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個城市的經濟開發區中有哪些機遇和挑戰
居民數量超過千萬的全球特大城市能否達成可持續發展之願景?近日發布的《特大城市面臨的挑戰》定向調查研究中文版報告顯示,67%的被調查者態度樂觀,相信其城市未來5年內能夠成功把握未來;81%參與城市管理的領域專家認為,經濟競爭力和就業是特大城市發展決策的主要決定因素。
該報告由經濟學人智庫根據MRCMclean Hazel和Globescan的研究成果編寫而成,西門子公司提供贊助,報告涵蓋了對包括上海和北京在內的全球25個特大城市522位領域專家進行調查後得出的重要結論。
全球經濟引擎面臨四大挑戰
居民數量超過1000萬的全球25個特大城市是全球經濟發展的「引擎」。在城市化進程和人口老齡化的趨勢下,全球特大城市正共同面臨經濟、社會、環境以及城市基礎設施等四大挑戰。
報告中,20%的受訪者直指就業問題為其城市所面臨最嚴峻的經濟挑戰,並列第二位的是物價和經濟增長(分別為14%)。只有7%的被調查者選擇了資金問題。能否在吸引高層次人才的同時,消化不斷湧入的勞動力,正在成為各國「航母」城市未來經濟發展的關鍵。
環境在為經濟發展讓路。受訪者認為,城市需要保持經濟競爭力、環境與居民生活質量之間的平衡,但經濟競爭力仍然是目前城市決策的第一優先要素,若在環境和經濟增長之中作出選擇,往往是後者勝出。55%來自發展中國家的被調查者預測,他們的城市將會不惜犧牲環境來提高經濟的增長速度。這一數字在發達國家調查者中為14%。有關學者提醒,環境問題事關重大,處理不好會以犧牲發展為代價。
全球范圍內的城市社會貧困問題也受到關注,調查中,合計34%的受訪者認為,生活條件惡劣、貧富差距、貧窮等相關問題是特大城市的社會領域面臨的主要挑戰。而據世界銀行預計,到2035年,城市將變成貧民居住的主要地區。
城市基礎設施問題是此次調研的焦點之一,其核心是交通問題。受訪專家認為,交通已成為影響城市競爭力的最重要因素,35%的被調查者將交通看作特大城市發展的最嚴峻基礎設施挑戰。
上海:聚焦就業、交通與環保問題
作為全球特大型城市之一,上海的發展同樣面臨就業挑戰。根據上海市統計局的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06年底,城鎮登記失業人員27.82萬人,登記失業率4.4%。盡管失業率已連續3年出現下降,但仍高於全國城鎮4.2%的登記失業率。目前,上海市政府已將就業問題定位為2007年民生工作的頭等大事,力求2007年新增50萬個就業崗位,並組織3萬名青年參加職業見習實訓,切實解決由「4050」群體向「2030」群體延伸的就業壓力。
在環境方面,特大城市的空氣污染(26%)與交通車輛排放(15%)被列為兩個最嚴重的問題。交通基礎設施直接影響城市環境。交通擁堵不僅帶來經濟損失,更會引發嚴重的環境問題。報告將包括上海與北京在內的多數發展中國家城市歸納為轉型期特大城市,以區別於特大城市的其它兩個發展階段——新興城市和成熟城市。在上海等轉型期特大城市中,高達43%受訪者認為交通系統是其所在城市面臨的最嚴峻的基礎設施挑戰。
在報告中,上海的空氣污染與交通問題同樣得到關注。受訪專家認為,公交系統是個有效的解決方案,上海等城市2005年至2010年的資本支出計劃中,對公交設施(包括城市鐵路)的投資超過了公路。上海市交通局表示,今後3年上海優先發展公交的具體目標是「公交首選」。2006年,公交出行占出行總量的25.5%;到2010年,該比例將上升至三分之一。實現這一目標將通過擴展專用車道、提高速度、便捷換乘和價格優惠來達成,屆時,由助動車與自行車交通量膨脹帶來的交通管理難度將得到緩和,也有助於改善空氣質量。
此外,報告特別提出上海面臨的優質水資源的短缺問題。2006年,上海被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列為21世紀面臨嚴重的飲用水資源問題的6個主要城市之一。人均水資源200立方米,遠低於國際公認的用水緊張線1750立方米。水資源短缺折射出水污染問題。有關人士曾指出:「上海有水但缺好水,水質既受上游水污染的影響,又有本地污染源的危害。」
需求管理將成城市發展優選方案
如何應對城市「航母」在前行中遇到的種種挑戰?專家認為,面臨著公共服務的巨大壓力,城市更應重視通過改善現有基礎設施的效率來擴大服務供給。而報告也顯示,51%的城市管理者選擇改善管理與規劃。這遠高於位於第二位的增加投資(12%)和第三位的改善教育(5%)。
各領域的統計數字也印證了這一點。51%的醫療衛生專家預測,城市迎接該領域挑戰的最佳方案是提高現有設施的效率,這一數字在水資源、交通、電力等各領域分別為42%、33%、29%,並且都是解決方案的第一選擇,優先於其它選項,例如:增加投資、新增設施、宣傳節約以控制需求等。這意味著改善規劃、擴大基礎設施的供給和容量已成為共識。
相比之下,需求管理還是一個新生事物。報告中舉例說,新加坡與倫敦用以改變交通擁堵的道路收費政策,有效遏制了擁堵路段和時段的車流量;上海將13升家用抽水馬桶免費換成9升推進節水,這都是需求管理的成功範例。尤其在一些基礎設施領域,當供給擴容日益接近極限時,採取措施調控需求的管理方式將逐漸成為多數特大城市的首選方案。
在上海交通的個案中,據專家預計,全市購車人數將不斷增多,到2020年,上海汽車和卡車的數量將翻兩番;加上近期上海機動車牌照限制有放鬆的趨勢,這種情況下,目前的交通模式可能難以滿足城市不斷增長的需求。最終,在供需各方條件成熟後,解決方案也將必然指向需求管理。
B. 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優惠政策
國家對開發區實行優惠政策:
①區內開辦中外合資經營、合作經營、外商獨資經營的生產性企業(統稱開發區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15%的稅率徵收所得稅。其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經企業申請、市稅務機關批准,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和第二年免徵所得稅,第三至第五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②對開發區企業徵收的地方所得稅,需要給予減征、免徵優惠的,由開發區所在地人民政府決定。
③開發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外商將從企業分得的利潤匯出境外,免徵匯出稅。
④外商在中國境內沒有設立機構而有來源於開發區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所得,依法給予減征企業所得稅優惠。其中,提供資金、設備的條件優惠或者轉讓的先進技術,需要更多給予減征、免徵優惠的,由開發區所在地人民政府決定。
⑤開發區企業進口自用的建築材料、生產設備、原材料、零配件、元器件、交通工具和辦公用品,免徵關稅和進口稅。
⑥開發區企業用進口的免稅原材料、零配件、元器件加工的產品轉為內銷時,對其所用的進口料件,照章補稅。開發區企業生產的出口產品,除石油、成品油和國家另有規定的產品外,免徵生產環節的工商稅;內銷產品照章征稅。
⑦在開發區企業中工作或者在開發區內居住的外商人員,攜帶進口自用的安家物品和交通工具,憑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證明文件,在合理數量內免徵關稅和進口稅。12個城市的經濟技術開發區交通、電訊暢通,供水、供電充足,生產、生活設施齊備,為發展外向型經濟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條件。
C. 我國大力發展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意義
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優化國土開發格局。縮小區域發展差距,必須注重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引導生產要素跨區域合理流動。要繼續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深入推進西部大開發,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積極支持東部地區率先發展。加強國土規劃,按照形成主體功能區的要求,完善區域政策,調整經濟布局。遵循市場經濟規律,突破行政區劃界限,形成若干帶動力強、聯系緊密的經濟圈和經濟帶。重大項目布局要充分考慮支持中西部發展,鼓勵東部地區帶動和幫助中西部地區發展。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發展扶持力度。幫助資源枯竭地區實現經濟轉型。更好發揮經濟特區、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在改革開放和自主創新中的重要作用。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按照統籌城鄉、布局合理、節約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帶小的原則,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以增強綜合承載能力為重點,以特大城市為依託,形成輻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經濟增長極。
D. 促進城市經濟開發區可持續發展應該採取怎樣的措施
1、合理定位,構築方抄向明確的產業體系
①在結構調整中迅速擴大經濟總量。
②調整外資來源。
③調整投資方式。
④調整產業結構。
2、建設平衡穩定的生態環境
①提高項目質量。
②集約利用土地
3、構建和諧文明的社會環境
①改善人口素質結構
②提高公共服務層次。
③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4、建立健全科學的管理制度
①建立績效導向的管理機制。
②建立充滿活力的人才機制,健全內部人才培養機制。
③建立切實有效的監管機制。
E. 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國家對升級開發區實行優惠政策:
①區內開辦中外合資經營、合作經營、外商獨資經營的生產性企業(統稱開發區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15%的稅率徵收所得稅。其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經企業申請、市稅務機關批准,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和第二年免徵所得稅,第三至第五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②對開發區企業徵收的地方所得稅,需要給予減征、免徵優惠的,由開發區所在地人民政府決定。
③開發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外商將從企業分得的利潤匯出境外,免徵匯出稅。
④外商在中國境內沒有設立機構而有來源於開發區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所得,依法給予減征企業所得稅優惠。其中,提供資金、設備的條件優惠或者轉讓的先進技術,需要更多給予減征、免徵優惠的,由開發區所在地人民政府決定。
⑤開發區企業進口自用的建築材料、生產設備、原材料、零配件、元器件、交通工具和辦公用品,免徵關稅和進口稅。
⑥開發區企業用進口的免稅原材料、零配件、元器件加工的產品轉為內銷時,對其所用的進口料件,照章補稅。開發區企業生產的出口產品,除石油、成品油和國家另有規定的產品外,免徵生產環節的工商稅;內銷產品照章征稅。
⑦在開發區企業中工作或者在開發區內居住的外商人員,攜帶進口自用的安家物品和交通工具,憑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證明文件,在合理數量內免徵關稅和進口稅。12個城市的經濟技術開發區交通、電訊暢通,供水、供電充足,生產、生活設施齊備,為發展外向型經濟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條件。
F. 對國家級開發區,我國都出台了哪些重要政策
國家對國家級開發區都給予的支持,主要體現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進一步提高發展水平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5〕15號)、《國務院關於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指導意見》(國發〔2010〕28號);
《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的通知(商資發〔2006〕257號)、《商務部關於下放外商投資審批許可權有關問題的通知》(商資發〔2010〕209號);
《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邊境經濟合作區基礎設施項目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2〕94號)等文件精神上,具體內容如下:
一、行政管理政策
1、堅持和完善精簡高效的管理體制。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管理機構一般是所在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除其中具有企業性質的外,根據授權行使同級人民政府行政審批、經濟協調與管理等職能。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原則上不與所在行政區合並管理或取消管委會建制。(國辦發〔2005〕15號第5條)
2、完善開發區管理體制。保持國家級開發區「管委會體制」運行的穩定性和效率,原則上國家級開發區不得與所在行政區域管理機構合一。
根據新時期發展要求,研究制定《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依法制定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國家級開發區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將精簡高效、務實親商的國家級開發區管理體制制度化。(商資發〔2006〕257號第63條)
3、關於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依法制定《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和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國家級開發區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進一步明確國家級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法律主體地位和管理職權,完善行政管理體制。
選擇體制改革條件比較成熟的國家級開發區,設立為國家綜合改革試驗區。(商資發〔2006〕257號第86條)
二、外商投資政策
1、《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允許類總投資3億美元和限制類總投資5000萬美元(以下簡稱限額)以下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省級城市(包括哈爾濱、長春、沈陽、濟南、南京、杭州、廣州、武漢、成都、西安)商務主管部門及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地方審批機關)負責審批和管理。
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限額按注冊資本計,改制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限額按評估後的凈資產值計,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限額按並購交易額計。(商資發〔2010〕209號第1條)
2、單次增資額在限額以下的增資事項由地方審批機關負責審批和管理。(商資發〔2010〕209號第2條)
3、限額以上鼓勵類且不需要國家綜合平衡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由地方審批機關負責審批和管理。(商資發〔2010〕209號第3條)
4、注冊資本3億美元以下外商投資性公司和資本總額3億美元以下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創業投資管理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由地方審批機關負責審批和管理。(商資發〔2010〕209號第4條)
5、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由商務部審批外,服務業領域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包括限額以上及增資)由地方審批機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審批和管理。
根據相關規定需取得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前置許可或向其徵求意見的,應取得書面文件或同意意見。金融、電信領域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事項仍按現行法律法規辦理。(商資發〔2010〕209號第5條)
6、由商務部、原外經貿部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變更事項(除單次增資達到或超過限額以及涉及本通知第五條規定的情況外)由地方審批機關負責審批和管理。(商資發〔2010〕209號第6條)
三、土地政策
1、涉及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依法需報國務院批準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可按城市分批次用地形式單獨組織報批,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逐級審核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范圍內,不改變土地使用用途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建設項目用地,有關部門應依法、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國辦發〔2005〕15號第7條)
2、規范和促進開發區發展,發揮開發區在體制創新、科技引領、產業集聚、土地集約方面的載體和平台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開發區升級,支持具備條件的國家級、省級開發區擴區和調整區位,制定加快邊境經濟合作區建設的支持政策措施。(國發〔2010〕9號第18條)
四、財稅金融政策
1、促進國家級開發區與金融機構合作,建立股權式投資實體,投資區內高成長性的企業,建立推進市場化的金融合作模式。
積極創造條件,支持企業在上市。建立和完善開放的產權交易市場,開展信託業務,鼓勵建立各種形式的風險投資公司、擔保公司,引進和發展資金管理公司,為各類產權及資本進入、退出、轉讓、流動創造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商資發〔2006〕257號第64條)
2、關於加大財政金融扶持。繼續擴大對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國家級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貸款貼息規模,用於國家級開發區內基礎設施建設。
支持國家級開發區企業通過股票、債券等資本市場擴大直接融資。通過市場化運作,建立國家級開發區投資基金,支持國家級開發區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製造業、現代服務業。(商資發〔2006〕257號第89條)
3、中央財政對西部地區開發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和自主創新能力強的開發區,給予重點貼息支持。(財建〔2012〕94號第6條)
4、開發區管轄區域范圍內已落實貸款並已按期支付利息的基礎設施在建項目,均可按規定申報貼息資金。(財建〔2012〕94號第7條)
5、財政部根據年度貼息資金預算控制指標和當年貼息資金申報情況等因素確定貼息率,最高不超過當年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財建〔2012〕94號第8條)
6、項目建設期少於3年(含3年)的,按項目建設期進行貼息;項目建設期大於3年的,按不超過5年進行貼息;屬於購置的,按2年進行貼息。(財建〔2012〕94號第9條)
7、對中西部地區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公共基礎設施項目貸款實施財政貼息。(國發〔2010〕28號25條)
8、繼續對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給予金融政策支持。鼓勵國家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區內基礎設施項目及公用事業項目給予信貸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區內企業通過資本市場擴大直接融資等。(國辦發〔2005〕15號第8條)
9、大力支持中西部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繼續實行對中西部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貸款貼息政策,適當增加貸款貼息規模,對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給予同等的貼息政策;
中西部外貿發展專項基金、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援助資金,可用於支持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國辦發〔2005〕15號第9條)
五、產業發展政策
1、鼓勵跨國公司在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立研發中心、財務中心、技術服務中心、培訓中心、采購中心、物流中心、運營中心和配套基地。(國辦發〔2005〕15號第10條)
2、鼓勵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申請設立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中心、出口監管倉庫和保稅倉庫;支持條件成熟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與出口加工區、保稅區和保稅物流園區聯動試點,實現優勢互補。
以國家級開發區為龍頭,以點帶面,推動國家級開發區從單一的經濟功能區向綜合產業園區的轉變,形成綜合性產業增長帶。(國辦發〔2005〕15號第11條)
3、積極營造多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的環境,引導一批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的內資企業落戶國家級開發區,引導大中型國有企業到國家級開發區集中布局,讓國家級開發區成為國有企業改制、改造的有效平台。
認真解決好內資企業發展中的實際困難,培育一批管理水平高、綜合實力強、外向程度高的大型內資企業。(商資發〔2006〕257號第43條)
4、積極推動國家級開發區產業調整和優化升級,國家制定的產業促進政策可以在國家級開發區進行先試先行。(商資發〔2006〕257號第90條)
5、國家級開發區內設立的經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內資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國家級高新區內同類企業同等的優惠政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批准設立的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服務中心,享受所在地區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服務中心的各項政策。(商資發〔2006〕257號第92條)
6、發揮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示範帶動作用,承接發展電子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加強與東部沿海地區創新要素對接,大力發展總部經濟和研發中心,支持建立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和產業「孵化園」,促進創新成果轉化。(國發〔2010〕28號第8條)
六、企業支持政策
1、關於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國家級開發區內設立的經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內資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國家級高新區內同類企業同等的優惠政策;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批准設立的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服務中心,享受所在地區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服務中心的各項政策。(商資發〔2006〕257號第92條)
2、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企業集合債券和上市融資。(國發〔2010〕28號第26條)
3、對投資中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產業和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的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按規定免徵關稅。(國發〔2010〕28號第25條)
七、環境保護政策
1、鼓勵國家級開發區開展區域環境管理標准化的認證工作,對國家級開發區創建「ISO14000國家環境示範區」給予專項資金和政策支持。鼓勵具備條件的國家級開發區進行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商資發〔2006〕257號第96)
八、拓園擴區政策
1、對已完成原經國務院批准規劃面積的開發建設,因經濟發展需求確需擴大規劃用地范圍的國家級開發區可申請擴建。(商資字〔2005〕96號第1條)
2、規范和促進開發區發展,發揮開發區在體制創新、科技引領、產業集聚、土地集約方面的載體和平台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開發區升級,支持具備條件的國家級、省級開發區擴區和調整區位,制定加快邊境經濟合作區建設的支持政策措施。(國發〔2010〕9號第18條)
3、保障國家級開發區生產建設用地有效供給。完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擴建審批原則和審批程序》,結合國家級開發區經濟發展狀況和土地利用水平,制定不同區域、不同發展階段國家級開發區擴區標准。
對於規模集中、產業集聚、土地集約、經濟發展好的國家級開發區,符合條件、確有必要擴大規劃面積或調整區位的,可報請國務院批准。
國家級開發區的建設用地用途以現代製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和承接服務外包業為主,除必要的配套設施外,不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商資發〔2006〕257號第75條)
九、人才政策
1、鼓勵通過設立創業服務機構、留學生創業園等,吸引高素質人才進區投資創業。(國辦發〔2005〕15號第10條)
G. 經濟開發區在城市建設中的作用是什麼
顧名思義,經濟開發區對城市發展最基本的貢獻就是要帶動經濟起飛。 比如江蘇崑山市,在中國百強縣中一貫是排在前幾位的,其眾多的開發區對其經濟總量貢獻比重很大。再以湖南長沙市寧鄉縣為例,該縣以前為湖南比較貧窮落後的縣,主要發展水稻種植及畜牧業。在走「興工強縣」的道路上,該縣先後建設發展了一個國家級經濟開發區(寧鄉經濟技術開發區)和一個國家級產業基地、省級開發區(金洲新區)。2001年,該縣在全國縣域經濟經濟排名中位於第233位;2012年,該縣已進入全國百強縣,並排名第61位。再比如成都青羊總部基地,除了促進經濟發展,其對於提升成都的戰略地位也有重要意義。經濟開發區對城市規劃建設有功能分區的作用。 經濟開發區主要承擔一個城市發展工業的功能,隨著城市規模的擴大,城區的職能更偏向於生活居住辦公等,城區內工業項目需要外遷,經濟開發區是重要載體;另外,通過政府政策引導,能在經開區中形成產業集群。比如武漢的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充分利用了武昌東部的高校資源(華中科技大學等),從而在國內電子、光電信息等領域較有實力。產城融合是我認為經濟開發區對城市建設最重要的一點。產城融合包括:從無到有,一般經開區都是在離中心城區很遠的地域,大多數都是從未開發的土地開始發展的,有的城市發展甚至是靠經濟開發區的發展帶動的,比如蛇口工業園是中國第一個對外開放的工業園區,它的創立和發展就為一年之後深圳經濟特區的創立起了探路者的作用。產城融合還包括其字面上的意思,通過經開區與城市功能的互補,來達到共同發展。比如剛剛提到的武漢東湖,開發區既利用了高校資源來發展產業,已開發的產業又能夠幫助城市吸引更多的人才,同時,有人氣就能發展第三產業,因此光谷商圈應運而生...開發區讓城市更美好,城市讓開發區里的人生活更美好,從而達到良性循環不斷促進。以上是個人淺見,歡迎討論。