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經濟開發 > 石家莊經濟適用房買賣費用

石家莊經濟適用房買賣費用

發布時間:2021-01-29 18:38:04

經濟適用房過戶賣方需要交哪些費用

辦理來已購公房和經濟適用房源上市出售的手續的步驟主要有:
1、持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明、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等到各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領申請表和上市出售征詢意見表;
2、交易部門在15個工作日之內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書面決定;
3、買賣雙方達成合同的,持合同及相關證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立契過戶手續。交易管理部門自收齊買賣雙方有關材料之日起,在2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計收有關稅費收益等,完成立契過戶手續;
4、買方持買賣合同、立契過戶的相關材料、賣方的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到區縣土地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出讓手續,並按房屋買賣成交價的3%繳納土地出讓金;
5、買方持立契過戶、土地出讓金繳納的證明等文件及規定的其他證明,到房屋所在地區縣權屬登記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權屬登記部門收齊上述證件之日起60日內完成登記、發證手續。
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Ⅱ 經濟適用房過戶需要交那些的費用

經濟適用房過戶條件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但有一點值得大家注意,尤其是要進行經濟適用房過戶的業主注意,出售提醒: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至於經濟適用房在過戶中能否帶戶口及可以帶幾個人的戶口,主要看當地有無這個政策。
經濟適用房如何過戶及相關費用
1、5年內的房屋過戶,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過戶要交納1.75%的訖稅(財政部門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後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
5、公證費最高300元
如果是5年之內的話,購房者就需要經濟適用房資格表來購買了。而且購房者買完之後,新房產證上的產權屬性還是經濟適用房。5年之外的話,購房者就不需要經濟適用房資格表了,買完之後房屋產權屬性自動變成商品房。其中有一點提醒:由於現在經濟適用房買賣的話不過5年,出售價格不能高於當時的購買價,所以這賣出價和當年購買價差額的10%的綜合地價款就等於沒有了。

Ⅲ 經濟適用房買賣要交哪些費用交稅要交哪些

經濟適用房過戶條件: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可以參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銷售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參照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要憑借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但有一點值得大家注意,尤其是經濟適用房過戶的業主要特別注意,如果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者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對於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至於經濟適用房在過戶中能否帶戶口及可以帶幾個人的戶口,主要看當地有無這個政策。

經濟適用房如何過戶及相關費用:

1、5年內的房屋過戶,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不需交
2、頭次過戶要交納1.75%的訖稅(財政部門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後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
5、公證費300元如果是5年之內的話,購房者就需要經濟適用房資格表來購買了。而且購房者買完之後,新房產證上的產權屬性還是經濟適用房。5年之外的話,購房者就不需要經濟適用房資格表了,買完之後房屋產權屬性自動變成商品房。
其中有一點提醒:由於現在經濟適用房買賣的話不過5年,出售價格不能高於當時的購買價,所以這賣出價和當年購買價差額的10%的綜合地價款就等於沒有了。

Ⅳ 經濟適用房過戶費需要多少

房屋滿五年可以減免營業稅;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購房?根據前面所問、評估價、面積等情況,繳納如下:
1、測繪費1.36元/平方,買方;
2、評估費0.5%(評估額,允許浮動),買方;
3、契稅評估額初次1%、非首次3%,買方繳納;
4、所得稅按全額的1%,由賣方承擔,唯一住房減免;
5、交易費6/平方,雙方;
6、工本費80元,買方(工本印花稅5元)買方;

Ⅳ 經濟適用房怎麼買賣,要交多少錢給政府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回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答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一般差不多要繳納10-20%的成交價吧 ,具體要看那座城市。

Ⅵ 經濟適用房五年後過戶和需要交納多少費用

5年後需要上市交易的,應當將購房時以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價格購買的面積部分,按照成交價格與購買價格差價的50%,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土地性質仍保留劃撥,再次上市不再交納土地收益。

1、契稅:<90㎡的經濟適用房,契稅比例為1%;90㎡≤房屋面積<140㎡的經濟適用房,契稅比例為1.5%;≥140㎡的經濟適用房,契稅比例為3%。

2、在申辦產權證過程中:

①交易費:6元/㎡,按建築面積計算,買賣雙方平攤;

②房屋所有權工本費:80元/件;

③印花:每件5元。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6)石家莊經濟適用房買賣費用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第二十八條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購買一套與核准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准面積。購買面積在核准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

第二十九條居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權屬登記。房屋、土地登記部門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當分別註明經濟適用住房、劃撥土地。

Ⅶ 請問經濟適用房滿五年出售需要繳納哪些費用謝謝

經濟適用抄房如何過戶及相關費用:

1、5年內的房屋過戶,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不需交
2、頭次過戶要交納1.75%的訖稅(財政部門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後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
5、公證費300元如果是5年之內的話,購房者就需要經濟適用房資格表來購買了。而且購房者買完之後,新房產證上的產權屬性還是經濟適用房。5年之外的話,購房者就不需要經濟適用房資格表了,買完之後房屋產權屬性自動變成商品房。
其中有一點提醒:由於現在經濟適用房買賣的話不過5年,出售價格不能高於當時的購買價,所以這賣出價和當年購買價差額的10%的綜合地價款就等於沒有了。

Ⅷ 經濟適用房買賣過戶費用需要交納哪些

經濟適用房是指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及其建築標准上強調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築標准。它是國家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而修建的普通住房。這類住宅因減免了工程報建中的部分費用,其成本略低於普通商品房,故又稱為經濟適用房。隨著時代的發展,經濟適用房的適用性也會發生質的變化,即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斷的提高住房質量。因而經濟適用房的建設在數量上必須滿足不斷增長的住房需求,在質量上要通過精心規劃、精心設計和精心施工,使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達到;標准不高水平高,面積適中功能全,造價不高質量高,佔地不多環境美。
已取得合法產權證書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可以上市交易,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市交易:
(一)以低於房改成本價購買且沒有按照規定補足房價款的;
(二)住房面積超過省政府規定的控制標准,或者違反規定利用公款超標准裝修,且超標部分未補足房價款及裝修費用的;
(三)處於戶籍凍結地區並已列入拆遷公告范圍內的;
(四)產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上市交易的;
(五)已抵押且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上市出售的;
(六)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七)法律、法規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宜上市交易的。
職工以標准價購買、擁有部分產權的已購公有住房,應按成本價補足房價款和利息,取得全部產權後,方可上市交易。
經濟適用住房所有權人要求將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職工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請表;
(二)房屋所有權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的除外;
(三)身份證及戶籍證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四)房屋共有權人和同住成年直系親屬同意上市交易的書面意見;
(五)已購公有住房原產權單位出具的職工住房狀況證明,但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催告原產權單位仍拒不提供的除外;
(六)房改部門出具的同意上市出售審查意見。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的,房屋所有權人在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交易申 請前,應先向同級房改部門申請對擬售房屋是否有不得上市交易情況進行審查。房改部門要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審查意見。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所有權人提出的上市交易申請進行審核,並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 出是否准予其上市交易的書面意見。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准予上市交易的房屋,由交易當事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合同登記(登記備案) 、交易過戶手續。房屋出售辦理交易過戶手續時,交易當事人必須如實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成交價格,並按照本辦法附件規定的標准繳納土地出讓金、所 得收益和有關稅費。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所申報的價格進行核實,對申 報價格明顯偏低確需評估的房屋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的,當事人應在辦理交易過戶手續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 權變更登記手續,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主管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鼓勵城鎮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將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後換購住房。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後 一年內該戶家庭按照市場價購買住房,或者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 上市出售前一年內該戶家庭已按照市場價購買住房的,可以視同房屋產權 交換。購房金額大於或等於原住房出售收入的,免徵除印花稅、契稅外的 各項稅收;購房金額小於原住房出售收入的,按差額部分計征稅費。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後,房屋維修仍按照上市交易前公有住房售後維修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個人繳交的住房共 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結余部分不予退還,隨房屋產權同時過戶。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租的,當事人應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證》,並按規定繳納稅費。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用於抵押的,當事人應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人到期無法償還債務,以抵押房產 或其拍賣所得抵償債務的,按本辦法規定繳納稅費。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其收入在按本辦法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所得收益和有關稅費後歸職工個人所有;出租 的,其租金收入在按本規定繳納土地收益、有關稅費後歸職工個人所有。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後,該戶家庭不得再按照成本價或者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也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等政 府提供優惠政策建設的住房。
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應繳稅費
一、買賣:
除所得收益繳納外,以成交價(或評估價)為計(費)基數按下列規定繳納稅費:
(一)土地出讓金:按國家、省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所得收益繳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免繳):由賣方繳納。按成交價扣除當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原支付超過住 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和賣方按本規定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印花稅、監證費 後的凈收益,按超額累進比例繳納。成交價高於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 均單價50%以下的部分,按20%繳納所得收益,80%歸賣方;成交 價高於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50%以上的部分,30%繳納所 得收益,70%歸賣方。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凈收益全額繳納。
(三)印花稅:0.1%,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四)契稅:1.5%,由買方繳納;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築面積每平方米0.5元徵收,由出租方繳納;
(二)營業稅、房產稅、教育費附加、社會事業發展費、基礎設施建設附加費、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按租金收入10%的綜合徵收 率徵收,由出租方繳納;
(三)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按現行規定徵收;
三、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閱讀全文

與石家莊經濟適用房買賣費用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中天高科國際貿易 瀏覽:896
都勻經濟開發區2018 瀏覽:391
輝縣農村信用社招聘 瀏覽:187
鶴壁市靈山文化產業園 瀏覽:753
國際金融和國際金融研究 瀏覽:91
烏魯木齊有農村信用社 瀏覽:897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ipo保薦機構 瀏覽: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葯材種植產業發展規劃 瀏覽:748
博瑞盛和苑經濟適用房 瀏覽:708
即墨箱包貿易公司 瀏覽:720
江蘇市人均gdp排名2015 瀏覽:279
市場用經濟學一覽 瀏覽: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瀏覽:59
中國金融證券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814
國內金融機構的現狀 瀏覽:255
西方經濟學自考論述題 瀏覽:772
汽車行業產業鏈發展史 瀏覽:488
創新文化產業發展理念 瀏覽:822
國際貿易開題報告英文參考文獻 瀏覽:757
如何理解管理經濟學 瀏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