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思考
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調查與思考
村級集體經濟是保證農村經濟發展的基礎,是強化農業基礎,增強農業發展後勁,促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經濟保證。隨著農村各項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集體經濟越發顯現出不可忽視的作用。然而,我市農村集體經濟狀況卻不容樂觀,不良債權過大,債務逐年增加,集體資產已盡枯竭,資源匱乏,造血功能不足,嚴重束縛著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嚴重阻礙了村級組織在新形式下為群眾謀取利益的作用,這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更重要的是關繫到黨在農村的執政地位能否得到進一步鞏固的政治問題。
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是加強服務群眾的物質基礎,增強村級組織的服務功能,推動農村先進生產力發展,繁榮農村先進文化,實現農民的根本利益,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的重要保證;是從源頭上減輕農民負擔,解決稅費改革後村級收入減少的客觀需要。因此,我們要因地制宜,實施「富民強村」工程,加快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步伐。
㈡ 集體經濟的對策思考
針對集體所有制經濟在改革與發展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要立足於長遠,著眼於當前,堅持科學的發展觀,用改革發展的辦法認真加以解決。因此,以明晰產權為重點,深化集體改革,發展多種形式集體經濟已成為必然的要求。只有對集體企業進行徹底改制,集體企業才能獲得新生。
按照建立現代產權制度的要求,明晰集體企業權益的歸屬,實現產權主體人格化,給予集體職工經濟補償,實現身份置換,確定「模糊產權」、「無主產權」的法律地位和利益主體,徹底消除「名為集體所有,實為職工空有」的虛擬產權主體和模糊產權關系,將集體企業改制為公司制企業、合作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合夥企業或私營企業。 三是改制的集體企業要同時解除職工勞動關系,並根據職工工齡、創業貢獻、技術創新、崗位責任的因素不同,給予經濟補償。集體企業職工的勞動關系及身份是歷史形成的,當時國家倡導全民就業,但又無法將就業人口用全民職工的辦法全部包下來,只好採取全民和集體職工兩種不同的用工方式,顯然,集體職工是計劃經濟用工制度的產物。
由於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長期以來集體企業中的用工制度已經演變成為事實上的終身制,職工成了「企業人」,因而在集體企業改制時,應同時解除集體企業與原來企業的勞動關系,讓集體企業職工從「企業人」轉化為「社會人」,集體企業在解除職工勞動關系時,可比照國有企業的有關政策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補償資金的來源同樣可以是企業的凈資產,也可以是現金或債權。 六是要明確負責集體經濟改革、改制政策的政府部門。目前集體經濟改革、改制中的諸多重大問題沒有一個政府部門負總責研究,這是集體經濟改革、改制長期滯後的體制原因。政府部門既要負責制定集體經濟改革、改制政策,也要負責指導各地執行政策。組織機構不落實,一切都是空話。值得注意的是,由於產權的復雜性,集體企業改制也應在政策指導下分類推進,循序漸進,切忌「一刀切」、齊步走,力求規范和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