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申請經濟適用房時,因離過婚怎樣證明自己是單身
提供離婚證就可以了。
經濟適用房申請資料:
1、 按要求填寫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申請審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3、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戶口簿或戶籍卡復印件(驗原件),持戶籍卡的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驗原件);
5、 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離異帶子女的,提供離婚證復印件(驗原件)、法院民事調解書、判決書復印件(驗原件)或離婚協議檔案及未再婚證明。喪偶帶子女的,提供喪偶的死亡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證明。未婚、離異未帶子女或喪偶未帶子女的視為單身,提供未婚證明;
6、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
7、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住房證明(現住房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身份證及戶口本地址證明:需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
8、 特殊情況需另外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⑵ 我是女生,單身,家裡已經申請過廉租房,我可不可以再以個人名義申請經濟適用房
應該是可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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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不久被單身的身份鬧得夠嗆啊,主要是我都快30歲了回,家裡人都催著結答婚,可是我還木有女友,哎。。不過最近一個月得到改觀,身邊的朋友知道我的情況後,紛紛叫我看看《讓她著迷》,學習書中寫的萢妞方法,別說還真見效果,我現在已經有了女友,很幸福!
⑶ 單身88年生女孩上海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對不起,你不能申請經適房,首先要有戶口,而且年齡要30周歲以上,你可以研究看看廉租房
⑷ 上海什麼條件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
申請條件如下:(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版口5年以上;(2)已婚的權(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⑸ 單身的人可以申請買經濟適用房嗎去的時候要帶什麼證件啊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內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容住房:
(一)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二)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人(一)應當持家庭戶口本、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收入證明和住房證明以及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向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核查。符合條件的,應當公示。公示後有投訴的,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對無投訴或經調查、核實投訴不實的,在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上簽署核查意見,並註明可以購買的優惠面積或房價總額標准。
(三)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選購一套與核准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
所以單身是買不到的。是家庭為單位阿,單身怎麼能成家庭呢
⑹ 上海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什麼條件
1、上海市城鎮戶籍復的家庭:制
(一)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6萬元(含6萬元)、人均財產低於15萬元(含15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准按前述標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於18萬元(含18萬元)。
(四)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2、同時符合上述標准,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3年的人士),男性年滿28周歲、女性年滿25周歲,可以單獨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
⑺ 單身人士上海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是指申請人的個人財產。以申請人為一個單身家庭。當然,前提是你們家或者你父母家的產證里沒有你的名字,或者有你的你名字但是人均面積15平方以下。
依據是《上海市2010年經濟適用住房准入標准和供應標准》准入標准第三條。
⑻ 我的條件是否符合上海戶籍單身人士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條件。
可以申請
請仔細核對
同時符合下列標準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可以申請購買共有產回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答房):
(一)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6萬元(含6萬元)、人均財產低於15萬元(含15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准按前述標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於18萬元(含18萬元)。
(四)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同時符合上述標准,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3年的人士),男性年滿30周歲、女性年滿28周歲,可以單獨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