出讓金。
例如:購買一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房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現市場售價為3600元/平方米的已購經濟適用房,其總購房款為3600×95=342000元,除購房款外,購房人還需繳納342000×1.5%=5130元的契稅,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稅。
②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購買此類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客戶,首先必須滿足普通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條件;其次購房人還需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手續。若所購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超過核定最高購房總價標准以外部分,則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並所購房屋仍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
4、如何選購經濟適用房
首先,結合工作單位、居住習慣、生活方式等綜合因素,再決定購買哪個區域內的經濟適用房項目。如上班單位離項目的遠近、周邊的親朋好友居住情況等都屬於綜合考慮因素。
其次,到項目現場考察,了解項目本身的配套設施,並結合自身的需要進行購買。如新婚夫婦,要考慮到幼兒園、小學以及醫院等配套。還有,對社區的綠化率、停車、物業管理等狀況都應有所了解。
第三,根據自身的居住要求,詳細了解經濟適用房的戶型結構及面積大小,以及通風、採光、朝向等基礎資料。
第四,對房屋的權屬關系要有詳細調查,特別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購買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另外,特別提醒務必別買沒有房產證的二手經濟適用房。

相關法律規定及政策: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和管理行為,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建設標准、供應對象和銷售價格,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條從事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實施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發展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堅持「在國家宏觀政策指導下,各地區因地制宜、分別決策」的原則,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住房狀況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政策目標、建設標准、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等,並負責組織實施。

20w買的房子,住滿5年後,假如賣40w,40w的10%,也就是4W,補交綜合地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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